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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行教授 第四节 密咒道十基础及其甚深口诀乘教授答问

  第四节 密咒道十基础及其甚深口诀乘教授答问

  敬礼上师

  大师莲华生于莲花中生,不受凡胎所染。彼经各种难行,究竟达生命自在之持明位,超生死之流。

  大师曾示八万四千法门,了知六道众生、八类天、魔等之语言。其梵音能利乐一切有情。

  其意拥有遍知之证量,其已了达超乎生灭之自性,而对本性不会割裂视之。

  以此生起应具功德故,其为一切显著事物之源。且大师善巧于调伏众生之方便。

  其大行乃应诸善逝心,而拥有八类天,魔之心命。

  莲师于邬金国地界海中小岛上生。并修于八尸林,于印度修苦行已,以大悲故入藏。此为应藏王之愿,并令印藏诸国和平故。

  此大悲上师纳余:嘉珍国公主磋嘉妈为明妃,其时余年十三。余只一介女子,具信、大悲、利他、坚定与敏捷而已。

  于大师住藏百一十年中(英译者按:他文中谓五十五年),余承事之,令其欢喜。其时,余纪录书写大师所有教授,并藏于岩库中(英译者按:以下各节之数,无须过执之)。

  甲一修行十基础

  大师云:修法者,必先圆满十基础。

  磋嘉妈白云:何谓修行十基础?

  大师云:汝应于见决定,了悟一切教授,如金翅鸟翱翔于空。

  汝应于行坚定,不为威吓所动,如象渡河。

  汝应以正定修,除无明黑暗,如暗室中燃灯。

  汝应藉教授圆满目标,于汝自性中解脱诸相,如获如意之宝珠。

  汝应以灌顶进诸次第,离堕轮回之惧,如王子升于宝座。

  汝应以三昧耶守护根基,不令行为空过,如肥沃之地。

  汝应以学习自作解脱,于法之各方面娴熟,如良马得脱羁绳。

  汝应比较一切法源,了解佛法一切学理,如蜂觅巢。

  汝应收集为一点,了知无数教法实为一味,如商人加其盈利。

  汝应达知见显著处,清楚了悟一切教法,如达须弥山峰。

  藏土之人若欲不以上诸基础而得学养,实不能得入要义,而仅能为宗见之徒,此为不以以上十基础而作娴熟之过患也。

  甲二十过患

  莲师云:若不能具足上列之十基础,汝则有修法不成就之十种过患。

  磋嘉妈白云:此等过患何谓也?

  大师云:若不能以见决定,则有肯定之过患。

  若不以品行得坚定,则有见与行为不配合之过患。

  若不知以正定而修,不能入于法性。

  若不以口授圆满目标,不懂修行之法。

  若不以灌顶渐次,非为修法之器。

  若不以三昧耶守护根基,所种者只为地狱种子。

  若不以学习得解脱,则不能尝法味。

  若不能比较诸法源,则不能打破宗派之界限。

  若不能收集于一点,则无能了悟诸法根源。

  若不能达知见之显著处,则无以通达法之本性。

  未以法修练之所谓尊师,不知法超乎宗见。其人以偏见互相攻击。以各乘皆自成立故,勿涉诸争辩,任运放下。

  甲三十要

  莲师示云:修法时应具十要。

  磋嘉妈白言:何谓十要?

  大师云:汝应具不动之信为要点,如河。

  汝应具无仇之悲之要点,如日。

  汝应具无私之舍之要点,如泉。

  汝应具无瑕之三昧耶之要点,如水晶球。

  汝应具离边之见之要点,如虚空。

  汝应具离沉掉之定之要点,如黎明。

  汝应具离取舍之行为之要点,如猪狗。

  汝应具离拼除之果之要点,如到纯金之岛。

  汝应渴求法如饥人求食或渴人求水。

  总之,令人逃避以法为至要,只以世财为目的。汝于死时实无能将财富带走者,故无令堕于恶趣为至要。

  甲四十表面

  莲师云:甚多人将修法沦为表面。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以不信诵经为表面。

  无大悲而云利他为表面。

  吝啬而行布施为表面。

  若为密人不守三昧耶流于表面。

  为僧不守戒为表面。

  居士不勤修流为表面。

  只研学理不修法为表面。

  修法而不知法要流为表面。

  若不按法而行反而教人乃为表面。

  言行不一,指导他人为表面。

  总之,吾以厌于听“有学”之人,不以法降其心者,徒增纷扰;其所大谈者,只为表面之说而已。

  甲五十种夸大

  莲师云:修法时,有十种夸大。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佯称认识法要,实未闻法为夸大。

  若未修仪轨,而谓具力(译者按:系指具神通力)为夸大。

  无信而谓得加持为夸大。

  若未得定,而谓得达佛境乃为夸大。

  若未承事,而谓得师为夸大。

  佯称已得解脱,实未得有传承之教授为夸大。

  若无口诀,而谓证悟为夸大。

  从未修法,宣称解脱为夸大。

  若不精进,自谓修法为夸大。

  不守三昧耶,而谓得殊胜境遇者为夸大。

  总之,若欲轻心修法,不假辛劳者,无乃自夸者,终不成就。

  甲六除十过

  莲师云:修法时,勿堕十过为至要。

  磋嘉妈白言:何者为十过?

