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業品第十七
外人就說,你講一切法空,不對!因爲有煩惱、有業。煩惱、業的因緣,有苦。怎麼一切法空呢?經上說的嘛!煩惱叫惑,業叫業,和苦加起來叫惑業苦叁,它不空啊!比如說,小乘法,苦集滅道,煩惱和業就是集谛,苦叫苦谛,所以經上教人知苦斷集嘛!怎麼說一切法空呢?
他不知道《心經》說過,無苦集滅道。所以講到此地,四谛是無苦集滅道。十二因緣也沒有,「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煩惱、業、苦在十二因緣裏頭就是無明。落入叁道:無明、愛、取是煩惱道;行、有就是業道;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叫苦道。可是他不知道,無無明也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也無老死盡。這是大乘法所說嘛!
外人執著爲實有,煩惱和業爲實有,他就說了: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衆生
是名爲慈善 二世果報種」
如果人能降伏其心,心是什麼心呢?貪瞋癡。人沒有貪瞋癡,就沒有殺盜淫,就沒有妄語、惡口、绮語、兩舌,所以就能利益衆生,這個叫慈善。
「二世果報種」,二世就是下一世,並不一定講第二世,下數世也是二世。「果報種」,受果報。這個我們看出來了,外人落入生法。種,有生義,和佛所說的法違背。佛說無生法,他一開始執著爲生法。看這一偈注意到,「人能降伏心」,一切法由心而生嘛!「利益于衆生,是名爲慈善,二世果報種。」種,就是有生義。
接著他解釋說:
「大聖說二業 思與從思生
是業別相中 種種分別說」
「大聖說二業」,有兩種業。「思與從思生」,第一種思業,第二種從思所生出來的。「是業別相中,種種分別說」,思業和思生業,它有別相,佛作種種分別而說。
思業有什麼別相呢?思業有貪、瞋、癡,別相。從思生業,有什麼分別說呢?殺、盜、淫、妄語、惡口、绮語、兩舌。他說佛作種種分別說。這個法不空啊!大家記住,這是外人的意思。接著外人就說:
「佛所說思者 所謂意業是
所從思生者 即是身口業」
「佛所說思者,所謂意業是。」思業就是意業。「所從思生者,即是身口業。」身口二業從思生的。經上說身口意叁業不空啊!這是外人執著。接著他繼續說:
「身業及口業 作與無作業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從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爲七法 能了諸業相」
「身業及口業,作與無作業。」什麼是作業呢?身口二業有所表示,稱爲作業;意業無所表示,稱爲無作業。身業、口業、作業、無作業,「如是四事中,亦善亦不善」,産生善業、不善業。
「從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這是說善業、不善業它的作用,善業生福德,不善業生罪。「及思爲七法,能了諸業相。」七法就是身業、口業、作業、無作業、善業、不善業和思業,一共七個。這七法能夠了別諸業相,既然諸業相可以了別,它不應該空吧?大家記住,這是外人的話。你在裏邊不要糊塗,不是論主所說,是外人所說。
從這個地方我們看出來,《中論》可能不是直接寫的。《中論》經過一場激烈辯诤以後,後來把它追記起來的。
這首偈論主所說:
「業住至受報 是業即爲常
若滅即無業 雲何生果報」
業,它住到受果報,那就是常。住到受果報有什麼壞處呢?還是業,不能是果報。所以業是常的,沒有滅的時候了。如果滅了呢?就沒有業。既然沒有業,怎麼生果報?論主從常、斷二邊破。
看這個情形,外人不等論主說完,他就發表意見了:
「如芽等相續 皆從種子生
從是而生果 離種無相續
從種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種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先舉個例子。「如芽等相續,皆從種子生。」種子生出來以後,生了芽,芽相續而生,續種子而生。因爲芽生才有果,所以「從是而生果,離種無相續」。芽相續了,才生果。可是芽的相續從種子生的,所以離種無相續。
「從種有相續」,這是說芽的相續,是從種子而有的嘛!所以說「從種有相續」。「從相續有果」,相續了才有果報生。所以他說「先種後有果,不斷亦不常」。這是外人的意思,以後他又舉了很多例子證明。
以上所講的,大家有問題沒有?
「從芽等相續」,舉譬喻說。佛法有兩種說法,第一個是法說,第二個是譬喻說。他先舉譬喻,下面兩首偈,法說。這個解釋方式叫做「以法合譬」。
「如是從初心 心法相續生
從是而有果 離心無相續
從心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業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是從初心」,初心好比種子一樣。「心法相續生」,好比芽相續而生。「從是而有果」,相續而生了,就有果報了。「離心無相續」,心爲種子嘛!離開心沒有相續。「從心有相續」,從心才有相續。「從相續有果」,産生果報。
「先業後有果,不斷亦不常。」這是外人的話,因爲論主說過:「業住至果報,是業即爲常。若滅即無業,雲何生果報?」論主前面以常斷二邊破他,他就辯駁「不斷亦不常」,我的思想不斷也不常。
以上講的大家有問題沒有?
