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师对大乘和尚所引经论又是如何解说的呢?
1.六度与执著
在凡夫的心行上,很难将六度和对六度行的执著分开,但这代表着两个层面的心行。针对凡夫在修习布施等善行过程产生的执著,《道次第》引《宝论》云:“或又说言,虽成善趣之因,施戒诸善,亦是生死因,不成菩提之因,此当平心而论。又于经说,于施等六度,现行耽著,是魔之业。”又引《三蕴经》云:“由堕所缘而行布施,及执戒为胜守护戒等,彼等一切皆当忏悔。”(《略论·上士道》)
此处引用当时的一些观点,认为若对六度产生执著,即为生死之业。如果我们对善业有所执著,即为人天小果,有漏之因。但此“魔业”并非恶业,而是生死相续之因。只要我们还轮回于生死,便超不出魔的控制,故云“魔业”。
本论还引《三蕴经》言,若修布施时,心住于能施、所施、施物之所缘,则应忏悔。关于住相的布施等善行,《金刚经》亦云:“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遇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可见,是堕或不堕,如人遇暗或如人遇日光明照,区别在于住与不住之分。持戒也是同样,若执著持戒功德,也是住相,即应忏悔。
有些人看到“堕所缘”,或执著六度即为魔业,往往不能正确理解,误解为不必持戒及修习六度。听闻达摩称梁武帝“并无功德”,更以为不必积集功德。问题何在?便在于“堕所缘”,即住相。祖师并未说六度为生死业,关键在于是否住相。但一般人却师心自用,片面否定布施等善行,以为证得空性便能解决一切问题,其他善行皆无须再做。故宗大师在此告诫我们:判断魔业的标准,并非行为本身,而在于内心是否执著。《道次第》又根据这一错误理解作了引申,深入批驳了此类观点。
引申之一:不可将善行等同于法我执(即对六度的执著,主要指前五度),因为法我执和布施、持戒是二而非一。法我执,是我们在修布施、持戒时投射的我执。做事的过程,只是缘起的过程,若觉得其中有“我”在做,并对所做之事生起得失观,这些附加的心行才是法我执。事实上,法我执和布施行并非一体,只是对凡夫而言,因始终沉溺于遍计所执的世界中,在心行上很难作出区分,将六度和执著粘到一起纠缠不清。而对于训练有素者,完全可以厘清两者的关系。通常,修行主要是通过灭除贪嗔痴而证得法无我。若将布施等善行等同于法我执,则善心、善行也属执著范畴,这就意味着证得法无我、灭除贪嗔痴的同时,善品、善心、善行将一并灭除。
引申之二:若以一切善念分别等同于法我执,那么,在思维暇满、念死或修习慈悲及菩提心的同时,法我执也应随善业一同增长。事实并非如此,若带着强烈的我执修行,的确会出现越修执著越重的现象。但若以空性见、无我见为指导,在善业增长的同时,决不会带来任何负面作用。再以前面的道理类推:若法我见将随着善心、善行增长,那么,成就法无我见(我空、法空的智慧)时,过去所修善法是否会随之减少呢?方便和般若智本是相辅相承的,若将善行等同于执著,便意味着方便行和空性见构成了对立。
佛陀成就的色身和法身,皆来自因地的修行。修布施时,布施行可成就庄严的应化身及报身。而在般若指导下,了知布施如幻如化,了不可得,又可藉此契入空性,证得不生不灭的法身。所以说,既不否定缘起因果,又通达无自性空,方能圆满佛果的色身和法身,两者是空有不二的。若任缺其一,如见性而不修方便,则无法成就圆满色身,因而声闻人灰身泯智,证入涅槃大海。佛陀之所以具足三身四智,正是由于在因地上既重视利益一切众生的方便,又通达这些利生事业的无自性空。
宗大师再引二谛之理进行说明:“以教理正之,于一切世出世法之本体中,抉择无有尘许之自性成就,而安立胜义之量,与因果法,亦不爽毫厘,别别决定安立因果名言之量,二者彼此互助,岂成能损所损者哉。于此若得决定,则可称为通达二谛之义及得佛意者也。”(《略论·上士道》)无论世间法还是出世间法,皆无丝毫自性。一方面安立胜义,即自性了不可得;一方面安立因缘因果之假相,于因果法不爽毫厘。若将方便和般若对立起来,或将缘起因果和无自性空对立起来,都是错误的。
2.缘起法与佛道修行
下面提出另一话题:某些人认为,证得无分别智(空性)是不假于因缘的,这也是对无缘的错误解读。法不孤起,仗缘而生,定和慧的成就亦不例外。就这一问题,《道次第》同样引用诸多经教进行说明:“《秘密不可思议经》亦云:善男子,譬如烈火,从因而燃。因若无者,则当息灭。”(《略论·上士道》)火的燃烧,需要空气和木柴等因缘。若是因缘不具备,火焰便会熄灭。
以格鲁派的观点来看,佛陀的一切品质皆因缘所成。但因缘有善缘和恶缘之分,所以,有些因缘应当成就,有些因缘则应息灭。那么,如何进行抉择呢?《道次第》指出,自性见为应当息灭的恶缘,而大悲心、菩提心、六度万行则是应当长养的善缘。同时指出,对不同的缘应采取不同处理方式。于烦恼须缓,于性罪、遮罪应彻底舍弃,于修习善行、成就佛道则应积极进取。
总之,对当时存在争议的各种思想观念,宗大师皆一一进行审查,并引莲花戒阿阇黎之言作为总结,说明什么该破,什么不该破。
关于分别、无分别的问题,宗大师也指出,某些情况下的某些无分别,也是不应破除的:“谓住于抉择胜义之见上,于余任何亦不作意,专注一趣而修者,非其所破。若非住于抉择胜义理之见,而心不行动,任何亦不分别而住,为修空性者,是所破也。”(《略论·上士道》)见道,应现量而证,此刻的无分别便不能破除。格鲁派认为,无分别唯有在此时方可起用,且须以分别无我慧为基础,方能成就无分别智。至于大乘和尚所说的直接从无分别入手,则是格鲁派不认可的。
佛法浩如烟海,博大精深。正确认识成佛修行必须具足的条件,准确把握佛法要领,并不是简单的问题。正因为如此,一些宗派在建构自宗修学体系时,或是忽略了基础建设,或是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而忽略其余,从而阻碍佛果的修行和成就。宗大师在《道次第》中所提出的“方便与慧,成佛缺一不可”的命题,对于修行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10月修订版
《论“方便与慧,成佛缺一不可”》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