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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 五、心所有法(五十一种)▪P7

  ..续本文上一页护,而令清净之法不能修习,纵逸放荡身心。其业用为:一、消极上,能障不放逸,二、积极上,成为增长恶法、损减善法之所依。这就是说:由于懈怠及贪瞋痴,而不能防染修净,总名为放逸。故放逸是以懈怠及贪瞋痴四法为体,除此四法之外,放逸别无有体。

  「十六昏忱」:「昏忱」,昏昧沉重。「昏忱心所」的体性是:能令灵明不昧的心体,渐渐昏昧、渐渐沉没,而无所堪能(什么事都办不得)。其业用是:一、能使身心不得轻安,因而不得入观(毗钵舍那)。昏忱对修定的人来讲,是一大难关,也是一大挑战,它属于「五盖」中的一盖,称「昏忱盖」;因为昏忱一来,便会把心中之本明遮盖住,令心成一片无明昏昧,因此令人昏昏欲睡,是故昏忱即是无明的具体显现。大凡修定之人,于初修之时,心渐止息,远离散乱,这「散乱」即是修定者要克服的第一关。等散乱渐止之时,心开始沉静下来,但也同时进入第二关:「昏忱」。因为散乱是动相,平时动乱惯了,突然静下来:心思来不及调整,以配合这新出现的静相,因而流于暗昧沉钝,于是昏忱盖生起。若能坚持,努力克服这昏忱关,则于修定上能跨越一大步。

  「十七掉举」:「掉」,摇动。「举」,高举。「掉举心所」的体性为:能令心于境,不得寂静。其业用为:能障「行舍」,及障修止(奢摩他)。盖掉举即现代所谓「兴奋」或「心情亢奋」而「静不下来」。掉举的别相即是喧嚣妄动,因为它能令与它俱时生起的心、心所法都不寂静的缘故。掉举有三种:

  1.身掉举(身乱动)

  2.口掉举(口乱言)

  3.意掉举(胡思乱想)

  因为掉举能障奢摩他(止),故是修定者的另一个大敌;正好与昏忱成一对,因为掉举障止(奢摩他)、而昏忱障观(毗钵舍那)——然而「止观」正好是修定的两只脚。

  「十八失念」:所谓失念,是指忘失正念。「失念心所」的体性为:对于一切所缘境界,不能明记,因而忘失。其业用为:一、消极方面,能障正念,二、积极方面,成为散乱心之依托。此意即:失念的人,心必散乱。瑜伽师地论上说:失念是三不善根中的痴分所摄,因为痴能令念忘失,所以叫失念。遭「失念」对于修定者而言,也是一大忌,因为一失念,即无正念—心一无正念,便马上失定,因此心即陷于散乱境界。故修定者须念念善自护心,令住于正念,令不失念,方能令定心不失。

  「十九不正知」:「不正知心所」的体性为:于所观境,起邪谬解。这就成了邪慧,又称恶慧。不正知心所的业用为:一、消极方面,能障正知,二、积极方面,能令身语意多所毁犯。请不正知的人,以于一切事不正观察,而起邪慧,于是毁禁犯戒不以为过,如云:「酒肉不碍菩提路」、或「男女交道为阴阳融合、定慧等持」等。「不正知」即不正知见,或知见不正,以俗话言,即是「观念错误」。这种不正知之人,当此末法,到处充斥,不但毁禁犯戒,且谤佛毁法,实令人忧心。

  「二十散乱」:「散乱心所」的体性是:于所缘境,令心流荡,不能专注。其业用为:一、消极上,能障正定,二、积极上,成为恶慧之所依。此意即,心散乱的人,多会发起恶慧、邪慧;因为散乱心不与正智相应,而与邪慧相应。散乱虽排在随烦恼最后,但它却可说是修定者的第一号敌人,以心若散乱,即不能得定,故经云:常自摄心不乱。又,散乱心即与一切染法相应,故瑜伽师地论上说:散乱为痴一分摄,因为散乱是徧于一切染心的缘故。最后这八个随烦恼称为「大随烦恼」,因为它们都是徧染心的缘故,亦即,一切染心中,都有它们的踪迹,故其所涵盖的范围很广,故称为「大随烦恼」 。在此回顾一下:「中随烦恼」(仅无惭、无愧两个)则是「徧于不善法」 ,故称为「中随」 。「小随烦恼」十个,因为是各别起,牵涉的范围小,故称「小随」 。以上为解释二十个随烦恼。

