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由”于六“尘”才能引“发”六根之“知”,反之,亦“因”有六“根”方能显现“有”六尘之“相”,因此可知根为托尘而立,尘亦托根而有,故六尘之“相”及六根之“见”,两者俱“无”自体“性”,乃互相依傍而生,“同于”二茎并立而生之“交芦”。“是故汝今”若于本性本明之真“知”真“见”上再妄“立”依根尘而有之“知”见,即是于本明上又要加明以明之,此“即”成为“无明”之“本”(本来已经是明了,你偏偏又要再加明,这不是无明颠倒是什么?);若了知一切“知见”实“无”知“见”可得,即是无有少法可得,“斯即”是一切法本不生的无上大“涅槃”的“无漏真净”之境界,“云何”于“是”本自清净的法体之“中更容”立其“他”虚妄之“物”(妄知妄见)?
3. 交芦中性,空有俱非,解因次第,六解一亡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真性有为空,缘生故如幻;
无为无起灭,不实如空华。
言妄显诸真,妄真同二妄;
犹非真非真,云何见所见?
中间无实性,是故若交芦。
结解同所因,圣凡无二路。
汝观交中性,空有二俱非。
迷晦即无明,发明便解脱。
解结因次第,六解一亦亡;
根选择圆通,入流成正觉。”】
【注释】
“真性有为空”:真如自性所现之有为法,其根元为是空。
“无为无起灭”:无为法本无起灭,以无为法是不生不灭之境界故;又,以无为法是依有为法而有故:有为既已缘生如幻,而无为又是依有为而说,故知无为法实不生。
“言妄显诸真”:之所以说有为诸法是虚妄者,是为了突显无为法之真。
“妄真同二妄”:若说实有妄与真,则妄与真二者就都是虚妄了。
“犹非真非真,云何见所见”:真性绝待,犹非可说是真或非真,如何还有能见之根,及所见之尘?
“中间无实性”:既然内根、外尘皆不可得,所以于根尘相接、中间所产生的识更加无实体性可得。
“结解同所因”:“结解”,结缚与解脱。“所因”,所依。凡夫之为结所缚、与圣人之得解脱诸缚,同是依于六根。
“汝观交中性,空有二俱非”:“交”,交芦。你观察交芦中之性,则知空与有二者俱非。以若言其有,则中空无实体;若言其空,则芦相宛然而有。故知空与有俱说不得。(交芦用以比喻根与尘相依。)
“迷晦即无明”:迷其为有、或晦其为空,二者皆是无明。亦即;若立空有二种知见,即为迷与晦,即是结缚,是为凡夫,即堕生死法。又,此义亦即“知见立知即无明本。”
“发明便解脱”:开发本明,离于空有,便得解脱。
“六解一亦亡”:“六”,六结,喻六根。“一”,一中,喻一真。六妄之结若解,则一真之名亦亡。以既无妄,何必立真?
“入流成正觉”:“入流”,入闻性之流。(此非指须陀洹之“入流”。)
【义贯】
“真”如自“性”所现之“有为”法其体本“空”,以其因“缘”而“生故”有“如幻”化。
“无为”法本“无起”无“灭”,以依有为有故,(若无有为,无为亦无),故无为法亦“不实如”虚“空华”,(故于无为法中,亦无实法可得;若见无少法可得,此即真无为。)
之所以“言”有为是“妄”者,是为了托“显”无为“诸”法是“真”,故若说实有“妄”、或实有“真”,则此妄与真即“同”为“二妄”。
真性本来绝待,“犹非”可说“真”或“非真”,更“云何”实有能“见”之根与“所见”之尘可得?
根尘交接的“中间”所生之识本“无实”体“性,是故”知根尘二法有“若交芦”,不能各自独立而存在,故无自体;以无自体,故虽现有二相,无实二体。
凡夫之“结”缚与圣人之“解”脱,“同”于“所因”,成“圣”成“凡”并“无二路”,俱依六根;若六根结缚则为凡,六根解脱即成圣。
“汝观交”芦“中性”,即知“空”与“有二”合“俱非”可得。
“迷”其为有与“晦”其为空,皆“即”是“无明”;开“发”本“明”,离于空有,“便”得“解脱”。
欲“解”缠“结”要“因次第”(要照次第),“六”妄之结既“解”,则“一”真之名“亦亡”;以既已无妄,何须立真?
