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但不会骑的人骑它时,很快便会掉到沟渠内。
如果我们走上密乘修行之途,应特别注意波罗提木叉(戒律)、菩萨和密教的誓愿。执金刚佛对上述誓愿及密乘经典从不教人掉以轻心、低估或违犯佛陀的嘱咐,在密乘而言这样做是根本堕落。在此必须强调,值此五浊恶世,醉酒不耻之徒反被称扬,而大善知识备受冷落。
米拉日巴尊者说:「欲正确的训练气脉必须具足三个条件:共同训练、领受灌顶、维护誓言。
未合格者修行此法门就有如在地狱中攀爬剑山一样。」
假如可能的话,我们应依据古哈三摩哲密乘根本经典里的忠告来修行。外现为无懈可击的声闻僧,而内在则有喜空之证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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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重视个人的利益与成功,而无视于作为一个大乘行者的事实:承担利益一切众生,并把所有损失皆归诸于已。我们试图找他人来承担错误,并为自已的坏名誉寻找代罪羔羊。
我们不可以使别人成为自已的代罪羔羊。--不可以说:「我做了很多,而他却没有,所以一事无成。」这是心智训练的二十二条戒律中的一条。所有这些堕落皆是由我爱造成的。「践踏这个使我们无解脱机会的破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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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要谴责那些僧众,虽然身着黄袍却不依循三宝,反而寻求魔鬼的指示。举例来说,当一个僧人寻求神谕及衷心地尊崇礼拜邪魔时,便是与他的皈依相违了。
我们既然已经发了三皈依的誓愿却不遵守戒律,行为如恶魔般邪恶。这些错误是由我爱态度所引起--「踩它!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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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试图隐居时,我们却常常上街并沉迷于世俗的享乐,同时又自称为隐士。虽然我们接受了伟大的教法,却不曾尝试去实践它,反而继续从事星相、问卜和为俗人作佛事。我爱必须承担这些过咎。「让我们在它头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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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能坚守戒律便可以获得解脱,但我们却放弃持戒。如此一来,就是放弃了解脱及其善因。追随苦恼使我们失去了寻求现世和永恒解脱的良机。理解了这愚蠢的行为是因我爱而起,「让我们在它头上跳舞并去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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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乃解脱之门,正如运河是水和通路一样,但是我们阻绝它,并以商务的追求来取代它。放弃佛法又不在乎蒙受痛苦和灾难,于是我们去从事商业活动并制造往生恶趣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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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我们放弃陪伴教导我们的精神导师,而宁愿浪费时间在集市中玩乐。这也是源自我爱,「践踏它的头并撕碎它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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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食物和贵重物品悄悄地收藏起来,还剥夺僧伽的供养和生计,更甚者是犯了偷窃等罪。这些堕落皆因我爱而起,「踩它!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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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期望拥有神通,而神通的主因是经由打坐而来,然而我们并没有足够的忍耐力。我们希望获得神通,不外是想藉此来显示自已和骚扰他人。其情况是:我们可能反被邪魔干扰,
并经历巨大、奇异的幻觉。尽管如此,根据戒律:公开宣扬自已已经证悟是一种堕落。
假如我们真的能如此快速地做到禅定,我们应该可以即刻达到证悟。但在仓卒之间,我们根本还未达到初禅。此时此刻,我们也许正在印度、美国、菩提伽耶和世界各地的妄念、幻觉、梦想中飞速「证道」。我爱态度是其因,「踩它!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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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给予我们有利的劝告时,我们不但充耳不闻还严厉地加以反击。我们从没有说过一些关心别人的话,然而别人以阿谀之词来欺骗我们,我们却沾沾自喜。我们这些俗人没有能力分辩善恶,我爱是其根源。「践踏它并在它的头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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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予以信赖托付秘密的心腹随从,却倒戈投向我们的死敌;同样地,爱徒们会将上师的秘密教导泄露出去。
我们应该保守机密,因为一旦透露出去,它势必会传开,而当初托予你的人将对你失去信心。仲敦巴尊者曾说过:「如果你能保守秘密,使得令郎也不知晓,你就能贯彻始终。」
从前有一位传教士欲试探他妻子的忠贞,他先隐藏了国王最珍爱的鸟,然后又另外杀死一只鸟,将鸟肉携回家中。他向妻子解释:该肉即为国王最珍贵的鸟的尸身,为了他们二人的生命请她务必保密。之后,国王宣告爱鸟失踪,并以高价或皇后的皇冠悬赏提供该鸟下落的人。
妻子终于出卖了先生,身陷囹圄的传教士托出实际的原委之后,他反而因为睿智而获晋升。
我们与他人为友并视为知已,之后却挑剔他人的毛病而与之决裂。这种人实为被我爱所左右的心贼。「让我们在它头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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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似邪灵一样生气和和妒嫉时,就容易被他人所恼,甚至于看到我们就感到不舒服;我们被疑心及迷信所淹没,因而导至他人的不友善及不适应,这是我爱作祟之故。「让我
们在它的头上跳舞……」
