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取名利恭敬之议;更免引起众生贪着,追求神通而舍本逐末。
“或复令人傍见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实”:“令人旁见佛土”以证明他确实是佛。其实他所现之境界,都是鬼力使然,并非真实境界。又,乃至所有的魔事中所现的境界,都是鬼通、灵通、魔能,而非真三乘贤圣的神通。
“赞叹行淫”:如言男女双修为无上之瑜伽,为成佛必修、证入“空性”在“刀口上修“的无上秘法。
“不毁粗行”:不毁鄙粗陋之行。
“将诸猥媟以为传法”:“媟(xiè)”,通亵。“猥媟”,淫猥而亵渎神圣之事。“传法”,传递法种。谓以淫秽交媾之事为传递“法种”,而妄称可令“佛种不断”。佛所说这一点,又证于当今邪密所言所行(彼师为弟子灌顶传其瑜伽法时)若合符节(一点都不差)。
“天地大力”:天地间大力精怪。
“一切草木积劫精魅”:一切攀草附木之鬼灵,过了多劫,成为精魅。有人说:“一切奇草异木,受天地之灵秀,盗日月之精华,积劫既久,成为精魅。”此非正说,因为草木本身属无情,不会成妖精妖怪,那是道教神话,依佛法而言,这些草精木怪等都是因为有情的鬼灵附其上,而现精怪之作用,故草木只是这些精怪的“依报”,非其“正报”——易言之,真正会作怪的,不是那些草木,而是依附其上鬼灵神识。
【义贯】
“又”彼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由于其受阴已尽,故“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所惑 ,“圆”通之妙“定”开“发明”显;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贪著“心”中贪“爱神通”所起之“种种”神妙“变化”,于是精“研”深“究”神通变“化”之根“元”(一切变化之本),“贪取神力”。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求神通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人诚不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已己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神“通”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相似神通之“法。是人”于是显现种种迷惑人之事:“或复”以“手”提“执火光,手撮” 取“其光”,而“分”光“于所”有在“听”法的“四众”之“头上,是诸听” 法“人”,其“顶上火光皆长数尺,亦无热性,曾不焚烧;或” 自现于“水上行,如履平地” (以示其于水火得自在之神通);“或于空中安坐不动”,令人疑似得神境通。“或”身“入瓶内。或处囊中”(示现如得大小相容无碍之神通),“越牖透垣,曾无障碍;唯于刀兵”仍“不得自在”无碍,不为所伤。“自言是佛”(以坏对佛宝之正信知见),“身著白衣受比丘礼”(以坏对僧宝之正信知见),“诽谛禅”法及“律”(以坏对法宝之正信知见),“骂詈徒众”,攻“讦”暴“露”他“人”之私“事,不避讥嫌” (以令人习染斗乱道场、破和合众之大罪)。“口中常”爱谈“说神通自在”之事,令人增进贪着迷惑。“或复令人”在“傍”睹“见佛”国净“土”,以证明他确实是佛,故能作如是显现,其实是以“鬼力惑人,非有真实”。又常“赞叹行淫”,以男女交媾即是定慧之无上大圆满,“不毁粗”鄙之“行”(不批评说那是错的),而“将诸”淫秽“猥媟”精血之事“以为传”递“法”种,谓可令佛种不断。
“此名天地”间之“大力”精怪;如“山精、海精、风精、河精、土精” 及“一切”攀“草”附“木”之鬼灵,“积劫”成为“精魅。或复” 守护天宫或守卫伏藏之“龙”年久成“魅,或寿终” 之“仙,再活为魅,或仙期” 已“终,计年应死,其形” 骸“不化”,而为“他怪所附”; 这些妖魅,“年老”之后,为魔王所录用,而成“成魔”使,今奉魔王之命而来“恼乱是人”修行正定,俟此行者戒定慧体皆已破尽,此妖魔即“厌足心生”,离“去彼人”之身“体”;于是贪求神力之“弟子与”为魔所附之“师”,以邪行不能自止,“俱陷王难”,受国法制裁。
阿难,“汝当”令末世修行人预“先觉”知此种魔事,则不为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轮回”;若“迷惑不”自觉“知”,为其所惑乱,破戒定慧,随于魔行,来世当“堕无间”地“狱”。
⑼贪求深空——麟凤龟鹤精怪来挠
【又善男子受阴虚妙,不遭邪虑,圆定发明,三摩地中,心爱入灭,研究化性,贪求深空。
尔时天魔候得其便,飞精附人,口说经法。其人终不觉知魔著,亦言自得无上涅槃,来彼求空善男子处,敷座说法。于大众内其形忽空,众无所见,还从虚空突然而出,存没自在;或现其身洞如琉璃,或垂手足作旃檀气,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诽毁戒律,轻贱出家。口中常说无因无果,一死永灭,无复后身及诸凡圣。虽得空寂,潜行贪欲,受其欲者,亦得空心,拨无因果。
