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实之道得信解,并发心修行,故这一部分非以显说不可。于无上法得信解发心之后,再说密咒,及其修法,方便引摄,渐次入于如来甚深三密不可思议境界。是故,即是以禅入“信、解、行”之门,而以密入于深密修证之门。职是之故,本经在《大藏经》中,列于密教部,良有以也。
(2) 由禅入密——由对无上禅之闻、思,而得于如来藏不思议性心得开悟,复由如来三密威神之力加持,令行者顿得三密相应,顿入、顿证此不思议之本体。此即是本经由禅入密之处。
(3) 外禅内密——亦即外修首楞严定,内持心咒,如是即是禅密一体、外禅内密。
因此可知,本经之法门,殊胜无比。又,以本经之教法而言,可说是:“非禅不得密,非密不证禅”。因为若光修密,而毫不习禅,则于无上理,无从信解、悟入,如是径修三密,则不知所云,即使遍学、遍修种种密法,也不知在修什么,因为无信、无解、无悟,则所修何事?所谓“悟而后修,不悟复何修?”而欲悟,则须先信解。因此古德说修密须先有十年的显教基础者,以此。
其次,“非密不证禅”,以无上禅乃如来不可思议的“秘语秘意”境界,故非言思可得;是故不能以“思议法”而求于“不思议法”,须得径以“不思议法”而证入“不思议法”。是故,于禅得悟之后,即顿舍一切凡夫言说思议之法,而径以如来所开示之不思议之“三密”法门为所依,以此而顿入如来三密不思议、万德庄严之境。
其次,于经教中,像本经这样圆摄禅净密律、显密性相诸法者,实不多见,其中以《华严经》最为明显;不过《华严经》虽圆摄显密性相诸法,但较偏于理,至于本经,则不但圆摄显密一切诸法,且理事均等。
又,本经圆摄显密性相诸法,含有两层深义(即所谓“如来密义”):
一、成就众生之具足信、决定信——何谓“具足信”?即具足信受如来所说一切显密性相诸法,等心修学,不以自妄想心而妄生分别、计著。何谓“决定信”?即决定谛信一切佛语:佛语谛实,决定不虚;不为一切凡外邪小所动。行者以得“具足信”及“决定信”故,满足信根,速入菩萨正位,而得十信满心,于佛法中住。
二、速断法执——以如法、等心修行一切法故,于诸法门,远离妄想分别、爱憎取舍;于初发心时,即顿断法执、法爱;法执断故,我见、我慢、我执亦断。我法二执断故,顿了本具清凉法体(所谓“不历僧祗获法身”),顿与如来萨婆若一切智海相应,堪修无量无上不可思议大行,入普贤行;是故当知,此法门者,即是熏习、长养、成熟、成就“菩萨种性”、“如来种性”,令佛种不断。是为“如来真实义”也;何以故?一切法皆为一佛乘故,非若二、若三、何况若五,是皆化城,而非宝所。
二、楞严法门三大主旨
1、悟本体(先行)
本性即是真如本性,即如来藏性。“悟”有三种:一、解悟;二、行悟;三、证悟。
一、解悟——即是始觉。于此觉中,了妄达真。“了妄”者,如了七处皆妄,一切世间幻化虚妄。“达真”者,如十番显见,通达本有“真见之性”。此“始觉智”即见道位,于是悟中,行者之观念(知见)改变、行为转变,且此等转变皆是决定,非如突然心血来潮,昙花一现,此即如《圆觉经》所云:“即已成金,不复为矿”。是故非如一般之文字知解,乍现即逝;即如小乘之见道位,一切邪见、恶知见悉断;亦如大乘见道位,决定一佛乘,不再履于凡外权小之径,并于一切法,闻即信受、谛解。
二、行悟——即明心见性。“明心”者,明心相也。心相者,即如大乘五位百法中所示之心王、心所、心不相应行等法,包括心所的善恶(烦恼)等法自相、及相互间的关系,如何生起、如何修灭等。至于“心王”,则了八识之体,诸识各自之体、相、用如何,以及其间互动之条件及本源。如是一一法皆明了者,乃得称为真“明心”者,故六祖惠能大师说:“明心号菩萨。”“见性”者,即是见自本性,亦是见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二十五有皆本如来藏妙真如性。此见性,当修道位,亦即“分证觉”,即于六十位修证过程中,分分断无明,即得分分见;是故《大般涅槃经》中说:“十住菩萨犹见不了了。”意谓:十住菩萨虽有见性,但仍不能了了全见,是故,于此位中,尚非现量境界,而仍属比量智。
三、 证悟——此即“究竟觉”,亦是证道位,即为现量智。是故当知,所谓“悟”者,绝非“神秘”、笼统的概念,而是有具体之悟境、对象、及内容的。且悟前与悟后,其人之三业,必然转变,有所不同;其转变即:越加清净、庄严、不贪染、有智慧。而且当然不会因为悟了,而言行乖异、反常、狂妄、贪爱世间、恣行杂染(若如此者,则决非悟了,而是着魔——然末世众生愚妄不知,常以着魔为大悟!)
