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场尽可能皆以弘法为要务,尽可能都以信施(不是卖买)来维持。不得已而非做「经忏」不可者,则佛事是斋主与僧众双方的修持,凡做佛事,僧众固该如理如法,虔敬以赴,斋主合家,也该跟随僧众,参加礼诵,以其超荐先亡的机会,共浴佛教的甘露法味。最低限度也得于佛事之中,增加一个节目──向斋主说明佛及佛事的大意。唯有如此,庶几不将僧众,当作计时赏酬的工人同等看待,庶几不失佛事之为佛事的庄严。
青年僧众,应该立志,精进努力,刻苦以赴,在艰难困苦之中,为个人开创前途。个人都有前途,佛教就有前途,既成就了个人,同时成就了佛教,尤其还是成就了我们的社会,乃至一切的众生。只要自己能吃苦,不怕未来没前途,不愁生活不下去。
九、结语
佛事总是要做的,不过,理想的佛事,绝不是买卖,应该是修持方法的实践指导与请求指导,因为僧众的责任,是在积极的化导,不是消极的以经忏谋生。但愿我们的时代,是中国佛教史上的一个转折点,是一个新纪元的开始,不是旧时代的茍安,或是更糟的延续。如果担心佛事的改良,影响到经济的收入,我想,只要做得认真,行得合理,那是无关紧要的。再如担心一家改良,别家不改,会在某种观点的竞争上失利,我想,只要做得好,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或者也可就此问题,各地区分别召集诸山会议,采取同一步调。事关佛教的兴废盛衰,愿我写下一万余言,不是拳击虚空,希望有点酵素的作用。
最后谢谢浩霖法师,浩师知我要写本文之后,特将《水陆仪轨》会本,冒着暑热,亲由台北市送到北投山上,借我参考,盛情高谊,至为感人。(一九六○年九月一日,《今日佛教》四一期)
佛教的男女观
一、引言
我相信凡是看到这篇文章的人,都会对我标的这个题目感到兴趣,因为除非已经证到圣果,阶登圣位的人,否则对有关男女的问题,常会引生或多或少的兴趣。这一心理的自然趋势,也正说明了我们欲界众生的烦恼无明,是以淫欲为其主因。但是我要指出,这个问题虽然严重,愿意指出并分析它的严重性者,却又很少,大家总以为男女问题是秘密事,也是鄙恶事,由我们出家人来公开讨论,不无有伤大雅,故也讳莫如深。因此,我也能预料,当我这篇文字刊出以后,将会受到旧派思想反对,同时也不会受到新派思想的欢迎。因为我既公开讨论,已自打破了传统的惯例;我既要正视这一严重的问题,目的是希望维护佛制的根本精神。
二、宗教生活与男女问题
在世界各大宗教之中,凡是高级的宗教,都承认男女之有性别,仅是人间的现象;进入天国之后,便无男女之分,也没有婚嫁之事。这是说明了世间与出世间的差别,与男女的性别关系,实是一大关键。如若沉溺于男女爱欲中的人,要想出世,那是办不到的。实际上,凡是贪着于男女爱欲的人,绝对不会想到出世的问题,即使口头上说着出世,也仅止于口上说说而已!
在现行的各大宗教之中,比如:佛教、印度教、耆那教、锡克教、犹太教、基督教、回教、波斯教、道教等,绝对多数,都是主张禁欲与节欲的,教徒信教之后,对于男女淫欲,必须节制,必须有一制限;信仰宗教而达于向往出世之时,他就会自然地走上出世的道路。
在印度宗教的观念,人的一生,可分四个时期:第一期为青年期的学习生活,第二期为家庭生活时期,第三期为林中苦修生活时期,第四期为羽士时期──拋弃世务,以其整个的生命,为弘扬宗教及救世事业而努力。这一观念,直到现在,仍为印度教徒之所采用。这四个时期,标明了人生的过程,是由学世、处世、出世,而终达于救世的目的。换句话说:人皆应该有一出世生活的向往;若无出世的修为,便不能达到救世的目的。出世的生活,能够放下物欲的缠缚,唯有彻底放下了物欲的缠缚,才能直下承担起救世的重任──存天理而去人欲,一往直前,了无私欲的反顾,那时才是救世者的本来面目。
至于耆那教与锡克教,现在印度境内,仍有若干的信徒及其教化的范围,他们都是禁欲与节欲的──出家人禁欲,在家信徒,则应节欲。
西方的犹太教,虽然没有禁欲的主张,甚至好多犹太教的先知们,竟会犯了邪淫罪,有的是父女通奸,有的是兄妹通奸,有的是掳掠妇女为战利品,但在他们所重视并期一律遵守的「摩西十诫」之中,有一条便是「不可奸淫」。不过若照宗教的层次来看犹太教,乃是一个民族宗教,他们所信仰的上帝耶和华,也只是一位犹太民族的保护神而已,他们对于出世的向往是谈不上的,对于救世的悲心,更不用提了。
