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起运动能力的东西;其后学阿那克西曼德(Anaximandros,约前610-前546)及其徒阿那克西美尼(Anaximenes,约前528—前525),认为灵魂是由世界本原“气”所派生、构成,为决定生命的原则。爱非斯学派的代表人物赫拉克利特(Herakleitos,约前540-约前480-470之间),认为灵魂是一种从湿气里蒸发出来的火性物质,弥漫、渗透于全身,无边界,而具有思想、感觉等功能,甚至有认识道(逻各斯)的智慧,其名言曰:“道为灵魂所固有的,是增长着的。”
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灵魂观,比这些哲学家的灵魂说都要系统详悉。以数为世界本原的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灵魂产生的程序为:从“一”产生“二”及其它数,由数生点,点生面,面生体,体生水、火、土、气四大元素,四大元素结合生太阳、月亮及万物,灵魂由从日、月中分离出来的热、冷两种元素组成,分表象、生气(生命精气或生元)、心灵三个部分,动物唯具表象与生气,唯人类具足三者,生气在人身居之于心,表象与心灵居之于脑。毕达哥拉斯的后学菲罗劳斯发展出三魂说:灵魂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生长灵魂,位于脐部;第二部分动物灵魂,位于心脏;第三部分理性灵魂,位于脑中,为人类所独具,有思想的功能。据第尔根尼·拉尔修的记载,毕达哥拉斯认为死后犹存并能转生的,只是灵魂中的心灵或理性部分。
西方先哲的灵魂观于苏格拉底(Sokratesl前469-前399),柏拉图(Platon前427-前347)时代,臻于成熟。苏格拉底鉴于他以前的西方哲人过于注重外在自然界而忽略对内在灵魂的认识,将泰勒士“认识你自己”的名言解释为“关心和改善自己的灵魂”,将西方哲学导向对认识自身的关注,起了转折性的历史作用。苏格拉底继承巴门尼德“一”的哲学范畴,对灵魂的结构、本质、作用首次作了较为系统深入的论了认为:灵魂因为是单一的本原,所以不朽、不可分解、永恒不灭、无形无影,为自动、自由者、运动的本始。“一切无灵魂的物体由外力而动,但有灵魂者则自己动,因为这是灵魂的本性。”(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灵魂中居住着心理智(Nous),各人的灵魂有高低等差,肉体欲望太重者灵魂低级,反之则高级,哲学家的灵魂超越了感性世界,摆脱了肉欲束缚,直接面对真理,故而最为高级、纯洁。苏格拉底把身体和灵魂二元化,贬肉体为被动、受支配的东西,以牺牲肉体欲求为灵魂达到自由解脱的要道,他对死亡问题予以极大关注,认为帮助人们学习死亡是哲学的要务。其哲学带有类似东方佛、道等的宗教欲主义色彩。
柏拉图沿苏格拉底开辟的蹊径,进一步深掘灵魂底蕴,被誉为对心灵结构提出有系统说明的第一人。他分灵魂为理性、激情、欲望三个组成部分,分别位于脑、胸、腹,三部分常处于斗争倾轧中,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和谐。灵魂虽是第一性的存在,本与神、理念同族,先于形体,然又与肉体结合,只有其中的理智部分是超越肉体而光明独耀的。柏拉图从其二重世界论出发,认为人的认识,尤其是对理念的认识,是灵魂对先天所具东西的回忆过程,“灵魂在取得人形之前,就早已在肉体以外存在着,并且具有着知识。”(《斐多》)。灵魂中有好的成分与坏的成分的对立,若教养不良,交友不善,不努力进行道德修养,而“当自己的奴仆”,则灵魂便会被坏的部分所控制而使人卑劣小人。柏拉图号召人们“当自己的主人”,发挥灵魂中好的部分即理智的作用,节制人欲,获得道德的圆成及灵魂的解脱。其东方释、道、儒、墨之学,甚多相通相近。
