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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書又說:“入俗家五法:一入時語小,二斂身口意,叁攝心卑恭而解,四收攝諸根,五威儀庠序生善。”僧尼到世俗人家裏,內心要收攝,保持正念,不能放縱使身心,避免對境産生染著,外表要謙恭,要威儀,才能令世俗生恭敬,生善心。
該論又告訴我們,僧尼不要同哪些世俗人接觸。如《論》中說:“有九事不應俗家坐:一雖爲禮拜心不恭敬,二雖爲迎逆心不殷重,叁雖令讓坐而心不實,四在不恭敬處令坐,五有說法言心不睬錄,六雖聞有德不信受之,七知有甚多,若求與少,八知有美食反設粗者,九雖供給與如市易法。”對叁寶缺乏信仰,用輕心,慢心的態度,以僧寶之尊貴,是不宜到他們家去坐的。
《四分律》說:“喜往白衣家五過:一不囑比丘入村,二在欲意男女中坐,叁獨坐,四在屏後處,五與女人說法過限。又有五過:一數見女人,二既相見便附近,叁轉親厚,四便生欲意,五爲若欲意故或至死,若次死苦”。僧尼喜歡往俗人家裏跑,一定是心不在道。與俗人接觸多了,尤其是男女來往容易産生染著,乃至愛戀,這是特別應該警惕的。
蘇曼殊在他的小說《斷鴻空雁記》中曾說:“我爲沙門處于濁世,當如蓮花,處淤泥而不染。”誠然,曼殊本人並沒有做到,但這段話卻是以爲所有僧尼的座右。僧尼爲叁寶之一,稱爲僧寶,應當懂得維護自身的尊嚴,樹立高大形象,才能爲世俗人所恭敬,才能把真理傳播到世俗社會中去。
八、邪命事業
一個人生活在世界上,必須賴衣食住得以生存,如何獲得衣食住呢?在佛教中有正命與邪命之分。邪命即非法乞求邪意活命的意思,爲不正當而不道德的謀生方法。是佛教中所禁止的。
《遺教經》說:“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民奴婢畜生,一切種植及諸財寶,皆當遠離,如避火坑,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合和湯藥,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曆數算計,皆所不應,節身時食,清淨自活,不得參預世事:通致使命,咒術仙藥,結好責人,親厚蝶慢,皆不應作,當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得包藏瑕疵,顯異惑衆,于四供養,知量知足,趨得供事,不應畜積,此則略說持戒之相。”這是以戒律作爲區分邪命與正命的標准,依戒行事生活是正命,不依戒行事生活則是邪命。
《四分律》說:“不得占蔔誦咒,處方治病等。”占蔔誦咒是屬邪命,處方治病則荒廢道業。從解脫道來說是不允許的,菩薩道則又另當別論。《十誦律》記載:目連入村乞食,居士婦懷妊,問言:是男是女耶?目連雲:是男。及生是女,遭到居士毀謗,于是問佛,佛言:本是男胎,中轉爲女,目連見前不見後,非妄語也。業緣的變化是微妙的,目連神通第一都不能徹底洞察,況一般凡夫?所以佛陀不許僧尼蔔看相等,以避免譏嫌。
《行事鈔》說到邪命,也列有五種和四種兩類:五種邪命有:一爲求利養,改常威儀,詐現異相。二說已功德,叁高聲現威四說已所得利養,激動令施,五爲求利故,強占他吉凶,這是以求得利養爲前提,想盡辦法表現自已,企圖由此擡高自已的形象,令他人産生恭敬供養之心。
四種邪命是:一方邪,通使四方爲求衣食,二仰邪,是上觀星象盈虛之相,叁下邪,耕田種植從事農業生産,四維口食,習小小咒術,以邀利活命,僧尼的正業是修道,弘化,以道德和學間去教化世間,令人供養恭敬,培植福田。舍此,用占相,咒術,種植,窮年累月爲求衣食,疲于奔命,實非出出高人所爲。
修學佛法是以八正道爲准則,八正道中有正命一項,正命就是對治邪命,以正命的方式生活,才能消除煩惱,成就道業。
九、施食原則
僧食來自十方,是供養僧尼用功辦道用的,本來不可以隨便施給他人,但對于真正有困難的人,律中也是開許的。
《五分律》說:“若與乞兒,乞狗,乞鳥,應量已食多少取分,然後減乞,不得以分外施之。”對于乞兒,乞狗,乞鳥,根據自已的實際情況,隨分施予他們。《毗尼母論》說:“詣寺乞人,無糧食存,嬰兒,獄囚,懷妊等類,施之無過,比丘應學。”僧食是十方常住所有,沒有通過大衆同意,私自送于他人,是盜常住物,但對貧困無依者,在僧團能允許的情況下,比丘可以隨便施給他們,是沒有過失的。
十、出家要業
生存在這個世界上的人們,似乎每個人都有他的職業和義務;如農民種田,工人製造器具,教師培養人才,軍隊練習打仗,保護國土,那麼,出家僧尼應該做些什麼呢?
