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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第二篇 悟后依体起修▪P4

  ..续本文上一页”,这“欲”不只是淫欲,而是指五欲:财、色、名、食、睡。只因为五欲中的淫欲一项,对于修定,害处最大,干扰最盛,所以特别着重。因此也须知,正式修定的人,不但要离淫欲,连名、利、财、食,睡等欲也都须远离,才能安心修定。不但要离五欲,还必须“弃五盖”、“行五行”,这些都是修禅定的前行(前方便),或准备工作,敬不如是,根本无法正式修定。关于“弃五盖”、“行五行”,及修定的种种前方便及正行,可参考龙树菩萨的《大智度论》中有关禅定的部分,及智者大师的《天台六妙法门》、《静坐数息法要》,以及《阿含经》之禅定部分。(亦可参考拙著《禅之甘露》)

  在此有个大问题:既然修禅定须先离欲(尤其是淫欲),否则会落魔道,那么在家人怎么办呢?在家人若有配偶,如何能修禅定?

  首先,此处所说的“修定”,是指“正修”,或正式修定,那多半指有如闭关,专修禅定,整天修行,以静坐为主。至于一般人,每天打坐半个小时、几十分钟,乃至一小时左右,都不能称为“修定”,只能说是“静坐”;因为在短短的几十分钟内,心都还没有完全安静下来;即使坐到一小时左右,其心也才开始渐渐进入状况。所以,那都还不能称作“修定”,因此也只属于玩票性质,而非“专业”修定(专修禅定),故一般而言,那样的打坐,即使不先离欲,亦不甚妨事,除非是特别贪淫或淫荡、花天酒地之人、或宿业极重之人,否则应该不会有什么严重的状况(魔障)出现——因为你那样玩票式地坐一坐,根本不太可能得定,诸魔不用多此一举来阻扰你。(意即:你还不够资格令天魔来扰你;你若不如法,或许偶而附近或过境的小神小鬼来捉弄你一下,如是而已;真正的魔障则还谈不上。)顺便提到,常听到有在家人,平常只稍微坐个几十分钟,或个把钟头,他开口闭口便说“我入定的时候。”请注意,“入定”这一词,千万别乱说,只坐几十分钟,是绝对绝对不可能入定的;若乱说,即有犯“大妄语”之虞——未证说证。须知:“得初禅”又可说是“证初禅”,这是一种“证境”。又须知:已证初禅之人,他现身的身份地位,已经超出了欲界,已达色界初禅天(梵辅天)的境界,已是色界天王(大梵天)的眷属,其在三界六道众生中的地位已超过了六欲天,连帝释天都还在他下面,至于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也一样都在他下面;至于四天王天的四大天王,则更不用说了;至若欲界诸神祗,如关公、哪吒、地神、天龙八部等等都一样,皆远在已证色界初禅的佛法行人之下。所以不要小看色界初禅,简言之,那是已超出欲界的一切人、天等的境界与地位。因此,绝勿乱说你已经“得定”、“入定”,乃至于得“轻安”等,以免胡里胡涂犯了大妄语而不自知。

  问:“那么,在家人如果有心正修禅定,但又有眷属,怎么办?”

  答:那你只有效法维摩诘居士:“示有妻子,常修梵行。”梵行就是不行淫欲,连与配偶的“正淫”都不作,与出家人一样。不过关于行梵行,须非常注意,须知:在家而能行梵行,须有很大福报,因为你自己不乐行淫,而且配偶也正与你同心、同行,这样才可以修离欲行(行梵行)。因为敦伦是两人间的事,故在家人修梵行,也必须两人同心配合才好,千万不可勉强,必须你的配偶与你同心,欢喜行之才行:若稍有一点勉强、或不欢喜,乃至抱怨,都可能引发家庭的风波,乃至婚姻生变——学佛本为解决生老病死的大问题,结果学了佛,这些问题没有能解决,又造成家庭大问题,令很多人受害、受苦,如是则更不是学佛的本旨;因此,于行梵行,千万不可一头热、一意孤行,致成大错,造成人生的一大遗憾,又令不信佛之人得到毁谤佛法的把柄,非常不适宜。因此学佛须知:“有多少因缘,便修多少行”,不可太过勉强,弄巧成拙。

  【“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注释】

  “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机”,动机。必须要令淫欲之动机,亦即淫念,于身心中皆悉断除,都不存在。

  “断性亦无”:“断性”,能断之性。也要令能断之性亦无,也就是说,所断皆尽,断无可断,故能断亦寂。亦即《圆觉经》所说之“两木相因,灰飞烟灭”。

  “斯可希冀”:“斯”,此,方。“希冀”,希望,期望。这才可以希望得证菩提。

  “波旬”:梵名,音译为波卑夜,波旬系讹译。义为杀者、恶者,为释迦如来在世时的魔王之名,《太子瑞应本起经》中说:波旬即欲界第六天之天主;《大智度论》上说:魔王名为“自在天主”。以其常断人之生命与善根慧命,扰乱修行,违逆于佛,其罪甚大,故波旬又名“极恶”。附及,如前注中说,亦有他经言魔天为介于色界梵天与欲界他化自在天之间的一天。

