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護,而令清淨之法不能修習,縱逸放蕩身心。其業用爲:一、消極上,能障不放逸,二、積極上,成爲增長惡法、損減善法之所依。這就是說:由于懈怠及貪瞋癡,而不能防染修淨,總名爲放逸。故放逸是以懈怠及貪瞋癡四法爲體,除此四法之外,放逸別無有體。
「十六昏忱」:「昏忱」,昏昧沈重。「昏忱心所」的體性是:能令靈明不昧的心體,漸漸昏昧、漸漸沈沒,而無所堪能(什麼事都辦不得)。其業用是:一、能使身心不得輕安,因而不得入觀(毗缽舍那)。昏忱對修定的人來講,是一大難關,也是一大挑戰,它屬于「五蓋」中的一蓋,稱「昏忱蓋」;因爲昏忱一來,便會把心中之本明遮蓋住,令心成一片無明昏昧,因此令人昏昏欲睡,是故昏忱即是無明的具體顯現。大凡修定之人,于初修之時,心漸止息,遠離散亂,這「散亂」即是修定者要克服的第一關。等散亂漸止之時,心開始沈靜下來,但也同時進入第二關:「昏忱」。因爲散亂是動相,平時動亂慣了,突然靜下來:心思來不及調整,以配合這新出現的靜相,因而流于暗昧沈鈍,于是昏忱蓋生起。若能堅持,努力克服這昏忱關,則于修定上能跨越一大步。
「十七掉舉」:「掉」,搖動。「舉」,高舉。「掉舉心所」的體性爲:能令心于境,不得寂靜。其業用爲:能障「行舍」,及障修止(奢摩他)。蓋掉舉即現代所謂「興奮」或「心情亢奮」而「靜不下來」。掉舉的別相即是喧囂妄動,因爲它能令與它俱時生起的心、心所法都不寂靜的緣故。掉舉有叁種:
1.身掉舉(身亂動)
2.口掉舉(口亂言)
3.意掉舉(胡思亂想)
因爲掉舉能障奢摩他(止),故是修定者的另一個大敵;正好與昏忱成一對,因爲掉舉障止(奢摩他)、而昏忱障觀(毗缽舍那)——然而「止觀」正好是修定的兩只腳。
「十八失念」:所謂失念,是指忘失正念。「失念心所」的體性爲:對于一切所緣境界,不能明記,因而忘失。其業用爲:一、消極方面,能障正念,二、積極方面,成爲散亂心之依托。此意即:失念的人,心必散亂。瑜伽師地論上說:失念是叁不善根中的癡分所攝,因爲癡能令念忘失,所以叫失念。遭「失念」對于修定者而言,也是一大忌,因爲一失念,即無正念—心一無正念,便馬上失定,因此心即陷于散亂境界。故修定者須念念善自護心,令住于正念,令不失念,方能令定心不失。
「十九不正知」:「不正知心所」的體性爲:于所觀境,起邪謬解。這就成了邪慧,又稱惡慧。不正知心所的業用爲:一、消極方面,能障正知,二、積極方面,能令身語意多所毀犯。請不正知的人,以于一切事不正觀察,而起邪慧,于是毀禁犯戒不以爲過,如雲:「酒肉不礙菩提路」、或「男女交道爲陰陽融合、定慧等持」等。「不正知」即不正知見,或知見不正,以俗話言,即是「觀念錯誤」。這種不正知之人,當此末法,到處充斥,不但毀禁犯戒,且謗佛毀法,實令人憂心。
「二十散亂」:「散亂心所」的體性是:于所緣境,令心流蕩,不能專注。其業用爲:一、消極上,能障正定,二、積極上,成爲惡慧之所依。此意即,心散亂的人,多會發起惡慧、邪慧;因爲散亂心不與正智相應,而與邪慧相應。散亂雖排在隨煩惱最後,但它卻可說是修定者的第一號敵人,以心若散亂,即不能得定,故經雲:常自攝心不亂。又,散亂心即與一切染法相應,故瑜伽師地論上說:散亂爲癡一分攝,因爲散亂是徧于一切染心的緣故。最後這八個隨煩惱稱爲「大隨煩惱」,因爲它們都是徧染心的緣故,亦即,一切染心中,都有它們的蹤迹,故其所涵蓋的範圍很廣,故稱爲「大隨煩惱」 。在此回顧一下:「中隨煩惱」(僅無慚、無愧兩個)則是「徧于不善法」 ,故稱爲「中隨」 。「小隨煩惱」十個,因爲是各別起,牽涉的範圍小,故稱「小隨」 。以上爲解釋二十個隨煩惱。
