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中观论颂讲记 正释 观业品 第十七

  观业品第十七

  本品是观世间集的最后一品。世间集,主要的是说烦恼与业;不过说到惑业,就要谈到起烦恼造业,由业感果的经过。所以经中观苦,即观蕴、处、界的无常故苦;观苦集,就涉及从业感果的因果相续了。集谛中,烦恼虽是生死的推动力,但直接招感苦乐果报的,是由烦恼发动造作种种业所引起的业力。所以,以业力结束这一门。而且,品题说观业,实际上谈到了由惑起业,由业感果,作作者、受受者的全部问题;所以本品可看作苦集的总结。招感来生的生死苦果,业是最主要的,果报的或苦或乐,是由行为的或善或恶所决定的。但是,现在造业,怎么能感将来的苦果?这是有业力的存在不失。业力到底是什么?存在,到底是怎样地保持,怎样地存在呢?探究到这问题,佛教的各派学者,就提出种种理论去说明他。说一切有部,成立色法的无表业,以三世实有的见地去说明他。但有的以为无表业是假色。经部 [P278] 譬喻师,根据世间植物种果相生的现象,说业是熏习于相续心中而成为种子。正量部的学者,根据如字在纸的券约,说业的不失法。犊子与经量本计,主张有我,以我为作者受者。业力是重要的问题,也是佛教发展当中的一个主要问题。种种说法,虽各各自圆其说,然在性空正见的观察下,这都是似是而非的,意见更多困难更甚的,不能解决此重要教义。所以颂中一一的洗破,让朴质而纯洁的佛教本义,显发出来。

  

  戊五 观业

  己一 遮妄执

  庚一 破一切有者的诸业说

  辛一 立

  壬一 二业 大圣说二业 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 种种分别说

  这颂之前,什译还有『人能降伏心……二世果报种』一颂。这突如其来 [P279] 的成立善业颂,文义是不相顺的。西藏的无畏论,此颂在第十颂之后说。清辨的般若灯论长行中,虽也先提到此颂,但正式的解释,还是在后面。所以现在也就把这颂留到后面去说。

  这是一切有者,也是一般学者,直依经中的叙述而解说诸业。假名诸业,虽可作此说,但讨论到诸业的如何感果,就显然有问题了。「大圣」指佛,佛所「说」的业,根本只有「二」种「业」:一、思业,二、思已业。「思」是心所法,以造作为用,能推动内心去造作,发动身体的活动,口头的说话。思是意志的,从思虑到决定去做,所以他是业的动力。因思心所的发动而能表现于身体的动作与语言,这是「从思」心所「生」的,即是思已业。佛教学者,对这二业是共同承认的。所不同的,有部说思业是以心所为体,思已业以身表色及语表为体。经部说这二业,身体的动作与语言的诠表,不过是业的工具。这二「业」的「别相」,在经论中又作「种种」的「分别说」。此下的三业、七业,即是从二业分别而来。 [P280]

  

  壬二 三业佛所说思者 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 即是身口业

  「佛所说」的「思」业,就是通常讲的「意业」;「从思」所「生」的业,即是通常讲的「身、口」二「业」。所以二业开出来就是三业。思与意相应,说名意业。这样,业的眷属,都包括在里面。由分别思虑的意业,发现于外所有的身体动作是身业,语言诠表是口业,也称语业。

  

