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由选择一跟去修;意即不用六根齐修。但这并不是说:不可以六根齐修,而是唯恐钝根人不能堪任。
“脱黏内伏”:“伏”向也。令脱离于所黏之妄觉,而向内照。
“伏归元真”:伏归于本元一真之心。
“发明本耀”:开发本明光耀之性。
“不由前尘所起知、见”:“由”,循、依。六根圆脱之后,即能不依循现前十二种尘所起六精之妄知妄见。
“明不循根”:照明一切而不循胜义及浮尘二根。
“寄根明发”:“寄”,藉,由,讬只是经由此二根,而令本明发起功用。
【义贯】
“汝但不”依“循”声尘之“动、静”相,触尘之“合、离”相,味尘之“恬、变”相,嗅尘之“通、塞”相,法尘之“生、灭”相,色尘之“明、暗”相,“如是十二诸有为相”,不顺流奔尘,即“随”你选“拔”六根中任何“一根”去修,令其“脱”离于所“黏”之妄觉,而向“内伏”照,因而“伏归”于本“元”一“真”之心,开“发本明”之光“耀”之性,本具之光“耀”之“性”若得开“发”显“明”,则“诸馀五”根之妄“黏”,即“应”此所选“拔”之根之解脱,而皆一时“圆”满解“脱”。
六根皆圆脱之后,自此即能“不”循“由”现“前”的十二种“尘”相,“所起”六精之妄“知”、妄“见”,而由本妙明之性照“明”一切,但“不循”浮尘与胜义二“根”,而只是“寄”托于六“根”,令本有之“明发”起功用,“由是”根尘双脱,无有黏湛阻隔,灵光通耀,故能“六根互相为用”。此为诸黏圆脱后,六根无黏,清净自在无碍之妙用。
6. 证不依根
【“阿难,汝岂不知今此会中,阿那律陀无目而见?跋难陀龙无耳而听?殑(jìng)伽神女非鼻闻香?骄梵钵提异舌知味?舜若多神无身觉触?如来光中映令暂现,既为风质,其体元无。诸灭尽定得寂声闻,如此会中摩诃迦叶,久灭意根,圆明了知,不因心念?”】
【注释】
“阿那律陀无目而见”:阿那律陀为白饭王之子,从佛出家,多好睡眠,于佛讲经时睡着了,被佛诃斥,因而惭愧,发大精进,不眠不休,以致失明;佛怜愍之,而教他“乐见照明金刚三昧”,他依教而修,三昧成就,因而得到半头之天眼,能观见三千大千世界(一佛世界),如观掌中诃摩勒果。这就是“见性”能不依眼根,而寄头明发。头本是身根之一,六根通达,则能见之性亦能寄头发出。故见不一定在眼,能见之性非在眼根,此为明证之一。以下几个例子:无耳而听、非鼻闻香,义舌知味,无身觉触,非意了知,都是以实例证明能听、能闻、能尝、能觉、能了等性,都不是六根本身——见、闻、觉、知非是六根之能,只是本性托于六根而发,知是而已:是故勿妄认六根为觉了能知之性。然之所以依于一根而修,亦只是藉路返家而已:目的在家,不在于路。
“跋难陀龙”:为八大龙王之一。与难陀龙王为兄弟,故一般常合称此二龙王为难陀跋难陀。跋难陀龙王善能顺应人心而调御风雨,故深得百姓欢喜,因号之为大喜。据《增一阿含》(卷二十八)载,佛到三十三天为母说法时,难陀、跋难陀龙王见彼诸沙门飞行于天上,遂起嗔心,欲放大风火阻止,后为目键连降伏,乃随众至佛所听法。诸龙王于诸经中被视为护法之龙神,多列于说法之会众中。(八大龙王为:(1)难陀、(2)跋难陀、(3)沙伽罗(又称娑竭罗)、(4)和修吉、(5)德叉伽、(6)阿那婆达多、(7)摩那斯、(8)优婆罗。)
“殑伽神女”:即恒河女神。恒河为发源于雪山之顶的阿耨达池,从此池之四方流出共有四河,恒河为其中之一。
“骄梵钵提”:(梵文Gavampati),义为牛呞(shī(牛)反刍)。因他过去世曾摘他人田中一茎之禾,试尝其生熟,以此不与取业,遂于其后五百世中受牛身之报,故于今尚有牛之遗习:以牛有反刍之性,于食后从胃中反吐食物而咀嚼,故骄梵钵提于食后常有如牛之反刍咀嚼的业习。又,骄梵钵提的两脚,形如牛蹄,故有“牛相比丘”之称。其态度钝重,常表现恬淡无争之气度。释尊愍其常遭人讥毁,即命之住于忉利天宫之尸利沙园修习禅定。佛入灭后,大迦叶尊者遣人至天宫迎回,以参加法藏之结集,骄梵钵提尊者此时始知世尊及舍利弗等已入灭:未久,骄梵钵提亦归寂。
“舜若多神”:(梵文Sunyata),即虚空神。历劫以无身为苦,佛放光拔其苦,映令暂现有身触,乐不可言,其质如风,然其体元无,故虽无身,亦能觉触。
“久灭意根”:已灭了第七意识粗分之意根。
“圆明了知,不因心念”:“心念”,指第六及第七识。因此,大迦叶尊者得以圆明了知,并不因第六及第七识心之念。故可知,虽无意根,亦能了知;因此可证明了知并不在意根。
【义贯】
