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灭一切罪业的准提咒\ 普光 整理
一、引言
佛教的修行法门不外乎灭除罪障,增长累积福德智慧,进而证悟实相、解脱成佛。而陀罗尼包含了如来于百千俱胝阿僧祇劫,积集菩提资粮加持于其中,让修持的顿悟菩萨能顿集福德智慧资粮。
在大悲咒经中提到观音菩萨一听到大悲咒,立刻超越到第八地菩萨的境界,就是因为陀罗尼有佛于无量劫累积的福智力加持的缘故。不空大师说:“若与三密门相应,不暇多劫难行苦行,能转定业、速疾易成、安乐成佛、速疾之道。”
准提陀罗尼亦是如此,有三世一切诸佛加持,能灭除持诵者的一切罪业,而准提咒更是为了“薄福恶业众生”所说,顾名思义此咒的功德就是能救没有福报与身具罪业者。本文即是要探讨关于准提咒灭除罪业的功德。
二、准提咒灭除一切罪
(一)灭罪文
在准提经中有记载如下的灭罪功能文:
1、若有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受持读诵此陀罗尼满八十万遍。无量劫来所造五无间等。一切诸罪皆悉消灭。(诃罗译)
2、若有苾刍苾刍尼邬波索迦邬波斯迦。受持读诵此陀罗尼。满九十万遍。无量劫来五无间等一切诸罪。悉灭无余。(智译)
3、若有修真言之行出家在家菩萨。诵持此陀罗尼。满九十万遍。无量劫造十恶、四重、五无间罪。悉皆消灭。(不空译)
4、佛言此咒及印能灭十恶、五逆一切重罪(无畏译)
(二)灭十恶业罪
1、何谓十恶:恶即乖理之行。谓众生触境颠倒,纵此惑情,于身口意,动与理乖,成此十恶也。
[一、杀生],杀生者,谓自杀,亦教人杀,断害一切众生之物命也。
[二、偷盗],偷盗者,谓窃取他人一切财物也。
[三、邪淫],邪淫者,谓非己妻妾,而行欲事也。
[四、妄语],妄语者,谓好造虚言诳惑他人也。
[五、两舌],两舌者,谓向此说是,向彼说非;或向彼说此,向此说彼,而使彼此乖诤也。
[六、恶口],恶口者,谓言语粗犷,毁辱他人,令其受恼也。
[七、绮语],绮语者,谓乖背真实,巧饰言辞,令人好乐也。
[八、贪欲],贪欲者,谓于顺情之境,贪著乐欲,心无猒足也。
[九、嗔恚],嗔恚者,谓于违情之境,不顺己意,心生忿怒也。
[十、邪见],邪见者,谓拨无因果,行邪见道心,无正信也。(拨者,绝也。)
2、造十恶的果报:众生前世造十恶业,感饿鬼、畜生、地狱三恶道报。受是苦尽,若生人中,余业未尽,每一恶中,复受二种果报,故名十恶果报也。
[一、杀生果报],谓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是名杀生果报。
[二、偷盗果报],谓偷盗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贫穷,二者共财不得自在,是名偷盗果报。
[三、邪淫果报],谓邪淫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随意眷属,是名邪淫果报。
[四、妄语果报],谓妄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多被诽谤,二者为他所诳,是名妄语果报。
[五、两舌果报],谓两舌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眷属乖离,二者亲族弊恶,是名两舌果报。
[六、恶口果报],谓恶口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常闻恶声,二者言多诤讼,是名恶口果报。
[七、绮语果报],谓绮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言无人信,二者语不明了,是名绮语果报。
[八、贪欲果报],谓贪欲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无厌,是名贪欲果报。
[九、嗔恚果报],谓嗔恚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长短,二者常被于他之所恼害,是名嗔恚果报。
[十、邪见果报],谓邪见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生邪见家,二者其心谄曲,是名邪见果报。
若有人过去曾造此等恶业,现在听闻到准提咒的教法,并且生起信心去修持得到相应,就能够灭除以上由身口意所做的恶业。
(三)灭四重罪
1、何谓四重罪:四重,四弃,四极重感堕罪,四波罗夷法、四波罗市迦法、四极恶法、四他胜法、四波罗夷戒。略称四夷、四夷戒。此为比丘犯四戒之罪。有二种说法:
(1)指比丘应避免的四种根本重罪︰即非梵行、不与取、杀、上人法等四者,又略称淫、盗、杀人、妄语。
