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业品第十七
外人就说,你讲一切法空,不对!因为有烦恼、有业。烦恼、业的因缘,有苦。怎么一切法空呢?经上说的嘛!烦恼叫惑,业叫业,和苦加起来叫惑业苦三,它不空啊!比如说,小乘法,苦集灭道,烦恼和业就是集谛,苦叫苦谛,所以经上教人知苦断集嘛!怎么说一切法空呢?
他不知道《心经》说过,无苦集灭道。所以讲到此地,四谛是无苦集灭道。十二因缘也没有,「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烦恼、业、苦在十二因缘里头就是无明。落入三道:无明、爱、取是烦恼道;行、有就是业道;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叫苦道。可是他不知道,无无明也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也无老死尽。这是大乘法所说嘛!
外人执着为实有,烦恼和业为实有,他就说了: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 二世果报种」
如果人能降伏其心,心是什么心呢?贪瞋痴。人没有贪瞋痴,就没有杀盗淫,就没有妄语、恶口、绮语、两舌,所以就能利益众生,这个叫慈善。
「二世果报种」,二世就是下一世,并不一定讲第二世,下数世也是二世。「果报种」,受果报。这个我们看出来了,外人落入生法。种,有生义,和佛所说的法违背。佛说无生法,他一开始执着为生法。看这一偈注意到,「人能降伏心」,一切法由心而生嘛!「利益于众生,是名为慈善,二世果报种。」种,就是有生义。
接着他解释说:
「大圣说二业 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 种种分别说」
「大圣说二业」,有两种业。「思与从思生」,第一种思业,第二种从思所生出来的。「是业别相中,种种分别说」,思业和思生业,它有别相,佛作种种分别而说。
思业有什么别相呢?思业有贪、瞋、痴,别相。从思生业,有什么分别说呢?杀、盗、淫、妄语、恶口、绮语、两舌。他说佛作种种分别说。这个法不空啊!大家记住,这是外人的意思。接着外人就说:
「佛所说思者 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 即是身口业」
「佛所说思者,所谓意业是。」思业就是意业。「所从思生者,即是身口业。」身口二业从思生的。经上说身口意三业不空啊!这是外人执着。接着他继续说:
「身业及口业 作与无作业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 能了诸业相」
「身业及口业,作与无作业。」什么是作业呢?身口二业有所表示,称为作业;意业无所表示,称为无作业。身业、口业、作业、无作业,「如是四事中,亦善亦不善」,产生善业、不善业。
「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这是说善业、不善业它的作用,善业生福德,不善业生罪。「及思为七法,能了诸业相。」七法就是身业、口业、作业、无作业、善业、不善业和思业,一共七个。这七法能够了别诸业相,既然诸业相可以了别,它不应该空吧?大家记住,这是外人的话。你在里边不要糊涂,不是论主所说,是外人所说。
从这个地方我们看出来,《中论》可能不是直接写的。《中论》经过一场激烈辩诤以后,后来把它追记起来的。
这首偈论主所说:
「业住至受报 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业 云何生果报」
业,它住到受果报,那就是常。住到受果报有什么坏处呢?还是业,不能是果报。所以业是常的,没有灭的时候了。如果灭了呢?就没有业。既然没有业,怎么生果报?论主从常、断二边破。
看这个情形,外人不等论主说完,他就发表意见了:
「如芽等相续 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 离种无相续
从种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先举个例子。「如芽等相续,皆从种子生。」种子生出来以后,生了芽,芽相续而生,续种子而生。因为芽生才有果,所以「从是而生果,离种无相续」。芽相续了,才生果。可是芽的相续从种子生的,所以离种无相续。
「从种有相续」,这是说芽的相续,是从种子而有的嘛!所以说「从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相续了才有果报生。所以他说「先种后有果,不断亦不常」。这是外人的意思,以后他又举了很多例子证明。
以上所讲的,大家有问题没有?
「从芽等相续」,举譬喻说。佛法有两种说法,第一个是法说,第二个是譬喻说。他先举譬喻,下面两首偈,法说。这个解释方式叫做「以法合譬」。
「如是从初心 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 离心无相续
从心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是从初心」,初心好比种子一样。「心法相续生」,好比芽相续而生。「从是而有果」,相续而生了,就有果报了。「离心无相续」,心为种子嘛!离开心没有相续。「从心有相续」,从心才有相续。「从相续有果」,产生果报。
「先业后有果,不断亦不常。」这是外人的话,因为论主说过:「业住至果报,是业即为常。若灭即无业,云何生果报?」论主前面以常断二边破他,他就辩驳「不断亦不常」,我的思想不断也不常。
以上讲的大家有问题没有?