  大师曰:汝纵有修行,若不以之作为妄念之疗治,则有不善用口授之过。

  汝纵已了悟自心,若不能以知解脱,使见离二边,则有不获不共教授之过。

  汝纵有诚信心,若不获加持,则有不与已得证悟上师连系之过。

  汝纵勇猛精进,若修法无进境,则有心未完全清净之过。

  汝若于修法时感疲累,则有未悟觉性自然之过。

  汝纵作修行,然心仍散乱,则有修法未决定之过。

  若境界非由汝心直接生出,则有只于奢摩他中迷失之过。

  若觉性之力用,非由汝生,则有不知以诸相作助道之过。

  若觉难于离妄念之执,则有不知以五毒为道之过。

  若不知于苦困中自处,则有不知如何将心转离轮回之过。

  总之,若自称修法而内里充满过患,又何能达至好之境地欤?

  甲七十种功德

  莲师云:汝需十种功德为修行之相。

  磋嘉妈白言:何者为此功德?

  大师云:若能调伏散乱,为了悟觉性自然之相。

  若心性之智慧离边展现,为口诀奏效之相。

  若见上师为佛,为对上师生信之相。

  若无碍得加持,为成就之传承不断之相。

  若以觉性生力用时,能无碍改变自心,为觉性能力,锻练生功德之相。

  若日夜修法仍不觉疲,为达心气精要之功德。

  若修法与否,明觉性无异,为修定得决定之相。

  无论何念或相生起,均能悟知法相,则为能以诸相为助道之相。

  若诸妄念不起,或起后即可平复,为即能调伏五毒之相。

  若能于苦困中胜,为了悟轮回无常之功德。

  总之,若法于心生,功德自汝而生。藏人中若无信、不勤、乏智难生任何功德也。

  甲八十相

  莲师云:若以法住于心,当有十相。

  磋嘉妈白言:何者为十?

  大师言:若执著渐减为驱执实相魔之相。

  若染著少生,为远离驰求之相。

  若情绪渐减,为五毒于内寂息之相。

  若自私渐减,为驱我执魔之相。

  若已离尴尬,并无取舍,为染污概念崩溃之相。

  若已无修法者、与修法对象之概念,又不离自性,为见法性母之相。

  若见一切生起之意念,均为离执之境界,为能入见与修之道之相。

  若知轮涅无分,为圆满证悟,由内生起之相。

  总之,若于何物,乃至汝身,均不执著,乃为离诸染著之相。

  若不为苦困所伤,为知一切相,皆是虚幻之相。

  若对八风只轻微关注,为知心性之相。

  无论如何,若内相外显,即如树发嫩叶。如外相他人可见,则如树结果,可供享用。

  甚多行人,连一功德亦无,得悟者甚少,故当勤精进修持也。

  甲九十事

  莲师云:对修法者言,须知十事。

  磋嘉妈云:何谓也?

  大师言:既得人身又闻佛法,为过往生中积集也。

  有趣法之意乐,亦过具口诀之上师,则如盲者觅得如意宝珠。

  既得人身,又具信与根器,则为过往所修之善业已醒。

  若既富裕,又同时遇上乞丐,即为圆满布施之时。

  若苦海溢满时,欲注心修法,为恶业与障碍得清净也。

  若心转向法之时,突遇仇敌,为引导往安忍之道之时。

  若了解一切诸相无常,并对所得甚深法要具信,则表示已到出离世间法之时。

  若见他人死去,而触及对死之惧,即极大信心生起之时。

  总之,若欲先圆满世间法,再修佛法,即会发觉此乃无可能者!此亦能于轮回中解脱者甚少之故也。

  甲十七种败坏

  莲师云:修法者有七种败坏。

  磋嘉妈白言:何谓也?

  大师言:若汝信不足,而具智慧,则会被自比为师之败坏。

  若有甚多听众,自又以为高位,则会被自认为善知识所败坏。

  若未将佛法置于心中,而自以为高位,则为自以为领袖所败坏。

  若未修法而传人口诀,则被成为空洞佛法专家所败坏。

  心中无有佛法,而喜无聊争辩,乃自成为盗世行者所败坏。

  若少修学,又未得教授,则纵具信心,亦为平庸所败坏。

  真正修行人按正教而行,必以智慧解脱,以信调心,以听法斩断误解,摒弃交际,将心溶入于法,以修习与自省圆满其学识,以口诀解放其心,并以见与修得最后决定,然此为甚难也。

  甲十一错谬之危险

  莲师云:入佛之门后,有甚多错谬之可能,慎之!

  磋嘉妈云:何谓也?

  大师言:有将以智性研习之老师,误为以实学与自省解脱之善友之可能。

  有将未有修法之空洞佛学专家,误为于修行中具境界之可能。

  有将骗人伪善者,误为能以佛法调心之尊者之可能。

  有将空洞雄辩者之言,误为具口诀者证量之可能。

  有将自夸者高谈佛法,误为具信者修法投入之可能。

  总之,以心融入佛法为至要,空谈佛法,自称行人,又自与佛法疏离者,不能于修法中得成就。

  甲十二四法

  莲师云:汝当确知所修之法为真法,当确知汝法以之为真实道,汝应确令此道清除迷乱,汝应确使迷乱化成智悲。

  磋嘉妈言:何谓也?

  大师示云:若汝能将诸教法摄为一乘,得离取舍之知见,则汝之修法已成真实之法。

  若毗钵舍那生起乐、明、无念之境界,则知其为法身。

  总之,不少住于木然的奢摩他境地者,其或转生于诸禅天,又纵不转轮,亦无能利乐有情者。

  甲十三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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