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令彼堕落,魔必得胜,故亦称他胜;善法名自,恶法名他,以恶法胜善法,故犯者称他胜罪。
比丘之四波罗夷指杀、盗、淫、妄等四罪;比丘尼除此四罪外,尚加摩触、八事成重、覆比丘尼重罪、随顺被举比丘违尼僧三谏戒等四种,总为八波罗夷。
比丘戒之四波罗夷罪与比丘尼戒之八波罗夷罪,合称为四重八重。
若有人过去曾造此等恶业,现在听闻到准提咒的教法,并且生起信心去修持得到相应,就能够灭除以上违犯四重戒所做的恶业。
(四)灭五逆罪
1、何谓五逆罪:五逆罪。即五重罪。指罪大恶极,极逆于理者。有大乘五逆、小乘五逆之分。
(1)小乘五逆(单五逆)指:害母(又作杀母)、害父(又作杀父)、害阿罗汉(又作杀阿罗汉)、恶心出佛身血(又作出佛身血)、破僧(又作破和合僧、斗乱众僧)等五者。前二者为弃恩田,后三者则坏德田,故称五逆、五重罪。以其行为将成为堕无间地狱之因,故亦称五无间业,略称五无间或五不救罪。分别而言,前三者指故意杀害父、母、阿罗汉。破和合僧复分为二,离开原来所属之教团,而成立新教团,行布萨、羯磨等事,称破羯磨僧;若立异师异说,而另组教团,则称破*轮僧。
此外,俱舍论卷十八载,五无间同类业,又作近五无间、五无间同分、近五逆、类似五逆。即与上述之五无间业同类之五种罪业,指:污母阿罗汉尼、杀住定地菩萨、杀有学圣者、夺僧合缘及破窣堵波。
(2)大乘五逆(复五逆):据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卷四举出五大根本重罪,即:
(a)破坏塔寺,烧毁经像,夺取三宝之物。或教唆他人行此等事,而心生欢喜。
(b)毁谤声闻、缘觉以及大乘法。
(c)妨碍出家人修行,或杀害出家人。
(d)犯小乘五逆罪之一。
(e)主张所有皆无业报,而行十不善业;或不畏后世果报,而教唆他人行十恶等。
慧沼于金光明最胜王经疏卷五中,将小乘五逆中之杀父、杀母合为一项,再加上诽谤正法(佛法)一项,而成立三乘通说之五逆。
关于五逆罪之轻重,大乘义章卷七说杀父最轻,杀母次轻,杀阿罗汉罪复转重,出佛身血转转弥重,破和合僧最重。
2、造五逆罪的果报
造此五罪必堕无间地狱受苦,故称五无间罪、五无间业。又因杀父、杀母是违逆恩田,其他三种为背逆福田,故称五逆或五逆罪。 关于无间业,《俱舍论》卷十七云︰“约异熟果决定,更为余业余生能为间隔,故此唯目无间隔义。或造此业补特伽罗,从此命终定堕地狱中,无间隔故名无间。”此外,《大乘义章》卷七举出四义︰
(1)趣果无间,此业舍此生,次生直受果,中无间隔之业。
(2)受苦无间,其果一劫间苦苦相续无间断,由果得名,称为无间。
(3)寿命无间,其果寿命一劫无中绝。
(4)身形无间,其果之身形遍满狱中。
若有人过去曾造此等恶业,现在听闻到准提咒的教法,并且生起信心去修持得到相应,就能够灭除以上违犯五逆罪所做的恶业。
三、何以准提咒能灭一切罪
1、依经典之圣言量
学佛之人最根本的就是以经典中佛陀所说的开示为依据,准提经中云:“诵持此陀罗尼。满九十万遍。无量劫造十恶、四重、五无间罪。悉皆消灭。”
另诃罗译本云:“无量劫来所造五无间等。一切诸罪皆悉消灭。”此处有包含一切罪的概念。故也可以说准提咒能灭一切罪。
2、依陀罗尼之功德力
明咒(vidya)︰真言是超越凡虑之如来不思议智的结晶,自体清净圆明,因此持诵者悉能消除无明烦恼之闇昧,使身心皆得圆明清净。因此乃有此名。
《三藏法数》云︰“梵语陀罗尼,华言能持,亦云咒,即秘藏也。谓集种种善法,持令不失。经云:若彼有情,不能受持契经,调伏对治;或复有情,造诸恶业,种种重罪,使得消灭,速疾解脱,顿悟涅槃,而为彼说诸陀罗尼藏。是也。”
《总释陀罗尼义赞》云:“或有一字真言乃至二字三字乃至百字千字万字,复过此数乃至无量无边,皆名陀罗尼、真言、密言、明,若与三密门相应,不暇多劫难行苦行,能转定业、速疾易成、安乐成佛、速疾之道。”依三密之加持力,自他同有灭罪障,禳灾疫,除病患等无量之不思议。
此处言“与三密门相应”能转定业。
定业,指必受异熟果之业,有善、恶之分,而恶之定业必招受苦果。若众生能感念佛菩萨之厚德,心不犹豫,发愿净信修行,则现世恶报及来生,得以佛菩萨之力转其定业,不使受苦果,而速证无上菩提,此即定业亦能转。
《法华文句记卷十》云:“若其机感厚,定业亦能转。”《理趣释下》云:“心不犹豫能发净信修行,则现世恶报及来生能转定业,疾证无上菩提也。”
