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不因人们认识的错误,而失掉他们的自体相。又如鱼目混珠,其实,鱼目依旧是鱼目,珍珠仍然是珍珠,毫不因人的混乱,而改变了它们的原有性相。由于诸法有著这样的特性,所以佛教统一切万物名为法。这里说的,主要是胜义的涅槃果法,世俗的法相诸法,迷悟的四谛理法。对有对向对观两个意思:对向是因果相对,即以能对的清净无漏慧因,对向所对的出世涅槃妙果,这是胜义对法。对观是心境相对,即主观的能观心与客观的所观境相对,以观察客观的五部境,这是世俗对法。旧俱舍说的
“此智对一切法(对向义),于法现前(对观义)”,也是这意思。
乙三 释藏之名义
摄彼胜义依彼故 此立对法俱舍名
本颂立名阿毗达磨俱舍,依照他的意思,译成我国话,叫做对法藏。对法的意义,已如前说;藏的意义,现以两句颂来说明。初句是释义,次句是结名。摄彼胜义 摄是采取,彼指资粮对法,就是六足、发智诸论。六足、发智诸对法论中所诠的法义,有胜打劣,有正有旁,今作者世亲,舍弃那劣义旁义,择取那胜义正义,做为此论思想理论的小心。换言之,即取精要,重新造论。摄有能摄所摄:能摄取胜义的为俱舍,为俱舍所摄取的,是彼根本论中的胜义。旧俱舍说:“由义对法人此摄”。人是包纳义,摄足摄持义。意谓此论不特能包纳根本论中的胜义,并且将彼胜义,一一摄持起来,使之不敞不失,所以说入此摄。顺正理论标藏坚实以入摄泽,也是此意。坚实,有团摄之义,即将敞于根本论中的胜义,一点一滴的团摄起来,不使散失。如树的内在,有种团摄的力量,能使树木的皮叶不离,所以名为树藏。正因具有这样的意义,所以本颂说为摄彼胜义,旧俱舍说为人摄。
依彼故依是根据,彼指六足、发智的资粮对法。意思是说:此论虽然创造完成了,但论中的思想、义理以及法相,都不是我世亲所创造的,而是依根本论中的义理为义理的。不过,根本论中的义理,散漫无绪,我从无限错综复杂中,纲罗摄取木论的精义,用有系统的方法,加以严密的组织,成为这样一部条理化的论典,而这有组织有条理的论典,如没有彼诸对法藏论为我所依,根本就不会产生,所以说依彼。依有能依所依,所依的是彼诸论,能依的是此俱舍。
此立对法俱舍名 这是结藏名。由上所说的两种意义,所以此论立名对法藏。
乙四 意乐及说者
若离择法定无余 能灭诸惑胜方便 由惑世间漂有海 因此传佛说对法
作者摄彼依彼诸论中的胜义,造成这部伟大的对法藏论,共意趣及目的何在?而首说对法藏者又是谁?本颂前三句,解答第一问题;后一句,解答第二问题。说到造论的动机,依全论的文义看,是有四五点的,此颂只是其中的一点,即为断除有情的诸惑。
若离择法定无余能灭诸惑胜方便由惑世间漂有海 此明作者造论的意乐。择是抉择,法是诸法,能抉择诸法的是智慧,为智慧所抉择的是诸法,所以择法是智慧的异名。诸惑,指一切烦恼。依小乘教典说,即八十八使的见惑,八十一品的思惑。烦恼有种强盛的力量,驱使众生在三有生死海中,漂流沉沦,受诸苦痛,因此可说烦恼是使众生受苦的根源,欲使众生不受生死苦,必先解决众生心中的烦恼,而解决烦恼的唯一利器,无过于智慧,唯有挥动智慧的利剑,才能彻底斩断烦恼的情丝,堵塞生死的源流。假使离了清净无漏的观慧,决定没有其他的殊胜方便,能解决烦恼。佛法以解脱有情生死为臼的,所以须使求解脱的每一有情,获得殊胜的无漏慧,以于法相海中,如理抉择,若不能得净慧,抉择诸法行相,就不能认识一切法,不认识诸法,就要起烦恼,众生由惑向外冲动,就造种种恶业,而漂流于三有海中了。作者说对法藏,其意乐及目的,就是使有情获得择法。法华经说为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亦即此意,因为佛之知见,就是无漏慧。
因此传佛说对法 此明对法史上的传承。对法是什么人创说的
学者问有不同的看法:据正统派的昆婆沙师传说,是佛在各部经中所敞说的,后代发智、六足的学者,将佛所散说的对法,搜集起来,用番整理工夫,加以组织编辑,成为有系统的论书。婆沙卷一说:“谁造此论
佛世尊造此论”。大德迦多衍尼子等做这工作,等于大德法救集佛说无常颂为无常品,以及结集法句譬喻绖、法集要颂、出曜经等。如有量云:
此论(发智论)定是佛说——宗
余 人 结 集 故——因
如 无 常 颂 等——喻
因明是佛法的论理规则。婆沙学者运用因明量成立自己的主张,并以无常颂作为事实的例证,其理由似乎是很强有力的。顺正理论也说:“舍利子等诸大声闻,亦无有能于诸法相如理简择,是故此论所依根本阿毗达磨定是佛说”。众贤论师抬出佛的直接弟子,以证明佛说对法,好像更加强了他的威势!但实际,这只是有部学者一脉相承的传说而已。如在其他学派看来,则认对法是佛子造的,不是佛所散说的。论主用传说,就是表示不信任佛说对法。顺正理说:“经主称传,显已不信阿毗达磨是佛所说”。
