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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论讲记▪P43

  ..续本文上一页主说:“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已总说”。世间的珍品,如真珠宝物,世人总是收藏得很秘密的,不轻意给外人知道。大乘佛法,是诸佛法中最宝贵最秘密的,所以称为秘藏。诸佛的秘藏,甚深广大,无限无量。总说,即扼要的说出了。“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中,“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那么应“当”受“持此论,思量修习”。受持是闻慧,思量是思慧,修习即修慧。如于此论闻思修习,“究竟能至无上”“道”──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第二项 别劝

  第一目 修学功德

  若人闻是法已,不生怯弱,当知此人定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

  为什么应如此修学?因为,“若人闻是”大乘“法已”,能直下承当,不觉得论里的道理太深,不以为自己的智慧不够,能“不生怯弱”退悔心。“当知此人”,决“定”能“绍”隆“佛种”。绍,是继承的意思。此人是“必为诸佛”“所授记”的。于大乘甚深法,能勇猛承当,将来即能继承佛位,所以诸佛即先为授记证明。此赞菩萨闻慧功德,也是称赞信德。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于一食顷正思此法,过前功德不可为喻。

  次赞菩萨的思慧功德,也是胜解德。“假使有人,能”教“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他修“行十善”;这教化众生的功德,是大极了!但还“不如有人于一食顷,正”确的“思”惟“此法”。这短时的思慧功德,“过”于“前”说的教化“功德,不可为喻”!因为,教化三千大千世界众生行十善,不过使得人天果。能思惟此法,正解法义,将来即可成佛,能教化无边众生同成佛道。这样,功德的殊胜,当然是不可比喻的了。

  复次,若人受持此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可得说。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叹其功德,亦不能尽。何以故?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此人功德,亦复如是无有边际。

  此说菩萨修慧功德,也是行证德。“若人受持此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的“功德”,即“无量无边,不可得说”。这不但是众生数说不出来,“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祇劫”,赞“叹”他的“功德”,也“不能”穷“尽”。佛能于一刹那中出无边音聱,这样的十方一切诸佛,而又经过无量无边阿僧祇劫,还不能尽说修行本论甚深法门的功德。为了说明功德无边的理由,所以接著说:这因为“法性”本具的“功德”是“无有尽”的,“此人”契法性而修证的“功德”,所以也“如是”的“无有边际”。修行的功德,与法性相应的,法性遍一切处,所以功德也遍一切处。如一杯水,倒在大海中,即遍于大海,无处不有,一杯水与无边海水相融而也成为无边。大智度论也说:一般的功德,都是有限量的;如与般若相应而修集的功德,即没有限量。所以,本论的观察修行,是与法性相应的行证。

  第二目 毁谤过失

  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获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是故众生但应仰信,不应诽谤。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之种。以一切如来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入佛智故。

  信解行证的功德,这样的深广;相反的,诽谤的过失,当然不可限量。五无间罪,已是世间最重的罪了。但诽谤大乘,即是斲伤众生的慧目,断绝众生成佛的慧命,所以过失更重。如“有众生,于此论中”所开示的法门,“毁谤不信”,他将来“所获”的“罪报”,要“经无量劫受大苦恼”。这如般若经的信毁品广说。“是故,众生”即使不能解信,也“应仰信”。推仰佛菩萨的智慧,推仰佛法的不可思议。自己虽没有能力去了解,也应该仰信他。“不应”因自己不解而“诽谤”他,“以”致深“深”的“自害”,又“害”了“他人”。以盲引盲,由此自己而及他人,“断绝”了“一切三宝”的“种”子。因为“一切如来”,都“依此法”门而“得涅槃”;“一切菩萨”,都“因”此法门而“修行”,以趣“入佛”的一切种“智”。依此法而得涅槃的,是佛宝;因此法而修行的一切菩萨,是僧宝;佛所证与菩萨所行的是法宝。三宝都依此法门而住世,所以毁谤此法门,即是断绝了三宝种子。

  第三项 结劝

  当知过去菩萨已依此法得成净信,现在菩萨今依此法得成净信,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信行的功德,毁谤的过失,都已说明。再举一切菩萨为例,结劝修学。“当知过去菩萨,已”经“依此法”门而“得成净信”。得成净信,即发心住的信成发心。过去的如此,“现在菩萨”,现“今”正“依此法”门而“得成净信;未来菩萨,当”来也是“依此法”门而“得成净信”。三世菩萨,无不依此起信发心,“是故”一切“众生”,听闻此甚深法门的,“应”该精“勤修学”,趣入菩提道才是。

  第二节 回向

  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分总持说,回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众生界。

  论主造论完了,又说此回向颂。“诸佛甚深广大义,我今随分总持说”二句,结说造论。大乘佛法,不出二义:甚深义与广大行。论主不能一切尽说,只能随力随分,扼要的总略而说。以略摄广,以少持多,名为总持。此造论──宏扬大乘佛法的功德,不为自利,而愿意“回此功德,如法性”回向,“普利一切众生界”。回向有三:一、回向成佛道;二、回向利众生;三、如法性回向,即等法界回向。功德与法界相应,遍一切处。如法性回向,是大乘的根本回向。不是离了发心成佛和利益众生而独立,正因为功德与法性相应,遍一切回向,这才能回向甚深的佛道,回向于广大的一切众生。论主以造论的功德,称法性回向,回向于普利一切众生,即与因缘分中造论的意趣相呼应。如但为名利恭敬,或自求解脱,即非大乘法施了!

  

  

《大乘起信论讲记》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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