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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之理法
俱不成者,复有二种:有及非有。若言如瓶,有、俱不成;若说如空,对非有论,无、俱不成。
释法要:
俱不成:立宗言旨,立因在趣,比喻相应宗与因。若谓瓶有声,无外力,于法不成;瓶有常,声无常,喻如虚空;则能立不成,所立亦不成。如钟表与计时,称钟表是计时器;但计时无质碍,是非有,计时器有质碍,是有;故于法能所相违,有与非有,俱不成。
论文之理法
无合者,谓于是处,无有配合,但如瓶等,双现能立所立二法;如言于瓶,见所作性,故无常性。
释法要:
无合者:立瓶有声,是常无常,所作性故;于法彼此不合,为能立所立是二法故。如钟表计时,于质碍,钟表有,计时无;喻如虚空,或一切觉等;虚空现物,自然所作,一切觉悟,人所作故,于法、彼此不能配合,故说无合。
论文之理法
倒合者,谓应说言,诸所作者,皆是无常;而倒说言,诸无常者,皆是所作。
释法要:
倒合者:能立依事,所立言理;事理之言说,若无人我所作,则事归事,理归理,无有交涉。如瓶,有声有常,有声无常,乃人所作性;事理与所作,有常非有,无常非无,故过失倒合。
论文之理法
如是,名似同法喻品。
释法要:
言似同法喻之结语意。
论文之理法
似异法中,所立不遣者,且如有言。诸无常者,见彼质碍,譬如极微;由于极微,所成立法,常性不遣;彼立极微,是常性故,能成立法,无质碍无。
释法要:
极微,仍有质碍,似异法中,所立不遣,性不遣故;极微,于色尘中乃极微分子,即物质之最微小者。基于物质是存在的有,即使科学所发现者,仍归人之能力所及;此言极微分子,乃具质碍之有,所现于作之无。因此,立喻,在突显宗与因是同法,须立法于人之能力所及者;所以说,似异喻极微,于宗于因,所立所成,立法不遣。
论文之理法
能立不遣者,谓说如业,但遣所立,不遣能立,彼说诸业,无质碍故。
释法要:
说似异喻如业,遣所立宗是常,如声。立因无质碍,于宗遣所立,业无常故;所以说,似异法中,但遣所立,不遣能立,于比喻,难以建立。
论文之理法
俱不遣者,对彼有论,说如虚空;由彼虚空,不遣常住,无质碍性;以说虚空,是常性故,无质碍故。
释法要:
说如虚空,不能遣常住立宗,亦不能遣无质碍立因;为虚空现物,虚空本来无物,所作性故。虚空是常,无质碍;所现物相是无常,有质碍;于法俱不遣。
论文之理法
不离者,谓说如瓶,见无常性,有质碍性。倒离者,谓如说言,诸质碍者,皆是无常。
释法要:
不离:如瓶有声,所作性故;于瓶是常,有质碍,声无常,无质碍;但瓶与声,一体不离,于法,似异立喻,为不离见作故。
倒离:如说言,于质碍,皆是无常;若论声尘,立无常为宗,颠倒立喻,违因说。是故,宗立不近因,遑论喻立?如瓶等,立常不成,立无常亦不成,故立宗、因、喻,于质碍,于所作;因不呼应宗而立宗同喻,是倒离。
论文之理法
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
释法要:
因明立法,宗是大前提,因即相应理,立喻而论定;于唯识法相,宗以法相而立,因依唯识而释,喻则相呼肯定。准此明因之正理,故说:似宗因喻,非正能立。
论文之理法
复次,为自开悟,当知惟有现比二量。
释法要:
此云自,即凡研因明学人,每一个己之我(自我);如求开发悟境,必须了知现量和比量之理法。
论文之理法
此中现量,谓无分别;若有正智,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别,现现别转,故名现量。
释法要:
现量:现即当下,如实而量知;集五识与五同缘,现五俱之意识。趣色等一切法,于现实量知自相,无分别推求意念;于五识缘五境,五识同起,故名现量。
论文之理法
言比量者,谓藉众相,而观于义;相有三种,如前已说。由彼为因,于所比义;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无常等,是名比量。
释法要:
比量:比即类比,量知未知事,具相较之类同义;如见远处有烟,量知彼处有火,于所作性;无常与质碍,是相较类比,而说同义,乃意识作用,藉诸相而观义,故名比量。
论文之理法
于二量中,即智名果,是证相故;如有作用,而显现故,亦名为量。
释法要:
从现量与比量中,正智之果,缘分别于现量时、是无;证实宗立于相,因立现量,宗因无违故。缘分别于比量,是有;所起宗立似义于相,似因多类,似所比故。
论文之理法
有分别智,于义异转,名似现量;谓诸有智,了瓶衣等,分别而生,由彼于义,不以自相为境界故,名似现量。
释法要:
瓶与衣,分别异义,物相流变,不可以现量论;若以量说,当下所见,乃分别意识,非了义,称似现量。如瓶有声,是无常境;如衣有成坏,是自相无常,故分别生义,是异转之相,名似现量。
论文之理法
若似因智为先,所起诸似义智,名似比量,似因多种,如先已说;用彼为因,于似所比诸有智生,不能正解,名似比量。
释法要:
声尘依于色相,色不动无声;如铜罄犍槌,人不敲不响;智先作比,谁为主宰,知之生义,名似比量。前言十四过说,从似因智为先导,起始于不实之分别,是似义智,违正解;似因诸过,若犯少分,其智似义,非正智,不正解,故名似比量。
论文之理法
复次,若显示能立过失,说名能破;谓初能立缺减过性,立宗过性,不成因性,不定因性,相违因性,及喻过性。显示此言,开晓问者,故名能破。
释法要:
若以十四过似因智为先导,所显示能破之功,则能立之所有过失,方立真能破;为能立过失减少,已达初步似能立之宗;为立宗九过故,为四过不成故,为六过不定故,为四过相违故,以及同与异喻十种过性故。
论文之理法
若不实显能立过,言名似能破;谓于能立,显示缺减性,言于无过宗,有过宗。言于成就因,不成因。言于决定因,不定因。言于不相违因,相违因。言于无过喻,有过喻。言如是言说,名似能破;以不能显他宗过失,彼无过故,且止斯事。
释法要:
基于似能破,不能破真能立之理,在所说不能显实能立之过故;言名似能破,非真能立圆满之理。若说缺减性,言似能破,不能破真能立;当知犯立宗九过,不成四过,不定六过,相违四过等之因性,复于同喻与异喻,犯十种过性。所以说:有过立宗,于因,言成不成,定不定,违不违,欲立之宗即不能立;加之同喻异喻,宗不能立,因则背理,喻即无从例起;是故,言说名似能破,不能实显,非因明而能立宗之理法,当即此打住。
论文之理法
已宣少句义 为始立方隅
其间理非理 妙辩于余处
释与之论竟说:
因明论句不多,缘于起始之利,逐渐发展,期许达到四方每一角落。虽然,论句中说理非理,但其中确有许多值得妙辩的地方。
论理科学,明因立宗,喻与应之。
法相唯识,认识了别,肯定证之。
彼此辩正偏,辨同异,利乐后学;唯诫学人,莫藉少句,断章取义,或以一而概诠。祝之祷之,仰祈共勉!
九十云僧于千佛山丈室
时值二OO四年仲春日
《因明学理法(白云老禅师著)》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