大家看《中论》,︿观业品﹀第十七。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 即是白业报」
外人执着业实有,果报实有。这是他说理由,他说:明明经上说「能成福德者」,善业,「是十白业道」,十种白业:心没有贪瞋痴,身没有杀盗淫,口没有妄语、恶口、绮语、两舌。这样「二世」,就是来生,受五欲乐,五欲乐就是人天福报,受人天福报即是白业报。因为佛讲过了嘛!有白业报、黑业报,所以不应该一切法空啊!这是外人说的意思。
以下论主略答。看这个情形,当时可能是起辩诤。论主就说: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
看这个情形,外人没等到论主讲完,他接着就辩诤了。所以我们可想而知,《中论》是经过一场辩诤,才把它记下来的。接着外人就说:
「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 贤圣所称叹
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
此性则无记 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 但思惟所断
以是不失法 诸业有果报
若见谛所断 而业至相似
则得破业等 如是之过咎
一切诸行业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尔时报独生
如是二种业 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 而业犹故在
若度果已灭 若死已而灭
于是中分别 有漏及无漏」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我现在再说一说,业果报的道理,这个道理是佛和辟支佛。辟支佛有译为独觉,有译为缘觉的。一般的说法,在出佛之世,称为缘觉;佛不出世,称为独觉。贤圣:「贤」是三贤,五停心观、总相念、别相念;「圣」是四圣,初、二、三、四果。这些圣人所称叹的,都赞叹业果报。
以下外人举例子说。「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此性则无记,分别有四种。」因为前面龙树菩萨说过,假使业住到受果报,那就是常边,业始终是业,怎么变成果报?假使业灭了,灭法不能生,怎么生果报?以常断二边破它。
他举这个例子就分辨了。「不失法如券」,好比人欠债,有债券。像我们借钱,写个借据,债券就是那个意思。这个「不失法如券」,它有它的意思在里头。这个「券」,它有相续作用,没有因果体性。什么是因果体性?比如借据,不能当银钱用,没有因的体性。还债的时候,也不能当银钱还,没有果的体性。可是它有相续作用,你欠了债,拿这个债券,可能跟你要钱。仅仅是一种相续作用,没有因果体性。
大家能听懂吗?听不懂的可以举手。所以他下面讲「此性则无记」,这个不失法如券,无记性。所谓无记性,不能当银钱用。拿我们世间法讲,仅仅是一种信用,这就是相续的作用了,它是无记的。你借钱,借银钱,不能借个借据,没有用;还债,要还银钱,也不能把债券当债去还了。所以它本身是无记的。
「分别有四种」,这里的论文讲得不太明白,所以我们要靠推断。看它前后文推断有四种。那四种呢?三界有,欲界有,受果报到欲界来;色界有,受果报到色界去;无色界有,受果报到无色界去;还有离系报,不受三界所束缚,就是说出三界。怎么知道有这四种呢?按照前后文看出来的。讲到后文的时候,我们就知道了。四种,就是欲有、色有、无色有,加上涅槃就是了。
这个说法,我们就看出来,小乘说法,不是大乘义。比如这四种按大乘说,不可得!欲界有、色界有、无色界有,对「三界有」立涅槃。可是三界如空华,那有三界有?三界既然没有,对三界立涅槃,涅槃也没有。
后文就有说明,我们是根据前后文推断的。因为他的论文,没有讲十分明白。
「见谛所不断,但思惟所断。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见谛意思就是初果须陀洹─见道位,它不断。二果、三果、四果才断。因为初果还有七番生死到欲界来嘛!所以说他不断。二、三、四果断三界业,所以「但思惟所断」。这都是说不失法,初果不断不失法,二果以上才渐渐断不失法。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因为这种不失法,有相续作用,相续到果报。可是「不失法」本身是无记的,这么一来,从不失法相续到果报,业因到了果报,不常。由于相续法,虽然是业因和果报是两个法,可是也不断,它相续嘛!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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