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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讲记 序 第一节 简介百法▪P3

  ..续本文上一页:我刚才用手拿水来喝,那个喝水的就是我。2、常:我一直存在,除非我死了,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只要还有一些知觉,那我一直存在,它没有改变。

  3、唯一:即是这世间只有一个我,如唯一商标的产品,不能有另外一个我,它是单独一个,不可与别人共有之。

  由此可见我就是“主宰”、“常”、“唯一”,它有不变的意思。一岁时的我是我,十岁的我还是我,甚至老了还是那个我,这就是世间人对我的解说。到底这样的我是否真的存在?依据佛法说是没有的。

  ┏色蕴━━色法十一━━━━━━━┓

  五┃受蕴━━受一┃

  ┃想蕴━━想一┃有为法九十四法┓

  蕴┃行蕴┏除受想的其他心所四十九┃┃

  ┃┗不相应法二十四┃┃百

  ┗识蕴━━━━心王八━━━━━━┛┃法

  无为六━━━━━━━━━━━━━━━━━━┛

  为破除我们对“我”的邪见,佛陀用五蕴来解说“无我”的道理。所谓五蕴就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和识蕴。一般众生执著这五蕴(色、受、想、行、识)身心是我。

  1、色是我:色是物质。有些人认为身体就是我。2、受是我:受是种种感受的知觉。有些人认为能够感受快乐、悲哀等感受的知觉就是我。

  3、想是我:想是心于所知境执取形象。有些人认为那个东想西想的想就是我。4、行是我:行是行为造作。有些人认为会做东西,如能举手、走路、做工等等就是我。

  5、识是我:识是能够知觉外境的一种心理作用。比如:听、看东西时,就是能够知道外界的识。有些人认为能够知觉外境的识就是我。众生可怜,不知道我人身心不外是五蕴的假合,不明白这个道理的众生,就会在这五蕴中执著有“我”,任何人的执著都逃不出这五蕴的范畴。凡夫执著“我”是有主宰、常在、唯一,没有改变。在《大乘百法明门论》中就会一样样详尽深入地剖析,让我们了解“无我”的道理。佛陀在经中处处都诠释无我的道理,并非说世间有一个我,佛陀说无我来破除之;也并不是要我们放弃小我,以证得大我。事实上,世间万法,一切事物里根本没有我,所以佛陀说没有我。无我是真理;执著有我是无明、颠倒、愚痴。

  西方一位对宇宙人间很有研究的科学家曾说过:我思故我在。他认为“想”就是我。佛教否定这样的看法。比如:一百年前没有电视机,你们能想象它是怎样的吗?想不出。那时候的人根本不知道,要想也想不来。如果我要想就能想出来,那我相信这个我的存在。但是,这个想不是我能随心所欲的,而是科学的电子学促使人类发明雷达,从军用的雷达再发展成商用的电视机等种种因缘的配合下,才使我们想得出电视机。因为种种因缘让我们知道有电视机,记忆在我们的脑海中,即是法尘里有那个“法”,我们才能想得出;反之,则没得想。所以能够想的并不是我,而是储存着的记忆在作用罢了。世间还没出现白粉的时候,我们能想到白粉、吸毒,以及它对人类的危害吗?再说三、五年前,你们从没看过我,可能想象得到广超法师是怎样的吗?想不出。必须要看到颜色、光线、听到声音才有得想。如果你的法尘中没有广超的记忆,你绝对想不出广超。反之,就能够想。这样的想能够叫做我吗?不能,因为我是永远存在的,如果要想广超的念不在,我去了哪里?若想时说我在,难道不能想时我就没有了吗?住在印度的人会想我吗?哈哈!他们想都不想我啊!如果能够想到我,必然是他们的意念里有我的记忆。因此“我思故我在”对吗?不对。并非有我就能想,而是脑海里有那些记忆才能想。

  再讲色(身体)是我吗?古代的人跟佛陀争论,当佛陀问他们:“你的我在身体里面或外面?”许多人都会回答说是在里面。“里面是指手上、脚下或头上?”如果我们认为我是在身体的某一个部分,如:手上或脚下......,那么我们的手或脚断了,那个我是否还存在?如此类推,他们多数会说是在心上,现代的医学发达,身体上的各个器官,包括心脏都可更换,只差脑袋尚不能换新的,所以有些人就认为会思想的脑袋(想)是我。如果有一天连脑袋都换掉,那么,那个我是否还是我?

  又有人认为整个身体是我,那佛陀就会问:那个我跟身体一样大,还是不一样大?如果手断了,这个我不就换成另一个我?如果整个身体才是我,少了一部分又怎会是我呢?