6.四不定
論:六不定四者:一睡眠、二惡作、叁尋、四伺。
「叁八不定四者」:「六」,第六類心所有法,也就是最後一類心所法,是不定法。「不定」之義爲:
、指此類心所,于叁性中,沒有一定;一切法共有叁種性質:善性、惡性、無記性。而這一類心所,其性質不一定是善、不一定是惡,也不一定是無記,故稱爲「不定心所法」。
二、此類心所,不一定徧一切心行(故與「徧行心所」不同)。
叁、此類心所,不一定徧一切地(故與「別境心所」不同)。
由于叁性不定、不定徧一切心、不定徧一切地,故稱「不定」 。不定心所共有四個。
「一睡眠」:「睡眠心所」的體性是:能令身不自在(不能自主),令心轉爲合昧忽略。謂睡眠心所一起的時候,能令全身的肢節都廢懈,不能支撐,臥亦眠、坐亦眠,有時連站著、走路都會睡著,即使別人搖他,也沒什麼感覺。這是指身體方面:在心方面,則睡眠心所能令心黑暗無光、冥昧不靈,且作用簡略,不能明利精審。這些是睡眠心所的體性。睡眠心所的業用爲:能障礙觀智。因爲在睡眠位的人,其身不能自主,心又極黑合、弱劣,這是由于人在睡時,前五識並不往外緣境,只有單獨一個意識在「內門」(心內)合劣而轉(起作用、運作),但其運作也並不如醒時的活潑、靈動、精明,而是很簡略、合昧。人在入定時,其心、心所法也都寂靜,五識亦不緣外塵,但「入定」與「睡著了」不同,其因在于:定中的心是「明」的,而睡眠時的心是「暗昧」的。至于睡時興醒時的心不同之處,在于睡時的心簡略,醒時的心則精審。這也表示,人睡眠時,並非在「無心位」,也不是死掉了,因睡時仍是有心(仍在「有心位」),只是其心之體用暗昧、簡略而已;故「睡」與「死」不同,亦不同于「入定」 ,如前說。
再者,睡眠並非無心位,因爲人睡眠時,是有一個「睡眠心所」在作用,而此「睡眠心所」是有法體的,且此法體是心相應行法,因此在五蓋中有個「睡眠蓋」(五蓋爲:貪、瞋、睡、掉、疑),八纏中有個「睡眠纏」(八纏即八種根本煩惱,八纏爲:1無慚、2無愧、3嫉、4悭、5悔、6睡眠、7掉舉、8昏忱。)
又,睡眠于叁性中不定,因爲睡眠有善性、惡性、及無記性。一 、善性的睡眠,例如日常適當的睡眠,或運動、勞作後的小睡,有益于體力的恢複、及維持身體的健康,那是好的,故稱爲善性。二、惡性的睡眠,如懶惰、懈怠而貪睡、多睡,造成其心昏昏忱忱,不能明覺,不能精勤修行,這就是惡性的。叁、無記性的睡眠,例如非甚必要的多睡一、二小時,然亦不造成任何大礙,故其性非善、非惡,稱爲無記性的睡眠。然依理而言,無記性之事熏習久了,是會增長無明的,故究竟而書,無記性也不是好的。
附及,因爲人都要睡眠,而佛法中又有「睡眠蓋」及「睡眠纏」的道理,然而修行人應如何看待睡眠呢7應知,佛法是很理性、講實際、以及講究修行次第的,修定者雖然應離睡眠的蓋、纏,但並非一開始就能作到,而是于修定中,心漸漸得定,故心漸明,明則不昧,故能離睡眠之「暗昧」;因此,修行者于修行上有進步的第一個具體征兆是:睡眠減少了,那是因爲心比較不雜染、不散亂、不暗昧的結果。而這叁者都有連鎖關系:以不雜染,故不散亂;以不散亂,故不暗昧。