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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殊菩萨净土(郭征宇)▪P2

  ..续本文上一页平和正义的理想社会。

  公平和正义是一种现实的社会关系,其主要内容表现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分配公平和规则的公平等。

  文殊净土的公平和正义首先表现在权利的公平上。权利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内在要求,表现为社会对所有成员的不偏袒性,使他们在平等基础上生活于社会。文殊净土的权利公平摒弃了先赋性特权因素,强调了众生平等。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出身平等:所有居民都是化生的菩萨,不会因出身于不同的家庭、种族、民族和国家而造成不平等。

  社会地位平等:那里不分阶级,无有声闻和辟支乘;不分等级,无尊无卑无富无穷,皆同一伦。

  性别平等;那里没有性别歧视,因为净土之上没有男女的分别,都是无有性别的菩萨。

  其次,文殊净土的公平和正义还表现在机会公平上。机会公平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作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存在,公平或不公首重机会,机会公平是最大的公平,是公平的首要标志。它要求社会提供的生存、发展、享受机会对于第一个社会成员都始终均等。

  佛教修行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觉悟成佛。在文殊净土中,觉悟成佛的机会对每一个成员都是均等的。人人都可以发菩提心,修菩萨行。人人都可以供养十方诸佛,布施贫穷苦恼众生及饿鬼令其饱足。人人都可以随时见到佛,如果对佛法有疑,人人都可以随时见佛,了断疑网。人人都具有佛性,都有成佛的潜在可能性和权力。

  其三,文殊净土的公平和正义还表现在分配的公平上。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理想目标,是整个社会公平的根本内涵、实质所在和最高层次。它体现着社会财富分配的合理性和平等性,是人们评判社会公平与否及公平程度的直接和主要依据,是社会公平的实际体现和最终归宿。

  文殊净土的成员都享有根据自己所需而得到衣、食、财宝、资具的权利。没有现实社会中以强凌弱,以富欺贫,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

  第四,文殊净土的公平和正义还表现在规则的公平上。规则公平是社会平等正义的重要环节,是社会和谐的必要保障。规则一方面给了每一位社会成员平等的权利、平等的机会、平等的分配,另一方面也使每一位成员面对着同等的规范和约束:文殊净土的成员,都必须发菩提心,都必须修菩萨行,都必须持菩萨戒,都必须供养十方诸佛,都必须布施贫穷苦恼众生。

  (2) 净土是民主、利他的社会

  净土中奉行民主。文殊净土中,只有菩萨没有佛,这和其他佛教净土有显著差别。菩萨之间相互平等,不相隶属,彼此独立。他们十分自由,可以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意志并能得到满足。如果他们喜欢净土是金的,就会见到净土是金的;如果喜欢是银的,就会见到净土是银的。如果喜欢是昼,那么花就会开放,如果喜欢是夜,花就会合上。他们留不留在净土也是自由的,如果他们想证得菩提成佛,那么他们就可以自由地离开文殊净土,到别的佛刹中去成佛。如果他们想继续修菩萨行、普度众生,就可以仍然留在净土中做菩萨。

  净土中奉行利他主义。净土中,所有菩萨的吃饭穿衣,首先要供养十方诸佛,也要让贫穷苦恼众生、饿鬼等类先吃饱穿足,然后自己才吃穿。得到财宝及诸用具,要先分施诸佛、声闻,遍供养之后方开始自用。这些菩萨都象文殊菩萨一样,虽然可以成佛,但他们为了方便普度众生,仍然甘居菩萨位,修菩萨行,不把众生度尽,不愿成佛。

  (3)、净土是无精神烦恼社会

  佛教认为贪、瞋、痴是众生烦恼的根源,因此称其为“三毒”。

  贪,又称贪欲、贪爱、贪著,是指对于自己所喜欢的事物生起染污爱著之心。佛教认为,贪是众生产生一切烦恼的根本。众生生活于世间,以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与外界相接触,感受外界事物,产生色、声、香、味、触等感觉。这些感觉能引起众生种种心理活动,引发五蕴和合之体遭受诸苦果。贪为三界惑业,众生如心存贪念,必种下将来因果,堕入三界,不得解脱。因此佛教主张无贪,即对客观现实世界的一切都不能有执著的心,从而摆脱烦恼,求得精神上的绝对自由,即达到不生不灭,永恒涅槃的极乐境界。

  瞋,也称瞋恚,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瞋的产生与作用与贪正好相反。贪是由对事物的喜好而产生无厌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瞋却是由对众生或事物的厌恶而产生愤恨之情。瞋怒之心会引起内心浮躁,产生激怒,进而引起种种争斗,由此犯下种种恶业。瞋对他人,甚至对社会,都是十分有害的,往往引起矛盾、争斗、残杀或战争,把社会拖向灾难。因此,佛教提倡无瞋,以平常心来对待人生,不起恚怒之心,保持心灵的安宁。

  痴,又称愚痴或无明,指心性迷谙,愚昧无知。佛教认为,众生因自无始以来具有的无明,迷于事理,不懂得“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道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产生我执、法执及人生的种种烦恼。所以《唯识论》卷六说:“诸烦恼生,必由痴故”。

