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针对执"有"的人而说的,若又执于空,便是不能正确理解空义,犹如不会捉毒蛇而反被蛇咬一样。如《大智度论》说:
若人但观毕竟空,多堕断灭边。[33]
所以《中论》说: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34]
这是中观因果论最精要的概括,"众缘所生法"指的是缘起法,当然包括四谛法的二重因果,一切万有都是由各种因缘组合而成的,因此,万有是无自性,即空。这样,能用言语表达出来的四谛因果法,仅仅认识为空是不够的,所以又说"亦为是假名"。如果只说四谛是空,便否定了宇宙万有,修道能证也随之变为不可能;为了令众生悟入第一义谛,还要施设四谛两重因果。这二者是互相关联的,因其无自性,才是假设,因为施设,所以是空。以此观点看待缘起法便是"中道观"--即不著实有,也不著虚无的"空",是综合"空"、"假"而成立了"中",最后是一法不可得。所以中观佛法的四谛因果是非空、非假之"中道观"。没有自性的缘起法是空,是不会破坏四谛,也不会破坏一切法,如果说"我说即是空"便是否定了佛说的四谛,依之修行也不能证道的话。龙树菩萨认为这是对"空"的误解:
汝今实不能,知空空因缘;及知于空义,是故自生恼。[35]
不知佛所施设的一切,是为了诱导众生悟入佛道。如此不善待佛法,便是自寻烦恼,无药可救。且《中论》进一步说明"空"的意思说:
若一切不空,则无有生灭;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36]
论主从另一个角度说"空",如果说一切法不依空而立,那么,则是有定性之法,未生时定未生,不可令今再生,所以说无生,既然是无生,就无所谓灭,所以是无有生灭之法,则无有世间一切法,则成为断灭之见。所以说:
若无有空者,未得不应得;亦无断烦恼,亦无苦尽事。是故经中说,若见缘起法;则为能见佛,见苦集灭道。[37]
这就明确教诫,若执诸法有定性者,不理解缘起空义,则世间出世间所有功德当未得时,则不应更得,未断的烦恼及苦相也不应再断除。因为诸法有定性,就不可更改其"自性",诸法定性则妄不能断、真不能证,所以说诸法不应有定自性,所以缘起无自性的因果是诸法的必然理则,所以说"若见缘起法",才有可能契入佛见、才能真正理解四圣谛的因果理则。如吉藏大师说:
见四谛者,见寂灭因缘,即见苦集。见因缘寂灭,即见灭道。《涅槃经》见缘起为见法。见法为见佛。见佛见佛性。[38]
《金刚经》也说:
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39]
3、因缘法无我之辨
在《中论》观因缘品第一中,由缘空、因缘法无生而推知一切有为法皆空。所谓有为法泛指五根对境的所有感觉认识的色法,以及由人的心识、思维所生的心法。从认识论的观点而言,所有感觉与心知认识往往被执为是依附在一个称为"自我"实体上的一种作用。龙树菩萨在《十二门论》中说:
因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有为法,故说有我。[40]
换言之,中观学派以为一般凡夫之所以迷执有"自我",最主要的原因是人的主观感觉与心识作用,并加以分别而产生的;又色、受、想、行、识五蕴中,色与受、想、行、识相对,即感觉与心识相对,而心识能对感觉"色"之外物,且加以分辨,也能对心识内的差别活动加以区别。也就是分辨了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以及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的关联活动之后,才执著有个"自我"的实体概念。
"自我"既是相待因缘法的概念,就不能有真实的自我。因为因缘法是此法能生彼果,所以才待他而说是缘,这样,缘之所以为缘,不是他自身是缘,而是因他生果而得名为"因缘"。如母亲之所以方便称她为母亲,是因为她生了儿子而得名。所以《中论》观因缘品第一说: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为缘;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缘。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若果非有生,亦复非无生;亦非有无生,何得言有缘。[41]
因为生了彼果,才得"缘"名,如果没有生儿子之前,为何不名为非缘呢
又若果还没有生之前,无法确定谁是缘,如"果"先于缘中,先有果体呢
还是先无果体呢
假定说缘中先无果,那这个缘到底是谁的缘呢
假定说缘中先有果,那还要缘做什么用呢
这样因缘中先有、先无果都有困难,所以说果于缘中非先有能够生,也非先无能够生,也不是亦有亦无能够生。有、无、亦有亦无三门因缘寻果都不可得,故说因缘法是刹那生灭,无有固定的自我可执。因此,《十二门论》说:
因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42]
