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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问答类编 (因果第四)▪P4

  ..续本文上一页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隔生报怨究为因果之应有?抑索债之一方,仍属造孽?此其二。(宾汉)

  答:乙放弃夙怨,甲对乙之欠负,即行消灭。然甲之业因,依然存在,不过与乙断绝关系,不以乙缘引起现行耳。如求消灭,还须甲再自行忏改,所谓心亡罪亡也,此其一。隔生索债之一面,仍是造孽,所以迷者于怨,越结越深,智者于怨,会求解脱。实缘业因惑起,八识田中,自然落一种子,便是将来之恶果,故云索债仍是造孽也,此其二。

  问:佛说因果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不能幸免的,此语与科学似有冲突,例如台湾省光复以来,人口的生育率从一九四七年千分之卅八,增加到一九五一年千分之四十九。死亡率从一九四七年的千分之十七,减低到一九五一年的千分之十,这生的增多,死的减少,这因果律怎么讲呢?(无名)

  答:卫生设备,医药技术,较前俱有进步,自然减少死亡,此并不违因果。若从心术及寿命上著想,更当竖讲三际,横论环境,总合而乘除之,情形极不简单,未可以一端,概例其余也。

  问:因果说,前生多作善事,多修行的人此世福报大,智慧高,理则应善的人多富贵聪明。为什么现前所看的富贵人多横心恶霸,而且鬼头鬼脑,反而善的人多穷苦和愚苯呢?(李永白)

  答:贫富是前几生事因之果报,性善恶是俱生与现染之习气,此其一。细察富者亦多慈善,贫者亦多狡恶,不尽如来问所云,故无须辩,此其二。

  问:贪嗔痴爱是造恶之因,若能观法是空(法指宇宙万法而言),诸法既空,即不生贪嗔痴爱,贪嗔痴爱不生,即能生慈悲心,舍己利人,不造恶因,贪嗔痴爱是造恶之因,既无因,而后亦无果。若如是观,是否亦能了脱生死?(颜文曝)

  答:不造恶因固佳,善须三轮体空,慈悲亦重无缘。如是者,当然解脱,然此境极高,非初学所能真体会耳。

  问:皈依三宝,可以离苦得乐,往生西方,为何有些人在未皈依三宝以前,诸事如意,家道兴隆,自皈依三宝以后,凡事不能如前,家道日渐衰弱,有的更无后嗣。在佛说,是因果报应,但似此未知是何因果?(颜文曝代人问)

  答:因果通三世,成熟有早迟,此是正知正见,皈依三宝,徒有虚名,不能改恶向善,仍多灾祸来临,此亦理之当然。若谓皈依三宝,持戒精受是受祸之因,便是邪知邪见大愚痴人。试看尧舜大圣,其子皆不肖,夷齐大贤,皆失国饿死,孔子曾丧子,伯道竟无儿,谓是圣贤仁慈之报,则定赞叹曹操篡国而为帝,秦桧卖国而富贵矣。如是颠倒浅见者,便难与为语。

  问:佛教说众生随其业障投胎,任何人都无法阻止(任何人包括佛在内),如果业障重,口念阿弥陀,手执菜刀不自修,佛也无法救他,但目莲之母为何能得救,他的母亲业障沉重,堕落地狱,目莲救母心切,借诸佛功德愿力救其往生天堂,怎么没有随业障投胎,这与自作自受或因果律不符,难道成了种豆得瓜?诸佛是慈悲的,怎么不协力,把天地下所有可怜众生,度到西方?目莲之母是一个例,当然我们亦可以,可不是吗?(谢碧玉)

  答:目莲之母堕饿鬼,是生前恶因;超升天道,是设盂兰盆会广为布施善因。安得谓因果不符!诸佛度众,不过如撑船梢公,行人必须登船,方能达到彼岸,船喻经教,众生不依教奉行,自甘堕落,犹行人不愿登船,而空责梢公不挟超彼岸同也。

  问:佛徒斥耶教的博爱是自私于人类,是恶是善,耶徒以杀生为善事。当然是恶非善,佛家的因果律岂不是破坏了吗?(章普明)

  答:说升天就升天,事也不这样容易,中外各教,何止数百,普遍者亦非一教,因果自有其因果,未开天眼,只知眼前,总论三世则茫然矣。

  问:善人生恶子,健康人生弱子,贤人生愚子者,屡屡见之,则因果不相应耶?(张清锦)

  答:因果须合三世观之,居士可查看本栏已屡答不鲜矣,此等问题,俱有详记。太阳晒冰而冰益结,大雨落地而地益燥,方得谓之因果不相应。

  问:佛教时常说因果,如猫捉老鼠,这亦可说是因果吗?是不是前生老鼠食猫之肉,故这一生互相怨报?(詹金枝)

  答:因果情形极端复杂,不能如是呆板说。猫虽捉鼠,非每鼠皆为猫捉,被捉者当另有原因在。如人被雷殛,并非前生雷曾被人殛之也,亦另有原因在,不过借之为受报之缘耳。

  问:友人并非佛徒,但多年来供奉观世音菩萨。且于每晚间上香虔诵心经,彼问后学“至心念佛者得带业生西,敬拜观音大士者结果如何?”(赵泽宇)

  答:刀可切瓜,可裁纸,可种菜,亦可杀人,其用不一,要视心之出发点,而定其果,请问贵友,愿力为何?

