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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 五、心所有法(五十一种)▪P5

  ..续本文上一页、无我、苦、空等而舌。「犹豫」,即不能决定,因为对这些谛理,狐疑不信,故不能决意依之而修诸善业。所以疑心所的业用即:「能障不疑善品」。因为不能直前修善,故善法不能得生。所以说疑心所能障不疑、及障善法生起。这疑为何是六大根本烦恼之一呢?因为「疑」是较轻微的不信;疑心若深,即转成「不信」,不信再深,便成为「谤」,故「疑、不信、谤」三者常是连锁反应,从疑很容易变成不信与谤,因此「疑谤」二字常合说。又,因为疑心,令人不能确定信受佛理,令人对正理不能承当、信解,因此对正理的修行就逡巡、踟畸、游移不前,从而障碍了实际去修行,所以说:心中对法有疑的人,无法修善、生善;因此这障碍是很大的。

  「不正见」:即不正知见,又称恶见。 「不正见心所」的体性是:能令人于诸谛理颠倒推求,能生染慧。 「颠倒推求」,即是颠倒想,而非正思惟,因而生起种种妄想分别。「染慧」,染一污慧,即是妄想分别之邪慧,以邪慧非但不能令心清净、光明,反而能令心染一污,故称染一污慧。 「不正见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善见之生起,二、能招戚今世及来世众苦。因为不正见的关系,所以不能修习正法,因此障碍了善见的生起;又以恶见故,摄受恶法、修习恶行,以此为因,戚得今生来世种种苦果。

  恶见(不正见)有五种,又称五见,或五恶见:一、萨迦耶见,二、边执见,三、邪见,四、见取(见取见),五、戒禁取(戒禁取见):

  一、萨迦耶见——「萨迦耶」为梵文,义为身,故此又译为「身见」,或「有身见」。 即是外道对于五蕴,不了和合如幻,假名为身,而执身为实有,且以为「我」、以及「我所有」,因此,身见又称为「我见」。以一切众生都依此我见或身见,而起惑造业,故是一切恶见、及有情生死流转之本,故立为五见之首。

  二、边执见——又称边见。即是断、常二见。谓即由于萨迦耶见之增上力,又进一步计执五蕴身心为常、为断。「常」,即常见,指计执此「我」永远常住不坏如外道之执种我不变,或灵魂不减等。 「断」,即断见、或断减见,此系计此身心于死后,归于断减,一无所有,无有任何后绩果报,即俗语所说:「一了百了」。此断常二边见,之所以称为恶见,因为它们都能障人修行:执常见者,因为计一切皆常住、不变,故计修行亦不能对业果有所改变,所以不能起正修行。执断见者,因计一切皆归空无所有,悉皆断灭,因此谤言修行亦无益,是故亦令人不能起正修行。

  三、邪见——此为谤因果者,否定因果正理,言因果皆无实。因此他们说,修善固不能得善果,造恶也不会得恶果:一切世间,无因无果。以此恶见,误导众生妄造诸恶,而不以为过咎,故当受无量果报,长劫不能得脱。

  四、见取——「见」,诸恶见。「取」,取着,指取着以为有涅槃。谓于诸恶见中,妄计有涅槃,并以为胜(胜者,高之义),而生取着,称为「见取」。例如,计断见之「一切皆悉断减」,即是涅槃境界;或计常见之「一切皆悉常住不变」,即是涅槃境界;或计「无因果」即是涅槃清净境界。以恶见取着,以为是涅槃清净,故称见取。

  五、戒禁取——「戒」,指外道邪戒。「禁」,限制。「取」,取着。谓有些外道,以邪戒限制其徒众修习某些非理、无益之苦行,如持狗戒(终身学狗瞰粪)、猪戒(学猪),牛戒(学牛吃草),以及拔发、倒吊、终年裸体,一丝不挂(此即所谓裸形外道)、坐于荆棘之中、将下半身埋于土中、全身浸于水中等等,谓今生把苦都受尽了,来世即得生天,纯粹受福受乐。如是邪见勤苦,令人枉受辛劳,又堕愚痴,故是不可取的恶见。以上为解释五恶见。以此五恶见为从第六根本烦恼的「不正见」中开出,故「烦恼」合则为六,开之便成「十使」;「使」,即驱使、役使之义,以此十使为能役使人的心去造作烦恼业,故名为使。「十使」即是以六根本烦恼的前五项(贪、瞋、痴、慢、疑)为「五钝使」,而以第六项的不正见所开出的「五见」(身、边、邪、见取、戒禁取)为「五利使」,合称十使,表列如下,老五钝使(五毒)五利使(五见)六根本烦恼故知「十使」即是六大烦恼所开出的。以上为解释心所有法的第四项:六根本烦恼。

  5.二十随烦恼

  论:五随烦恼二十者:一忿、二恨、三恼、四覆、五诳、六谄、七懦、八害、九嫉、十悝、十一无惭、十二无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悟忱、十七掉举、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乱。

  「随烦恼」:即随着根本烦恼而起之烦恼;与根本烦恼相对,故又称「枝末烦恼」,或「随惑」。据戚唯脏鼢,二十种随烦恼又可分为三类:

  1. 小随烦恼——相当于限给愉之「小烦恼地法」,包括忿、恨、覆、恼、嫉、怪、诳、谄、害、侨等十种;此十烦恼系各别而起,故称小随烦恼。

  2.中随烦恼——相当于俱舍论之「大不善地法」:共有两种:无惭、无愧。因为 此二种烦恼徧于一切之不善心,故称为中随烦恼。

  3.大随烦恼——相当于俱舍论之「大烦恼地法」,共有八种:掉举、昏忱、不信、 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因为这八种烦恼系徧于一切染一污心,而展 转与小随烦恼、中随烦恼俱生,故称大随烦恼。

