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不受重宝施戒
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他持种种生色可染末尼真珠琉璃等宝。及持种种众多上妙财利供具。殷勤奉施。由嫌恨心或恚恼心违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舍有情故。若由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违拒不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非染违犯。无违犯者。或心狂乱。或观受已心生染着。或观后时彼定追悔。或复知彼于施迷乱。或知施主随舍随受由是因缘定当贫匮。或知此物是僧伽物窣堵波物。或知此物劫盗他得。或知此物由是因缘多生过患。或杀或缚或罚或黜或嫌或责。违拒不受。皆无违犯。
作为菩萨,如果有人赠送珍珠、玛瑙、琉璃等各种宝物于你,而你因嫌恨恚恼心而执意不受,也是染违犯。因为菩萨对每个众生都应一视同仁,如果厚此薄彼,就无法体现对众生的慈悲。
如果因“懒惰懈怠忘念无记之心”没有接受,则属于非染违犯。
还有一些情况是属于无违犯:或神智不清;或知道自己接受了这些供养会产生贪着,对修行不利;或知道对方供养之后可能后悔;或知道这些东西来路不正,是属于偷抢而来的赃物,接受之后会引起诸多麻烦。
前面两条戒都是关于接受供养的,菩萨不应以贪心受供,如果有丝毫贪着之心夹杂其间,本身就没有资格接受他人的供养。所以,不要以为有人供养就一定是好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还是一种考验,若还有贪心,接受就是犯戒;若还有嗔心,不接受也是犯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