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将来变狗,这是异熟果。这都是引、满二业所牵的总、别二报。引业,牵引我们受生死的。引业都是总报,如同在人道,你是人,我也是人,大家都是人。满业就受别报,你虽然是人,有贫富、贵贱,六根具足与否之差别,这是别报(总报里边的别报),由满业牵来的。如做善事做满了,长相美好,生活快乐。
目连之母在世为人,做坏事,死后转生做鬼,这应该是异熟果(异类而熟)。做恶事得恶报,又叫做等流果,(善、恶、无记性得善、恶、无记报)。鬼中亦有大小、有财、无财等别。人死了神识尚未定其罪福,在冥间游荡,待缘而生之际,名中阴身(中有身),仅有神识无色体,通称为鬼,一经依业受生,其名则不一,鬼趣不过受生之一途,神识未归宿时,亦如梦游,如能引导其善路,助念其行程,必生善处。否则杀生于祭增其罪负,必遭恶报,此理地藏经说之甚详。阴与阳之间,其理是一,我们见到十法界有善有恶,即是心里所现的影子,都是不实在的,所谓从真(在缠)起妄,由妄生想,以想成相,第八阿赖耶识,所现的相分自己在缘。众生处处执为实有,天长地久。原因就是我执未亡,非但不能灵光独耀,普照众生,反而随善恶业相升沉,故佛教主张亡我,视三界如虚幻,进入空解脱门,而了诸法缘起无相。由惑生业,因业感报,循环相系故名众生,所谓因缘际会时,果报还自受。目连之母前生悭贪罪重,得无财鬼报,腹大如鼓,咽细如针,肚子饿,没得吃,饿死鬼。没有营养,当然皮包骨,体瘦如柴,看不见饮食。事实是如此。
目连悲哀。即以钵盛饭。往饷其母。
感伤到了极点,声动天地,以目连天性纯孝,为母而出家修道,当然难过极了!马上用自己所用的钵,梵语钵和罗,即应量器,比丘六物之一,有泥铁二种,体墨色,三皆应法故(应你的量,吃多少盛多少,如盆状,上有一盖。可盛饭、菜或布料)。印度寺院不做饭,托钵次第乞食,供养沙门,十分恭敬,习俗与中国不同。在中国,把你当做叫化子,故托钵行不通。托得钵饭带回寺后,分予老病者大家一同共吃。目连用钵盛了满满的饭,去救他母亲的饥渴。
母得钵饭。便以左手障钵。右手搏食。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
他母亲看见他儿子拿了一钵饭,悭贪心不改,马上用左手掩住钵,右手伸出搏食(用手将饭弄成团而吃),目的不让别的鬼看见,但饭还未入口,已变成火炭,吃不进去了。万法唯心,倘若当时其母能发平等慈悲布施之心,有饭菜大家吃,不但他自己离苦,即一切饿鬼都可以超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此时目连亦无法可想。以上序分竟。
正宗分
目连大叫。悲号涕泣。驰还白佛。具陈如此。
从此以下之文为正宗分。分三段:
一、目连悲泣陈情。二、如来广示法要。三、当机获益脱苦。今此段为初,目连悲泣陈情。
目连神通第一。佛教修行的真正目的不在神通,如果我们修行到一段落,自然会有神通。天、魔、外道皆有神通,前五通皆具足,但无漏尽通。漏尽通必须修佛教的法门,诸漏已尽,证果乃得。
修行人除弘法外,自己之力行更重要,弘法是续佛慧命,舍己为人。如果自己不修,依然无济于事,光说不做,到后来还是没有把握的,如果光修神通亦不究竟。修的法门很多,要依佛所示,信解行证,先求正信不退,解佛深义,依教奉行,自有所得,真正了解了不会不行,有行自有证。
目连修行,从始至终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希望,而今得神通,亦见到母亲了,但不能救,在这种情况之下,只有悲哀大声喊叫涕泣,跑回去告诉佛,把他救母的经过详细向佛禀陈。
佛言。汝母罪根深结。
此下为“如来广示法要”。
善有善报,罪亦有罪报,如同大树有了根就不容易拔,做善有了根,就不易动摇退转。做恶有了根亦不易动摇。目连母所造的罪不仅有根,而且很深,盘结起来了。罪当然不出身口意,身三,杀盗淫。口四,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意三,贪、嗔、痴。三业之罪,“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长时间积聚起来的,曰深。悭贪之习性坚固不改,曰结,如上所云“左手障钵,右手抟食”,是习惯成自然。修学佛法之人,于佛殿礼忏或听法,善心发起,恶念自会暂时降伏住,但很难持久,事过境迁,可能习性仍旧现行,五分钟热度而已。多生累劫薰习的贪嗔痴,一下子不容易改,白天清醒时,遇事还容易用理智控制住,晚上作梦的时间,感情就强了,理智软弱下来,三毒易起现行。罪根深结不易断。如果我们依教修行,以无分别智契证无分别的真如理境,直心是道场,大家彼此要直心,不能弯曲。自然境智一如,唯智无境,唯独无分别的智,没有相分之境,倘若有相分之境,也是后得智而缘真如之相分,起了相而缘,用后得智来起的三轮不思议化。身轮现通,口轮说法,意轮鉴机,所谓“变相观空惟后得”(后得智变真如之相,然后再观)。如此观曰从性起修,所起的妙用,即是从性而起的。故须先证入体性,证入体性第一步要用无分别智。故六祖云:“打得念头死,许汝法身活。”把你的第六分别心打死,法身才能活耀,才能发身口意三业大用,此用不可思议。反之,由三业所造之罪根深结,亦是不可思议的。