“阿难,汝岂不知”现“今”在“此会中”的“阿那律陀”虽“无目而”能“见”?“跋难陀龙”王虽“无耳而”能“听”?还有“殑伽神女非”用“鼻”而“闻香”?又,“骄梵钵提”以“异”于常人之“舌”而“知味”?又,“舜若多神”虽“无身”根而能“觉触”?这是由于“如来”于三昧“光中”加持“映”照“令”其体“暂”时显“现”若有身根,然此身根“既为”如“风”之“质”,故“其体元”实“无”。尚有,“诸”已证“灭尽定,得寂”谛之“声闻”乘人(阿罗汉),例“如”于“此会中”之“摩诃迦叶”不但第六意识不起,且“久灭”第七识之粗分“意根”,故他得以“圆明了知”诸尘,然欲“不因”第六或第七识“心”之“念”。
【“阿难,汝今诸根若圆拔已,内莹发光,如是浮尘及器世间诸变化相,如汤销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
阿难,如彼世人聚见于眼,若令急合,暗相现前,六根暗然,头足相类。彼人以手循体外绕,彼虽不见,头足一辨,知觉是同。缘见因明,暗成无见;不明自发,则诸暗相永不能昏。根尘既销,云何觉明不成圆妙?”】
【注释】
“内莹发光”:“内莹”,内在的本自光明之性。“发光”,显发其本有之光,了无障碍。
“如汤销冰”:“汤”,热水、滚水。“销”,销融,融化。
“聚见于眼”:聚其能见之性于眼根。
“若令急合”:“急”,很快,突然。“合”,阖眼。如果教他很快地合眼。
“暗相现前,六根暗然,头足相类”:他们眼一闭以后,暗相就现在其前,眼前即一片黑暗。此时若有人站在他前面,他对此人的六根就黯然莫别,乃至此人的头和足对他来讲,都是差不多的(相类),因为无法以眼见来分别的缘故。
“循体外绕”:如果他以手在那人的身体绕行一周(亦即触摸全身一遍)。
“彼虽不见,头足一辨”:虽然看不到,但头跟脚一摸即能分辨,何者是头,何者是足。
“知觉是同”:所以可见,用眼看及用手摸的觉知辨别之性,是相同相通的。
“缘见因明”:“缘”,能缘。“见”,见性。“明”,明相。此言,世人皆以为见性之缘,必须依靠明相,亦即,必须有明相才能有见。
“暗成无见”:若暗时即成“无见”(看不到)。
“不明自发”:但是合眼人,对彼前立之人黯然不明,欲自然能发其他种类的知觉。
“则诸暗相永不能昏”:“昏”,令能见之性昏暗而无觉。
【义贯】
“阿难,汝今诸根若圆”满“拔”脱“已”,则“内”心一真“莹”耀之性即得显“发”本有“光”明,“如是浮尘”六根,“及”映在浮尘六根上之“器世间”如山河大地、万象森罗等“诸变化”影“相”,皆立时“如”滚汤之“汤销”融“冰”块一样,“应念”即皆“化成无上知觉”。
“阿难,如彼世人聚”集其能“见”之性“于”其“眼,若令”他“急”速闭“合”其眼,其眼一闭即“暗相现”,在其“前”,故此人即见其面前纯是一片黑暗。在这时候,若有人站在他面前,他对此面前人之“六根”即因外境之“暗然”而不能辨识,故那人的“头”与“足”对他来讲可说是“相类”,无法分辨。若“彼”闭眼之“人一手循”此面前人之身“体外”围触“绕”一匝,“彼虽不”以眼“见”,但对“头”与“足一”摸即能分“辨”何者是头、何者是足;可见,身触与眼见的“知觉”之性“是”相“同”且相通的。世人皆谓能“缘”之“见”必“因”于“明”相,须有明相方能有见,“暗”时即“成无见”;但合眼之人对站在他面前的人,虽黯然“不明”睹,却“自”然能“发”觉知,“则”可见“诸暗相永不能”令能见之性“昏”暗无觉(亦即:明与暗皆无碍于能见之性)。因此“根”身与“尘”境“既”已“销”融,不复成碍,“云何”本“觉”妙“明”之性还会“不成圆”满殊“妙”之用呢?
7.离尘无体即断灭,岂可为因?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说言:因地觉心欲求常住,要与果位名目相应。世尊,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是七种名,称谓虽别,清净圆满,体性坚凝,如金刚王,常住不坏。若此见听离于明、暗、动、静、通、塞毕竟无体,犹如念心离于前尘本无所有;云何将此毕竟断灭以为修因,欲获如来七常住果?”】
【注释】
“因地觉心”:于因地中发起觉之初心,亦即,初发菩提心。
“欲求常住”:“常住”,常住之佛果。此言:欲求无上菩提常住不生不灭之佛果。
“要与果位名目相应”:谓于初发心时,其心即须要与果位之名目相应。果位心之名目即是不生不灭之心。所以初发心时,其心即须与不生不灭之心相应,故绝不可以生灭之心来求不生灭之菩提。
“庵摩罗识”:义为无垢识,又称白净识。迷位之中,本识名为阿赖耶,佛果位中即号为庵摩罗识,此识能善分别一切诸法,而无染著。故密教将庵摩罗识立为第九识,此识唯佛独有。
“如金刚王”:“金刚”之义为坚固、不可破坏,而能坏他。
“若此见听”:“见”,能见。“…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四》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