  壬三 七业 身业及口业 作与无作业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 能了诸业相

  这两颂,成立七业。但颂文隐晦,很难确指是那七业。青目论中没有清楚的说明,清辨释也同样的含糊。嘉祥疏中举出几种不同的解说,但只采取了一种。就是身、口、意三业中,意业在七业中名思;身、口分为六种,就成了七业。身、口的六业,前四种在颂文中可以明白的看出,是「身业」、 [P281] 「口业」、「作」业、「无作业」。但也可解说为身有作业、无作业,口有作业、无作业,成为四业。作与无作,或译表与无表。正在身体活动、语言谈说的时侯,此身语的动作,能表示内心的活动,是身口的作业。因身口的造作,生起一种业力,能感后果,他不能表示于外,故名身口的无作业。作业是色法的,由色法所引起的无表业,所以也是色法的,不过是无所表示吧了。这无表色,毗婆沙论师说是实有的,杂心论说是假有的。在这「四」种业当「中」,有「善」业「不善」业,而善不善业,又各有两类,一是造作时候所成的业,一是受用时侯所起的业。如甲以财物布施乙,在甲施乙受时,即成就善业;乙受了以后,在受用时,甲又得一善业。青目释举射箭喻说:放箭射人,射出去是一恶业,箭射死了那个人,又是一恶业;如没有射死,那只有射罪,无杀罪。前者是约能作者方面说的,后者是约所受者方面说的。上一颂约能造作说,「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即是约受用业而说。但这样讲来,似乎不止七种业了。嘉祥说:善恶各有七种业:善的七业是 [P282] 身、口、作、无作、作时善、受用善、思业;恶的七业是身、口、作、无作、作时恶、受用恶、思业。依我看,七业应该是身、口、作、无作、善、不善,与思。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二句,是身口业所以成为福业罪业的说明。意思是说:作无作业的善恶,不仅在于内心的思虑,也不仅在于身口的动作,要看此一动作,是怎样的影响对方,使他人得何种受用而定。如布施,决不单单作布施想,也不单是用手把财物丢出去,必须施给人,人受了受用快乐,受者能得到好的受用,所以成为善的福德业。又如杀人,他人受痛苦以至命绝,所以也就成为罪业。所以,善恶二业的分别,就看对方受用的结果是怎么样。医生的针割病人,不是罪业;以毒施人,使人或病或死,也不是福业。罪福必须注意对方的受用。凡说明业力,至少要讲这七种:内心的动机,表现于身口的动作,及因此而起的无作,影响他人而成善不善的分别;明白了这七业,佛法中所说种种的业,就能正确了解。所以说:「及思为七业,能了诸业相」。表现的身口业是作业,潜在的身口业是无作业。意 [P283] 业为什么不说他有作无作业呢?思是心内种种分别思虑,内心的造作,是不能直接表示于人的,所以不名为表业;既非表业,当然也就没有无表业。无表业是依有表业立的。在这些上,可见佛教的业力说,是怎样的重视身口,重视社会关系,并不像后代的业力说,倾向于唯心论。上面所说,本是佛经中的旧义。但有部他们,以为这些业是真实有自性的。明白此等业性的差别,就可以建立起业果来了。

  

  辛二 破 业住至受报 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常 云何生果报

  论主并不说他所立的二业、三业、七业是错误的,因为这确是佛说,缘起法中是可以有的。问题在他们主张实有自性,所以要破斥他。所说业能受报,是业住受报呢?还是业灭受报?「业住」,是业力存在不灭的意思;从开始造业一直到感「受」果「报」,这业力都存在不失。那么,所说的「业」,从作到受,不变不失,就是「常」住的了。但实际上,佛说业行是无常 [P284] 生灭的。佛说造业感果,不但是前生造业,来生感果,是可以经过百千万劫的。如经百千万劫的常住,太与无常相反了。如业是常的,常即不应有变化;受报就应该常受报,那也破坏随业流转、苦乐推移的事实了。进一步说,业如果是常住的,那也说不上造作了。假定说,作了业在未到感果的时候就「灭」,那业就是「无常」的。业力剎那无常,业灭时果未生,灭了以后即无所有,那又怎么可以「生果报」呢?实有论者的常与无常,都是邪见,都不能成立业果的相续。有部说身、口的作业是无常的,无作业虽也是剎那生灭的,但随心转。这就是说:有无表色与心俱生俱灭相续而起,所以能相续到未来感果。同时,又说在未感果以前,业得也是随心而流的。所以有色界的有情,生到无色界去,色法的无表业虽暂时没有了,然而因为业得的关系,后生有色界的时侯,还可以现起无表业色。这是他的解说,姑且不问此说如何,以性空者的观点,分析到剎那生灭,自性有者即不能成立前后的连系。 [P285]

  

  庚二 破经部譬喻者的心相续说

  辛一 立

  壬一 成立业果

  癸一 举喻 如芽等相续 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 离种无相续 从种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譬喻者不满于一切有部的业力说,提出心心相续的业力说。以为心心相续的业力,不断不常,才可以从业感果。他的业力说,从世间的植物从种生果的现象,悟出传生的道理,成立他的不断不常。譬如黄豆,从种生果,是经过三个阶段的:一、种子,二、相续,三、结果。一粒黄豆放在土中,起初发芽,由芽生茎,从茎开花,由花结果。初是豆种,后是豆果,中间相续的是芽、茎、花、叶,不是豆种豆果,而豆种生果的力量,依芽茎花叶而潜流。所以,豆种生果,不是豆种直接生的;豆种子虽久已不存在了,但依芽 [P286] 茎等相续,还可以生果,而且种果是因果相类的。所以说:「芽等」的「相续」,是「从种子生」的;由种子有相续,由相续「而生果」。假使「离」了「种」子,就没有「相续」;相续没有,果法当然更谈不上的了。既然是「从种」子「有相续,从相续有果」,那就是「先」有「种」子而「后有果」,「不断亦不常」。怎样呢?从种生芽,从芽生茎,从茎发叶、开花、结果,豆种生果的力量,是相续不断的;种子灭而生芽,种子是不常的。由此不断不常的相续,豆种就可以在将来生果。

  

  癸二 合法 如是从初心 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 离心无相续 从心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譬喻者以上面所说的譬喻,成立他的业力说。他以为从业感果,也是这样的。思心所就是心。不但考虑、审度、决定的思是思心所,就是身体的动作,言语的发动,也还是思心所(发动思)…

《中观论颂讲记 正释 观业品 第十七》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直接转到: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