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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书又说:“入俗家五法:一入时语小,二敛身口意,三摄心卑恭而解,四收摄诸根,五威仪庠序生善。”僧尼到世俗人家里,内心要收摄,保持正念,不能放纵使身心,避免对境产生染着,外表要谦恭,要威仪,才能令世俗生恭敬,生善心。
该论又告诉我们,僧尼不要同哪些世俗人接触。如《论》中说:“有九事不应俗家坐:一虽为礼拜心不恭敬,二虽为迎逆心不殷重,三虽令让坐而心不实,四在不恭敬处令坐,五有说法言心不睬录,六虽闻有德不信受之,七知有甚多,若求与少,八知有美食反设粗者,九虽供给与如市易法。”对三宝缺乏信仰,用轻心,慢心的态度,以僧宝之尊贵,是不宜到他们家去坐的。
《四分律》说:“喜往白衣家五过:一不嘱比丘入村,二在欲意男女中坐,三独坐,四在屏后处,五与女人说法过限。又有五过:一数见女人,二既相见便附近,三转亲厚,四便生欲意,五为若欲意故或至死,若次死苦”。僧尼喜欢往俗人家里跑,一定是心不在道。与俗人接触多了,尤其是男女来往容易产生染着,乃至爱恋,这是特别应该警惕的。
苏曼殊在他的小说《断鸿空雁记》中曾说:“我为沙门处于浊世,当如莲花,处淤泥而不染。”诚然,曼殊本人并没有做到,但这段话却是以为所有僧尼的座右。僧尼为三宝之一,称为僧宝,应当懂得维护自身的尊严,树立高大形象,才能为世俗人所恭敬,才能把真理传播到世俗社会中去。
八、邪命事业
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必须赖衣食住得以生存,如何获得衣食住呢?在佛教中有正命与邪命之分。邪命即非法乞求邪意活命的意思,为不正当而不道德的谋生方法。是佛教中所禁止的。
《遗教经》说:“持净戒者,不得贩卖贸易,安置田宅,畜养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种植及诸财宝,皆当远离,如避火坑,不得斩伐草木,垦土掘地,合和汤药,占相吉凶,仰观星宿,推步盈虚,历数算计,皆所不应,节身时食,清净自活,不得参预世事:通致使命,咒术仙药,结好责人,亲厚蝶慢,皆不应作,当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显异惑众,于四供养,知量知足,趋得供事,不应畜积,此则略说持戒之相。”这是以戒律作为区分邪命与正命的标准,依戒行事生活是正命,不依戒行事生活则是邪命。
《四分律》说:“不得占卜诵咒,处方治病等。”占卜诵咒是属邪命,处方治病则荒废道业。从解脱道来说是不允许的,菩萨道则又另当别论。《十诵律》记载:目连入村乞食,居士妇怀妊,问言:是男是女耶?目连云:是男。及生是女,遭到居士毁谤,于是问佛,佛言:本是男胎,中转为女,目连见前不见后,非妄语也。业缘的变化是微妙的,目连神通第一都不能彻底洞察,况一般凡夫?所以佛陀不许僧尼卜看相等,以避免讥嫌。
《行事钞》说到邪命,也列有五种和四种两类:五种邪命有:一为求利养,改常威仪,诈现异相。二说已功德,三高声现威四说已所得利养,激动令施,五为求利故,强占他吉凶,这是以求得利养为前提,想尽办法表现自已,企图由此抬高自已的形象,令他人产生恭敬供养之心。
四种邪命是:一方邪,通使四方为求衣食,二仰邪,是上观星象盈虚之相,三下邪,耕田种植从事农业生产,四维口食,习小小咒术,以邀利活命,僧尼的正业是修道,弘化,以道德和学间去教化世间,令人供养恭敬,培植福田。舍此,用占相,咒术,种植,穷年累月为求衣食,疲于奔命,实非出出高人所为。
修学佛法是以八正道为准则,八正道中有正命一项,正命就是对治邪命,以正命的方式生活,才能消除烦恼,成就道业。
九、施食原则
僧食来自十方,是供养僧尼用功办道用的,本来不可以随便施给他人,但对于真正有困难的人,律中也是开许的。
《五分律》说:“若与乞儿,乞狗,乞鸟,应量已食多少取分,然后减乞,不得以分外施之。”对于乞儿,乞狗,乞鸟,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随分施予他们。《毗尼母论》说:“诣寺乞人,无粮食存,婴儿,狱囚,怀妊等类,施之无过,比丘应学。”僧食是十方常住所有,没有通过大众同意,私自送于他人,是盗常住物,但对贫困无依者,在僧团能允许的情况下,比丘可以随便施给他们,是没有过失的。
十、出家要业
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人们,似乎每个人都有他的职业和义务;如农民种田,工人制造器具,教师培养人才,军队练习打仗,保护国土,那么,出家僧尼应该做些什么呢?
