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思惟流转次第
(集 谛)
思惟苦的最终意义,是为了息灭并断除苦因。所谓苦因,主要内容为惑和业,由此导致结生相续。从究竟而言,有情生命的延续,就是惑业和生死苦果的延续。所以,惑、业、苦就是有漏生命的全部内涵。在大乘佛教中,又把惑业苦称为三种杂染,即烦恼杂染、业杂染和生杂染。
《道次第》关于集谛这部分内容,是从烦恼发生之相、业积集增长之相和死亡与结生相续之相三个方面,帮助我们认识造成生命痛苦的根源。
一、烦恼发生之相
能成流转之因,虽须业惑二者,然以烦恼为主。若无烦恼,昔所集业纵越数量,如无水土等之种子,不能生芽。于业若无俱有因,亦不生苦芽故。若有烦恼,虽无先业,亦可于彼无间从新积集而取后蕴故也。
《因明论》(《集量论》即《因明论》,法称作)云:“若已度有爱,余业不能引,以俱生尽故。”又云:“若有爱者,更当生故。”是故依于烦恼对治,甚关重要。由知烦恼而得自在,故于诸烦恼当善巧也。
在讨论烦恼之前,先说明烦恼在有情生命中扮演的角色。
“能成流转之因,虽须业惑二者,然以烦恼为主。若无烦恼,昔所集业纵越数量,如无水土等之种子,不能生芽。”能够造成流转生死的因素,虽然有惑和业两种,但其中又以烦恼为根本。如果没有烦恼,往昔所积集的业力纵然无量无边,也像没有得到水土滋养的种子那样,是不可能生根发芽的。阿罗汉也正是因为断除烦恼,使往昔所造业力不再产生作用,才能成就涅槃解脱。有些人可能会感到疑惑:既然圣者的业力不能产生作用,佛陀为究竟觉者,为什么会有三日头痛之恙?目犍连神通第一,为什么最终被人打死?难道说佛陀和目连尊者这样的成就者尚未断尽烦恼吗?如果不是,为什么他们身上还会有业力显现呢?须知,每种业都会有两种结果,即外在结果和内在的心行结果。比如我们曾伤害某人,由此,不仅会在自身产生业力,被伤害的对方也会有相应的嗔心产生。在我们见道并断除烦恼之后,虽然自身的业种子已不再产生作用,却无法将对方的这份嗔心同时抹掉。所以,客观上的(或曾给他人造成的)结果仍在。佛菩萨和阿罗汉之所以受报,就是由这种外在力量所造成,这和本论所说并不矛盾。当然对圣者来说,受报并不会造成对内心的伤害,这和凡夫受报是有本质区别的。
“于业若无俱有因,亦不生苦芽故。若有烦恼,虽无先业,亦可于彼无间从新积集而取后蕴故也。”俱有因,即烦恼,和业同时存在并互为因果。对于业来说,如果没有烦恼作为土壤,就无法继续萌生苦果。反过来说,只要烦恼还在,虽然先前没有什么业力,也会不断造作并聚集新业,牵引有情招感生死苦果。可见,烦恼是引发生死相续的动力,其作用也更为重要。
“《因明论》云:若已度有爱,余业不能引,以俱生尽故。”《因明论》,即《集量论》,法称论师所造。《因明论》说:如果摆脱了三界的爱欲,业就没有力量推动我们继续受生了。失去烦恼的土壤,业就失去了生长的营养。事实上,有漏业力都是建立于烦恼之上,也是心的一种力量。离开凡夫心这一依托基础,业就无处生根了。
“又云:“若有爱者,更当生故。”是故依于烦恼对治,甚关重要。”《因明论》又说:如果还有对三界的爱著,就会继续不断地受生。所以说,对烦恼进行对治是至关重要的。
“由知烦恼而得自在,故于诸烦恼当善巧也。”这句在翻译上可能有点问题,烦恼不是了解之后就能得自在的。当然,认识烦恼是断除烦恼的必要前提。在《菩提道次第广论》中,对应的翻译是:“此复赖于先知烦恼,故于烦恼应当善巧。”先要对烦恼有所了解,待彻底了解之后,进一步以戒定慧进行对治。
以上告诉我们惑业在生死流转中的作用,接着,从正明烦恼、烦恼生起次第、烦恼过患三个方面对烦恼深入剖析。
1.正明烦恼
佛法有“八万四千烦恼”一说,这并不完全是虚指,在《俱舍论》、《大毗婆沙论》及《瑜伽师地论》等论典中,都对烦恼有详尽、具体的分析。而在更为人熟知的《百法明门论》中,则将烦恼概括为根本烦恼和随烦恼。其中,根本烦恼六种。之所以称为根本,因为它们也是其他烦恼生起的基础。随烦恼二十种,分别为大随烦恼、中随烦恼和小随烦恼。本论主要介绍了十种烦恼,与《百法》的六种根本烦恼相当。只是将其中的恶见开为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五种,再加上前面的贪、嗔、慢、无明、疑,共计十种。
正明烦恼,主要是认识烦恼的相,也就是每种烦恼特有的定义、特征、内涵。了解这些差别,再观察自身心行,才会知道有哪些烦恼,又如何进行对治。
① 贪
一、贪者。缘于或内或外悦意可爱之境,随起贪著,如油沾布,难于涤除。此亦于自所缘耽著增长,而于所缘难离也。
第一种是贪。