  6.四不定

  论:六不定四者:一睡眠、二恶作、三寻、四伺。

  「三八不定四者」:「六」,第六类心所有法,也就是最后一类心所法,是不定法。「不定」之义为:

  、指此类心所,于三性中,没有一定;一切法共有三种性质:善性、恶性、无记性。而这一类心所,其性质不一定是善、不一定是恶,也不一定是无记,故称为「不定心所法」。

  二、此类心所,不一定徧一切心行(故与「徧行心所」不同)。

  三、此类心所,不一定徧一切地(故与「别境心所」不同)。

  由于三性不定、不定徧一切心、不定徧一切地,故称「不定」 。不定心所共有四个。

  「一睡眠」:「睡眠心所」的体性是:能令身不自在(不能自主),令心转为合昧忽略。谓睡眠心所一起的时候,能令全身的肢节都废懈,不能支撑,卧亦眠、坐亦眠,有时连站着、走路都会睡着,即使别人摇他,也没什么感觉。这是指身体方面:在心方面,则睡眠心所能令心黑暗无光、冥昧不灵,且作用简略,不能明利精审。这些是睡眠心所的体性。睡眠心所的业用为:能障碍观智。因为在睡眠位的人,其身不能自主,心又极黑合、弱劣,这是由于人在睡时,前五识并不往外缘境,只有单独一个意识在「内门」(心内)合劣而转(起作用、运作),但其运作也并不如醒时的活泼、灵动、精明,而是很简略、合昧。人在入定时,其心、心所法也都寂静,五识亦不缘外尘,但「入定」与「睡着了」不同,其因在于:定中的心是「明」的,而睡眠时的心是「暗昧」的。至于睡时兴醒时的心不同之处,在于睡时的心简略,醒时的心则精审。这也表示,人睡眠时,并非在「无心位」,也不是死掉了,因睡时仍是有心(仍在「有心位」),只是其心之体用暗昧、简略而已;故「睡」与「死」不同,亦不同于「入定」 ,如前说。

  再者,睡眠并非无心位,因为人睡眠时,是有一个「睡眠心所」在作用,而此「睡眠心所」是有法体的,且此法体是心相应行法,因此在五盖中有个「睡眠盖」(五盖为:贪、瞋、睡、掉、疑),八缠中有个「睡眠缠」(八缠即八种根本烦恼,八缠为:1无惭、2无愧、3嫉、4悭、5悔、6睡眠、7掉举、8昏忱。)

  又,睡眠于三性中不定,因为睡眠有善性、恶性、及无记性。一 、善性的睡眠,例如日常适当的睡眠,或运动、劳作后的小睡,有益于体力的恢复、及维持身体的健康,那是好的,故称为善性。二、恶性的睡眠,如懒惰、懈怠而贪睡、多睡,造成其心昏昏忱忱,不能明觉,不能精勤修行,这就是恶性的。三、无记性的睡眠,例如非甚必要的多睡一、二小时,然亦不造成任何大碍,故其性非善、非恶,称为无记性的睡眠。然依理而言,无记性之事熏习久了,是会增长无明的,故究竟而书,无记性也不是好的。