以不暗昧,故睡眠減少,其心靈明,乃至于得初禅時,可完全離于睡眠。因此,睡眠減少,是修行的境界所致,不能勉強。有很多人不知此理,因此不去修定,而去修所謂「不倒單」 ,那是求果不求因的顛倒。若不修定,不得定,即使勉強行「不倒單」,也不能持久,且身體會熬不住。筆者即見有人長期「練不倒單」(兩年之久),終至肝火上升,且患精神衰弱症。若不修定,光練不倒單,那只是「熬夜」而已。故須知, 「不倒單」不是練來的,應是得禅定的自然作用。是故當知,「不倒單」不可修、不可練,應修禅定——莫顛倒修。
雖然睡眠量減少,是修行自然的成果之一 (減少睡眠蓋),但也不能以此爲借口,而貪睡、多睡,至少也應在合理範圍內,盡量節製、減少睡眠。適當的睡眠量,例如在家成人爲六至七小時;出家比丘、比丘尼至多爲五、六小時。又,若想要睡眠量少,須少吃;飲食若多量,即增加昏忱;因爲吃太飽,血液長時間集中在胃、腸、腎中,努力消化、故心、腦缺血,因而昏昧,容易睡著。尤其是修定者,更須自製,不可多食、貪食,以致增長昏忱、睡眠。
「二惡作」:惡作有二種:一、爲屬心所有法之一,與「悔」同義,故成唯識論譯作「悔」,但此「悔」是「追悔」之悔,不是「忏悔」之悔。二、即爲戒律中之「突吉羅」,指身、口之微細惡行。
心所有法之「惡作」,又有二義:一、「惡」讀爲/c 1追悔已作之惡業——這便是善性的惡作(「善惡作」) 2追悔已作之善業——這便是「惡惡作」。 3追悔已作善業之未圓滿——這便是「善惡作」。 4追悔已作惡業之未圓滿——這便是「惡惡作」。 「惡作心所」的體性爲:厭惡所作之業(包括善業或惡業):心生追悔。「惡作」的業用爲:能障奢摩他(止)。不但追悔先前「已作」之事是惡作,連追悔先前「不作」某事,也叫惡作。例如有人追悔地說:「我先前爲何不作這件事呢?」而懊悔不已,這也是一種惡作。 若于習定中,對先前所作、或不作的事,生起追悔之心(惡作) ,便會障礙修定(修止) 。故經中說:已過不可得,乃至叁世心不可得。又,文殊師利菩薩言:「于一切法,不憶想分別,號爲禅師。」如是思惟觀察,可對治惡作。 「叁尋、四伺」:「尋」,是尋求(或尋求推度)之義。其體性爲:能令心匆迫急違,在意識所取的名言和境相上,粗轉爲性。「伺」,伺察(或伺察思惟)之義。(伺之原義爲—守候、等待)。「伺心所」的體性爲:能令心匆迫急遽,在意識所取的名言和境相上,細轉爲性。簡言之,即尋爲粗心,伺爲細心。尋與伺二心所的業用爲:能作爲身心能否安住之所依。而這又要看尋伺是以什麼爲體而定:若尋伺是以徧行的「思心所」爲體,身心便得安住,因爲依于思心所的尋伺,其行相比較細緩。但尋伺若是以「慧心所」爲體,則身心便不得安住,因爲依于慧心所的尋伺,其行相比較粗急,故令身心不安。行禅之中,身心的安住或不安住,都是依于尋伺,因此說尋伺爲身心「安不安住……所依爲業。」(成唯識論)。故知尋伺二心所法,對行禅者的重要性。 又,以尋伺來區分叁界之性,則欲界及初靜慮(即初禅)爲「有尋有伺地」;在初靜慮與二靜慮之間的「未至定」, 稱爲「無尋唯伺地」;二靜慮以上爲「無尋無伺地」。表列如下: 有尋有伺地 無尋唯伺地 無尋無伺地 以上釋心所有法的第六類,不定心所。至此,五位百法的第二位,五十一種心所有法,全部釋畢。 《大乘百法明門論今注 五、心所有法(五十一種)》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