而《五轮九字明秘密释》云:“凡即身证得大觉位处之行,别略有四种,所谓深智相应印明行、事观相应结诵行、唯信作印诵明行、随于一密至功行。
第一行者内证甚深智慧皆悉相应具足,能修行印明行而即身成佛故。
第二虽无深智观慧,殷勤手结印、口诵明,于字印形三种之中,随观修一事即身成佛故。
第三行虽无如上二种智观,唯深信解,应结印诵明,自然顿成佛故。
第四行设无余二行及广智,唯观一义解一法,至心修行故,即身成佛故。
设且无一法智慧及余二行,唯以信为门,观一字形成佛,观一印形三摩耶形成佛,观一尊形相之一相而成佛,及无余行,唯诵一明一字成佛,并结印契,且无余密行唯相应,必定即身成佛,故总云尔也。”
此文认为“一密相应”亦能成就,而持陀罗尼就是依“如来语密”加持,准提大明咒是佛在三昧光明中依其证量观察因缘所说,故持咒若相应即能得佛力加持而灭罪。
3、依准提咒的特质而论
准提咒含一切咒总摄二十五部,而密教中的金刚部百字明咒亦可以摄于五部之内,而金刚百字明咒能够灭除“三昧耶禁”、“犯三昧耶”等罪:
1)《金刚童子持念经》云:“修行者又虑恐承事供养之中,或有忘误疏遗,犯三昧耶禁。或有多生宿业罪障由未消除,诵“金刚部百字真言”,以补前潜灭除诸过,得身心清净,与法相应。……诵“百字真言”,能除无始已来一切重罪,破四重禁五无间业罪谤方等经,如是等罪悉皆消灭,何况误失小过而不清净。”
2)《金刚顶经瑜伽文殊师利菩萨供养仪轨》云:“诵“金刚百字真言”,假使过去世中造种种恶业,五无间等一切罪障,由此百字真言加持故,一切罪障悉皆销灭,现身获得“首楞严三昧”。若心散乱数诵此真言,或一七三七乃至一百八遍,速与三昧相应。……此真言有大威力,修行者设犯三昧耶,观念不次,或惛沉掉举所犯愆过,由数诵此真言加持故,能令行者具足“上品功德”,补前犯不成过增益,威力速与三摩地相应。
若准提咒能总摄五部则亦当有金刚部百字明之功德。
4、依三昧入实相理忏的功德力
“理忏”又名观察实相忏悔。即过去、现在所作之一切罪业皆由心起,故若了知自心本性空寂,则一切罪福之相亦皆空寂,如是观察实相之理以灭其罪,称为理忏。
《四教仪》曰:“理忏者,若欲忏悔者,端坐念实相,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即此义也。”
《总释陀罗尼义赞》云:“义真言者:胜义相应,一一字中有实相义。”又云:“义明者:由瑜伽者与真言义相应故,通达明了般若波罗蜜,远离无义道理。”真言能令行者证得菩提智,认知诸法实相,故名“忍持”。
《瑜伽略纂十二》云:“咒陀罗尼以定为体,依定持咒令不忘故,以咒为境也。能得忍陀罗尼者,以无分别智为忍体,即证真如。”
修持准提咒能灭罪也得力于观证种子字义(真如实相),如经中说:
“(唵)字者是三身义亦是一切法本不生义,(者)字者一切法不生不灭义,(礼)字者一切法相无所得义,(主)字者一切法无生灭义,(礼)字者一切法无垢义,(准)字者一切法无等觉义,(泥)字者一切法无取舍义,(娑[口*缚])(二合)字者一切法平等无言说义,(贺)字者一切法无因义;
由一切法本不生故即得不生不灭,由不生不灭故即得相无所得,由相无所得故即得无生灭,由无生灭故即得无垢,由无垢故即得无等觉,由无等觉故即得无取舍,由无取舍故即得平等无言说,由平等无言说故,即得无因、无果、般若相应、无所得以为方便入胜义、实则证法界真如,以此为三摩地念诵”
这一段明确说到:“无所得以为方便入胜义、实则证法界真如”,所以可知此段是“准提三摩地”观想证入实相义,能灭除罪障,而达理忏之效果。
四、结言
罪业之源头不外乎由身口意所起,如普贤行愿品说:“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密宗行者,借手结印契功德力,将自己之身业转成如来之身密;借口持咒语功德力,将自己语业转成如来之语密;藉观想本尊之功德力,将自己之意业转成如来之意密。而凡夫作此三密修持,即与如来之三密同备无尽之德用,又依三密之加持力,自他同有灭罪障,禳灾疫,除病患等无量之不思议之功德。
就于真言行者之大途而说,虽当以身口意三密具行而成佛,然根机万差,或行二密,行一密而成佛。
准提咒持至相应能灭十恶、五逆、四重等一切重罪,是依一切如来三密加持力、陀罗尼实相功德力、自性本来清净力,所谓入三昧能生智慧能灭罪障,如念佛三昧也能灭罪,准提三昧亦如是,能灭身口意所造一切罪业,包括三昧耶罪。愿见闻者发心如法修持,灭罪成就。
《悉灭一切罪业的准提咒(普光)》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