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如”一盏“灯光”若其灯为“然于室中”,则“是灯必”定“能先照”亮“室内”,次“从其室”之“门”,然“后及”于外面的“庭际”——这就是为什么“一切众生”之所以“不”能“见”自“身中”的腑脏,而“独”能“见身外”事物的原因:因为他们的心在身外呀!这正“亦如”同“灯光”若“居在室外”,那光一定“不能照”到“室”内,是一样的道理。“是义”理“必”然是很“明”确的,“将无所”疑“惑”(没有什么可以疑惑的了。)我这样的见解,应是“同”于“佛”之“了义”之说的——这样说没错吧?(“得无妄耶?”)
【诠论】
在此,阿难首先说他“悟知我心实居身外”。这里他所说的“悟”,当然不是真悟,而只当“了解”的意思用。(这也是初发心学佛的人,常常容易犯的毛病:“以解作悟”:当他说:“我悟了××经的那句话”时,事实上他只是“看懂了”那句话文字上的意义。)所以,此处阿难真正的意思是说:“哦!我了解了!我知道了。”但他这知道,事实上也只是一种“推测”,佛法上称为虚妄分别;因为这是又一次的虚妄分别,所以称为“转计”。前面是计(虚妄分别)“心在身内”不成,这次便转计“心在身外”。
读者看经文及注解的书、或科判,看到这里说阿难“转计”,便以为阿难见风驶舵,看到此路不通,便走他道。不是这样的,阿难不是这么差劲。在此传统的科文虽说“阿难转计”,而其实阿难是“重新推断”,“重新推理”。阿难在此所犯的,只不过是:他依世俗或凡夫的思考与推理来看待这件事;因为是依于世俗的思考与推理,来处理这个甚深的问题,于是就变成了“妄想分别”,或“分别计着”。
凡夫或世俗的思考,通常是二分法(Dichotomy)的;不是对,就是错;不是“是”,就是“非”;尤其是西洋形式逻辑,硬梆梆的,丝毫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阿难在此所用的,就是这样的“逻辑推理”:既然不在内,那一定是在外——错不了的!(经文“将无疑惑”就是这个语气。)就是运用这样的逻辑推理方式,怪不得阿难一听佛破斥他的“心在身内说”,马上就说:我一听如来这样的法音,就“悟”到了我的心其实是在我的身外——原来如此!我懂了。这就是世俗二分法思惟之过。二分法,在佛法中称为“二法”,二法也就是依于自心妄想分别,而勉强将世间一切法都弄成是“对立”之法,对立就是敌对,世人将世间法判为一组一组的敌对之法,如阴阳、水火、是非、黑白等等,并想象他们在互相争斗,乃至唯物辩证的“正反合”(Thesis,Antithesis,Synthesis)等,都是类似的相生相克、互相斗争、互相并吞的理论。这些种种二法的理论,都是源于众生自心中“有诤”,故与诤法相应,故好争、好斗、好辩,在一切处争强斗胜,这都是凡夫自心相的显现:以自心中有“争”,故见外的一切皆有争。阿难此时虽已达初果,然未证圣果,故其所思所见,仍依凡夫的思惟方式而来。在第一处徵心时,阿难之所以计“心在身内”,主要所犯的,是只见表相。在此“第二计”中所犯的,主要即是“二分法推理”之过。
在此段论说的末了时,阿难加上一句“得无妄耶?”表示已经不敢那么确定,不像第一计中说:“我今观此浮根四尘,“只”在我面;如是,识心“实”居身内。”你看:“只在我面”的“只”字;“实居身内”的“实”:语气多么坚定、自信!也可能是因为前面太自信,却吃了滑铁卢,于是现在就学谦虚一点了,而附加一句“得无妄耶?”有请示及探探口气的味道,也是给自己预留一个台阶。
【佛告阿难:是诸比丘适来从我室罗筏城,循乞摶食,归祗陀林,我已宿斋。汝观比丘,一人食时诸人饱不?”阿难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诸比丘虽阿罗汉,躯命不同,云何一人能令众饱?”佛告阿难:“若汝觉了知见之心实在身外,身心相外,自不相干,则心所知,身不能觉;觉在身际,心不能知。】
【注释】
“是诸比丘”:这些比丘。
“适来”:方才。
“循乞抟食”:“循”,顺。“循乞”,顺着所行道路之次第而乞,不作拣择。“抟(tuán)”,亦即“团”,西域以手团食而食,又称段食。经云,一切众生依食而住,而食有四种:
一、段食——此为欲界众生食,欲界众生将食物分段(用刀切及用牙齿嚼)而饮噉(dàn啖),故称段食。
二、触食——此为鬼神食,诸鬼神触取食物精华之气味,而得饱满,称为触食。
三、思食——色界天人,依“禅思”为食,此禅思食为依于第六识者。
四、识食——无色天人入于空定,其寿命为依于第八识而住,得以维持不断,故犹以第八识为食,称为识食;又地狱众生之命,亦依其本识(第八识)而得延续不断,故亦是识食。
《成唯识论》说:“此四食能持有情身命,令不断坏,故名为食。”又,《楞严经正脉》云,如来此次入城乞食,为提奖归来的次日之事。
“宿斋”:“宿”,止。宿斋即斋毕。
“若汝觉了知见之心”:你能觉了、能知见之心。
“身心相外”:“外”,分离。
“觉在身际,心不能知”:“觉”,感觉。“身际”,身上。如果感觉发生在身体上,心亦不能知,因为身心互相分离故。
【义贯】
“佛告阿难:是诸”大“比丘”众,“适来”随“从我”入“室罗筏城”去“循”次第“乞抟食”,然后回“归祗陀林”来用斋,如今“我已宿斋”(斋讫(qì完毕))。“汝”今且“观”这些“比丘”,其中若“一人食时”,其他“诸人”能觉得“饱不?”