  A.小随烦恼

  「一忿」:「忿」,怒也。「忿心所」的体性为:依对现前的逆境,发起忿怒其业用为:一、能障不忿,二、会令人执持杖器、刀、棍而与人械斗。因为心怀忿怒的人,大都会发起暴恶的身业,以表显他的怒气:这「忿心所」是以根本烦恼中的瞋烦恼(瞋恚)的一分为体,若离于瞋心所,即无忿的「相」与「用」产生。因为忿是大怒、大暴恶,且会令人行使暴力,动手动脚,故与修行最不相宜;修行之人应能控制自己的脾气与情绪,不要令瞋恚心扩展成为忿怒。

  「二恨」:口虽不言,心里暗中气愤叫作「恨」。「恨心所」的体性为—由于先前于心中有忿,虽然已经事过境迁,但仍怀念旧恶,不肯舍弃,因此对人暗结怨恨。「恨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不恨,二、令人恒常心生热恼。恨心所也是以瞋恚的一分为体,因此,若离于瞋恚心所,即无恨的相与用产生。

  「三恼」:「恼心所」的体性为—由于先前对某人有忿恨,追念往恶,又接触到现前违逆之缘,便兴起暴烈、狠戾之心。恼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碍不恼,二、多发凶鄙粗言,刺伤他人。恼心所也是以瞋恚的一分为体,因此若离于瞋,即无恼之相与用产生。菩萨修行,不恼他人,因此应勉力而自除此恼心所。

  「四覆」:「覆」,即覆藏。覆心所的体性为:对于自己所作的罪咎,由于怕失去利益及名誉,因而加以隐藏,欲令人不知。覆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不覆(坦白认过),二、能令人心生悔恼。因为覆罪的人,后来必定忧悔懊恼:心中总是不安稳。这「覆心所」,是属于贪与痴各一分摄,因为贪着,怕失去利誉;又因为痴,所以才不怕当来(将来)更大的苦果,而敢于覆罪,企图逃脱。

  「五诳」:「诳」,欺诳。「诳心所」的体性是:为了获得利益及名誉,而矫现出有德行的模样,言行诡诈。「诳心所」的业用为:一、能障不诳,二、以邪命为业。因为矫诈虚诳之人,多心怀奇异怪诞的诈谋,且多作出许多虚诳不实的邪命之事,例如看相、占星、卜卦、风水、择日等。这「诳心所」就是以贪与痴各一分所成之体,若离于贪与痴,即无「诳心所」的相与用产生。

  「六谄」:「谄」,即谄曲。谄曲之人,其心险曲不直,为达到自己的利益,不惜以不实的赞美等言词逢迎谄媚,以博得他人一时、虚妄的欢喜。 「谄心所」的体性是:为了欺骗、蒙蔽他人,而于外表上矫诈地装出异于常人的仪态,即所谓巧言令色,内心中则阴险曲折。其业用则为:一、能障不谄,二、不能听受良师益友的教诲劝导。因为谄曲的人为了欺罔他人,因此常不惜曲顺、利用时宜,矫设种种方便,一来,可以讨好他人;二来,或也可以用来隐藏自己的过失。其心如是险诈、曲折,因此这种人不堪造就,不听教诲。谄心所也是以贪与痴各一分为体,若离于贪与痴,则无谄心所之相与用。经云:「直心是道场。」因此,谄曲之人很难修行。什么是谄曲的人呢?爱逢迎拍马、谄媚、谀佞、欺善怕恶,看到能力强的人、有钱的人、有势的人就巴结讨好,看到能力差的人、贫穷低贱的人就瞧不起、甚至加以欺压乃至凌虐。这种人是不堪修行的,以其心邪曲不平等故。因此,修行人不可「看高不看低」 ,只尊敬能力强的人、或有修行的人,而对智、能、修行、学问差的人,就表现不屑与不耐,那样是妨道的。简言之,谄曲者与道不相应,以直心是道场故。附及,所谓「直心」,并非口无遮拦、讲话冲撞;那是冒失、粗心、没脑筋、没修养,不是直心。直心是谄曲之相对;因此直心是:对人不欺、不罔、不邪曲、不矫诈、不谄媚、不逢迎拍马、不胁肩谄笑。

  「七懦」:「侨」,即高傲、骄傲。侨者,高也,以其心高举,故称高傲为侨。「侨心所」的体性是:对于自己一时的世间盛事(如富贵、才能、言语、政事、文学、名势之类),深生染着,乃至以之凌傲于人,例如以财富凌人傲物,或以才华凌人傲物,目空一切,旁若无人,其高傲的程度到了令他自己陶醉,有如喝酒之人为酒所醉一样,侨傲之人为其侨傲所醉,亦如是。古时文士以所谓「傲骨嶙岣」自高自豪,此于儒者则可,若是学佛修行之人,则是期期以为不可,以「侨」系随烦恼,「慢」则为大烦恼,而此两者乃深相关连,故常合称「侨慢」。人若懦慢,则与道相隔,于道无缘。是故为佛弟子,欲求无上道者,当除侨匣。

  侨心所的业用是:一 、能障不侨,二、成为染法的依托。因为沉醉于侨傲的人,其心便会生起种种有漏的杂染法来。侨心所也是以贪爱的一分,作为它的体,若离于贪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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