  【义贯】

  修佛道者,“必”须“使”其“淫”行之动“机”于“身”与“心”之中“俱”皆“断”除,乃至断无可断,连能“断”之“性亦无”,如此,“于佛”无上“菩提斯可希冀” 成就。

  “如我此说” 者,方“名为佛说”;若“不如此说,即” 是魔王“波旬说”。

  【诠论】

  此段最后这句话:“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这实在是有如斩钉截铁一般地确定,更无异说。又,佛在诸经中之措辞,很少有这么严峻的;因为这事攸关重大,故如来特意以此极决断、苦切之语诲敕众生。故知,若有违于如来说者,不仅是远于圣教,甚且是与魔相应、为魔所趁或为魔所用,成魔伴党,成就魔说,其罪甚重。是故于此断断莫违于佛之教诫。

  最后,如此淫禅之邪说,为何有人会喜欢?盖以其心邪,故闻如是邪说,便想:既可成佛,又可“快乐”,何乐不为?

  第二节 断杀心清净明晦

  【“阿难,又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随其生死相续。

  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杀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杀,必落神道:上品之人,为大力鬼;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下品当为地行罗刹;彼诸鬼神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注释】

  “其心不杀”:即使在心中亦不起杀念,更何况会发动身业去行杀事?

  “则不随其生死相续”:“其”,指杀心,则不随杀心而堕于生死相续。

  “如不断杀,必落神道”:“神道”,即鬼神道,以鬼与神系同道,唯神福报大,鬼福报小。而鬼神皆贪“血食”祭祀,故其杀不断。

  “上品之人为大力鬼”:“大力鬼”即天行罗刹,《楞严正脉》云:“今人间尊奉,称帝、称天者,多是此类也。”不但称“帝”、称“天”,亦多有称“君”、称“王”者。此上品之人,以其禅智胜于杀业,神通较大,福德亦胜,便成为大力之鬼。

  “中品则为飞行夜叉,诸鬼帅等”:中品者,其所修禅智与所造之杀业相等,其神通与福德则比上品者为低,故成为飞行夜叉、及诸鬼帅,如山林鬼神、城隍等。

  “下品当为地行罗刹”:下品者,则其所造杀业胜于所修之禅智,故其神通既微,福德亦劣,因而成为地行罗刹,如大海边之罗刹鬼国。

  “各各自谓成无上道”:连这些鬼神也自称已得无上道,未得谓得,未证说证。如有些人,为鬼神所附身,其鬼神对此人有时宣称说:“我是观世音菩萨来降你身。”有时说:“我是阿弥陀佛显圣于你”等,不一而足。

  【义贯】

  “阿难,又诸世界” 中之“六道众生,其心” 中若“不”起“杀”念, “则不”会“随其”杀心而堕“生死相续”流转不断。

  “汝修三昧”之目的,“本”是为了“出”六道“尘劳”,然而若“杀心不除”,则“尘”劳必“不可出;纵” 使现“有多”世“智”,甚至相似“禅定现前,如不断杀” 心、杀业,“必落”于鬼“神道”中;成就“上品”禅定“之人”即成“为大力鬼”;成就“中品”禅定与杀业之人“则为飞行夜叉” 及“诸鬼帅等”;成就“下品”禅定之人“当为地行罗刹。彼诸鬼神亦” 拥“有徒众,各各自” 妄“谓”已“成无上道”。

  【诠论】

  《楞严正脉》说:世间有心邪之人,想要积福而求来世成神道(作神),而不知那其实是堕到恶趣,且邻接于地狱道,易堕难升,故其发心实是愚痴;而且这神鬼道必须是带杀修禅者(习禅而不戒杀)才会堕于此道,并非只是杀生便可生于神鬼道;若只是杀生而无修定,则是直堕地狱道。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

  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

  【注释】

  “自言食肉得菩提路”:欲习禅者既不可带杀而修禅,亦不可食肉而修禅,以食肉即同助杀、教杀。《楞伽经》云:“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呼狱。”故知食肉与杀生皆是杀业,习禅者断不可为。而今末法之中,世衰道微,邪说横行,竟有说:“酒肉穿肠过,佛在心头坐”者,真是鬼话连篇!又,前说之某教派,不但淫禅,也与世人一样吃肉:有人问:“×师,你为何吃肉?”辄答:“不防,我吃前先念咒净一净就行了。”或曰:“我虽吃它,但我吃它时都念咒超度它,所以我吃它就是超度它,也是有缘,也是它的福气!”这又是某教派自欺欺人的妄语!

  “五净肉”:即所谓:不见杀、不闻杀、不疑为我而杀、自死、鸟残(即鹰鹞等所食之残余)。佛于声闻教中通常说三净肉(即前三种:见、闻、疑),有时亦说五净肉,即加后二种(自死、鸟残);然此皆是佛见声闻人不发大悲,行不究竟,故作此权说,为渐摄引入于大乘。至于大乘了义经中,皆不许食众生肉。《楞伽经》中即说:“一切肉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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