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解释,又以《起信论》中阿梨耶识的觉与不觉之二义,来配合本书染净二分的依他性作一考察,不论其是否恰如《释要》的作者智旭(西元一五九九-一六五五年)的所见,但在本书所称的「一切凡圣唯以一心为体」。这个真常的唯一的心体,与《起信论》的一心二门之「一心」,涵义并无二致;至於所称心之体相分为真如平等的心体和阿梨耶识的心相,又与《起信论》的真如门及生灭门吻合;所不同者,本书在生灭门的阿梨耶识之内又分出作为圣人之体的清净和合识,以及作为众生之体的染浊和合识,乃是《起信论》中之所未明的,若以《起信论》的觉与不觉之二义,配合本书的染净两种依他性来讲,虽无不通之理,但总尚有未妥:一则《起信论》中,并未涉及性的染净问题;二则《起信论》中所言的觉,乃是法界一相的如来平等法身,所言的不觉是依本觉而有,本觉是对始觉义说,依不觉故说有始觉(注二零)。此与本书所言的阿梨耶识的清净及染浊之二分依他性,实在并不完全相同。不过我们确可肯定,本书采用了《起信论》的一心二门思想作范型,又加上了作者自身的悟发创获之见。
再说本书所谓的「真心是体」,以此一「体」字来配合一心的「心」字,毋宁要说,它与《摄大乘论》的九识说是一致的。那么《起信论》所称的「本觉」,在真谛三藏则为第九阿摩罗识的「能缘」;不觉无明,便是第八阿赖耶识的内容了。至於《起信论》的心体,乃是综合了真谛三藏所谓的八九识的内容而成。因此,我们若说本书的立场是继承着《起信论》的体系,仍不为错(注二一)。至於《起信论》所持的一心之体,在其离相的说明之中,有着明确的述(注二二)。
在作为心意识论之中心时的阿梨耶识,可谓即是对於现实的差别界的说明而言。在《摄大乘论》之中,对此的说明是依於三性而设有一个「以金藏土」的譬喻;因为本书的理论基础,与《摄大乘论》也有很渊源,不妨将此譬喻,照录如下:「譬如於金藏土中,见有三法,一地界、二金、三土。於地界中,土非有而显现,金实有不显现,此土若以火烧链,土则不现,金相自现。此地界土显现时,由虚妄相显现;金显现时,由真实相显现。是故地界有二分。如此本识未为无分别智火所烧链时,此识由虚妄分别性显现,不由真实性显现;若为无分别智火所烧链时,此识由成就真实性显现,不由虚妄分别性显现。」(注二三)
此中所称的「本识」,即是阿赖耶识,现实的差别界,便是由於此一本识的虚妄分别性显现而来,亦即本书所称的「虚状」之显现,乃至此处的「本识」一词,也为本书所用(注二四)。但是,本书同时也采用了《起信论》的立场,说了这样的一句话:「在障之真与染和合名阿梨耶识」(注二五),来说明其接受真妄和合识的态度。而且还说:「此能持之功能与所持之气和合故,名为子时阿梨耶识也。依熏现法之能,与所现之相和合故,名为果报阿梨耶识。此二识,体一用异也。」(注二六)
这是将作阿梨耶识分子时(因中)的及果报(显现)的二分来讲。此在《宗圆记》的看法是唯因配果(注二七),《释要》则配以种子与现行(注二八)。实则 两者均不一定妥当。倒不如说,子时的阿梨耶识,相当於《摄大乘论》所说本识之三相(注二九)中的自相,即是后世称为新译的「种子生种子」,来得更为贴切;至於果报阿梨耶识,持有因相及果相,含有种子生现行,同时也含有现行熏种子的意思。
而此阿梨耶识的染净二分(注三零)或觉不觉的二分(注三一)之中,称为觉的净分是解性(注三二),不觉的染分即是无明(注三三)。此等如何现出生灭世界,又如何断惑证真,则可於染净二性的名义解明中得到消息。正如上面所说的那样,本书是立足於如来藏缘起的基础上,而於阿梨耶识建立见相二分,但其并非意味着即与三性之说有何关联,因为,对於唯识而论,毋宁说本书是站在唯心的立场。
再说本书对於第七识所持的看法,已经明白地说过:「六七等识是用」(注三四) ,又说:「以七识是我执识故,不能见心本寂」(注三五),把第七识视作「我执识」之外,本书之中便未再对第七识作过任何论列了。因此,在本书之中,作为修行的意识,实则是以第六意识为中心的。
例如本书卷三说:「以意识依止此心修行止观也。」又云:「以意识知名义故。」(注三六)此一能知名义的意识,自然是第六识而不是第七的「我执识」 了。
此在《宗圆记》卷四也说:「意识有起观之功也。」(注三七)能起观者,必然是第六识。故在《述记》之中,说得更为详细:「八个识中,力用之大,必推六七二识。然而第七末那但能常审量,妄执我见;惟有第六意识,既明且利,无境不能缘,无事不能作。(中略)故意识若转,末那亦随之而转。(中略)意识若转,诸识随转。所以修行止观,必从意识下手者此也。」(注三八)
