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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要义 所知依分第二▪P11

  ..续本文上一页够受熏的,它不符合所熏的条件。第一句说“六识无相应”,前六识是不够格儿的,为什么呢?“三差别相违”,三差别是指所依、所缘、作意。前六识各有各的所依,都不相同。所缘也是各不相同。作意也是。因为所依、所缘、作意都不相同,使得前六识各自为政,随时变动,这就与所熏要件不符。“二念不俱有”,这一句是对小乘的譬喻论师说的话,因为譬喻论师认为,前六识的前后念就可以受熏,不需要建立阿赖耶识。无著论师这儿就说了,前一念和后一念是不能同时存在的,既然不能同时存在,这就不符合受熏定义“同时同处、俱生俱灭”的“同时”,前一念存在的时候,后一念还没有生起,后一念生起的时候,前一念已经灭了,这根本就没有办法俱生俱灭,它咋受熏呢?“类例余成失”,“类”是指,譬喻论师说,前一念识和后一念识是同一类的,同一类就是可以受熏的。无著论师说这不对,说,如果是同一类就可以受熏的话,那么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这都是根、净色根,是不是也可以熏习呢?色法与色法之间是不是可以相互熏习?心法与心法之间是不是也可以相互熏习?善法与善法之间是不是可以相互熏习?无为法与无为法之间是不是可以相互熏习?等等,多了。所以要是按你说的,只要是一类就可以相互熏习的话,就会出现这样的错误。

  此外内种子能生、引应知

  枯丧由能引任运后灭故

  这是第五个颂子,是说种子的生因和引因。啥是生因?啥是引因?颂子中的“枯”,就是比如说一棵树,长着长着它枯了,“丧”,就是这个生命体死。说,枯、丧是引因的证据,如果没有引因的话,死了, 不该慢慢枯,不该留下尸体,而应该一下子顿时消散。生因就是如种生芽,这是生因。但生起以后我们觉得它是渐渐变的,这就是因为引因。“后灭”就是延长了一段时间,逐渐地灭。所以,生因、引因都是有的。人从投胎后一直活着,这是生因在起作用,但死的时候,死了,尸体也要保留一段时间,这是引因。一棵树,长出来了,一直活着,就是生因在一直起作用,到死的时候,有好长时间它不腐朽,这是引因的作用。这是世亲的说法。无性的说法有点儿不一样。我们不管这个,反正生因、引因都有。

  为显内种非如外种,复说二颂

  种子有六义,但内种与外种还是有点儿不同的地方,为了显示这不同,下边儿又说了两个颂子。

  外或无熏习非内种应知

  闻等熏习无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过故成相违

  外种内为缘由依彼熏习

  “外或无熏习,非内种应知”,说,外种子或者有熏习,或者没有熏习,这不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或”就是不绝对。比如前边儿说到苣蕂,它可以受花的熏习而造出香油,可以用来擦身,但是莲花长在淤泥里,莲花的香怎么也熏不到淤泥上。外种的这一点儿就和内种不一样,内种子是一定要有熏习才能成就的,也就是说,必须得修学才能成就道业的。“应知”,这是应该知道的。下边儿举了一个例子,就是“闻等熏习无,果生非道理”,就是说,一个佛教徒,要是你不努力地修学,没有闻思修的熏习,你是绝对得不到想要成就的道业的。一定要有熏习才能成就。“作不作失得,过故成相违”,这一句实际上是“作失不作得,过故,成相违”,就是说,你努力地修行,没有结果,你没有修行,却成就了道业,这是有过失的,所以说一定得承认内种子熏习。你努力修行却没有结果,这是有因无果,断灭见;你不修行,却有结果,这成无因有果了,当然不对。“外种内为缘,由依彼熏习。”外种子其实是随顺约定俗成而说,实际上只是假名种子而已。它是以内种为因缘的。为啥?“由依彼熏习”!就是说一切众生要依彼阿赖耶的熏习才有外种的出现,外种子也是阿赖耶识的变现。这玉米生芽了,芽也是阿赖耶识的变现。如果众生的业力是应该受饥馑之苦,种子就不生芽了,或者生芽了但不开花结果。这业力就是阿赖耶识的(内)种子,所以还是以阿赖耶识为万法的生因。也就是说,内种、阿赖耶识的种子是真实的,外面的种子是随顺世俗约定俗成的假名而已,它不是真实的。

  复次,其余转识普于一切自体诸趣,应知说名能受用者。

  这一段儿要用四缘来分析,四缘就是亲因缘、增上缘、所缘缘、等无间缘。要用四缘来说,先来说说受用问题,或者说是受用缘起问题。能受用者是转识!“复次,其余转识”,前边儿是说阿赖耶识,现在不说阿赖耶识了,要说其他的识,其他的识就是转识。“转识”指前七识,但相对来说,前六识的变化更明明显。“其余转识普于一切自体诸趣,应知说名能受用者”。转识是普遍地存在于一切诸趣的自体,或者说是三界的一切生命体,欲界、色界、无色界的生命体,都有转识。“应知说名能受用者”,三界六道的生命体都是阿赖耶识的种子识所变现的,种子识变现了以后,由转识依止这个生命体来享受苦乐的果报。转识与阿赖耶识就这样一个关系。阿赖耶识变现了苦乐的境界,也变现了根、身、器界,然后转识依止根身,或受乐,或受苦,所以转识是能受用者,它来享受阿赖耶识所变现的一切。转识在活动的时候,同时又再造业,这就又熏习了阿赖耶识,阿赖耶识因为它的熏习又显现三界一切自体,这就成就了六道轮回。这是受用缘起和阿赖耶识的关系,要是没有阿赖耶识的变现,转识就没有什么可享受的。阿赖耶识自己是不享受的,因为阿赖耶识不去分别苦、乐。

