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取名利恭敬之議;更免引起衆生貪著,追求神通而舍本逐末。
“或複令人傍見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實”:“令人旁見佛土”以證明他確實是佛。其實他所現之境界,都是鬼力使然,並非真實境界。又,乃至所有的魔事中所現的境界,都是鬼通、靈通、魔能,而非真叁乘賢聖的神通。
“贊歎行淫”:如言男女雙修爲無上之瑜伽,爲成佛必修、證入“空性”在“刀口上修“的無上秘法。
“不毀粗行”:不毀鄙粗陋之行。
“將諸猥媟以爲傳法”:“媟(xiè)”,通亵。“猥媟”,淫猥而亵渎神聖之事。“傳法”,傳遞法種。謂以淫穢交媾之事爲傳遞“法種”,而妄稱可令“佛種不斷”。佛所說這一點,又證于當今邪密所言所行(彼師爲弟子灌頂傳其瑜伽法時)若合符節(一點都不差)。
“天地大力”:天地間大力精怪。
“一切草木積劫精魅”:一切攀草附木之鬼靈,過了多劫,成爲精魅。有人說:“一切奇草異木,受天地之靈秀,盜日月之精華,積劫既久,成爲精魅。”此非正說,因爲草木本身屬無情,不會成妖精妖怪,那是道教神話,依佛法而言,這些草精木怪等都是因爲有情的鬼靈附其上,而現精怪之作用,故草木只是這些精怪的“依報”,非其“正報”——易言之,真正會作怪的,不是那些草木,而是依附其上鬼靈神識。
【義貫】
“又”彼透過受陰十境之“善男子”,已達“受陰虛”融奧“妙”之境(得以離身無礙,見聞周遍);由于其受陰已盡,故“不”複“遭”受陰所起“邪慮”所惑 ,“圓”通之妙“定”開“發明”顯;然而此行者于其“叁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貪著“心”中貪“愛神通”所起之“種種”神妙“變化”,于是精“研”深“究”神通變“化”之根“元”(一切變化之本),“貪取神力”。
“爾時天魔候得其”貪求神通之“便,飛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說”相似之“經法,其人誠不覺知”自己已爲“魔”所“著,亦言自”已己證“得無上涅槃”、菩提等。旋即“來彼”貪“求”神“通”之“善男子處,敷座”而爲之“說”種種相似神通之“法。是人”于是顯現種種迷惑人之事:“或複”以“手”提“執火光,手撮” 取“其光”,而“分”光“于所”有在“聽”法的“四衆”之“頭上,是諸聽” 法“人”,其“頂上火光皆長數尺,亦無熱性,曾不焚燒;或” 自現于“水上行,如履平地” (以示其于水火得自在之神通);“或于空中安坐不動”,令人疑似得神境通。“或”身“入瓶內。或處囊中”(示現如得大小相容無礙之神通),“越牖透垣,曾無障礙;唯于刀兵”仍“不得自在”無礙,不爲所傷。“自言是佛”(以壞對佛寶之正信知見),“身著白衣受比丘禮”(以壞對僧寶之正信知見),“誹谛禅”法及“律”(以壞對法寶之正信知見),“罵詈徒衆”,攻“讦”暴“露”他“人”之私“事,不避譏嫌” (以令人習染鬥亂道場、破和合衆之大罪)。“口中常”愛談“說神通自在”之事,令人增進貪著迷惑。“或複令人”在“傍”睹“見佛”國淨“土”,以證明他確實是佛,故能作如是顯現,其實是以“鬼力惑人,非有真實”。又常“贊歎行淫”,以男女交媾即是定慧之無上大圓滿,“不毀粗”鄙之“行”(不批評說那是錯的),而“將諸”淫穢“猥媟”精血之事“以爲傳”遞“法”種,謂可令佛種不斷。
“此名天地”間之“大力”精怪;如“山精、海精、風精、河精、土精” 及“一切”攀“草”附“木”之鬼靈,“積劫”成爲“精魅。或複” 守護天宮或守衛伏藏之“龍”年久成“魅,或壽終” 之“仙,再活爲魅,或仙期” 已“終,計年應死,其形” 骸“不化”,而爲“他怪所附”; 這些妖魅,“年老”之後,爲魔王所錄用,而成“成魔”使,今奉魔王之命而來“惱亂是人”修行正定,俟此行者戒定慧體皆已破盡,此妖魔即“厭足心生”,離“去彼人”之身“體”;于是貪求神力之“弟子與”爲魔所附之“師”,以邪行不能自止,“俱陷王難”,受國法製裁。
阿難,“汝當”令末世修行人預“先覺”知此種魔事,則不爲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輪回”;若“迷惑不”自覺“知”,爲其所惑亂,破戒定慧,隨于魔行,來世當“墮無間”地“獄”。
⑼貪求深空——麟鳳龜鶴精怪來撓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叁摩地中,心愛入滅,研究化性,貪求深空。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終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空善男子處,敷座說法。于大衆內其形忽空,衆無所見,還從虛空突然而出,存沒自在;或現其身洞如琉璃,或垂手足作旃檀氣,或大小便如厚石蜜;誹毀戒律,輕賤出家。口中常說無因無果,一死永滅,無複後身及諸凡聖。雖得空寂,潛行貪欲,受其欲者,亦得空心,撥無因果。
