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所,便无侨傲之相与用产生。
「八害」:「害」,损害、伤害、杀害。「害心所」的体性为:「于诸有情,心无悲愍,损恼为性。」为佛弟子,尤其是大乘弟子,秉佛之教,本应悲愍、济拔一切众生,如今不但不如是发悲愍心,反而去逼迫、损恼他人,故知害心所实是大乘道之大忌。害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不害,二、能令人作出逼恼众生之事,因为有害人之心者,一定会逼恼他人。害心所也是以瞋恚的一分为体,若离于瞋,即无害心所之相与用产生。
「九嫉」:「嫉」,即嫉妒。「嫉心所」的体性是:「殉自名利,不耐他荣,妒忌为性。」(成唯识论)「殉」,同徇,是营求、追求,乃至舍身以赴之义;亦即,拼命地追求之义。「耐」,忍受。此谓,拼命地为自己追求名利,却不能忍受他人的荣耀之事,因而嫉妒人家。嫉心所的业用是:一、能障不嫉,二、常常令人忧郁愁戚、身心不安稳。因为嫉妒心重的人,一听见别人的荣盛之事,便即深怀忧戚,不得安稳。「嫉心所」也是以瞋恚的一分为体,若离于瞋恚,即无嫉妒心所之相与用。
嫉妒心是一种有非常大的破坏及杀伤力的随惑。试想,诸天魔见人修行,为何心生不悦,而欲破坏、阻挠、甚且置之死地7因为心生嫉妒故。不但天魔如是,世间人亦如是,若嫉妒心强的人,见他人有好事,不但不会为他人高兴、庆贺(即所谓「随喜」),反而心生不悦,且暗中希望他的好运赶快过去,赶快倒霉,最好遭受挫折、失败,一蹶不振。这种心态就与「魔心」相应。又,嫉妒心强的人,就是看不得人家比他好,甚至不乐见别人有好事,如升职调薪、得财利、修行进步等好事,即使对方虽交好运,但并没胜过他,他也一样不欢喜,这就是成唯识论所说的「不耐他荣」。这种心态实在要不得,以与魔心相应故,实为障道之大者,故修行亟须去除自心中的嫉妒心,纤毫都不可存留。
「十悭qian」:「悭」,吝也,己之所有,不能与他人分享,谓之悝吝。「悭心所」的体性为:「躭着财法,不能惠舍,秘吝为性。」谓躭溺住着于财或法,不肯惠舍他人,秘藏吝惜。陉吝又有两种:吝财与吝法。悭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不怪,二、鄙涩畜积,亦即成为一毛不拔的守财奴。成唯识论说:悭心所是以贪爱的一分为体,离于贪爱,即无怪心所之相与用。然而怪与贪也是不完全相同的:贪是贪得、贪多:于「非己所有」之物,想要拥有。而怪则是于「己所拥有」之物,不能施人。而贪与怪配对,可得四种人:
一、贪而不怪:例如有人非常贪心,一心想多得财物,但他为人却很大方,很会赚钱,也很会花钱。
二、悭而不贪:有些人很吝啬,很小气,但他却不贪求、不贪多。例如有人虽赚钱不多,但他认为钱够用就行了,因此也不求发大财;他只在他所赚的微小的收入里,量入为出,节俭过日,但为人却很不大方,很小气,不能施舍助人:这种人就是怪而不贪。
三、又贪又怪:这种人既贪得无厌,又悭吝不施,一切财物到了他手里,就有入无出,有如一个「单行道-l ( one way)这种人即是又贪又怪之人。
四、不贪不悭:这种人既不贪得,又不悭吝;不觊觎非我之物,己之所有又能与人分享。这种不贪不怪的人堪修菩萨道。
菩萨道是以布施为首,以菩萨能施法与众生,故能利乐有情,这就是为什么菩萨的根本法门(六波罗蜜)中,以「檀波罗蜜」为首。为何檀波罗蜜如此重要呢?简言之,若无檀波罗蜜,即无菩萨道,乃至亦无佛道;以菩萨若吝法不施,即非菩萨,不能利乐有情故,故不名菩萨,亦不得成无上菩提。是故当知,怪吝一法,正与菩萨的主要精神相违,故怪吝为障菩萨道之大者。欲修菩萨道者,应自除怪。以上十法(忿、恨、恼、覆、诳、谄、侨、害、嫉、怪)是为「小随烦恼」。所谓「小」者,不是因为它们为害小,或力量小,而是因为它们皆是各别起,牵涉的心所之数量少,故称为「小」。以下释「中随烦恼」。
B.中随烦恼
「十一无惭」:「无惭心所」的体性为:对于自己的品格,及圣人之教法,都无所顾忌,轻视及拒斥有贤德的人,并拒一切善法。无惭的业用为:一 、能障碍「惭」,二、能令人不以过恶为羞耻(犯了过错,也不会觉得羞耻),三、能令人生长恶行,四、成为一切烦恼及随烦恼的助伴,亦即,能助长一切烦恼及随烦恼。
「十二无愧」:「无愧心所」的体性为:丝毫不顾及世人的看法或批评,且崇尚或喜爱暴恶之行。无愧的业用为:一、能障碍「愧」之生起;二、能生长恶行。惭者羞己,愧者耻他。「人无羞耻,百事可为。」人若没有羞耻心,什么坏事都可以干得出来。为何人会无惭愧心呢7因为无明:以心无明故,其心阁钝不见过恶,不知不觉。人若心中如此无明、黑暗,不但不见自心,亦不见法,亦不见一切是非、善恶,则此人不但无法修行,且必成大恶之人。因此,修行者必定要有惭、有愧,才能时时自见己过、知过、认过、改过,因而能增进白法,弃绝恶、不善法。故经云:「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