  《大乘百法明门论》阐述我们的身心活动,它告诉我人是怎样根深蒂固地执著我;同时一层层详尽而深入,透彻地剖析,以破除我们对我的执著,最后的结论是诸法无我。

  另一些外道,包括在座的很多人士都认为人死后会有一个永恒不变的灵魂,佛教否定这个说法。佛教认为我们有精神作用━━神识,平时它是与肉体一起作用,但有些时候,我们的精神跟肉体可分开来作用,甚至可借给其他的众生。如:乩童扶乩时,乩童的身体借给其他的众生使用,他一点儿也不知道,当乩童的身、心分开时,是另一个众生使用他的身体。这样的精神作用,一般人以为是灵魂在作用,认为它是永恒不变的;佛教则称它为神识中阴身,其实神识也在变化不已。因此当一个佛教徒对佛法真正有信心时,一定会深信不疑地接受阐明人生宇宙的真理━━三法印。

  论文:一切法者,略有五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

  宇宙间的森罗万象,其数虽然无量无边,但总不出:色(物质的存在)、心(精神的存在)、非色非心(非物质非精神的存在)等三类。唯识宗将存在的性质,分类为:五位百法,其他佛教的宗派也不例外。

  一者、心法:又称为心王。它是我们能知觉的心,能够知道外境,所以是能知的心。故称之为心王。

  二者、心所有法:就是依心王生起的各种心念。

  三者、色法:就是物质以及物质的活动。

  四者、心不相应行法:简称不相应行,此“行”不是心法,也不是色法。在心法与色法的生灭流转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现象,我们为它假立名称,所以是假法。因为它跟我们的心不相配合,故称为心不相应行。

  五者、无为法:诸法的实相。即是一切法本来没有造作,没有生灭;一切法本来是无为的,所以称它为无为法。

  论文: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分位差别故。四所显示故。此段论文是配合前面那段来解说的。

  一切最胜故:即心王是最殊胜的。因为它有主动的支配力,能带动其他的心念,如王者率领群臣般,以它为主,故心王最殊胜。

  与此相应故:即是心所是依靠心王生起,它跟着心王而相应作用。在此我们应该认识什么是心王与心所。所谓心王是能知觉的心。比如:现在我们的耳朵、眼睛能够知道外境的心;我们的心知道在思惟事物,这个能知觉的心,就是心王。心所是种种的心念。比如:我们起瞋心、贪心,或口谗恣意贪吃榴梿,这个贪的心念就是心所法。能够知觉贪念生起的心就是心王。

  二所现影故:大乘唯识宗认为世间的森罗万物(色法),都是我们的心识(第八识)所显现出来的,所以说色法是心及心所二法所现影故。

  三分位差别故:即心不相应行是指前三法分位差别故。因为我们把世间一些东西分门别类,产生种种的差别相,然后就认为它们是实有的。比如:“一个”、“两个”、“三个”是我们对东西的分别。当我们念“一个”、“两个”、“三个”的时候,我们的心并不是“一个”、“两个”、“三个”。就是说“一个”、“两个”、“三个”的念跟我们的心情没有关系。当贪心起时,心在贪;当瞋心起时,身心烦躁苦恼,心跳加速,热血沸腾,然后骂人,这时的心情就和所想的心念配合。又比如: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种种瞋恨的心念都会生起,它们与心相应,使我们的心闷闷不乐。但当一个老人想那个人很年轻,他的心并不会跟那个年轻人一样年轻,所以当我们想老、年轻、高低等,都没有跟咱们的心相配合作用(不相应)。虽说如此,但它们也在变化(行),所以称之为心不相应行。这并非有真实的东西,而是我们为世间的一些事情变化的现象命名。如:我们规定一天有几个小时,何时是新年等。话说新年,在新加坡,华人有农历新年;印度人有屠妖节;马来人有开斋节,这些都是人为规定的。新加坡政府曾将时间拨快半小时,很明显地,这也是人为的制定。所以说不相应行是事物的变化过程中,人为分别,给它过程的一段落分位。就有各种名称。这些分别跟我们的内心并没有配合,所以称心不相应行。四所显示故:《大乘百法明门论》里的前四法(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是有为法。它们有生灭、作用,蕴藏着无穷无尽的真理,凡夫对此不知不觉,但是觉悟者就会知道一切法本来没有造作、生灭(无为法),能从有为法 中看到无为法,所以本论中最后的无为法,是由前面的生灭有为四种法中显示出诸法的实相。智者能从生灭法直窥诸法实相;反之,愚者就不得证知。总结:佛教把世间的森罗万物分为五种类:

  1.心王:能知觉的心。

  2.心所:心所生起的种种念头,它们被心王所知。

  3.色法:物质。

  4.不相应行:由人类分类差别而产生的法。

  5.无为法:没有生灭,没有造作的法。众生迷执五蕴的身心为我,此论为我们阐明这五种法是各别的因缘作用,其中并没有一个“我”。

  

  

《大乘百法明门论讲记 序 第一节 简介百法》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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