柏拉图明确宣扬身死灵魂不灭,受审于冥府,随生前行为之善恶,或升天堂,或堕地狱,或转生于人和动物中。在《理想国》第十卷,柏拉图根据古希腊秘密宗教和毕达哥拉斯等人的说法,通过战士爱尔之口,讲述了死后灵魂接受冥府审判及再生的详情:爱尔战死沙场,十日后,尸体尚完好如生,家人舁回埋葬,尸体竟然复活,详述其在另一世界之经历。谓其灵魂离身后,飘游至一处,见地有二孔,其上天空亦有二孔,中设审判庭,亡魂们经过其间,逐一接受审判,判官手持生死善恶簿籍,据其生前行为善恶分判,在其背上贴上善或恶的标记,行善者上升右孔而升天,作恶者下坠左孔而入地狱。又说希腊战死诸英魂各自拈阄,以选择再生之体,大抵皆依生前之好恶而托生,或为人,或为禽兽。如生前为妇人所害,对妇人深怀怨恨的活弗斯,其魂不愿再入妇人之腹,宁愿再生为自由翱翔的鸿雁;生前受苦多端的哀克孟拉,也不愿再生为人,择夜莺之体而去;羡慕体育家的阿塔兰达,则自愿再生为人,择夜莺之体而去;羡慕体育家的阿塔兰达,则自愿生作体育家;滑稽家算雪脱斯的灵魂,托生为一只猴子;活笛塞斯的灵魂因回忆起生前的辛劳,觅得一无忧无虑的闲人为体;而鸿雁等鸟类之魂,则多渴望转生为人。
在《斐多》篇中,柏拉图对死后的情景也有描述,说死者灵魂先随司命神引导至审判处受审,生前无善无恶者则自觅舟船赴悲湖,洗涤生前浊恶;生前罪大恶极如屡屡杀人渎神者,则被驱入地狱受罪,永不复出;罪恶较小且有悔改之心者,先驱入地狱受罪一年,刑满后随波涌出,杀人者取道悲河,弑父母者取道火河,流赴悲湖,大声哀呼,乞怜于生前所得罪之人,得到原谅宽宥后,方许入湖洗罪。生前品行高洁者,则脱尘世束缚,如囚出狱,上升至洁净处而居之;生前为哲学家者,则从此抛脱肉体,赴居不可形容的绝妙之域。柏拉图以此规劝人们摄制自心,注重道德、精神生活,超脱物欲诱惑,追求智慧与真理,俾使心灵坦露其本有的克制、公正、勇敢、自由、真诚,欣然以待来世的永恒幸福。这是西方思想史上最完整的,与伦理教化和哲学结合为一体的生死轮回说,堪与婆罗门教、佛教等的生死轮回说比较参照。柏拉图承认:他曾部分地借鉴过东方的神秘主义宗教。
第四节 古印度的自我与轮回说
轮回说的最早出产地,是印度次大陆。大约在公元前二千年左右,白种雅利安人从中亚入主印度,将其本有文化与原印度土著民族文化结合,形成宗教气息甚为浓厚的古婆罗门文化。婆罗门文化的结晶品《吠陀》,主题是膜拜祈祷被认为主宰自然界的诸神祗,只有其中之一《梨俱吠陀》中,有暗示人死后灵魂去处的话,尚无明显的生死轮回之说。到约公元前一千年左右集成的《梵书》中,才具体言及人死后将赴“天道”和“祖道”。在更晚些出现的《奥义书》、《薄伽梵歌》中,自我及业、轮回的思想才渐趋明朗、成熟,具有了哲学的论证,成为佛陀出世时代印度民间普遍流行的信仰。对人生的反省,对解脱生死轮回的追求,成为那个时代印度哲人思索的中心问题,由此产生了形形色色的宗教学说,形成各种沙门修道集团争奇斗妍的热闹场面。
据早期《奥义书》和《薄伽梵歌》说,人和一切有情识的众生,在肉体死亡后,灵魂受其生前所作必然引起后果的善恶行为——“业”的支配,往三等去处,称“三道”:若生前行善,按婆罗门教规修行,敬祀神明,修习智慧、知识、苦行和瑜伽,死后上升天界为神,称“天道”;若生前只是按《吠陀》的一般规定生活,行善不作恶,死后先入月宫享乐,然后再生于人中,为印度四种姓中的前三种人,名“祖道”;若生前作恶,死后入地狱受罚,之后生为四种姓中最低*的“旃陀罗”或动物、植物。前二道称善道,第三道称恶道。如《布列哈特奥义书》所言:“依照一个人的动作和言行,他成为这,成为那,因此他的来生是:一个善业的人成为善,一个恶业的人成为恶。由净行而得净,由黑行而得黑。”