《大比丘三千威仪经》说:“沙门业者,诵经坐禅劝化众事,若不解者,徒生徒死,或有受苦之困。”沙门事业主要是诵经、坐禅、教化社会事,如果不干这些,简直是浪费生命,辜负此生了。
《大智度论》说:“出家多修智慧,智慧是解脱因缘,俗人多修福德,福德是乐因缘。”出家僧尼与世俗人对人生有着不同的追求,僧尼出家的目的是解脱生死,解脱生死是必须通达开发无漏慧断烦恼,才能证得解脱涅槃之果。因此,出家人要多修智慧,俗人则不同,他们追求的财富地位各种欲乐,这就要多培植福田。
《僧祗律》说:“供养舍利造塔寺,非我等事,彼国王居士乐福之人,自当供养;比丘事者,所谓结集三藏,勿令佛法速灭。”造塔建寺是居士的事,出家应该好好研究经教,弘扬佛法。
《行事钞》说:“出家之人以身戒心慧为本,不得造经像寺舍等业,错乱次第,故唯得指授法则,劝化俗人,俗人以金石土木牙角布帛而作佛像,道人修五分法身学三佛行名为造像。俗以低素竹帛笔墨钞写以为经卷,道人以闻思修为造法也,俗以草木墙字而造寺,道人以菩提涅槃智慧万行所住大乘之宅为寺。”区分了出家僧尼与在家信众的不同。
十一、避恶众生
寺庙大多在山野旷野之中,有时难免要受到蛇,蜈蚣等各种动物的侵扰,应该怎样对待这些东西呢?
《四分律》说:“若蛇入屋,若以盛,若蝇系,应解已弃之;若患鼠入舍,应惊出;若作槛出之,若患蝎蜈蚣蚰蜒入屋者,以弊物,以泥困,以帚扫,盛弃之,应解放,勿令死。”房屋里跑进蛇、老鼠、蜈蚣之类,可以想办法把它赶走,但不能弄死。
《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说:“行路寄鬼神屋宿,不得有触扰意,生者犯堕。”寄宿鬼神居住的房子室,不得有扰乱意,令它烦恼,因为沙门应该让一切众生欢喜。老鼠、毒蛇、蜈蚣等,人类把它们称之曰害虫,人从本位主义出发,基于个人生存的利益,觉得这些动物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其实他们是很可怜的,倘若我们人类能换一个立场,替它们想想,那么我们自然能生起慈悲心,善意的对待它们了。
十二、作医治病
出家人是来自世俗的各个阶层,他们都曾经从事过各种不同的职业,这些人进入僧团之后,是否可以继续发挥他们的特长呢?从修道的意义上来说,佛陀是不允许比丘重操旧业的,但对于某些僧尼具有利人利世的能力,佛陀也适当开许。
《善见律》说:“作医师,得吉罗,为出家五众合药者得,若和尚父母在寺疾病,弟子亦得合药,又父母贫贱,在寺内供养,净人兄弟妹姐叔伯及母姨。舅,并得为合药。”僧尼的职责在于修道,在于弘法,专门去做医生,为人治病,妨碍道业,自然不可,不过如果具有医术,方便的情况下,为寺内大众及有关亲属看病,还是可以的。
《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说:“若道人慈心作医治病,不得取物自入,前人强与,为福应取。”从慈悲心出发,为任何看病都是可以的,但不能为谋取财物,假如施主一定要给,允许收入常住供养三宝。
佛陀禁止僧尼治病行医有罪,是因为担心比丘荒废道业,又开许僧尼行医是基于慈悲为怀,前者偏就自利,后者重在利他,这就说明了僧尼在不影响修道的情况下,行医才是可以的。
十三、孝养父母
佛教传到中国,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产生冲突,其中出家僧尼抛去父母,便是重要的一项罪责,僧尼果不能孝养父母吗?
《五分律》说:“毕陵伽父母贫穷,以衣食供养。”佛言:“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担父,左肩担母,于大小便利,极世稀奇,衣服供养,犹不能极项臾之恩,从今听比丘尽心供养父母,否者得重罪。”父母对儿女有极大的恩情,僧尼尽管出家了,倘若父母真正有困难,还得必须尽心孝养。
《僧祗律》说:“父母不信三宝者,应少经理,若有信者,得自恣与无乏。若父母贫贱,将至寺中,若洗母不得触,得自手与食;父者如沙弥无异,一切皆得。”父母不信三宝,少管他,是逼令归正,父母没有兄妹孝养,可以迎至寺内生活。
《毗尼母论》说:“若父母贫苦,先受三归,五戒十善,然后施与;若不贫,虽受戒不合与。”《四分律》说:“父母乳养长大有恩,佛言:若闻三宝名字,已是报恩,何况得净信等。”僧尼孝养父母,供给衣食,但必须是父母贫困无依,如果父母自已有衣食能力,僧物还是不宜供给父母的。
《僧祗律》说:“比丘不得唤阿爷、阿郎、阿娘、阿婆、阿兄、阿姐,乃至姨姑等。不得唤本俗名,准应优婆塞,优婆夷等。”出家远离了世俗,所以不得使用世俗的观念,世俗的称呼。
在佛陀教义中很强调报恩,课诵本的回向中就有“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之说。四重恩的第一重便是父母恩。僧尼的报恩方式,除了让父母现世衣食饱暖外,更重要是启发父母信仰佛法,归依三宝,持戒修善,使其尽未来际离苦得乐。
十四、选择同伴
古人曰:“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说明了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从修学佛法的意义上说,佛陀强调亲近善知识的重要性。原因是众生无始以来迷已为物,一直心随境转,很难把握自已,所以在出家过程中,选择什么样的同学,将会影响到你的道业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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