  如中边分别论中说伽陀曰:一则名缘识,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别、推心法。

  这是无著论师引用《中边分别论》中的说法,意思就是说,转识受用可不是我无著乱说的,这是有典籍依据的。《中边分别论》就是《辨中边论》,是弥勒菩萨说的。这《辨中边论》中有这样的颂子。“一则名缘识,第二名受者”,《辨中边论》中把众生的识分成两类:一类是“缘识”,一类是“受者”。“缘识”就是指阿赖耶识,因为它是万法的因缘,万法都是因阿赖耶识的种子而显现的。“第二名受者”,这就是指转识。“此中能受用、分别、推心法”,缘识和受者识两类,受者识能受用,为啥它能受用?就因为它能分别。就是识,转识可以分别出来这是苦的,那是乐的,它在受的时候可以分清苦乐果报、境界。受用的“用”字儿,就是指发生作用,因受的关系而发生作用。比如说因为贪求这个乐受,所以就发生作用,要增加这个乐受。还有一个意思是指受就是用,能够起受的作用,这个境界能发出作用给我享受,给我享受就是它的作用。实际上咱们这样说可能更好,就是说,因为转识与受心所相应,所以是“能受用”。“推心法”的“推”是推动,主要是指思心所,说思心所能够使我们造业。“受用”是受蕴,“分别”是想蕴,“推”就是行蕴。这受、想、行都是心法。这是受用缘起来说明转识和阿赖耶识的关系,下边儿说这两种识更互为缘。

  如是二识更互为缘,如阿毘达磨大乘经中说伽陀曰: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

  “如是二识更互为缘”,“二识”就是缘识和受者识,也就是本识和转识,这两个识互相为因缘。“如《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说伽陀曰”,在《阿毗达磨大乘经》中有这样的一个颂子。“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诸法于识藏”,诸法就是指一切杂染品类诸法,一切的杂染品类诸法都没有自性,以识为自性的,这就是转识的分别,所以,这儿说“诸法”就等于是说的转识。“于识藏”,转识相对于阿赖耶识来说,诸法是阿赖耶识的种子所变现的。也就是说,阿赖耶识种子是因,诸法是果,阿赖耶识的种子是因,一切法是果。“识于法亦尔”,阿赖耶识相对于转识杂染品类诸法来说,“亦尔”,也是有因果关系的,就是说,诸法是因,阿赖耶识是果。“更互为果性”,阿赖耶识和转识,是互相的果,你是我的果,我是你的果。“亦常为因性”,也可以说我是你的因,你是我的因。

  若于第一缘起中,如是二识互为因缘,于第二缘起中复是何缘?是增上缘。

  “若于第一缘起中”,“第一缘起”就是分别自性缘起。用四缘来观察分别自性缘起的时候,“如是二识互为因缘”,阿赖耶识与转识是互为因缘的。四缘就是因缘、所缘缘、增上缘、等无间缘,现在这阿赖耶识和转识是因缘而不是其他的三种缘。“于第二缘起中复是何缘”?“第二缘起”就是分别爱非爱缘起,它是四缘中的哪一缘呢?“是增上缘”,它是增上缘。“增上缘”就是说,你本身已经有力量了,我再去帮助你一下,这帮助就是增上、增加。增上缘的“增”就是增加,“上”是让你更加殊胜,我的帮助可以使令你更殊胜。分别爱非爱缘起中的无明缘行,行缘识……都是增上缘,无明缘行,行本身有自己的因缘,但无明就是来帮助他。

  如是六识几缘所生?增上,所缘,等无间缘。

  刚才说的是分别自性缘起、分别爱非爱缘起,这一句是说的受用缘起,受用缘起就是前六识。“如是六识几缘所生?”就是说,在四缘中,受用缘起得哪几缘?“增上,所缘,等无间缘”,前六识要增上缘、所缘缘、等无间缘等。增上缘就是指六识各自所依的根。所缘缘呢~~陈那论师有一本《观所缘缘论》,专讲所缘缘的,所缘缘其实就是认识对象。等无间缘就是前一剎那识灭掉了,空出了一个位子,后一剎那立马就生起,前后念的相续是“等无间缘”。所缘缘、等无间缘是心法才有的,色法没有所缘缘、等无间缘。这里说前六识是增上缘、所缘缘、等无间缘三缘,实际上因缘也是有的,这里没说而已,不过这里是从受用的角度说的,所以没说因缘。没说是没说,可不是没有。

  如是三种缘起:谓穷生死,爱非爱趣,及能受用;具有四缘。

  前面说了三种缘起,就是分别自性缘起、分别爱非爱缘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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