以上无惭、无愧两个心所,皆徧于一切不善法中,亦即一切不善法中,都有这两个心所的踪迹;换言之,心行不善时,必定有无惭、无愧心所,俱时而起。因此,这两个随烦恼,在幅度上比前十个随烦恼大,但比后面八个要来得小,故称为「中随烦恼」。
C.大随烦恼
「十三不信」:不信心所的体性为:对于三宝的真实之事理、功德与能力,不能忍可,亦不好乐、希求,心地污秽,造就是不信的体性。其业用为:一、能障净信,二、能成为懒惰(不修行)之依托。亦即,不信三宝的人,大都于修行上懈怠,不能起精进。成唯识论说:一切染法,都各有各别的自相;唯有这不信,不但「自相」浑浊不清,而且能浑浊其余的心:心所法;正「如极秽物,自秽秽他」,因此说这「不信」的体性,是由于心地污秽而起。反之,信心即是心清净的结果:心越清净,越能对三宝的真实、功德、与能力起信心;因为心清净,故与清净法相应,而三宝的「实、德、能」是清净的,因此唯有心清净之人能够信受。又,依俱舍论,有所谓「四证净」,即「佛证净、法证净、僧证净、圣戒证净」。「证」为声闻乘圣人以无漏智,如实证知四谛理。 「净」,以证四谛理,故于三宝及L罗,皆如实证知其净;以由证而得净,故名为「证净」。此四证净,能令人离不信垢及破戒垢,而对佛法僧三宝及圣戒,产生坚固不坏之净信。复及,前面「善心所」中的信,是一般人的清净心中所生起的信;此四证净则是圣人证道之后,于无漏、究竟清净、无杂染的心中,所生起的究竟不动的信心,亦即是圣人的清净不退之四种信。
又,「不信」心所之所以称为随烦恼,因为它是随着六大根本烦恼之一的「疑」烦恼而起—亦即心若起疑烦恼,紧接着便会有「不信」的随惑跟着起来;乃至若此疑烦恼之势力甚大,它的随惑「不信」甚至会几乎在一剎那间「俱时而起」;此时,这「不信」的随惑,就不是「跟随」、或「随从」,而进身而成「伴随」。简言之,若心起「疑」(根本烦恼),多半会有「不信」的随烦恼随之而生;譬如贼首所至,贼众必随之左右,结伴而行。「根本烦恼」与「随烦恼」之相互关系亦如是。以实例言之,若闻非善知识不如法说法,法说非法、非法说法,以种种邪方便言词,搅乱正法,令听众于三宝处起疑、乃至不信,如前所说,令人疑「佛是一切智人」 、疑佛果功德(三身、四智、自他身土)、疑真如、疑大乘是佛说等等。时际末法,众生修行,须能判别、抉择善知识或恶知识。如何判别?善知识者,系随顺诸佛菩萨教,成就众生之善根,从五善根(信、进、念、定、慧)乃至三善根(不贪、不瞋、不痴),令于诸佛如来清净法教,得正信、正解、信受、欢喜、乃至奉行,是名之为善知识,以引导众生修行如来一切善法,成就众生善根、善因、令修善行,得善果故。反之,若令众生不随顺佛教,疑、谤如来法,以凡夫有限的眼、耳、鼻、舌、身、意境界为标准,来度忖、批判如来法教,乃至如来境界、如来功德,令众生心生不信、不净、不敬,于法不生喜、不生乐,不乐修行,而好言说、戏论、斗诤;如是误导众生,不但断失善根、正知见,乃至谤佛、谤法、谤僧,堕一阐提地,并且依一阐提知见,起而造诸恶业,搅乱正法,断善根种性。如是即是经上所说之「恶知识」 。简言之,善知识与恶知识之别在于:善知识令人于诸佛法
「信受欢喜奉行」;恶知识则令人于诸佛法「不信、不受、不欢喜、不奉行、处处连逆,多所批判、斗诤、否定。」再更简言之:善知识教令随顺佛教,恶知识教令不顺佛教,处处与佛「抬杠」、驳斥佛之所说,与法「过不去」:即是彼等所谓「以批判的心态研究佛法」,也就是经上所说「以生减心学不生灭之法」。
「十四懈怠」:「懈怠心所」的体性为:对于修善断恶之事;疏懒怠惰。其业用为:一 、消极方面,能障精进根生起,二、积极方面,能增长染法。亦即懈怠的入,能滋长杂染之法。不但对善法不能精进的人,称为懈怠,即使在染一污法上勤求的人,也叫作懈怠,因为他勤求染法,便于善法退转。若有人于「无记」事上努力追求,则对于善法并没有进、退的影响,故说不上他是精进或懈怠。在世出世间,一切有成就的人,都是精勤之人;没有懒惰的人能够成就伟大的事业,尤其是出世间自利利他的事业,更是只有赖精进以求、锲而不舍,方得成就。又,身心懈怠者,必生烦恼;其实「懈怠」本身就是一种烦恼,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人正在懈怠时,心中就不期然地生起许多烦恼。简言之,懈怠是修行者的一个大敌,因为一切断恶修善之事,都因懈怠而疏缓、停顿下来,令成就道业之日,遥遥无期。
「十五放逸」:「放逸心所」的体性为:对于染污之事不能防…
《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 五、心所有法(五十一种)》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