非汝一人力所奈何。
并不是你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救度你罪根深结的母亲。这说明了声闻之人只得到心自在我空(了解五蕴四大假合的身体是苦、空、无常、不净的,破我执证我空),但还不了解诸法也是空的(四大,蕴入界等完成我的元素——色心二法,样样都是空的),在诸法上还没有得到自在,未证法空。所以他的神力不能挽救他母亲的罪根,也就是他所得的我空真如有局限,还没有普及到一切众生法上。此亦秘密弹斥二乘之意。证明光得我空之罗汉,还不能发挥很大的能力。(菩萨得法空,观自己与法界同体。)
汝虽孝顺。声动天地。天神地祇。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奈何。
以上说明邪法不能救苦。你目连虽然孝顺,哭声动天地。可见目连初发心、心量即小,光为救自己母亲,梵网经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如果有这种心理,证得法自在了。所抱的只是单元目标,不知法界众生皆我父母,佛子不杀生即恐怕误杀我前生父母,因为无始劫以来轮回生死,天上人间,牛胎马腹,故吾人发心救度众生,要冤亲平等,心量就大了,扩展到我空法空。你的孝心,喊天呼地,天神地神,心游理外的外道,不能依正理而修之邪魔,以及邪术,欲界四天王(居须弥山腰四方)之天神也没有办法。目连是修无漏业的罗汉,尚且无法,何况修世间法有漏善、著相善法生天之天神外道,还不能与目连神通相比,何能救之?
当须十方众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脱。
此句佛一语道破:欲救你母亲,应当十方和合僧众团结起来,力量是很大的。
僧,僧伽之略,华言和合众。分二:一、理和——同证择灭无为。二、事和——有六和僧众,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有这六种和合乃曰僧,僧即三人或四人以上,曰众僧,乃华梵并举。具足了事和、理和,曰真实僧。但具事和,为世间清净福田僧,曰清净僧。有了真实僧能令出世,佛法久住不灭,有了清净僧能令世俗正法久住不灭。佛子以戒为师,严持毗尼,即得清净。佛灭度之后,佛法的命脉完全靠僧众来延续,故供僧即等于恭敬三宝。僧宝是佛法的代表。法宝即佛的舍利之身,经典是佛的最高智慧结晶。“经典所在,即如来舍利之身”,又经典靠僧众弘扬,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而此僧宝必须清净僧——修戒定慧,持戒清净,由之生定发慧,乃堪为世福田。十方众僧聚集一起,所谓龙蛇混杂,你不可以分别,在无分别的前提之下,诚心的供养,不著相供养,此众僧即为种福之田,三宝为众福之田,如种稻于田,福足则慧开,福至心就灵了,福足慧足曰两足尊,即是大觉佛陀。饿鬼以悭贪为业因,故须以布施度悭贪。供僧要普遍的供养,平等心,无差别,而僧众本身亦不可受别请乃合法,供养者如心量太小,或别有企图,受别请者亦为佛制所不许,见僧即供,不分彼此,一律平等的供养,所求的必能如意,否则善果要大打折扣。
吾今当说救济之法。令一切难。皆离忧苦。
如何供法?以下佛述供养救济之法。
供养之法——普同供养。救济对象——一切众生悉令离苦,不仅仅饿鬼之苦,忧愁痛苦悉除,分别言之,意受名忧,身受名苦。怕后来得报名忧,怕现在得报名苦。害怕无法可救曰忧,有切身的痛苦,曰苦,法门一唱,方法一说,(下言盂兰盆会供僧的方法)皆使脱离忧苦之海。
佛告目连。十方众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时。
七月十五日以前三个月的结夏安居,不托钵,居寺坐禅修道,可以受信徒送来之供养。此时印度为大热天,虫子多,恐伤生灵,为免身心不安宁,故由四月十六日开始,经过九旬(九十天)期满,即解夏节之日,举行自恣。华言钵刺婆刺拏,译为随意,随他之意,任意举发督促我的罪过,我依据你所举发的罪而忏悔,作如下之言:
“大德众僧,今日自恣,我某甲比丘亦自恣,若见闻疑罪,大德长老哀愍故语我,我若见罪,当如法忏悔。”
以上之文,各人说三遍,安居事乃结束,三月安居,身心清净。自恣,今人无此雅量,每以客观理由掩饰自己的过错,自恣不仅不隐瞒,反而要求别人举发。僧自恣日亦名佛欢喜日,以众僧加功用行,忏悔往罪,道业增进,故佛生喜。
当为七世父母。及现在父母。厄难中者。
你应当为你七世以前的父母(简单大略的一个数目),应该包括了尘点劫以来生生世世的父母,以及今世(这一世)父母,生者消灾延寿,殁者往生离苦,以此观之,实不限于七世,生生世世之父母,无不希望他后代为作功德,使身心安乐。
具饭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锭…
《佛说盂兰盆经讲记(显明法师)》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