  问:一代高僧玄奘圆寂后列为何祖?又梁武帝一生奉佛竟至国破家亡,横死侯景之手,未免为佛教中重大缺憾!是否前因?梁武帝逝世后是否列为“尊者”?(卓忠扇廋)

  答:奘师之高足,窥基大师为相宗开祖。奘师未列祖者,因祖乃一宗之祖也,奘师三藏皆精,不能以一宗拘之也。梁武帝之败,不必论其前因,即当时背邻国之约,而贪地纳叛逆侯景,已是大错,遭报亦属必然。但武帝一生弘法护法,其功德种子定然充满,当有最大成就。

  问:家兄卓智立自皈依印公大师后,念佛行善不遗余力,对于戒杀放生,尤为努力,一九三○年三月十六日准提菩萨圣诞日得举一男,貌美性慧大有超人之势,取名贤准,家兄爱如宝珠,默思此子完全佛与菩萨所赐,甫二岁即告夭折,竟拘西河之痛,家兄思子欲狂,势将与佛脱节,嗣经其师印祖闻知函责,始告一段落。念佛人既得佳儿又复夭折,足招俗人谤佛昊天,既赐麟儿于善人,何以又作恶剧,令人费解?(卓忠扇廋)

  答:此中前因后果,定必复杂,儿不佳不能痛其心也。若得天眼及夙命者,自能详其由。应知决非偶然如是。至于俗人议论,有识者自当置而不理,盖既曰俗人,便是无智慧少理解之流,不谤佛不足表显其陋也。

  问:四十二章经说:“若人有过自解知非,改恶行善,罪自消灭”。何以安世高来中国还二次命债,他有神通有修行,何以不自消灭?(池慧霖)

  答:改往修来,罪自消灭,经语不虚,但有时间性耳,偈曰:“假使千百劫,所造业不亡,因缘遇合时,果报还自受”。此偈明言业不亡则受报,反言之,业亡则不受报矣。安世高者,虽知夙命,似尚未得漏尽,或是业尚未亡,急求了债,自动寻求偿还,期早解脱,并非如我辈业因成熟,无法避免者耳。

  问:若人骂我,我还他是有罪,不还他闷在心中,暗暗怀恨,哪一方面罪较大?(池慧霖)

  答:还骂是意口两种恶业,不但后受苦报,现前尚招身外之祸。怀恨发嗔,是增上根本烦恼,然不至再招身外之灾,居士既读四十二章经,何不知送礼不受之理乎?明乎此理,与对方不独不恨,反应起悲悯心矣。

  问:前生毁谤他方,后生反方亦尔,此是众生之因果报。释迦牟尼佛,乃是出世圣人,而化凡体度众之身,便无毁谤他方,为何释迦牟尼佛,成佛以后,就有人毁谤及伤害,此是何故?(陈林洲)

  答:遭遇毁谤,其因不一,固有酬前世之业因者,亦有现在环境而临时召来者。应知此五浊恶世,人喜作恶,见他恶则讪笑而骂之,见他善又嫉妒而毁之,已成平常习惯。世尊成佛,早已业尽情空,安有酬因之理,谤之者乃自己习惯使然。此二者亦有不同之处,酬因者受毁谤,则有所损,无因者受毁谤,反彰其德。况佛如虚空,是一切不变者,且尚有权现菩萨,故作此态,藉以说法者,如提婆达多,即其一例也。

  问:观受是苦,家母持斋多年,她颇肯施人家东西,但对邻居一切赠送,她坚不受,怕有“受因”招“还果”,可是社会上这样是过不去的,如何是好?(尤彩华)

  答:所问此句之受字,范围极宽,指身心一切之领纳,如身之“苦乐舍”,心之“忧喜”,即触境所起之分别也。总名曰:“苦”者,苦忧固为苦之苦,乐喜亦为必坏之苦,舍亦行动不常之苦,有慧者静观始知耳。令堂不受人之赠,乃廉洁高尚之一行,与此义微有不同。年老而又行之已久,大家定相谅解,亦无所谓过不去。

  问:杀阿罗汉身流血就大罪过了,其罪如须弥是否共业应报呢?(颜佛兆)

  答:自然共业共报,不过有轻重之别耳。然被迫作此恶行者,亦系业重障深之类,故特遇此恶缘,又种恶因,世法五福之“攸好德”乃因非果,可见作善事,正是福慧人之行为耳。

  问:八、七大水灾,很多人被淹死,这种因天灾枉死的人,是否都属因果业报?难道所有淹死人,都是业感所招的吗?(陈圣音)

  答:报通三世,不能只论当时,世尊何等之人,琉璃王灭释种时,尚示头痛之相,况我辈耶?此时众生被厄,且暂将此话收起,勿再刺激其心,应具同体悲悯,送与温情,物力身力,作速输将也。

  问:现有一商号伙伴众多,常闹室内失窃财物,店中有一人,系佛教信徒,拟将其姓名表而出之,以免拖累别人,但又不愿碍人名誉,恐或会被开除,究竟有功乎有过乎?有否触犯教内之戒律乎?(黄涵)

  答:店伙既多,知此事者,谅非一人,又何必自己多事。既知其人作窃,又系同事,何不暗中规劝?如以为不足与言,尚是守默为佳,其人恶贯满盈,自有水落石出之日也。

  问:因果善恶系无抵销扣除之理,但又有行善与诵经持咒可以消灾解难,何也?乞示。(黄涵)

  答:因结果时,必赖乎缘,无缘则果不得结。如一粒桃核为因,土壤水肥日光空气为缘,然后方能生芽成树,而开花结果,此属于增上缘之类。尚有障碍缘之类,如此桃核,不遇土壤等缘,反居石铁干燥等处,且无日光空气,岂但不得结果,即芽亦无由发生。此二种缘通于善恶诸因,诵经持咒可消灾者,乃恶因之障碍缘故也。

  问:本省八、七大水的灾害,损失以及死亡不少。照佛家所说,是共业造成的。但是有人就引起了很多的疑问。有的说:小儿应无罪;有的说:那么巧,会住在一起;有的说:是天灾,有的说: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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