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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于有暇身劝受心要 第二节 三士道的建立及生起决定▪P4

  ..续本文上一页下来,共四重四十三轻,属于行菩提心。

   “次于根本重罪拼命防护,莫令有染,虽中下缠及诸恶作亦应励力,莫为所污。倘有所犯,如其所说除罪仪轨,善为净治。”缠,为烦恼,烦恼越重,所犯罪业越重,反之亦然。中下缠,指所犯罪业还不是非常严重,属于可悔罪,如杀人未遂就不构成根本罪。恶作,指不善心行。受戒之后,对根本重戒应该全力防护,切莫令身心受到染污。对于根本重罪以外的其他罪业也应严加防护,决不为之染污。万一有所违背,应按忏悔仪轨,认真忏除干净。所谓根本罪,按照《瑜伽师地论》的观点,必须具足无惭愧、于罪性不觉察、过失之心依然重入、随喜自作罪过四项条件。如果只犯其中三条或两条,就根据所犯多少分为中缠或下缠。对于凡夫来说,完全不犯戒是有难度的,关键是知错并时时忏悔,使人格保持清净。

   “此后总于六度而为修学,特别为令其心于善所缘,如其所欲能安住故,于止体之静虑中更当修学。”静虑,即禅定。受了菩萨戒之后,总的来说,就是要依六度修学。特别重要的是,通过观察修将心调整到正念,并安住于这些善所缘,所以对令心安住的禅定应当努力修学。在没有熟悉善所缘之前,还要通过观察修进行调整。比如布施,一般人往往兼有布施和悭贪两种心行,这就需要不断思考布施功德和悭贪过患,使其中的正面力量不断壮大。直到有一天,对自己所有的一切都愿意布施,并对每个众生都愿意布施,那样,布施的修行就圆满了。

   “《道炬论》中,谓为引发诸神通故而学止者,是少分喻。即阿底峡尊者亦曾于余处说,为欲引发胜观故,当修止也。”少分喻,指“止”所蕴涵的部分作用。胜观,即空性慧。《道炬论》所说的,为了引发神通而修止的观点,只是说明了止所具备的部分作用。阿底峡尊者在其他地方也曾说过,为了引发空性慧,所以才应当修止。在《道炬论》中,阿底峡尊者对神通是持肯定态度的,认为在行菩萨道过程中,为了利益众生,快速圆满成佛资粮,可以借助神通之力。这一观点在当时印度和藏地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确有其针对性,但宗大师对此并未完全吸收,按《道次第》的观点,止是为了引发胜观而非神通服务的。

   “次为断二我执缚故,于空性义见决定已,于无谬修法而为修习,应当修行慧体胜观也。”其次,为了断除我法二执的系缚,在对空性正见有明确认识之后,还应该以准确无误的观修方法加以实践,也就是修习胜观,这才是智慧之体。闻思经教的目的,是帮助我们获得正见,进而引发出世正见。否则,即使遍学三藏,也不过是储存了很多佛学资料而已。唯有证得空性,才能成为消融我法二执的力量。空性见是三主要道之一,事实上,它和菩提心并不是两个东西。当未获空性见之前,我们的菩提心是世俗菩提心,证得空性见之后,菩提心就升级为胜义菩提心了。

   “如是除修止观外,于行戒学处以下悉为戒学,奢摩他者是为心学,毗钵舍那者是为慧学,此《道炬论释》中说也。”除了修止观之外,在行戒学处以下,全部属于戒学的内容。奢摩他是定学,为止息一切杂念之意。毗钵舍那是观,即慧学。这是《道炬论释》中所说的。可见,阿底峡尊者是以戒定慧三学来统摄整个道次第的修学。

   “复次,奢摩他以下是为方便分及福德之资粮,依于世俗谛之道,广大道次第也。”世俗谛,属于可思惟的范围。广大道,即利益一切众生的菩萨行。《道次第》中,止以下的部分(从依止善知识到止)属于方便的范畴,可使我们成就福德资粮。这一部分是依于世俗谛,依于菩萨行的次第而建立。

   “三种殊胜慧者,是为般若分及智慧之资粮,依于胜义谛,甚深道次第故。”三种殊胜慧,指通达胜义的智慧、通达世俗的智慧和利益一切众生的智慧。胜义,即圣智所缘的境界。这三种殊胜慧属于般若分的范畴,能使我们成就智慧资粮。这一部分依于胜义谛,依于般若深观的次第而建立。

   “当于彼等次第数目生起决定,及以慧与方便随离一支不成菩提,应起大决定也。”我们应该对上述修行内容的次第和数量有明确认识,更要认识到:方便与慧,任缺其一,都不能成就菩提。《道次第》中,将般若和方便作为菩萨道修行的两大内容。这一思想在《般若经》和《大智度论》都有阐述,所谓“智慧以为父,方便以为母”。般若的作用,是帮助我们契入空性、通达实相,又名根本智;方便的作用,则是利益众生,通达一切差别现象,又名差别智。简言之,一是空的智慧,一是有的智慧。仅有般若智,还不能利益无量众生;仅有方便智,则容易著相,落入对有的执著,所以两者缺一不可。在上士道中,专门有一部分论述方便与慧的问题,可以对治偏慧的倾向。如果只有空性慧,只能证入空性,种下法身因;若只有方便,同样不能成就。