基督教就不同了,基督教的教主耶稣,终其一生,没有结婚,为他施浸的约翰,也是一位苦行僧。他的十二位门徒之中,有的虽是结过婚的,但是跟随了耶稣之后,就很少再回家去,享受他们的妻室之乐了。耶稣死后,基督教的教团,全是由其门徒建立起来的,其中最有名的是使徒约翰(不是施浸的约翰),他绝对主张禁欲,以为凡是为上帝「做工」的人,皆应保持身心的圣洁,所以他主张传道者是出家人。当他发现有些人不适合于过出家的禁欲生活时,他便慨然地宣说:「如果他们不能自制,让他们结婚罢!」正因如此,基督教的僧院生活,自公元三一五年后,渐次形成。直到马丁路德与约翰喀尔文创导宗教革命,一部分的传教士,虽从修道院中得到了「解放」,投进了妇女的怀抱,而过尘世的生活;但是仍有很多的僧侣们,依旧维持着禁欲的生活方式,迄今不堕,这就是被称为天主教的修士与修女了。事实告诉我们,今日的基督教,虽由宗教革命而产生,但是宗教的革命,只是刺激了天主教的自清或自新,基督教却并未因了革命的成功,而提高了宗教的价值;相反地,今日的基督教,除了派系林立,相互水火之外,其宗教精神,及宗教修养,却又无一可以赶上天主教的。这就是出世与恋世(非入世)的差别所在了。
以目前来说,除了佛教与基督教(包括新旧两派)的势力之外,要推回教的势力最大了。但在所有高级宗教之中,回教是一个最特殊的宗教,故其能否列于高级宗教之林,尚有审查议论的必要。因为回教从其创教祖师穆罕默德开始,不唯不禁欲,甚至还是主张纵欲的。当穆罕默德的原配妻子死了之后,他即心理变态而主张多妻制度,连娶了十多个妻妾,他纵情于女色之中,但又轻贱女人。在回教的观念中,女人是没有地位的,也没有尊严的。正因穆罕默德的主张多妻制度,故在回教的教规中,男人只要有力养活妻妾,数目是没有限制的,甚至对于亲族血统的伦理观念也是不讲究的,直到今天,仍然如此。在回教的《可兰经》中,的确有好多值得弘扬的教义,但若严格地批判,回教只是一个以宗教为工具而进行政治目的的宗教,所以回教对于物欲生活的追求,远超过了对于出世精神的向往,回教若无政治为其后盾,那就无法于宗教界中立足了。事实上,一个文明的社会,也不许一夫多妻,何况是一个宗教。所以我想,回教的本质,不能合乎宗教的要求,更不能列于高级宗教之林。
与回教比较相似的,还有一个波斯教,该教教主琐罗亚斯德,虽生于公元前七世纪中叶,但到目前为止,仅有信徒十万人左右,乃为世界最小的一个宗教了。原因是其教主曾娶两个妻妾,奉行多妻制,毫无宗教情趣,且与政治勾结一起。
我们中国的古宗教,是道教,若以道教的根源是本于黄帝与老庄,那也是谈不上禁欲的,不过老子与庄子的精神领域是很高的,故其最低限度,不似穆罕默德之流。而自汉末以降,道教与方士混合之后,凡为修道之士,也以出家者为主。修道是希望羽化成仙,希望超尘脱俗,贪着于男女欲爱的人,他就不能超尘脱俗了。我们看一般纵情于声色货利之中的人,必然是俗浊不耐的人;凡是清逸脱俗的人,必定也是清心寡欲的人。清高的世人,尚且需要淡泊于男女的爱欲,何况是一个希望羽化成仙的修道之人呢?但在道教的末流之中,竟有研究「房中术」来解释性欲问题的,并造出许多采阴补阳与采阳补阴的话来,欺人欺世。实际上,修道不从息欲开始,反从纵欲着手,其结果不但不能成仙,不但不能长生不老,反要因此而短命早死了!
说到此处,我们可以肯定的说一句:宗教的精神应以出世为目的,若要达到出世的目的,应由禁欲开始。淫欲这桩事,乃是生物的本能,品类越下,越难约束欲念的冲动,品类越高,越可见出约制欲念的能力。欲念重者,向下落沉,欲念轻者,向上浮升。一个器官,久久不用,便会退化,而至于无形──好象人类本有尾巴,因为久远不用,所以没有了。人之对于男女性欲,如能约束限制而至于究竟,性欲的念头,也就会退化了。故以佛教而言,三界众生,只有欲界有淫欲,并在生到欲界天之后,六层欲界天,层层向上,也层层退化,直到进入色界之时,淫欲之念便可一扫而光了。那么,一个宗教徒,既想出世,岂有不先约制淫欲的道理?
三、男女生活与生理问题
我们无可否认,世间凡为生物,不论动物与植物,都有两种本能:第一是饮食欲,第二是生殖欲。如果离开第一种本能,便不能生存;如果离开第二种本能,便不能绵延。所以这两种本能,不用训练,不用教育,乃是自然而然的。饮食欲是由生至死,不断不绝的,生殖欲则自发育而至老死期间的现象。但此两种本能,同属一种性质,那就是饥渴的感觉。此在动物,远较植物来得显著,饮食是求取吸收的饥渴,生殖是求取发泄的饥渴。在此两种饥渴,饮食的饥渴远较生殖的饥渴迫切,然而吸收饮食而至某一程度之后,生殖的饥渴,也必跟着产生,所以生殖的饥渴,须在满足了饮食的本能…
《律制生活(圣严法师著)》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