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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论颂讲记 正释 观业品 第十七▪P2

  ..续本文上一页。不过假借身语为工具,表出意 [P287] 思的行为吧了。由作业的熏发,就有思种子保存下来。作业虽是生灭无常的,业入过去即无自体,但熏成思种子,随内心而流,心心法却是相续生的。如布施,不但布施的身口业不常,布施心也有间断,有时也起杀盗等的心行;但熏成施种,不问善心、恶心,他是可以相续而转的。业体是思,熏成思种,也不离心。所以,心心所法相续,作业虽久已过去,还可以感果。这样,最初心起作什么事业,将来就感什么果。虽然最「初心」所起的罪福业,剎那过去,但「心」心所「法」是「相续」而「生」的。从此思业熏发的心心相续,就可以「有果」了。假使「离」了「心」心所法,就没有「相续」;相续没有,果法自也不可得。既「从心」而「有相续」,「从相续」而「有果」,此「先」有「业」因而「后有」报「果」的业果论,即能成立「不断不常」的中道。所造作的业,一剎那后灭去不见,这是不常;作业心与感果心的相续如流,有力感果,这是不断。由业种的不断不常,能完满的建立业果的联系。后期的大乘唯识学,说种子生现行,也还是从此发展而成。不 [P288] 过把他稍为修正一下,不用六识受熏,而谈阿赖耶受熏持种生现吧了。譬喻者的思想,最初造作的时候,叫种子;作了以后,没有感果之前,叫相续;最后成熟的时候,叫感果。从现象的可见方面说,虽有种子、相续、感果的三阶段,但实际上重视心识的潜流不断。唯识者的思想,最初熏成的力量,固然是种子;就是在心识不断的相续中,也还叫做种子;种子如暴流水一样的相续下去。譬喻者从相续的心心所法上着眼,唯识者多注意种子的自类相生,两者略有不同。

  

  壬二 别立善业 能成福业者 是十白业道 三世五欲乐 即是白业报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 二世果报种

  业有福业、罪业。「能」够「成」为「福业」的,是不杀、不盗、不欲邪行、不妄言、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瞋、不邪见的「十善(白)业道」。白,即清净善的意义。那现生未来「二世」的「五欲」快「乐 [P289] 」,就「是」十「白业」道的果「报」。微妙的(色、声、香、味、触)五欲快乐,不能说他的本质不好。如说地狱苦痛,就因没有微妙的五乐。然佛法所以呵斥五欲,是因为这样的:第一、五欲的快乐,还是不彻底的;解脱的快乐,才是究竟的。为令有情离有漏乐趣无漏乐,所以不遗余力的呵斥他。第二、五欲本是给有情受用的,有情自己没有把握,不能好好的受用他,反而被他所用,这就要不得了。如吃的饭,煮得好好的,适当的吃,可以充饥,也能增进健康,有精力才能做自利利他的事业,这是谁也不能说他不对。但普通人贪食,吃了还要吃,好了还要好,超过营养与维持生存的正当需要,那就成为不好了。众生的欲望无穷,佛才种种的呵斥五欲,免为五欲所包围,埋没自己。就五欲境界的本身说,大乘佛法以之庄严净土,这有什么不好呢?二世的五欲乐,为学佛者应积集而努力的去实现他,以作为自利利他的资粮。这是白业感得的妙果,所以特别的成立他。十善业为什么是善的?因为修十善业的「人能」够调「伏」自己的内「心」,使内心的烦恼,我 [P290] 见、我爱、瞋恨等不起;烦恼不起,使自己的身心高洁、安和、喜乐、坚忍、明达,得身心修养的利益。同时,修十善业道,也能「利益众生」的。不杀、不盗等的十善业,看来是消极的禁止的善法,实际上也能利益众生。如不杀,能使有情减少畏惧的心理;不盗,能使有情的生活安定;不邪淫,能使人们的家庭和乐融洽,也能保持自己家庭中的和乐,这不是有益众生吗?进一步,不但消极的不杀、不盗、不邪淫,而且积极的救生,施舍,行梵行;不但自己行十善业,而且还赞叹随喜别人行十善业道。十善业的扩大,不是通于大乘行吗?所以不要以为十善业道,是人天的小行;能切实的履行他,是可以自利利他的。十善业,是道德律,确立人生道德的价值,指出人类应行的正行。因为有了这,人们就能努力向上向解脱,提高自己的人格,健全自己的品德,不会放逸堕落。这十善业道,为佛教的人生道德律。行十善业,能够自利利他,所以说他「是慈善」的事业。能实行这十善业,才能把握自己,才能创造现生未来「二世」快乐的「果报」。唯有如此,才能受用 [P291] 福乐。善业才是微妙五乐的因「种」;否则,受用欲乐,不过是欲乐的奴隶,那里能得到有意义的可乐的受用!