此名日月薄蝕精氣,金玉芝草,麟鳳龜鶴,經千萬年不死爲靈,出生國土。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多陷王難。
汝當先覺,不入輪回;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注釋】
“心愛入滅”:“滅”,指空,即前四空天及無想天章所說的“滅色歸空”,此爲凡外所行境界,以其心貪著如是境界,不正知,故爲魔所趁。
“研究化性”:“化性”,萬化(成、住、壞、空)之性。
“貪求深空”:“深空”,指身心俱空,彼以爲若得入此種空,即能得生死自在。
“洞如琉璃”:“洞”,洞徹,即透明義。謂身如琉璃,此即是顯其于色法已得自在。
“或垂手足作旃檀氣”:“旃檀”,爲極稀有名貴之香木,據說只有在佛出世時才有此樹生長。經上說若燒此香少許,其香氣即能遍滿全城,達于數裏。此魔顯示他能令手腳都發出旃檀香氣,表示他已于香塵得自在。
“或大小便如厚石蜜”:石密是香甜的;而此魔能將臭惡的大小便變成香甜的石密,用以顯示他已于味塵得自在。如此之顯現真是可駭俗惑人。
“誹毀戒律”:魔既顯現種種邪惑事,鎮懾人心,大衆欽伏,然後他便開始正式破法;首先破戒法;戒法一破,定慧皆不壞而自壞,于是令行者入邪定聚,成就邪慧。交光法師之《楞嚴經正脈》雲:“毀戒等,即可驗其爲魔”,則知其所現乃相似神通,只是爲了惑人心目。
“輕賤出家”:例如有人說:出家人也不能得身空如我,而得解脫自在。當今亦有些人常說:“學佛不必出家,在家一樣修得很好”;甚至說:“現在出家很難修行;許多有家人比出家人修得更好。”這些都不是正說,因爲不但有谄曲之過(谄媚在家人,嘩衆取寵),更有本經此處所指出的“輕賤出家”之過。以佛一向說:若要修行,應以出家爲本、爲殊勝,除非有特例。又如來正法中,法之傳續及信世,于四衆之中,依佛之教製,還是以出家爲主;因此傳如來法之人,不應本末倒置,違佛所說(——佛明明贊歎出家,你卻贊歎在家,而譏貶出家)。
“無因無果。一死永滅”:“無因無果”,指今世所作非來世之因,並且今世所作一切,皆不受果報:因此,造善不會得善報,造惡亦不得惡報;而且今世亦非過去世之果。總之,一切事相,皆無因果關系,無因而生,無果而滅。“一死永滅”,即俗所謂“一了百了”,此即是斷滅論。若如是者,則不用修行,造惡亦無妨。如是邪論即令衆生退沒一切善心,廣造諸惡,而其心無懼、無悔、無愧、無慚,因此說無因果是一切極大惡行之根本。又,本經前面所述,波斯匿王昔見外道迦旃延毘羅胝子時,迦旃延對他說“此身死後斷滅”,都無所有,就是這種斷滅見。
“日月薄蝕精氣,金玉芝草”:“薄”,侵也。“薄蝕”,即侵蝕,謂日月互相侵蝕,互有消長,即天體運行時,此消彼長所引動之氣。此謂利用日月相薄蝕時所發出精氣之力,而附著于金玉、芝草等之鬼神。
“麟鳳龜鶴,經千萬年”:又麟、鳳、龜、鶴等亦因得如是之精氣之滋養,而得以生存長達千萬年。
“不死爲靈,出生國土”:如上之衆生,由于經久不死而成爲精靈,出生于世間,成爲種種物仙、禽仙、獸仙。
【義貫】
“又”彼透過受陰十境之“善男子”,已達“受陰虛”融奧“妙”之境(得以離身無礙,見聞周遍); “不”複“遭”受陰所起“邪慮”所惑 ,“圓”通之妙“定發明”然而此行者于其“叁摩地中”,忽起一念貪著,其“心愛入”于灰身“滅”智之空,因此于其定中精 “研”深“究”萬“化”生住異滅之體“性,貪求”身心俱滅,以爲以此即能得生死自在之“深空”。
“爾時天魔候得其”貪愛斷滅空性之“便飛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說”相似之“經法,其人終不”自“覺知”自己已爲“魔”所“著,亦言自”已己證“得無上涅槃”、菩提等。旋即“來彼”貪“求”滅“空”之“善男子處,敷座”而爲之“說”種種相似空之“法”並現種種邪惑人之事,如“于大衆內”,令“其”身“形忽空,衆無所見”,以顯其即有而空之德能;然後“還從虛空突然而出”,以顯其即空而有之德能;如是或“存”、或“沒”,皆得“自在”,以顯其真空即妙有、妙有即真空之證界。“或現其”五蘊穢“身”能“洞”徹“如琉璃”,此顯其于色空自在。“或垂”示其“手足”上能“作”(發)“旃檀”香“氣”,此顯其于香塵得自在。“或”能令“大小便如厚石蜜”,以顯其于味塵得自在、以及即染而淨之境界。于一切得信受後,此著魔人于是開始“誹毀”淨持“戒律”者爲著相、爲小乘,“輕賤出家”,謂出家無益于修行。“口中常說”一切法“無因無果”,一切衆生“一死永滅,無複” 舍生趣生之“後身及諸” 六“凡”四“聖”十法界之差別,一切皆無。“雖”自言已“得空寂”之證,卻“潛行貪欲”而謂爲自在無礙,且言“受”行“其”貪“欲”法“者,亦”必證“得空心”,以色法空故,如是挑“撥”發起“無因果”之…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九》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