此名日月薄蚀精气,金玉芝草,麟凤龟鹤,经千万年不死为灵,出生国土。年老成魔,恼乱是人;厌足心生,去彼人体,弟子与师多陷王难。
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注释】
“心爱入灭”:“灭”,指空,即前四空天及无想天章所说的“灭色归空”,此为凡外所行境界,以其心贪着如是境界,不正知,故为魔所趁。
“研究化性”:“化性”,万化(成、住、坏、空)之性。
“贪求深空”:“深空”,指身心俱空,彼以为若得入此种空,即能得生死自在。
“洞如琉璃”:“洞”,洞彻,即透明义。谓身如琉璃,此即是显其于色法已得自在。
“或垂手足作旃檀气”:“旃檀”,为极稀有名贵之香木,据说只有在佛出世时才有此树生长。经上说若烧此香少许,其香气即能遍满全城,达于数里。此魔显示他能令手脚都发出旃檀香气,表示他已于香尘得自在。
“或大小便如厚石蜜”:石密是香甜的;而此魔能将臭恶的大小便变成香甜的石密,用以显示他已于味尘得自在。如此之显现真是可骇俗惑人。
“诽毁戒律”:魔既显现种种邪惑事,镇慑人心,大众钦伏,然后他便开始正式破法;首先破戒法;戒法一破,定慧皆不坏而自坏,于是令行者入邪定聚,成就邪慧。交光法师之《楞严经正脉》云:“毁戒等,即可验其为魔”,则知其所现乃相似神通,只是为了惑人心目。
“轻贱出家”:例如有人说:出家人也不能得身空如我,而得解脱自在。当今亦有些人常说:“学佛不必出家,在家一样修得很好”;甚至说:“现在出家很难修行;许多有家人比出家人修得更好。”这些都不是正说,因为不但有谄曲之过(谄媚在家人,哗众取宠),更有本经此处所指出的“轻贱出家”之过。以佛一向说:若要修行,应以出家为本、为殊胜,除非有特例。又如来正法中,法之传续及信世,于四众之中,依佛之教制,还是以出家为主;因此传如来法之人,不应本末倒置,违佛所说(——佛明明赞叹出家,你却赞叹在家,而讥贬出家)。
“无因无果。一死永灭”:“无因无果”,指今世所作非来世之因,并且今世所作一切,皆不受果报:因此,造善不会得善报,造恶亦不得恶报;而且今世亦非过去世之果。总之,一切事相,皆无因果关系,无因而生,无果而灭。“一死永灭”,即俗所谓“一了百了”,此即是断灭论。若如是者,则不用修行,造恶亦无妨。如是邪论即令众生退没一切善心,广造诸恶,而其心无惧、无悔、无愧、无惭,因此说无因果是一切极大恶行之根本。又,本经前面所述,波斯匿王昔见外道迦旃延毘罗胝子时,迦旃延对他说“此身死后断灭”,都无所有,就是这种断灭见。
“日月薄蚀精气,金玉芝草”:“薄”,侵也。“薄蚀”,即侵蚀,谓日月互相侵蚀,互有消长,即天体运行时,此消彼长所引动之气。此谓利用日月相薄蚀时所发出精气之力,而附着于金玉、芝草等之鬼神。
“麟凤龟鹤,经千万年”:又麟、凤、龟、鹤等亦因得如是之精气之滋养,而得以生存长达千万年。
“不死为灵,出生国土”:如上之众生,由于经久不死而成为精灵,出生于世间,成为种种物仙、禽仙、兽仙。
【义贯】
“又”彼透过受阴十境之“善男子”,已达“受阴虚”融奥“妙”之境(得以离身无碍,见闻周遍); “不”复“遭”受阴所起“邪虑”所惑 ,“圆”通之妙“定发明”然而此行者于其“三摩地中”,忽起一念贪著,其“心爱入”于灰身“灭”智之空,因此于其定中精 “研”深“究”万“化”生住异灭之体“性,贪求”身心俱灭,以为以此即能得生死自在之“深空”。
“尔时天魔候得其”贪爱断灭空性之“便飞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说”相似之“经法,其人终不”自“觉知”自己已为“魔”所“著,亦言自”已己证“得无上涅槃”、菩提等。旋即“来彼”贪“求”灭“空”之“善男子处,敷座”而为之“说”种种相似空之“法”并现种种邪惑人之事,如“于大众内”,令“其”身“形忽空,众无所见”,以显其即有而空之德能;然后“还从虚空突然而出”,以显其即空而有之德能;如是或“存”、或“没”,皆得“自在”,以显其真空即妙有、妙有即真空之证界。“或现其”五蕴秽“身”能“洞”彻“如琉璃”,此显其于色空自在。“或垂”示其“手足”上能“作”(发)“旃檀”香“气”,此显其于香尘得自在。“或”能令“大小便如厚石蜜”,以显其于味尘得自在、以及即染而净之境界。于一切得信受后,此着魔人于是开始“诽毁”净持“戒律”者为着相、为小乘,“轻贱出家”,谓出家无益于修行。“口中常说”一切法“无因无果”,一切众生“一死永灭,无复” 舍生趣生之“后身及诸” 六“凡”四“圣”十法界之差别,一切皆无。“虽”自言已“得空寂”之证,却“潜行贪欲”而谓为自在无碍,且言“受”行“其”贪“欲”法“者,亦”必证“得空心”,以色法空故,如是挑“拨”发起“无因果”之…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九》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