  

  辛二 破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

  论主说:假使「如」譬喻者那样的「分别」,说由业相续而感果报。「其过」失那就太「多」了。所以「所说」心相续的业力说,是不合乎道理的。怎样的不合理,有怎样的过失,论主没有明白的说出。他的困难所在,仍旧是有自性;理解实有者的困难,譬喻者的业种相续说,也很可以明白他的无法成立了。青目释中又略为谈到一点:譬喻者的中心思想,是不断不常,所以就在这上面出他的过失。你说种子不断不常,试问从种生芽,是种灭了生芽?是种不灭生芽?假使说种灭生芽,这是不可以的,种力已灭去了,还有什么力量可以生芽?这不脱断灭的过失。假使说不灭,这也不可以,不灭就有常住的过失。所以,从剎那生灭心去观察他的种灭芽生,依旧是断是常 [P292] ,不得成立。所以后来的唯识家,说有阿赖耶识,种子随逐如流。无论从现业熏种子也好,从种子起现行也好,都主张因果同时。以性空者看来,同时即不成其为因果。而且,前一剎那与后一剎那间的阿赖耶识种,怎样的成立联系?前灭后生?还是不灭而后生?如同时,即破坏了自己前后剎那的定义。唯识者要不受性空者所破,必须放弃他的剎那论,否则是不可能的。青目说:世间植物的种芽果,是色法的,可以明白见到的,他的不断不常,还成问题;内在的心法,异生异灭,不可触不可见,说他如种果的相续,这是多么的渺茫啊!所以说:过失众多,「于义」「不然」。

  

  庚三 破正量者的不失法说

  辛一 立

  壬一 叙说 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 贤圣所称叹

  正量者说:一切有部、譬喻者的业力说,都不能建立,我「今」应「当 [P293] 」「更说」一种正确的业力观,符「顺业」力感「果报」的正「义」。这是我佛所提示的,是一切「诸佛」与「辟支佛」,及声闻「贤圣」者「所」共同「称叹」的。义理正确,有谁能破坏他呢?

  

  壬二 正说

  癸一 标章 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

  正量部的业果联系者,就是不失法。经中佛也曾说过:业未感果之前,纵经百千亿劫,也是不失的。他根据佛说的『业力不失』,建立不相应行的不失法。他的不失法,也是从世间事上推论出来。如世人借钱,恐口说无凭,立一还债的借券;到了约定的时期,还本加息,取还借券。在没有还债以前,那借券始终是有用的。他本身不是钱,却可以凭券取钱。正量者以为造业也是这样,由内心发动,通过身口,造作业力,业力虽剎那灭去,但即有一不失法生起。这不失法的功用,在没有感果以前,常在有情的身中。到了 [P294] 因缘会合的时期,依不失法而招感果报。感果以后,不失法才消灭。造业招果,不是业力直接生果。可说不失法是业的保证者,是保证照着过去所作的业力而感果的。所以,正量部的意见,「不失法」「如」债「券,业」力「如」所「负」欠别人的「财物」。凭券还债,等于照着不失法的性质而感果。不失法,与有部说的得是相似的;不过得通于一切法,而不失法唯是业力才有。这因为正量部是犊子系的支派,犊子系与说一切有系同是从上座系所出的。所以他们的思想,有着共同点。

  

  癸二 别说

  子一 不失法 此性则无记 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 但思惟所断 以是不失法 诸业有果报 若见谛所断 而业至相似 则得破业等 如是之过咎

  先说不失法,以善、恶、无记的三性分别,不失法虽是善不善业所引起 [P295] 的,而不失法本身却是非善非恶「性」的「无记」。因为无记性的法,才能常常的随心而转,不问善心恶心的时侯,都可存在。假使是善的,恶心起时就不能存在;是恶的,善心起时就不能存在了,所以唯是无记性的。同时,是善是恶,就可以感果报;不失法是感受果报的保证者,他本身不能再感果报。否则,他能感果,他也更要另一不失法去保证他,推衍下去,有无穷的过失了。所以是无记性的。

  以三界系及无漏不系去「分别」,不失法是「有四种」的。欲界系业,有欲界系的不失法;色界系业,有色界系的不失法;无色界系业,有无色界系的不失法;无漏白净业,有无漏的不失法,他是不为三界所系的。这样,总合即有四种。

  以见所断、修所断、不断的三断分别,不失法是「见谛所不」能「断」,而「但」为「思惟」道(即修道)「所断」的。见所断的,是恶不善法;不失法是无记的,所以非见道所能断。见道后的初果,还有七番生死,而招 [P296] 感这生死的,是不失法。这可见见道以后的修道位中,还有不失法存在。甚至阿罗汉圣者,有的还招被人打死的恶果呢!所以,不失法决不是见道所能断的。由于有这「不失法」的存在,所以见道后的圣者,还随「诸业」所应感的「有」种种「果报」。「若」不失法是「见谛」道「所断」呢,那就有失坏业力感果的过失了。「而业至相似」,清辨与青目释中,都没有说明,意义不很明显。可以这样的解说:不失法假使是见谛所断,而又说业力还能够感到相似的果报,如善得乐果,恶感苦果,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失法是业果的联系者,作业过去了,不能常在与果发生直接关系;所以可说由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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