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信心,信此本具大乘法,此信心为始觉智之先兆;初信为根,信久有力曰信力。“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论主见此益故,须说此论。
丁二正陈所说,二:戊一标列。
说有五分。云何为五:一者因缘分,二者立义分,三者解释分,四者修行信心分,五者劝修利益分。
说有五分,是标数,云何句为总征,一者乃至五者,是列分名。
说前,通前后偈为三分,今亦可就此五分而分,第一分为序分,中三分为正宗分,第五分是流通分。
戊二牒识,五:(五分皆牒后释。)
己一因缘分,二:庚一正释,三:辛一牒分。
初说因缘分。
先以总标,后更重标,曰牒。
辛二假问。
问曰:有何因缘而造此论?
欲解因缘,乃巧立宾主,假设问答;实则自问自答。
辛三举答,四:壬一举数。
答曰:是因缘有八种。
法不孤起,仗境方生;论主答曰:此造论因缘,非只一二,共有八种。
壬二征起。
云何为八?
壬三详释。
一者因缘总相,所谓为令众生离一切苦,得究竟乐;非求世间名利恭敬故。
详释八种因缘,第一为总,下七为别;首句标,次二句释,谓为令一切众生离二苦、三苦、四苦、五苦、八苦、一切诸苦,曰离苦;得涅槃寂静乐、菩提觉法乐,曰得乐。末句简过,可知;上释因缘正意,此言非为名闻利养因缘;为名利说法者,即贩卖佛法,成大罪过。
此因缘通三藏,又通此一部论,又通为一切众生,故曰因缘总相。
二者为欲解释如来根本之义,令诸众生正解不谬故。
此下别中有七,为各别机故。
此与下立义分及解释分中之显示正义,对治邪执为发起因缘。如来二字是果,约法身释,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约报身释,即乘如实道,来成正觉;如实道,即一心三大。约化身释,即乘如实道,来度众生。根本之义,即正因义,以一心三大为正因,故论主解此,使三贤众生,依论比观,知佛依一心三大之根本修行,而证此一心三大,即成佛果,佛既如是,我何不然。十住比观相应,故云正解,即显示正义文也。修此观行,可离颠倒,故云不谬;即对治我法二执文也。经云:“因地不真,果招迂曲。”未至解位,亦当信知此根本因,必证如来果。
十住为十解位,有真比量智,以圣教比对,可修观行,如是解,如是修,自无错谬。
三者为令善根成熟众生,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此与下解释分中之第三,分别发趣道相而作因缘。以分别发趣道相文中,令根熟者发决定心,进趣大道,堪任不退信,及入住位故。
善根、即十信心,谓信心、念心、精进心、慧心、定心、不退心、回向心、护法心、戒心、愿心;满此十心,乃为善根成熟众生,十心中,虽有前九心,不得谓之满心,于摩诃衍法不能堪任承当。信满入住,方堪任不退;由住、行、向、地、等觉,直至妙觉,此等皆由信根增长,故约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
论主为此十信众生,说三种发心,趣向佛道,而作助缘,故说此论。
四者为令善根微少众生,修习信心故。
善根微少众生,即十信未满;上为十信满心向道者作因缘,今为十信中心修习信心之因缘,即须修行六度。此论将禅定智慧合为一止观门,即为五门,修此五门,即修习信心,可使十信圆满;故信己有真如法为因,信三宝为缘,总名大乘正信。
五者为示方便消恶业障,善护其心,远离痴慢,出邪网故。
第五因缘与后论文修行信心分中多障众生而作因缘;无障众生,直接可修;多障众生,论主须说除障方便,与之为缘。前第三因缘为十信满心,第四因缘为十信中心;此下三种因缘,为十信初心之下中上三根作因缘,此因缘为下根也。下根多障,须有除障方便,即下文礼拜忏悔是也。障有惑、业、报三者,但云业障者,以惑障非初心人一时能除,报障在受报时又除之不及。业障即身三口四意三等恶业,乃至除修道事业外,其余事业皆能障道,故曰业障。如犯大小乘戒,必堕地狱,障道更深。
细言之,如错乱修习,亦是业障;错乱、即不自识根器,不善用功等。如佛在世,舍利弗教二弟子,一修数息观,一修不净观,虽皆五停心中之善法,而不合根机,久修无益;佛观其根器,为交换之,则二人不久皆得证果。譬吾等向不持戒,纵修定慧善法,亦皆颠倒,以一方面修善,一方面犯戒,皆功不敌过;况不修者乎!