生命按出生的方式,分为胎生、卵生、湿生(凭湿气而生)、芽生(植物)四类,称“四生”;其生存的环境分“三界”:天界(天神所居)、空界(飞禽所游)、地界(人畜等所居);死后的去向又分为可乐、不可乐、苦乐杂糅“三途”;众生被自己所造的业力牵制,在三道、四生中无休无止地生了又死,死了又生,不得终结休息,就象车轮转动不停,这被称为“轮回”(Samsāra),佛典中亦译为“轮转”、“流转”,即如车轮转动之义。《薄伽梵歌》中说:“上而至于诸天,诸界皆有轮回。”
《布列哈特奥义书》将众生的生死轮回,比喻为一条尺蠖虫爬到一片叶子的末梢后,又迁移向另一片叶子。《薄伽梵歌》则比喻为一个人抛弃旧衣服,又换上新衣。
是谁在舍故取新、舍此取彼,不停地迁移住处、更换衣服,从这个身体出来又进入那个身体,作轮回中的主体和承受者呢?《奥义书》和《薄伽梵歌》回答:是阿特曼(Atman),即自我,佛典中汉译为“我”、“神我”,其原义为生气,引伸为自在者、自作主宰者,指人的自我意识或意识的主体。自我,被认为是生死轮回中的不生不死、不变不灭者,如《薄伽梵歌》所说:“彼未尝或生,变未尝灭,未为已是兮,或又将是非是;未生,常存,永恒,而太始兮,身虽戮兮彼不毁。”
歌中的“彼”,即指阿特曼,此物为从来本有的第一性存在,永恒不灭,不可能被杀死,不可能被水所溺、火所焚,“恒常、遍漫、无变、弗动”;居于众生身内,为真正的性灵、自性,比希腊先哲们所说的灵魂更带玄学气。自我与宇宙理性或宇宙灵魂——大梵(Bhrahman),本是一体,本来超越生死轮回,众生之所以受生死轮回之苦,只是因为被愚昧(无明)和物质欲望所蒙蔽,不识自身中有不死的主人翁自我,不知自我与大梵同一,若按婆罗门教的奥义修行,控制物欲,以苦行、瑜伽调制自心,向内认识自我,便可永断生死轮回,超出三道四生,死后进入解脱、极乐的永恒境界,这种境界称“涅槃(Nirvāna),是当时印度各宗教共同追求的人生究竟归宿。《薄伽梵歌》有云:唯独归于“我”兮,则无有再来!”
关于“我”的性质,前后所出各种奥义书有不同的描述。或说自我由认识、意识、生气、视觉、地、水、风、空、光与非光、欲与非欲、怒与非怒、法与非法及其它一切组合而成(《布列哈特奥义书》);或说自我之相“如黄衣,如白羊毛,如赤甲虫,如火焰,如白莲花,如电光突闪”(《大林间奥义书》);或说自我“以想而成,以生气为身,以光明为形,以真理为念虑”,其小小于谷颗粒芥子,其大则大于地、大于空、大于天、大于世界(《唱赞奥义书》);或说人由外自我(身体)、内自我(意识)、超上自我(不变不动的神我)三部分组成(《自我奥义书》)。或分自我为“五藏”:食味所成我(外皮)、生气所成我(内气)、意所成我(意识),识所成我(意识的根本)、欢喜所成我五个层次,其中只有最内核的欢喜所成我为真正自我、轮回主体。据佛典中对计我说的批判,五藏中前三重我见于《梵书》,后二重我是《奥义书》所发挥。
佛教、耆那教等多家反婆罗门教传统的沙门集团,和在佛教前后出现的婆罗门教各学派,多数都是在婆罗门教生死轮回说的基础上改造发挥,建立自家的生死观和超出轮回趋向涅槃之道。
《生与死-佛教轮回说 第一章 灵魂和轮回观念的产生》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