在这有为法空、无我的同时,当知无为之涅槃法亦空,理由是《十二门论》中说:
此五阴灭,更不生余五阴,是名涅槃。[43]
《中论》云:
受诸因缘故,轮转生死中;不受诸因缘,是名为涅槃。[44]
涅槃、如来本自自空、本自无生,无生法是相对于有生法而立的假说;而有为的生法空,则无为法的施设也就不能成立了。所以说:
非阴非离阴,此彼不相在;如来不有阴,何处有如来。[45]
因此,只要是缘起的,就是无有"自性"的,就是不可得的,就是不生不灭幻现的假相。
三、中观因果论的现实作用及其意义
宇宙各种事物在生灭变化的过程中,皆有其因果作用,此一定理,可以包括物质现象和人类为谋求生存福乐而作的一切行为活动,其范围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物质的因果;作善受福,作恶遭殃,是行为的因果。因结成果,果再为因,递相变化,绵延不绝之业报现象,如以十法界因果的关系与报通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作综合的考察,即可了然于因果力具有无限的空间性和无限的时间性,此无限之空间与无限之时间,即是世俗谛因果力的普遍性。如果从第一谛来谈因果是毕竟空,正是龙树所破斥的以自性的立场来看世间因果活动的错误见解。即是说,若以自性的立场来看生起,龙树便会指出,这种具有自性的生起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因为三论不正谈因果,重在破不正确的因果理论,佛说法为了引导众生去迷趣悟,而学佛者也是为了断除烦恼、解脱生死;中观因果论即是要启发众生正确理解二谛因果的关系,由二谛真理来指导修行,经断除烦恼、解脱生死。故以下总结几点以供参考。
诸法实相,言亡虑绝,无名无相,众生无从证悟,所以真性虽离言,但要因言语来显示给众生,所以要以二谛为论本,因为二谛是佛法的根本。本论的宗旨是以真俗二谛而开演的因果论,从世俗谛说有善恶因果报应,利益人天,引导世人相信因果报应,如影随形;从第一义谛说有真如法性、菩提涅槃,利益三乘。再说世俗谛缘生即是性空无生,无生就无所谓灭;就是申明不生不灭,非有非无的中道实相。又缘起性空,不是定有,也不是定无,说明因缘二谛。所经本论以二谛为本,阐述因果理论,即是阐述《中论》的宗趣,即是以中道实相为根本。
因为诸佛菩萨自行化他皆须由二谛,所以二谛又是佛母:观因缘真谛,能生实智,观因缘俗谛,能生权智,修因缘真俗二谛,能生权实二智,二智圆满,即是如来自德圆满成就。如刘常净老师在《三论玄义记》中说:佛经所以要立真俗二谛,有两种意义:一是要表示佛教是中道,有了俗谛,不堕在断边,以有真谛,不落在常边,远离断常二边,就是中道。二是因二谛能产生二慧,二慧是三世诸佛菩萨法身父母。如《维摩诘所说经》说:
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46]
智度即是般若实慧,方便即是善巧权慧,有了权实二慧,便能成就佛道。所以离开真俗二谛,别无中道,又《中论疏》卷四说:
二谛生二慧者,以悟有宛然而无,故生沤和般若;了无宛然而有,故生般若沤和......以沤和宛然而般若,故不著常,般若宛然而沤和,故不滞断,不常不断,名为正观。[47]
所以离二慧别无正观,即因缘二慧,名为正观。说明修习二谛中道,发生二慧正观,以得二慧正观,寂灭了断常诸边,所以有诸佛菩萨。为了更好地说明本论以二谛为根本而阐述佛法,先谈谈误解真俗二谛因果的论调,现举出三种来说明:
1、毗昙迷失了二谛,小乘一切有部执过去、现在、未来三世诸法为实有,不知道缘生的诸法是假有,既执诸法为定性的有,迷于假有,这就失去了俗谛理。既然不知道俗谛因缘假有,更不能正确理解假有的本性是空,又迷于真空,失于真谛,所以毗昙宗的人真俗二谛俱失。
2、方广道人丧失了二谛,"方广"是大乘经的通称。方广道人是古印度学大乘教堕于邪空的一派。如《大智度论》卷一说:
方广道人言:一切法不生不灭,空无所有,如兔角龟毛常无。[48]
这就显示其断灭见,既执断灭,就丧失俗谛,就是邪空,既不正确理解空义,就丧失真空义,所以方广道人真俗二谛俱丧。
3、成实破坏了二谛,盛行于陈、隋时代的成实学派,当时的开善智藏法师主张二谛一体,龙光导绰法师主张二谛异体。开善的二谛一体,以世俗谛是假有,假有即空为真谛体,从"有"说的叫世俗谛,约"空"说的叫真谛,二谛原来是一体,以义分说有真俗不同。如果世俗谛与真谛是一体,真谛是真谛,世俗谛也应当是真谛,这样就只有真谛,没有世俗谛;相反,则只有世俗谛,便失去了真谛。如果只有一谛(或真谛或世俗谛),就无从谈二谛一体或二体了。再说,如果真谛是空,世俗谛是不空,就不能说真谛和世俗谛是一体,若世俗谛是假有,真谛不是假有,假与不假也不能说是一体,这样,保住了二谛就丧失掉一体,保住了一体就丧失了二谛,两方面的道理都说不过去,所以二谛一体不能成立。如果二谛异体,就应有自有为体,空自空为体,这就又违反圣教色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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