“缘于或内或外悦意可爱之境,随起贪著,如油沾布,难于涤除。此亦于自所缘耽著增长,而于所缘难离也。”内,指自身,即五蕴身心,包括色相、想法、见解等。外,指外境,即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境界。无论对自己的身心或外在境界,凡是有喜爱的,立刻会产生贪著。就像油沾到布上,难以清洗干净。同样,如果我们的心贪著对象时,也很难从中摆脱。正相反,我们还会使执著持续增长。贪得越深,就粘得越紧,就越难摆脱。
心是缘起法,如果不断忆念所贪境界,贪著就会随之增长,乃至占据我们的全部身心,成为生命中最强烈的依赖,须臾不能分开。因为心和境粘得太紧,一旦所贪对象发生变化,心就会失去依托,整个精神支柱也随之坍塌。这也就是人们会因为破产、失恋而痛不欲生的原因所在。真正造成伤害的,不是破产或失恋的本身,而是我们对财产和恋人的强烈贪著。
② 嗔
二、嗔者。缘于有情及兵器、棘刺等诸苦所依处,起愤恚心,心渐粗猛,于彼等境思作损害也。
第二种是嗔,表现形式有忿、愤怒、嫉妒、恼害、怀恨在心等。
“缘于有情及兵器、棘刺等诸苦所依处,起愤恚心,心渐粗猛,于彼等境思作损害也。”嗔心的对象,是给我们制造痛苦的各种境界,包括人、动物、兵器等等。因为这些逆缘给我们带来痛苦,从而使我们感到愤怒,心也随之变得粗重。当这种心行强大到一定程度时,就想对那些伤害我们的境界进行反击或是报复。
嗔心生起时,不是说嗔一下就忘记了。刚刚觉得“我讨厌那个人”时,念头可能是微细的。如果不加以控制,而是继续想着对方怎么和自己过意不去(不论事实还是臆想),这个念头就会从开始的萌芽状态迅速生长,最后越陷越深,完全被这种情绪控制。从后果来说,嗔心比贪心的破坏性更大,所谓“千年所作善,一嗔皆能毁”。就像一座千百年逐渐形成的城市,一场大火就能将之化为废墟。世界文明史上的很多经典之作,也都是毁于战火。但这些只是嗔心的外在破坏力,相比之下,它的内在破坏力更是难以估量,所谓“一念嗔心起,百万障门开”。如果不降伏这种心理,我们就没有安宁之日。
③ 慢
三、慢者。依于萨迦耶见,缘于外内之高下好恶,心生高举也。
第三种是慢,即骄傲自满,《百法明门论》将之定义为“慢谓他心举”。
“依于萨迦耶见,缘于外内之高下好恶,心生高举也。”萨迦耶见,又称身见、我见,是执著五蕴假合的色身为实我的认识。慢就是以我见为基础,通过对自己和他人进行比较,觉得自己比别人更高明,更优秀,从而生起自高自大之心。主要有如下几种方式:慢,因为自己的学问或地位等胜于他人,从而瞧不起对方;过慢,虽然对方的学问地位和自己一样,仍以为自我强于对方;慢过慢,虽然自己各方面都不如对方,却看不清事实,仍然自我感觉良好。此外,还有我慢、卑慢、增上慢等。
④ 无 明
四、无明者。于四谛、业果、三宝之自性,心不明了,具有无知染污者也。
第四是无明,即看不清世间真相。这不是指缺乏知识,而是指没有通达生命真相的智慧。
“于四谛、业果、三宝之自性,心不明了,具有无知染污者也。”染污,即烦恼。所谓无明,就是对四谛、业果、三宝自性等问题看不清楚。因为缺乏认识,就会颠倒黑白,这种无知会带来生命的污染,造成生死轮回。
与无明相对的是明,也就是觉。如果说无明是生死的根本,那么觉性就是成佛的根本。其实,每个生命都具有明性和觉性,这是在我们现有心行就可以触及的。如果在善知识引导下,认识并安住于觉性之中,无明当下就不存在了。否则,就会因无明而引发烦恼惑业和生死流转。佛法之所以重视正见的作用,关键也是帮助我们引发觉性的力量,从而打破无明。
⑤ 疑
五、疑者。缘于谛等之三,念其为有为无,是耶非耶。
第五是怀疑,也是根本烦恼之一。
“缘于谛等之三,念其为有为无,是耶非耶。”如果对于四谛、业果、三宝等佛法义理,总是在怀疑它们究竟有没有,是不是像佛陀所说的那样,将成为我们认识真理、接受佛法的重大障碍。
但疑又不同于其他烦恼,必须一分为二地看待。如果使用得当,它也可以是开悟的手段,如禅宗修行即有“大疑大悟,小疑小悟,不疑不悟”之说。其中的区别是什么呢?关键就在于:你所怀疑的对象是什么?如果怀疑四谛、业果、三宝,那就是根本烦恼。因为这些都是真理,应该以信而非疑来接受。当然,如果是为了断无明、证真实,也可以从疑走向悟。但如果属于排斥或对抗的疑,就会将我们局限于自身的有限经验和妄想中。
禅宗所说的“大疑大悟”,正是对生命的重新审视,对我们长期形成的错误观念的重新审视。比如我们一直都以这个色身为我,以自己的种种想法为我,所以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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