本书以如上所述的心意识为背景的条件下,又时而提到:「此心体虽复平等,而即本具染净二用。」(注三九)也就是说,在此平等的心体之中,直接具有染净二性。
因此,本书的心意识,若与一般比较起来,在骨子里,乃是将重心置於染净问题这一方面的。此可用次页的图表,把它显示出来。
现在,我们再就此图所示为中心,对於流转与还灭之二门,说明一下。此中的心体,法界法尔,具有染净二性,无始本有的无明,本来无体而不离净心,由其熏於染性而成为无明住地及一切染法,以至显现种种果报於此现实世界。
本来,诸佛与众生,同一如来藏,以闻慧而由意识知晓诸佛真如之用的名义,来熏於心体之净性(与解性梨耶之义相同),显其力用之时,本来虽具染性,由於法界法尔,染用与心相违,故有灭离之义;净用与心相顺,故有相资之效。是以,当在以真如用义,熏於心体之净性,即能灭却染用,一旦生死之染用灭除,涅槃之净用,即行显现了。我们仅从文相上看,仍会误以为此处所说的染净二性的思想,只不过与《起信论》的觉与不觉之说相当,与所谓天台的性恶思想拉不上关系。实则「留惑」的思想,已经深入其体系之中了,因为当在净用完成之后,只说灭息染用而未说灭除染性,染性乃是约净用成就之后的圣位上说的,并非由染业而生,乃是由愿力而生的;为了救济众生,必须要仗染性,方便示现种种果报於此现实世界。
如其不然,本书便与其始终主张的如来藏缘起思想相违;在其心意识论方面,也与阿梨耶识的内容背离,事实上这是根本不可能的。须知,当说无明熏於染性之时,意思即是无明熏心而生不觉之义,这一染性本具的观念,切勿误以为是依於染性而受无明之熏。因此本书所谓:「彼染性为染业熏故,(中略)现种种果报」(注四零)的「染性」二字,应当改作「净心」,或解为「净心」才对。因为本书的染性,若在转依以前,义与染分的梨耶相同;若在转依以后,则全同於留惑的意思。此在本书自身,也如此的表明:「是故诸大菩萨,留随眠惑,在於心中。」(注四一)特别在以清净分依他性,配之於依转依后的染性所生之大用来看,更可明了此中的消息了。
注解:
注 一、《大正》二七.三七一页上。
注 二、《大正》二九.二一页下。
注 三、《大正》三零.六五一页中。
注 四、《大正》三一.二四页下。
注 五、《大正》三二.五七七页中。
注 六、《望月佛教大辞典》一·一零零页中参考。
注 七、《大正》三二.五七六页上-中。
注 八、《大正》四六.六四二页下。
注 九、《续藏》九八.四四三页C。
注一零、《大正》四六.六四二页。
注一一、《续藏》九八.三六五页A。
注一二、《述记》(谛闲说)三二页,又以小字注云:「子时无明与下文果时无明,此二名本於天亲菩萨《十地经论》」。
注一三、同右,三四页。
注一四、同右,三五页。
注一五、《大正》四六.六五三页下云:「本识是相,(中略)又复经云:『自性清净心』,复言:『彼心为烦恼所染』。此明真心虽复体具净性,而复体具染性故。」
注一六、《大正》四六.六五二页中-下。
注一七、《释要》智旭着,《续藏》九八.四六零页B。
注一八、《起信论》云:「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为阿梨耶识。此识有二种义,能摄一切法,生一切法。」《大正》三二.五七六页中。
注一九、《大乘止观》,《大正》四六.六五三页下。
注二零、《起信论》,《大正》三二.五七六页中。
注二一、《望月佛教大辞典》一.一零二页下-一零三页上「阿赖耶识」条参考。
注二二、《大正》三二.五七六页上。
注二三、《大正》三一.一二一页上。
注二四、同注一六。
注二五、《大正》四六.六五五页下。
注二六、《大正》四六.六四四页上-中。
注二七、《续藏》九八.三六六页A、B。
注二八、同右,五.四四七页A。
注二九、《摄大乘论》宇井伯寿校订本一二页云:「一立自相,二立因相,三立果相。立自相者,依一切不净品法习气为彼得生,摄持种子作器,是名自相;立因相者,此一 切种子识为生不净品法,恒起为因,是名因相;立果相者,此识因种种不净品法无始习气,方乃得生,是名果相。」
注三零、《大正》四六.六四四页中,《大乘止观》卷一云:「此阿梨耶中即有二分,一者染分,即是业与果报之相;二者净分,即是心性及能熏净法。」
注三一、《大正》四六.六五三页下,《大乘止观》卷三云:「是故论云:『阿黎耶识有二分,一者觉,二者不觉』,觉即是净心,不觉即是无明,此二和合,说为本识。」
注三二、《大正》四六.六五三页下,《大乘止观》卷三云:「闻此说已,方便修习,知法本寂,唯是一心,然此意识如此解时,念念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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