1)大淫戒:又作非梵行戒、不净行戒、淫戒、不净行学处。淫,指耽溺于女色;不净行,指自爱著染污之心所作之行业;非梵行,指染污净戒而退失圣道之不清净行。故禁止比丘与人或畜行淫。
2)大盗戒:又作不与取戒、偷盗戒、盗戒、取学处。即禁止以盗心取得非给与之物。所盗之物可分三类:
(a)三宝物,指佛物、法物、僧物。
(b)人物,指世间人之所有物。
(c)非畜物,指天神、鬼神之物。
3)大杀戒:又作杀人戒、杀戒、断人命学处。即禁止杀人,或教唆杀人。杀畜牲则称小杀戒,或杀畜牲戒。
4)大妄语戒:又作大妄戒、妄说过人法戒、妄说自得上人法学处、上人法、过人法、妄说上人法。即禁止于未体得上人法时,妄说证悟之语。
(2)指真言行者所应受持的四种重禁︰即不应舍正法戒、不应舍离菩提心戒、于一切法不应悭吝戒、勿于一切众生作不饶益行戒。又称四重禁戒、四重禁、四重戒。乃秘密藏中之四波罗夷。(此处之详述请见下文)
(四)准提咒亦能灭除密教三昧耶罪
此处灭罪的依据是关于在准提经提到的:“无量劫造十恶、四重、五无间罪。悉皆消灭。”之另解。准提经在大藏经中属密教部所摄,故此经所言灭四重罪,若含摄密教的观点而言,四重罪亦可对应于密教之不共的说法,即是所谓密教的三昧耶罪(四重戒)。
1、何谓三昧耶戒(密宗四重戒):
又称三摩耶戒、秘密三昧耶戒、佛性三昧耶戒、三昧耶佛戒,略称为三戒。乃立于三三平等一致之理,以众生本有之清净菩提心为戒体,法界无量之万德为行相的秘密真言戒。为真言行者为止恶修善所修,戒法通显密诸戒,即含摄五戒、八戒、具足戒等,而归于“众生诸佛平等一如”之一戒。
梵语三昧耶,义有多种︰
(a)时(一时佛在)会(大会经)宗(显示论)平等。
(b)誓愿。
(c)警觉。
(d)除垢障。
三昧耶戒,即平等本誓戒,意谓与佛平等誓愿。密宗修行,在传法灌顶前,须先受三昧耶戒。由传法之师取法水自头顶灌下,称“传法灌顶”,以示永不违越。三昧耶戒,就是以三种菩提心为戒。所以三种菩提心,就是行愿菩提心、胜义菩提心、三摩地菩提心,以三种菩提心为戒,即三昧耶戒。此诸佛菩萨共同发心平等本誓之戒也。
2、三昧耶戒(密宗四重戒)之戒相:
《大日经》卷二〈具缘品〉以此戒为三世无碍智戒,并说其戒相为四重禁。《大日经疏》卷九释云︰“今此四戒如受具竟,已略示戒相,当知即是秘密藏中四波罗夷也。”此四波罗夷为︰不应舍正法戒、不应舍离菩提心戒、于一切法不应悭吝戒、勿于一切众生作不饶益行戒。又称四重禁戒、四重禁、四重戒。乃秘密藏中之四波罗夷。
1)不应舍正法戒︰此乃制止舍正法起邪行之戒。谓凡如来之一切正教,皆当修行受持读诵。应犹如大海吞纳百川而无厌足之心。若分别诸乘之了义与不了义,随而于一切法生舍弃之心,及起邪行,乃犯第一波罗夷罪。
2)不应舍离菩提心戒︰此乃制止舍离菩提心之戒。谓菩提心是菩萨万行之标帜,犹如世间大将之军旗。若丧失军旗,如三军败绩,堕他胜处。菩萨若舍离菩提心,万行败坏。故舍离菩提心,乃犯第二波罗夷罪。
3)于一切法不应悭吝戒︰此乃制止于一切法悭吝之戒。盖诸胜法皆是如来于因位勤苦修行,捐弃身命,乃至为他人之僮、仆、床、座而得,故一切法乃一切众生之父母遗产,非为一人独有。因此,假令虽不舍正法,不离菩提心,若于正法悭吝,见机不惠施,则同盗三宝物,乃为第三波罗夷罪。
4)勿于一切众生作不饶益行戒︰此乃制止于一切众生作不饶益行之戒。盖菩萨发菩提心、修万行,本为普摄一切众生,而今乃欲对众生作不饶益行,起障道因缘,此有违菩萨四摄法,故为第四波罗夷罪。
以上四重戒,若配于三聚净戒,则第一重戒相当于摄律仪戒,第二相当于摄善法戒,第三、第四相当于摄众生戒。又,若配于三种菩提心,则第一重戒相当于三摩地菩提心,第二相当于胜义菩提心,第三、第四则相当于行愿菩提心。
而越三昧耶罪。是三昧耶四波罗夷中第三戒。演密钞十曰:“若传受失宜,专擅自恣,即是放逸,违越三世诸佛秘密法则。得越法罪,越法罪者,此中所谓犯三昧耶四波罗夷中第三戒也。谓传法之人当须善识根缘,又知法门分际应病授药,勿使差根。”
以上四重戒,若配于三聚净戒,则第一重戒相当于摄律仪戒,第二相当于摄善法戒,第三、第四相当于摄众生戒。又,若配于三种菩提心,则第一重戒相当于三摩地菩提心,第二相当于胜义菩提心,第三、第四则相当于行愿菩提心。
2、犯四重戒的果报
为比丘、比丘尼所受持之具足戒之一。乃戒律中之根本极恶戒。又作波罗阇已迦、波罗市迦。意译为他胜、极恶、重禁、堕、堕不如、断头、无余、弃。戒律中之根本罪。又称边罪。五篇之一,六聚之一,七聚之一。修行人若犯此戒,则:
(1)失其比丘、比丘尼资格,道果无分。
(2)自教团中放逐,不得与僧同住。
(3)死后必堕地狱。此罪如同断首之刑,不可复生,永被弃于佛门之外,故称极恶。
又此罪能破沙门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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