“阿难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诸”大“比丘”僧,“虽”皆是已证法性的“阿罗汉”圣人,然每个人的身“躯”与性“命”还是各个“不同,云何一人”吃饭,而“能令”其他“众”人皆“饱?”
“佛告阿难:若汝”能“觉了”能“知见之心”确“实”是“在”你的“身外”,如是则变成你的“身”与“心相外”(相离);若身心分离,“自”然互“不相干”;若身心互不相干,“则心所”觉“知”者,“身”便“不能”感“觉”到;反之,若感“觉”是发生“在身际”,则“心”亦同样“不能”有所了“知”。
【诠论】
若说“心在外”,便有一个不可避免的严重结果,那就是:身心就分离了!若身心是分离的,便有很多混乱的状况发生,例如:
⑴ 心既离开了身体,中间并没有一个联系的媒介,那么身体如果发生什么状况,心如何能知?
⑵ 若大家的心都在身体外,岂不是分不清彼此了?——到底哪一个是你的心?哪一个是我的?因为自他的分际已没有一个范围。
⑶ 若心在外,身体在吃饭,心怎能觉得自己有吃没吃,或吃饱没有?
⑷ 若心在外,由于自他已没有分际,因此别人吃饭,我也可能觉得饱了;我吃饭,别人也可能觉得饱——但事实并非如此。
由于以上的推理,以及“心在身外”这个命题造成与事实相违的种种混乱现象,是故可知“心在身外”这个命题是不能成立的。
【我今示汝兜罗绵手,汝眼见时,心分别不?”阿难答言:“如是,世尊”。佛告阿难:“若相知者,云何在外?是故应知,汝言“觉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无有是处。】
【注释】
“兜罗绵手”:佛三十二相之一。“兜罗绵”,义为细香棉。西域有这种棉,非常柔软,色白如霜。佛的手柔软有如兜罗棉。
“汝眼见时,心分别不”:“分别”,在此当了别、了知之义。此言,当你用眼睛看我的手时,你的心能了知吗?
“如是,世尊”:是这样没错;亦即,我用眼睛看世尊的手时,心中即能了知那是世尊的手。
“若相知者,云何在外”:若心与眼相知者,怎么还能说心是在身体外边?
【义贯】:
“我今示汝”我的“兜罗棉手”,此时,“汝”以“眼见”我的手“时”,你的“心”能“分别”了知这是如来的手“不”?“阿难答言:如是”,不错,“世尊”,当我以眼见世尊的手时,心即能了知那是世尊的手。“佛告阿难:若”心与眼互“相”能“知”觉对方的活动或状况“者,云何”尚能说心是“在”身之“外?是故应知,汝”所“言”能“觉了”且“能知之心”是“住在身外”,这个立论“无有是处”,不得成立。
【诠论】
世尊破除阿难的大前提“心在身外”,主要的论点为:心在身外即“身心分离”,再由这“身心分离”这个小前提推出两个分论:一、身心互不相知(身心互不相干);二、自他混乱。
在前一段,世尊先破“自他混乱”这个分论,用的举证是“一人食,不令众饱”,由此可知自他的分际并无混乱,因此可证明:心并非在身外。
在次一段中,世尊才破第一个分论“身心互不相知”,所用的举证为“眼见手时,心即能了知”,故知“身心互不相知”是错的,因此,“心在身外”的立论也是错的。
3、破计心潜在根里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言,不见内故,不居身内;身心相知,不相离故,不在身外;我今思惟,知在一处。佛言:处今何在?
阿难言:此了知心,既不知内,而能见外,如我思忖,潜伏根里。犹如有人取琉璃椀合其两眼,虽有物合而不留碍:彼根随见,随即分别。然我觉了能知之心,不见内者,为在根故;分明瞩外无障碍者,潜根内故。】
【注释】
“我今思惟,知在一处”:“思惟”,即是如来常说的“善思念之”,或正思惟,为依正理而思惟,非依自心、或凡情凡见之妄想分别。然阿难在此所说的思惟,其实都是依照凡俗的逻辑推理,也就是第六意识的妄想分别、攀缘附会,并非真正离于六识心之正思惟。佛在经中说,以依正思惟,方有正念正智。是故若依不正思惟,则知见即不正。
“知在一处”,知心在某一处。阿难此知即非正知,“不正知”在唯识百法中,是二十随烦恼的一种。又,阿难在此还用…
《大佛顶首楞严经义贯 卷一 第一篇 方便示导令悟本体》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