  《悲华经·诸菩萨本授记品第四之一》说:文 殊净土“离于贪欲、瞋恚、愚痴……无有八难、不善、苦恼,亦无受戒、毁戒、忏悔及其名字。” 没有贪、瞋、痴“三毒”,也没有八难、不善、苦恼等等这些使众生产生烦恼的根源,净土必然是一片是无精神烦恼的幸福乐土。

  3、文殊净土从心开始

  净土都是佛或已经成了佛的菩萨在未成佛前,修菩萨道时,依靠自己的本愿力,经过生生世世长期修行,积功累德,于成佛时庄严成就的国土。

  这里说的本愿,是大乘佛教的一个专用语,是菩萨在修行时期发下的弘愿,将来成佛道之时要建成什么样的净土。文殊菩萨为普度众生,在往昔百千亿那由他阿僧祗劫以来,发下了十八大誓愿。十八大誓愿就是文殊的本愿,它描绘出的内容,就是文殊菩萨建设净土的蓝图。

  用世俗的眼光看,誓愿不管多大,也仅是一种愿望,一种祈愿,是一种意识现象,不能把誓愿当成力量,因为力是物理现象。两者虽有联系,但不可以等同。要把祈愿变成现实,还需要现实的努力,否则,再好的祈愿也会落空。大乘佛教不赞成这种把愿和力分开的看法。大乘佛教认为,本愿本身就是力。由于本愿力的作用和菩萨的累世修行,本愿就能实现。文殊净土就是实现了的本愿。

  从净土成就的过程看,要建设净土,首先必须发本愿,发本愿在佛教中称作发菩提心。因此我们说,文殊净土是从心开始的。

  《华严经·入法界品》中说,“发菩提心者,所谓发大悲心”。佛教认为现实世界是无边苦海,众生在苦海中苦苦地挣扎。佛、菩萨由于怜悯众生,所以要普度众生,要解救众生出苦难,使他们觉悟成佛。这就是“大悲心”。《大智度论》卷二十七中也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慈悲是佛教的基本精神。《发菩提心论》中说:“菩萨发心,慈悲为首”。

  文殊菩萨不仅仅自己要发菩提心,还发誓要劝无量众生发菩提心。在《大宝积经》六十《文殊师利授会记》中的文殊菩萨本愿说:“我以无碍天眼,所见十方无量无边诸佛剎中一切如来,若非是我劝发决定菩提之心教授教诫,令修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乃至令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我于菩提终不应证。”

  文殊菩萨具大悲心,爱悯众生,为普度众生而立大誓,发菩提心,这是文殊净土成就的因;众生在文殊菩萨教授教诫下,发菩提心是缘。因缘和合共同成就了文殊净土。因此我们说,文殊净土从心开始。

  4、文殊净土由众生的共业招感而成

  佛教认为,众生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在造业。业有善、恶和无记三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世界上的一切均由业力招感而成。众生个人的业因,能招感个人的夭寿祸福。众生的共同之业,招感自、他共同受用的山河、大地等器世间。

  众生善业因果感报是由菩萨愿力教化而成,菩萨愿力完满实现,净土世界由此成就。故《大智度论》卷七说:“作福无量,无所标立,愿为导御,能有所成……。复次,庄严佛界事大,独行功德不能成故,要须愿力,譬如牛能挽车,要需御者,能有所至”。由此可知,净土的形成不是佛一人大悲愿力能成,也不是众生中某一个人愿力能成,而是汇集诸佛、菩萨的愿力与无数众生清净业力共同成就的。文殊菩萨在本愿中立誓要劝无量众生发菩提心,修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其目的就是要用自已和众生的愿力加清净业力共同成就理想的净土。

  佛经上说,文殊净土广大无比,诸佛所有佛刹皆在其中,就是我们居住的娑婆世界也不例外。

  佛教认为,我们居住的娑婆世界是秽土,充满了苦难和不幸。但佛教也认为,秽土世界有无量转变之因缘,秽土也能转化为净土。《华严经·世界成就品》中说:“宇宙间有世界海微尘转变差别。所谓法如是缘生缘灭故,世界海成无量成坏劫转变。染污众生住故,世界海成染污劫转变;无量众生,发菩提心故,世界海成清净劫转变……”。关于染污转变,佛经中有偈颂解释说:“一切诸国土,皆随业力生,汝等应观察,转变相如是:染污诸众生,业惑缠可怖,彼心令刹海,一切成染污。若有清净心,修诸福德行,彼心令刹海,杂染及清净。信解诸菩萨,于彼劫中生,随其心所有,杂染清净见。无量诸众生,悉发菩提心,彼心令刹海,住劫恒清净”。

  综上所述,虽然我们居住的娑婆世界还有很多苦难、不幸、烦恼和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只要我们齐发菩提心,共同努力,就一定能使秽土变成人间净土,文殊净土就在我们的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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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正藏》(T15。664a)

《文殊菩萨净土(郭征宇)》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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