又若学教,须求见地,方可明心;如不学一心三大根本教义,但入名相网孔,亦是业障。
本文但就恶业说,必勤求礼拜,善护信心不失,妄心不起,远离十使痴慢。十使举二,以该余八。修道人务必降伏烦恼。出邪网、即除邪惑,邪业重重如网;如圣教所说而修,即不入邪网。障重而不礼拜忏悔,即不依教奉行。况是初心下根众生,菩萨不以此论为善护之缘,则难免恶趣之苦矣。
六者为示修习止观,对治凡夫二乘心过故。
此为初信之中根,说修行止观门,为成信之缘;若欲成就大乘信心,须修施、戒、忍、进、止观。五门中止观若成,前四乃成,故此但云止观,对治凡夫二乘不起大乘信心过故。止即定,观即慧,凡夫一心观真如,即止散乱心;二乘观三界依正如幻,即止怯弱心。又凡小观一心三大皆可证真,止我法二执,皆可成大乘十信圆满,故论主示修止观,作成信因缘,余义如下止观门释。
七者为示专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此为初信之上根,说念佛法门,我佛八万四千法门,皆是方便;念佛方便,为一切方便中之胜方便,初信中之上根众生,生死心切,惧世无常,虽云修行,常念今生信心未成,来生一错百错,故论主以此念佛方便,令求生净土,一生即可信满成佛。若娑婆修行,定须三大阿僧祇劫。极乐众生,“其中多有一生补处成佛”。此胜方便,非初信上根,不能信受。即信亦难真切,故必以真信切愿实行,为成信满因缘。
八者为示利益劝修行故。
此与第五劝修利益分而作发起因缘,前分虽云修行,但说不行者,必落数宝不富之诮,故论主又说劝修利益分,大法无人修,则断绝不能流通后世,故以此分为流通分。未修者劝修,已修者劝圆满,又须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以下文六度皆顺法性故。
壬四总结。
有如是等因缘,所以造论。
有如是等八因缘,同成大乘正信,故造此论。
庚二通难,二:辛一难。
问曰:修多罗中具有此法,何须重说?
难即难问,修多罗此云契经,谓经中已具有此法,何必造论重说?
辛二通,二:壬一纵问略标。
答曰:修多罗中,虽有此法;以众生根行不等,受解缘别。
首二句,纵其问之不错,次二句略标重说之意。以众生根器浅深不等,受法开解之缘亦不同,如法门广略,或于经律论,各有受解差别因缘,故经中虽有此法,必有一类众生,乐学此论。
壬二以义具释,二:癸一明余机不假此论,三:子一胜机遇佛悟。
所谓如来在世,众生利根。能说之人,色心业胜。圆音一演,异类等解,则不须论。
此论当机外曰余机,有三,一得遇佛悟,谓根胜又值时胜,善根深厚曰根胜,生于佛世曰时胜,此利根众生,能见闻佛法,故曰因胜。次五句别明缘胜,能说之人即佛,色是佛身,业如现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三类化身等,故前云“色无碍字在”,有等众生,一见佛身,即得证果。心是佛意业,知病识药,若机若法,无所不知,故前偈云:“最胜业遍知”。
圆音二句,即佛口业,圆音有二义:一者佛在一处说法,尽娑婆世界众生,有缘者远近皆闻,此音周遍曰圆。二者佛以一音说法,随五教众生机,各得其解;又名语言三昧。华严感应传载有一持诵华严法师,诵八十华严,听者八十人各执一卷,各闻其所执者,诵一卷具足八十卷音声,因位人尚能如此,佛音更能圆满无碍。
异类等解者,如五教机各满求法之愿,而解五教之义;此等众生,尚不须经,又何须论。
子二自力闻经悟。
若如来灭后,或有众生,能以自力,广闻而取解者;或有众生,亦以自力,少闻而多解者。
二能闻经悟,如来灭后,即非胜时;自有智力,亦为机胜,广闻经法,而能解义,亦不须论。
看经闻经,同可取解,而看经不及闻经稳妥简便。故略看经,宜闻该之;故学者当多闻法。
亦有根胜,少闻而多解者,如一闻千悟,又何须论。
子三劣机因寻广论悟。
或有众生,无自智力,因于广论而得解者。
三能广论悟,谓善根智力浅薄之众生,因学广论,始知法义,亦不须此论。
癸二明当机须造此论,二:子一机。
亦有众生,复以广论文多为烦,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能取解者。
广论文多,如瑜伽师地论百卷,大智度论亦百卷等,有智亦难研习。心乐少文总持多义之众生,则此论以少文摄百部大乘经义,若以少时习之,即能得百部经义,何惮而不为!
如上三悟,皆前生有智慧种子,今生方有智慧现行,吾等不能广学多闻,又不能一闻千悟,既少善根,须发学心;今生不学,来生更痴,不患无善根,但患不种善根。或有善根,又怕不栽培,听讲此论,实种善根之良机;如法修行,即栽培信心善根,幸勿空过!
子二结。
如是此论,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无边义故,应说此论。
结造论意,为欲总摄如来广大深法(经),无边义理,以逗心乐总持少文而摄多义之机,故应造此论。
己二立义分,二:庚一结前生后。
已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
上句结前,下句生后。
庚二正立义宗,三:辛一标总开别。
摩诃衍者,总说有二种。
上句标总,下句开别。
辛二寄问列名。
云何为二?一者法,二者义。
寄即假托而问,一二即列名。
辛三依名辨相,二:壬一法,二:癸一举法总立。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法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
先依法名辨法相,初句举法,谓句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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