所修之“根”须“选择圆通”之根,循此根而“入”于闻性之“流”即得见性“成正觉”。
第二节 开示圆修之门
【“陀那微细识,习气成暴流,
真非真恐迷,我常不开演。
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
不取无非幻,非幻尚不生,
幻法云何立?是名妙莲华,
金刚王宝觉,如幻三摩提,
弹指超无学。此阿毘达磨,
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门。
【注释】
“陀那微细识”:“陀那”,全名为阿陀那,梵语adana,义为执、执持、或执我。此为第八识之别名。因为阿陀那识能持有情之身体,令之不坏,又能执持善恶业之势力,令不坏失,故以之为第八识之别名。以此识之行相甚为深细,乃众生之本识,故称为“微细识”。
“习气成暴流”:“习气”,指无明习气。以众生的习气种子,熏成业力,业力之势力流注不断,故能令众生之生死不断,且其势力强大,有如海洋底下之潮流,其力强大,不可遏抑;亦犹如悬崖之飞瀑,力量强大,如万马奔腾,莫不能御。
“真非真恐迷,我常不开演”:“真”,指此阿陀那识之体全真;“非真”,指阿陀那识所现之相实非真,并非真相,而是循业妄现。所以,阿陀那识的“真非真”,也就是所谓的“真妄和合”(但此“真妄和合”一词,依本经而言,实是假名、方便之词。因为以第一义谛言,真与妄实不和合;不但真与妄实不和合,连“和合”一法亦非真,亦非实际,实无和合——所谓和合者,只是因缘妄现。故若以第一义言,阿陀那识,乃至阿赖耶识的所谓“真妄和合”,应是:“相妄性真”——其相虚妄,其性是真。是故莫为其假相所迷惑,应直观、透视、照见其真性。此亦即所谓“自见本性”,亦是《金刚经》所云:“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恐迷”,指如来恐怕凡小权乘之肿,以无深智,故生迷惑,而执此阿陀那识为“我”,而计实有“我”,如此则与如来的“二无我法”(人无我及法无我)相违背,反而不能见真性,且有因此将“阿陀那识”混同外道邪计的神我(灵魂、魂魄等)之虞。由于此等因缘,所以佛对浅机无智者,并不轻易开示阿陀那识的道理。
“自心取自心”:众生以愚迷颠倒,而以自心之“见分”取自心之“相分”。(此处之“心”指八识心)。
“非幻成幻法”:以有此迷惑妄取,致令本来“非幻”之法也变成“幻化不实”之法。
“不取无非幻”:“不取”,不取著。若自心不取著,则见一切没有“幻”与“非幻”之二法差别,本是一真所现。然于实修中,欲“不取”须先“不缘”。又,“不取”即“不得”。此“不取”亦是十二有支中“取”支的还灭门。而于圆顿法门中,古德皆说是紧要的下手工夫,亦即解脱之本,盖不起能取之心,不取内外根尘,则真、妄偕忘。“无非幻”,义为无幻与非幻。以不取故,则幻与非幻皆不立,幻与非幻便成名言,而无实体,皆不相干。
“是名妙莲华”:“莲华”,喻真性,能出于淤泥而不受染,如众生虽受长劫沦溺,然真性不失,故一切众生毕竟成佛,乃至“一切众生本来成佛,生死涅槃犹如昨梦”(《圆觉经》语)。是故“莲华”即代表众生本具、本自清净,不可污染、不可破坏的金刚佛性。(也因此佛法以莲花为表徵;也因此,诸佛菩萨之相皆坐(或立)大宝莲花之上:表示诸佛菩萨皆以此本具金刚佛性为立足点,皆从此金刚佛性出生,皆住于此金刚佛性等义。)“妙”,不可思议之义,以真性长劫不动、不灭,似染而实不染,故名为妙。
“金刚王宝觉”:“金刚”,坚固、不可破坏、能破一切,以此而代表般若之智或佛性。以般若之智能破一切无明、烦恼、一切诸障,故如金刚;以佛性不动、坚固、不可破坏,故如金刚。“王”,至高,最上、至大之义。“宝觉”,即真性。
“如幻三摩提”:“三摩提”,即三昧,义为正定或定慧等持。行者以般若智眼如实观了一切法皆悉如幻,如是了悟已,其心不动,入于三昧,得无漏智,即名此三昧为如幻三昧。
“弹指超无学”:“弹指”,一弹指顷,喻极短的时间内。“超无学”,其境界即超越阿罗汉之所证;又,“无学”在此代表二乘。此言,于极短时间内,即超越二乘所行境界。
“阿毘达磨”:“阿毘”,无比。“达磨”,法。合言:无比法,以此法为从如来顶出生,故此法为最尊、最贵,是名“大佛顶法”,亦是最胜顶法。
“薄伽梵”:梵语,Bhagavain,意译为有德、能破、世尊、尊贵。《佛地经论》云:薄伽梵具有自在、炽盛、端严、名称、吉祥、尊贵等六义。以多义故译音而不译义。
“一路涅槃门”:此为十方如来所共由的妙庄严路,由此而直通无上大涅槃之门。此经前四卷为大开圆解,是“悟门”;此处开示圆修,是“修门”;第八卷成就圆证,即是“证门”。
【义贯】
阿“陀那”乃行相幽“微”深“细”之“识”,由于此识中所含之无明“习气”种子熏转本识,因而“成”就了众生的生死业力之“暴流”;此识其体全“真”,而其无明习气之相乃“非真”,“恐”无智之人“迷”其妄相为真,或迷真作妄,故“我”于权小教中“常不开演”。
众生以愚迷颠倒而以“自心”之见分“取自心”之相分,至令本“非幻”之法,亦“成幻”妄之“法”;若于一切法皆“不取”,则一切法皆“无”幻与“非幻”,幻与非幻皆悉不立,以“非幻”之法“尚”且“不生”,无有起灭,何况“幻法云何”而得“立”?如是顿了一切幻与非幻,“是名”为不可思议之“妙莲华;金刚王宝觉”真心妙门,成就“如幻三摩提”;观一切法如幻、而其心不动,如是即得于“弹指”顷而“…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五》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