《大比丘叁千威儀經》說:“沙門業者,誦經坐禅勸化衆事,若不解者,徒生徒死,或有受苦之困。”沙門事業主要是誦經、坐禅、教化社會事,如果不幹這些,簡直是浪費生命,辜負此生了。
《大智度論》說:“出家多修智慧,智慧是解脫因緣,俗人多修福德,福德是樂因緣。”出家僧尼與世俗人對人生有著不同的追求,僧尼出家的目的是解脫生死,解脫生死是必須通達開發無漏慧斷煩惱,才能證得解脫涅槃之果。因此,出家人要多修智慧,俗人則不同,他們追求的財富地位各種欲樂,這就要多培植福田。
《僧祗律》說:“供養舍利造塔寺,非我等事,彼國王居士樂福之人,自當供養;比丘事者,所謂結集叁藏,勿令佛法速滅。”造塔建寺是居士的事,出家應該好好研究經教,弘揚佛法。
《行事鈔》說:“出家之人以身戒心慧爲本,不得造經像寺舍等業,錯亂次第,故唯得指授法則,勸化俗人,俗人以金石土木牙角布帛而作佛像,道人修五分法身學叁佛行名爲造像。俗以低素竹帛筆墨鈔寫以爲經卷,道人以聞思修爲造法也,俗以草木牆字而造寺,道人以菩提涅槃智慧萬行所住大乘之宅爲寺。”區分了出家僧尼與在家信衆的不同。
十一、避惡衆生
寺廟大多在山野曠野之中,有時難免要受到蛇,蜈蚣等各種動物的侵擾,應該怎樣對待這些東西呢?
《四分律》說:“若蛇入屋,若以盛,若蠅系,應解已棄之;若患鼠入舍,應驚出;若作檻出之,若患蠍蜈蚣蚰蜒入屋者,以弊物,以泥困,以帚掃,盛棄之,應解放,勿令死。”房屋裏跑進蛇、老鼠、蜈蚣之類,可以想辦法把它趕走,但不能弄死。
《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說:“行路寄鬼神屋宿,不得有觸擾意,生者犯墮。”寄宿鬼神居住的房子室,不得有擾亂意,令它煩惱,因爲沙門應該讓一切衆生歡喜。老鼠、毒蛇、蜈蚣等,人類把它們稱之曰害蟲,人從本位主義出發,基于個人生存的利益,覺得這些動物影響了我們的生活,其實他們是很可憐的,倘若我們人類能換一個立場,替它們想想,那麼我們自然能生起慈悲心,善意的對待它們了。
十二、作醫治病
出家人是來自世俗的各個階層,他們都曾經從事過各種不同的職業,這些人進入僧團之後,是否可以繼續發揮他們的特長呢?從修道的意義上來說,佛陀是不允許比丘重操舊業的,但對于某些僧尼具有利人利世的能力,佛陀也適當開許。
《善見律》說:“作醫師,得吉羅,爲出家五衆合藥者得,若和尚父母在寺疾病,弟子亦得合藥,又父母貧賤,在寺內供養,淨人兄弟妹姐叔伯及母姨。舅,並得爲合藥。”僧尼的職責在于修道,在于弘法,專門去做醫生,爲人治病,妨礙道業,自然不可,不過如果具有醫術,方便的情況下,爲寺內大衆及有關親屬看病,還是可以的。
《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說:“若道人慈心作醫治病,不得取物自入,前人強與,爲福應取。”從慈悲心出發,爲任何看病都是可以的,但不能爲謀取財物,假如施主一定要給,允許收入常住供養叁寶。
佛陀禁止僧尼治病行醫有罪,是因爲擔心比丘荒廢道業,又開許僧尼行醫是基于慈悲爲懷,前者偏就自利,後者重在利他,這就說明了僧尼在不影響修道的情況下,行醫才是可以的。
十叁、孝養父母
佛教傳到中國,與中國傳統儒家文化産生沖突,其中出家僧尼抛去父母,便是重要的一項罪責,僧尼果不能孝養父母嗎?
《五分律》說:“畢陵伽父母貧窮,以衣食供養。”佛言:“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擔父,左肩擔母,于大小便利,極世稀奇,衣服供養,猶不能極項臾之恩,從今聽比丘盡心供養父母,否者得重罪。”父母對兒女有極大的恩情,僧尼盡管出家了,倘若父母真正有困難,還得必須盡心孝養。
《僧祗律》說:“父母不信叁寶者,應少經理,若有信者,得自恣與無乏。若父母貧賤,將至寺中,若洗母不得觸,得自手與食;父者如沙彌無異,一切皆得。”父母不信叁寶,少管他,是逼令歸正,父母沒有兄妹孝養,可以迎至寺內生活。
《毗尼母論》說:“若父母貧苦,先受叁歸,五戒十善,然後施與;若不貧,雖受戒不合與。”《四分律》說:“父母乳養長大有恩,佛言:若聞叁寶名字,已是報恩,何況得淨信等。”僧尼孝養父母,供給衣食,但必須是父母貧困無依,如果父母自已有衣食能力,僧物還是不宜供給父母的。
《僧祗律》說:“比丘不得喚阿爺、阿郎、阿娘、阿婆、阿兄、阿姐,乃至姨姑等。不得喚本俗名,准應優婆塞,優婆夷等。”出家遠離了世俗,所以不得使用世俗的觀念,世俗的稱呼。
在佛陀教義中很強調報恩,課誦本的回向中就有“上報四重恩,下濟叁塗苦。”之說。四重恩的第一重便是父母恩。僧尼的報恩方式,除了讓父母現世衣食飽暖外,更重要是啓發父母信仰佛法,歸依叁寶,持戒修善,使其盡未來際離苦得樂。
十四、選擇同伴
古人曰:“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說明了環境對一個人的影響,從修學佛法的意義上說,佛陀強調親近善知識的重要性。原因是衆生無始以來迷已爲物,一直心隨境轉,很難把握自已,所以在出家過程中,選擇什麼樣的同學,將會影響到你的道業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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