  附及,因为人都要睡眠,而佛法中又有「睡眠盖」及「睡眠缠」的道理,然而修行人应如何看待睡眠呢7应知,佛法是很理性、讲实际、以及讲究修行次第的,修定者虽然应离睡眠的盖、缠,但并非一开始就能作到,而是于修定中,心渐渐得定,故心渐明,明则不昧,故能离睡眠之「暗昧」;因此,修行者于修行上有进步的第一个具体征兆是:睡眠减少了,那是因为心比较不杂染、不散乱、不暗昧的结果。而这三者都有连锁关系:以不杂染,故不散乱;以不散乱,故不暗昧。以不暗昧,故睡眠减少,其心灵明,乃至于得初禅时,可完全离于睡眠。因此,睡眠减少,是修行的境界所致,不能勉强。有很多人不知此理,因此不去修定,而去修所谓「不倒单」 ,那是求果不求因的颠倒。若不修定,不得定,即使勉强行「不倒单」,也不能持久,且身体会熬不住。笔者即见有人长期「练不倒单」(两年之久),终至肝火上升,且患精神衰弱症。若不修定,光练不倒单,那只是「熬夜」而已。故须知, 「不倒单」不是练来的,应是得禅定的自然作用。是故当知,「不倒单」不可修、不可练,应修禅定——莫颠倒修。

  虽然睡眠量减少,是修行自然的成果之一 (减少睡眠盖),但也不能以此为借口,而贪睡、多睡,至少也应在合理范围内,尽量节制、减少睡眠。适当的睡眠量,例如在家成人为六至七小时;出家比丘、比丘尼至多为五、六小时。又,若想要睡眠量少,须少吃;饮食若多量,即增加昏忱;因为吃太饱,血液长时间集中在胃、肠、肾中,努力消化、故心、脑缺血,因而昏昧,容易睡着。尤其是修定者,更须自制,不可多食、贪食,以致增长昏忱、睡眠。

  「二恶作」:恶作有二种:一、为属心所有法之一,与「悔」同义,故成唯识论译作「悔」,但此「悔」是「追悔」之悔,不是「忏悔」之悔。二、即为戒律中之「突吉罗」,指身、口之微细恶行。

  心所有法之「恶作」,又有二义:一、「恶」读为/c  恶作又可作四句(有四种状况):

  1追悔已作之恶业——这便是善性的恶作(「善恶作」)

  2追悔已作之善业——这便是「恶恶作」。

  3追悔已作善业之未圆满——这便是「善恶作」。

  4追悔已作恶业之未圆满——这便是「恶恶作」。

  「恶作心所」的体性为:厌恶所作之业(包括善业或恶业):心生追悔。「恶作」的业用为:能障奢摩他(止)。不但追悔先前「已作」之事是恶作,连追悔先前「不作」某事,也叫恶作。例如有人追悔地说:「我先前为何不作这件事呢?」而懊悔不已,这也是一种恶作。

  若于习定中,对先前所作、或不作的事,生起追悔之心(恶作) ,便会障碍修定(修止) 。故经中说:已过不可得,乃至三世心不可得。又,文殊师利菩萨言:「于一切法,不忆想分别,号为禅师。」如是思惟观察,可对治恶作。

  「三寻、四伺」:「寻」,是寻求(或寻求推度)之义。其体性为:能令心匆迫急违,在意识所取的名言和境相上,粗转为性。「伺」,伺察(或伺察思惟)之义。(伺之原义为—守候、等待)。「伺心所」的体性为:能令心匆迫急遽,在意识所取的名言和境相上,细转为性。简言之,即寻为粗心,伺为细心。寻与伺二心所的业用为:能作为身心能否安住之所依。而这又要看寻伺是以什么为体而定:若寻伺是以徧行的「思心所」为体,身心便得安住,因为依于思心所的寻伺,其行相比较细缓。但寻伺若是以「慧心所」为体,则身心便不得安住,因为依于慧心所的寻伺,其行相比较粗急,故令身心不安。行禅之中,身心的安住或不安住,都是依于寻伺,因此说寻伺为身心「安不安住……所依为业。」(成唯识论)。故知寻伺二心所法,对行禅者的重要性。

  又,以寻伺来区分三界之性,则欲界及初静虑(即初禅)为「有寻有伺地」;在初静虑与二静虑之间的「未至定」, 称为「无寻唯伺地」;二静虑以上为「无寻无伺地」。表列如下:

  有寻有伺地

  无寻唯伺地

  无寻无伺地

  以上释心所有法的第六类,不定心所。至此,五位百法的第二位,五十一种心所有法,全部释毕。

  

  

《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 五、心所有法(五十一种)》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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