大家看《中論》,︿觀業品﹀第十七。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業道
二世五欲樂 即是白業報」
外人執著業實有,果報實有。這是他說理由,他說:明明經上說「能成福德者」,善業,「是十白業道」,十種白業:心沒有貪瞋癡,身沒有殺盜淫,口沒有妄語、惡口、绮語、兩舌。這樣「二世」,就是來生,受五欲樂,五欲樂就是人天福報,受人天福報即是白業報。因爲佛講過了嘛!有白業報、黑業報,所以不應該一切法空啊!這是外人說的意思。
以下論主略答。看這個情形,當時可能是起辯诤。論主就說:
「若如汝分別 其過則甚多
是故汝所說 于義則不然」
看這個情形,外人沒等到論主講完,他接著就辯诤了。所以我們可想而知,《中論》是經過一場辯诤,才把它記下來的。接著外人就說:
「今當複更說 順業果報義
諸佛辟支佛 賢聖所稱歎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此性則無記 分別有四種
見谛所不斷 但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若見谛所斷 而業至相似
則得破業等 如是之過咎
一切諸行業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爾時報獨生
如是二種業 現世受果報
或言受報已 而業猶故在
若度果已滅 若死已而滅
于是中分別 有漏及無漏」
「今當複更說,順業果報義,諸佛辟支佛,賢聖所稱歎。」我現在再說一說,業果報的道理,這個道理是佛和辟支佛。辟支佛有譯爲獨覺,有譯爲緣覺的。一般的說法,在出佛之世,稱爲緣覺;佛不出世,稱爲獨覺。賢聖:「賢」是叁賢,五停心觀、總相念、別相念;「聖」是四聖,初、二、叁、四果。這些聖人所稱歎的,都贊歎業果報。
以下外人舉例子說。「不失法如券,業如負財物,此性則無記,分別有四種。」因爲前面龍樹菩薩說過,假使業住到受果報,那就是常邊,業始終是業,怎麼變成果報?假使業滅了,滅法不能生,怎麼生果報?以常斷二邊破它。
他舉這個例子就分辨了。「不失法如券」,好比人欠債,有債券。像我們借錢,寫個借據,債券就是那個意思。這個「不失法如券」,它有它的意思在裏頭。這個「券」,它有相續作用,沒有因果體性。什麼是因果體性?比如借據,不能當銀錢用,沒有因的體性。還債的時候,也不能當銀錢還,沒有果的體性。可是它有相續作用,你欠了債,拿這個債券,可能跟你要錢。僅僅是一種相續作用,沒有因果體性。
大家能聽懂嗎?聽不懂的可以舉手。所以他下面講「此性則無記」,這個不失法如券,無記性。所謂無記性,不能當銀錢用。拿我們世間法講,僅僅是一種信用,這就是相續的作用了,它是無記的。你借錢,借銀錢,不能借個借據,沒有用;還債,要還銀錢,也不能把債券當債去還了。所以它本身是無記的。
「分別有四種」,這裏的論文講得不太明白,所以我們要靠推斷。看它前後文推斷有四種。那四種呢?叁界有,欲界有,受果報到欲界來;色界有,受果報到色界去;無色界有,受果報到無色界去;還有離系報,不受叁界所束縛,就是說出叁界。怎麼知道有這四種呢?按照前後文看出來的。講到後文的時候,我們就知道了。四種,就是欲有、色有、無色有,加上涅槃就是了。
這個說法,我們就看出來,小乘說法,不是大乘義。比如這四種按大乘說,不可得!欲界有、色界有、無色界有,對「叁界有」立涅槃。可是叁界如空華,那有叁界有?叁界既然沒有,對叁界立涅槃,涅槃也沒有。
後文就有說明,我們是根據前後文推斷的。因爲他的論文,沒有講十分明白。
「見谛所不斷,但思惟所斷。以是不失法,諸業有果報。」見谛意思就是初果須陀洹─見道位,它不斷。二果、叁果、四果才斷。因爲初果還有七番生死到欲界來嘛!所以說他不斷。二、叁、四果斷叁界業,所以「但思惟所斷」。這都是說不失法,初果不斷不失法,二果以上才漸漸斷不失法。
「以是不失法,諸業有果報。」因爲這種不失法,有相續作用,相續到果報。可是「不失法」本身是無記的,這麼一來,從不失法相續到果報,業因到了果報,不常。由于相續法,雖然是業因和果報是兩個法,可是也不斷,它相續嘛!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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