   “以是共道修身心已,必须转入密乘,以入于彼,速当圆满二资粮故。”共道,密教以三主要道的内容为显教,属于共道。所以,根据共道调整身心后,还应转入密乘的修行,这样才能快速圆满福慧二资粮。当然这是藏传佛教的观点。

   “设于此处不胜其任,或种性微劣而不喜者,则应唯于此道次第渐增广之。”如果对密乘的修行,或是没有能力,或是根机低劣而不喜欢,那么就要对《道次第》的修学作进一步深化。

   “若其欲入金刚乘者,首须修依止善知识法,较前尤为郑重。次以从清净密部所出灌顶法成熟身已,于彼时所得之密戒及三昧耶拼命守护。特于根本罪毋使有染,盖虽可重受,然身毁已,功德难生。诸支分罪亦毋染犯,设有所犯,亦勿随意置而不虑,当以悔除防护,令其清净。”如果想要修学金刚乘者,首先应当重视依止法的修习,而且比之前介绍的依止更为严格。其次要找一个具有清净传承的具格上师灌顶,以取得修法资格。灌顶之后还要受戒,并对所受的密乘戒和三昧耶戒全力守护。对于根本重罪,切勿有所违犯。虽然犯戒后可以重受,但因为戒体已经毁坏,所以受持戒律的功德将难以生起。对于根本重罪以外的其他罪行也不要掉以轻心,有所违犯。万一有所违犯,切勿不加思考地随意处置,而应该以忏悔进行防护,令其清净。关于这个问题,宗大师在《道次第》中举例说:腿摔伤之后,即使重新接上,和没有摔过总是不一样的。

   “尔后或于下部有相瑜伽,或于上部生起瑜伽,随于一中而为引导。次,或于下部无相瑜伽,或于上部满次瑜伽,随于其一而修学之。如斯次第之建立者,乃《道炬论》所说,故《菩提道次第》亦作如是引导也。”密乘有四部,事部、行部、瑜伽部属于下三部,也称外密,无上瑜伽部属于上部,也称内密。而后,对于下部的有相瑜伽,或上部的生起次第,选择一种方式作为引导。其次,对于下部的无相瑜伽,或是上部的圆满次第,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修学。这一次第的建立,是《道炬论》所说,本论也是做同样的引导。

   以上,宗大师提出本论修学引导的思路。全论依三士道建立,其中,下士道、中士道又是上士道的前行和支分,由此构成一成佛之道。落实到具体修学上,是以发菩提心为核心,从认识菩提心的胜利,到菩提心的发起、成就、圆满。体现在三士道的内容中,以道前的七支供,及下士道、中士道的念死无常、念轮回苦、皈依三宝、深信业果等,为发菩提心的必要前提。以上士道的修七因果、自他相换、受菩提心戒、行菩萨行,为正修菩提心。以修习奢摩他、毗钵舍那,开启空性慧,成就圆满的菩提心。论中,宗大师还按照藏传佛教的修学理路,介绍了由显入密的修学要领。

  三、三士道建立原理

   谓若下中士夫诸法品类,即是上士之前引导者,是即上士夫之道次第矣,何须复名为共下中之道次第耶?

   曰:所以于三士夫须各各分别而引导者,要义有二。一为摧伏犹未发生共同中下士夫之心者,即妄自称我是上士之我慢。二为于上中下三等根机作大饶益也。

   言大益者,谓因上中二种士夫,亦须希求善趣解脱。故对所导之上中二种补特伽罗,示以中下二种意乐令其修习,此无过失而生功德故。若是下劣补特伽罗者,虽修上品法类,亦必不生上品意乐,而下品复弃,则上中下道功德胜利将俱无所得矣。

   复次,于具上堪能者,示所共道以令修习。对于彼等自所应修诸功德法,若已生者则能摄持,或虽未生,亦能速疾发起。下下发已,导入上上,于其自乘并无延滞也。发心须依次第者,《总持自在王所问经》中,以黠慧宝师次第修净摩尼宝喻,合义而为教示。

   龙猛菩萨亦作是说:“初修增上生,后起决定胜,以得增上故,次决定胜成。”(依上师口授,照藏文本译出为:先增上生法,决定胜后起,以得增上生,渐得决定胜。)此说于现上决定善,须以次第而引导也。

   圣者无著亦曰:“又诸菩萨,于诸有情先审观察。知劣慧者,为说浅法(为劣慧说浅法),随转粗近教授教诫。知中慧者,为说中法(为中慧说中法),随转处中教授教诫。知广慧者,为说深法(为广慧说深法),随转幽微教授教诫。令其渐次修习善品,是名菩萨于诸有情渐次利行(是名渐次利行)。”

   又圣者提婆于《摄行炬论》中,成立先于波罗密多乘之意乐。既修习已,次转入密,须具次第。摄彼义云:“(略谓)诸初业有情,若转趣胜义,佛说此方便,如梯之渐次。”

  前面说到三士道中,下、中士道都是上士道的支分,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安立三士道呢?所以,宗大师又为我们说明了安立三士道的理由。

   “谓若下中士夫诸法品类,即是上士之前引导者,是即上士夫之道次第矣,何须复名为共下中之道次第耶?”或许有人会提出疑问:如果说下士道、中士道只是上士道的基础引导,就该统称为上士道的次第,为什么还要名之为共中士道、共下士道的次第呢? 

   “曰:所以于三士夫须各各分别而引导者,要义有二。一为摧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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