噶当派的喇嘛说:「我们就该对他人采取友善和开放的态度并以关爱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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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被劝导要遵行戒律,但是我们不但忽视它,而且还恶意地背道而驰。当有人欲接近我们来寻求意见时,我们理应对他仁慈,可是我们反而想方法与他作对并羞辱他,这也是我执在作祟,「践踏它并撕碎它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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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发觉他人的活动对我们形成干扰,并且为他的所作所为恼怒时,便会对他的言行产生感受、继而心怀敌意。圣者龙树菩萨曾说过:「誓言有二种:其一,如把文字刻于石上,另一种如写于水上。我们消极的誓言如写在水上的文字,而积极的誓言如刻在石上的铭文。」
我们应该信守自己皈依、发心的誓言,对他人的怀恨应归咎于我爱的态度,「踩它!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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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人努力用功及修行所获得的崇高地位,我们常常有压迫感。我们不但不能分享他的喜悦,甚至因妒嫉他而加以毁谤。将圣者视为具有威胁性的敌人,而不是被尊敬的对象。同时我们又被赤裸裸的贪欲所蒙蔽,而随意寻求性伴侣。这些皆因「我爱」而产生,「让我们践踏它并撕碎它的心。」
本注释的作者说:「每当大学者们在大殿里雄辩时,我总是感到欣喜,并希望自已有一天也能如此。我对他人的演说感到欢喜,并且祈求宝座的拥有者能佑我也有如是成就,我从未对他人的高位心怀恶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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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因朋友的小瑕疵而无法友谊长存,并对新朋友冷热无常,而且不信守承诺。我们起初发现对方很吸引人,但不久却因我爱而与他疏远,「踩它!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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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神通,却从事占卜。由于虚假的预言,我们终究要面对果报。如果我们够慈悲就会避免伤害自已的同伴。如果完全缺乏或微具善心,那么当被人伤害时,我们便会试图报复。忘恩负义的态度是不可取的。
在此五浊恶世,找寻一位具有大慈悲心的上师是很重要的。因为我们十分愚钝,只有他才会关心我们。同时,应视我爱的态度为最大的敌人,要不遗余力地将它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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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把教义当耳边风,所以经常还未澄清即予以推测。我们研讨只为打发时间或者欺骗、取悦他人。日后,当我们自已教导别人时,错漏百出让饱学之士尴尬不已。我们只学到经典的皮毛和接受些微传承就质疑它们的价值;又因见闻历炼浅薄,而以邪见误导徒弟。
例如告诉他们:学习不是必须的,只要一味枯坐。这是我爱之故,「踩它!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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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人想证取无上正觉,就必须对教义多听闻、多思考、融会贯通。然而我们习于发怒、感情用事,这样所学便有偏差。每当我们与对手讨论佛法时,总变成恶意相向。又因为善嫉,我们往往对他人的过失过度夸张及反应。这是因为我爱所至,「在它头上跳舞……」有人曾经是粗俗不堪,但在经过修持以后,精神境界已提升不少,可我们仍然怀疑他、对他无法信任。佛陀都曾为凡夫,所以我们不该因某人过去的纪录而藐视他,而应以他目前的作为来论断。我们应该知道自已是多么幸运,并以此教义来训练个人的心智。
伟大的龙树菩萨曾说:「若你为自已及他人证取正觉,就应加强菩提心的根本修行。」这是因为在过去诸世中,我们太惯于和憎恨、贪欲为伍而蔑视他人、自以为是,这也是我爱之故。
憎恨是增长和发展菩提心的最大障碍,尤其是当我们不断地伤害他人,并且暗中破坏他人的优点时。我们并非有意滋生妒嫉心,而是不习惯于见他人好。《菩提行经》中云:「当为一切有情发菩提心,令诸得快乐,云何忌有情
」
然而,因为善嫉,使我们对他人加以否定、毁谤和凌辱。我们有时高估了人、有时又轻视他人夸张其短处、低估其长处。这些皆是由我爱所引起,所以我们应在这逆贼的头上跳舞,是它使我们丧失最终解脱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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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未经广泛的研习,使我们低估了学习的价值;因为未经透彻的了解,使我们对有必要学习的特殊领域发表不当的言论;因为不尊重善知识,所以轻视他们的传法。我们对灌顶、传承等观念很荒谬,并且将偏见转告他人,实在是为害最深。如果不渴求与够资格的善知识交往,就无法获得佛法上的体证。《华严经》及其他经典上记载:阳光具有能使棉花燃烧的能源,但是如果没有放大镜将之汇聚一处,就不可能产生火,作不到这些是因为我爱在作崇。
我们「应在这自私的念头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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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教导与经、律、论三藏大相径庭,由于与之大唱反调,我们宣称具有来自梦中和天书幻像的体验.。此种不实的「自我体证」是极端有害的。我们没有增长他人的善念,反而
采取冷嘲热讽的态度。对于他人的教理与修行,我们应存善念。因为种种的错误皆来自我爱,「让我们在它头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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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背佛法的作为,我们不但不排斥,反而一厢情愿地赞同它,正如我们回忆起自己对所厌恶者恶言相向时的沾沾自喜,我们以伤害他人为乐事。同样地,当我们终于捕捉到一只
恼人的虱子时,却很高兴地把它捏死。这也是我爱之故,「在它头上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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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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