乙一 总标法体
有漏无漏法 除道余有为 于彼漏随增 故说名有漏 无漏谓道谛
及三种无为 谓虚空二灭 此中空无碍 择减谓离系 随系事各别
毕竟碍当生 别得非择减
总标法体,即把一切法的自体,在这三颂中标示出来,可说这是全论的大纲。初句,是总标中的总标,也就是总标界、根二品;余十一句,是依标别释。别释中的前三句,释诸有漏法,也就是总标世间、业及随眠的三品;后八句,释诸无漏法,也就是总标贤圣、智及定的三品。释有漏中,初句出体,次句释义,末句结名;释无漏中,无漏二字是标名,谓道谛等十三字是出体,末后的五句释三无为。兹依颂文,列表如下:
有漏无漏法 世出世间,不管有形无形、有现象无现象的事事物物,真是多得不可胜数,如要个别的去了解他,那实在是不可能的。虽则是这样,但归纳起来,不外有漏、无漏的两大类法,因这两大类法,摄一切法无遗。或有以为经里有用有为、无为摄一切的法,为什么世亲不依此呢
这是随著者当时的意趣而立名的,并没有定准;或约所依而立的,因世亲依杂心论造论,杂心论开头就说有漏无漏,所以此论也以这总摄一切。我们又可这样说:说为无为是站在哲学立场说的,说漏无漏是站在宗教立场说的。说法者如先开显生死苦痛的有漏界,涅槃安乐的无漏界,闻法者就会生起厌苦求乐的意乐,而生死也就可以解脱了,所以说漏无漏,在宗教学上含有求解脱的意义。其次,说漏无漏,能破除吾人情意上的四倒,如阿毗昙心论说:“有漏无漏行,离常乐我净”。说为无为,只能对治思想上的断常二执,就是有常执的,说有为以治之,有断执的,说无为以治之:这只是思想的料正,解脱还谈不上。所以本论用有漏无漏,总标全论纲要。
除道余有为 有漏、无漏能摄尽一切法固无问题,但一切法的品类无量无边,究有那些法是属有漏的
有漏法的内容到底是指什么?为佛陀学纲的四圣谛,包含有漏、无漏的两重因果,从此而言:灭谛是无为无漏,道谛是有为无漏,为有为有漏的,是苦集二谛。约漏无漏相对说:苦集是有漏,灭道是无漏;约为无为相对说:苦集道三是有为,灭谛是无为。道虽列于有为之林,但不属于有漏之数。除去有为的道谛不名有漏,其余的有为(苦集)叫做有漏,表列于左:
于彼漏随增 彼指苦集二谛,随增是随顺增长的意思。有二种:一、相应随增,谓烦恼与相应的心心所,随顺增长。如眼识生起贪或嗔,与同时意识的心王心所,相互随增。心王及大地法等的心所,本无所谓染污的,但由贪等烦恼的起而鼓动,使无染污的心等变为染污,心既被染污而受蒙蔽,于是对事物就认识不清,而与贪等滚成一团,加强贪等的活动,是为相应随增。如一坑大粪与水土的和合,水土虽原是清净的,但与大粪的混和就成为不净,而粪由于水的增加,其臭气也就更大更浓。粪如烦恼,水土如其他的心心所。二、所缘随增,谓烦恼与诸所缘的境界,随顺增长。如缘客观的美境,就在这境上生起贪爱,由于境界的美,就又诱引潜在的贪心勃起,是为所缘随增。如猪等的住于杂秽之处,眠戏其中,猪身为杂秽所涂成为不净,而其地因猪的居住,屎尿增加,于是更增不净。猪喻所缘的客观境界,杂秽喻贪等的烦恼。苦集二谛所以称为有漏,因为在此二谛之中,不特可以生起烦恼,并且等相随增。缘灭道二谛,虽说也生烦恼,然既与他本身无关,又无随顺增长作用,所以名为无漏,不名有漏。
于彼漏随增这句颂,是从阿毗昙心论修改来的。该论说:“若生诸烦恼,是圣说有漏”。后来法救依之造杂心论,觉得生有语病,因为说生烦恼就是有漏,灭道二谛也生烦恼,难道也可说他是有漏吗?如不承认灭道是有漏,怎可说生诸烦恼?所以法救把他改为“若增诸烦恼,是圣说有漏”。此论既以杂心思想为背景,因而就说于彼漏随增。然如实说,用随增释有漏,并不自法救始,在婆沙中早有人说,如婆沙二十二说:“由二事故名有随眠心:一山随眠于此心有随增,二由随眠于此心有同伴性”。
故说名有漏 此结有漏名。漏是漏泄义,如水杯破了,或有了洞眼,水即从里面慢慢漏出来。这里,狭义说,指烦恼,唯代表集谛;广义说,指五取蕴,可总包苦集。烦恼所以名漏,因他有股巨大的力量,如万马奔腾汹涌澎湃的洪流,我们的身口如止制烦恼洪流泛滥的堤防,内心所茁长的善根,等于堤防下的苗稼。要使善根苗稼在肥沃的土地上生长结实,必须巩固身口的堤防,防止烦恼洪流的溃泛。如身口堤防一旦被烦恼巨流冲破,则善根苗稼就要遭到淹没与毁灭的命运。像河水穿漏土石的堤岸,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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