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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萨戒要义 二、四十三轻 18、怀忿不舍戒

  18、怀忿不舍戒

  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怀忿相续坚持生已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为断彼故生起乐欲。广说如前。

  作为菩萨,当对他人产生嗔恨之后,坚持不舍,耿耿于怀,始终处于烦恼状态而不能自拔,也是有染违犯。

  如果是因为烦恼深重,虽想方设法克服,但还不能有效对治自己的情绪,就不属于犯戒的范畴。

  我们心理状态的延续也是缘起的,当我们恨一个人时,如果总想着对方的坏处,嗔恨的种子就会不断增强;如果能将心念转过来,想想对方曾经有过的好处,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佛子应有的悲心,嗔恨的力量自然会越来越小。所以,当心念产生之时,将朝什么样的方向发展,关键是看我们给它创造什么样的因缘。在“瑜伽菩萨戒”中,如果怀恨时乐此不疲,就是有染违犯;如果努力对治,虽一时难以克服,也不为犯,因为你所创造的条件正在使烦恼向不同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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