2、持心戒(初行)
持心戒者,即是持佛戒。如佛在本经中说:“我毘奈耶中宣说修行三决定义:所谓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一般的戒,都是指身口戒,不是心戒;而“佛戒”是心戒,故说:“摄心为戒”,以摄心、摄念,令恶心、恶念不起,名为心戒,是为如来戒。因为既要修“佛定”,故不能光持凡夫、小乘“身、口”之戒——持此戒者,于其持犯,即不能说要具多少缘,且其事成就——如“前人命断”(杀生)、“离本处”(偷盗)、“入胡麻许”(邪淫)、“前人领解”(妄语)、“咽咽得罪”(饮酒)等——方结罪,只要起心动念有恶念,恶心生起,即是有犯,是故名为心戒。故欲修佛定者,须持佛心戒,持心令无杀心、无盗心、无淫心、无妄语心,才有资格修习佛定。至于持佛心戒,于本经中则包含两大单元:
一、四种清净明诲(详见经文卷六)
a﹒其心不杀——不起杀心 b﹒其心不盗——不起盗心
c﹒其心不淫——不起淫心 d﹒其心不妄语——不起妄语心
二、三种渐次(详见经文卷七)
a﹒除其助因——除五辛
b﹒刳(kū剖开)其正性——断除酒肉、淫欲(包括正淫)
c﹒违其现业——不缘六尘,旋元自归
如是持佛戒,身语意三业清净,资粮具足,堪修大定。
3、修大定(正行)
此即所谓“全体起修”。所言“体”者,真如本体也,以悟得本体故,故得依此本体为“本修因”(即“如来密因”),而进修首楞严大定。其次弟为:
① 具信解——信解正法、无上法,尤其是真如法;如前说。
② 持净戒——除在家者五戒、八戒,出家者沙弥戒、比丘、比丘尼戒之外,尚须依循四种清净明诲、三种渐次,此则僧俗共遵者,如前说。
③ 严道场——包括择地、掘地、净地、建坛、洒净、结界、庄严道场(含如法安奉佛菩萨像、法器、供具、庄严具,如幢、幡等)。
④ 持心咒——先持大咒以为结界,再持咒心,以为摄心入定。
⑤ 修大定——以持佛心咒,得与佛心相应,入佛总持,三密与佛相应,得佛三密加持,速入大定。
⑥ 破五阴——入大定后,以大定之定慧力,破五十种阴魔;阴魔破故,即破五阴(五十阴魔即五阴各各有十境,五乘十为五十,故五阴总共有五十境);五阴破故,得度“五浊”(劫浊、见浊、烦恼浊、众生浊、命浊)。
⑦ 证三昧——五阴魔破,即身证得三昧,究竟、坚固、不动。
⑧ 证圆通——证三昧故,以三昧力照破六和合,复归一精明,无复根隔,内外圆通,诸根互用,身心无碍,理事无碍,是名圆通。
楞严法门之精要,一言以蔽之,即是首楞严三昧。虽然其他经典也有讲种种三昧,甚至三味的修法,然而最完整、圆满的,莫过于本经所开示的首楞严三昧。何以故?本经从开始修定前的信、解、悟、入之资粮位,到正行的修行、证果,整个过程,其间修行者会碰到的种种困难、岔道(例如三界七趣)、以及困难的排除、岔道的避免,一一详细解说,令你不会为内外障难所困,不受邪魔留难,亦不堕为凡、外、邪、小,而一路直趋无上菩提妙庄严路。
又,首楞严三昧,以密教言之,在本经中即是“本尊三昧”,以是本尊所入之三昧故。行者若依法修习而入此三昧,即得本尊加持。
三、三昧总持论
1、三味总持略论
何谓三昧?三昧的梵文为(Samadhi),正翻译为三摩地或三摩提。言“三昧”者,为一音之转,是为讹音。三摩地意为:定慧等持,因此三昧不只是“定”,而是有“定”有“慧”,且定慧须均等,以定多即偏于沉寂,慧多即易失于掉举,故定慧须均等。又,三摩地之成分即是奢摩他及毗婆舍那;奢摩他是止,止即是定;毗婆舍那即是观,观即慧。是故欲成就三昧,须先修奢摩他(止),得止后再修毗婆舍那(观),止观皆成就后,止观双运,维持定慧均等,即是三摩地。兹表示如右:
其次,“总持”者,梵文为“陀罗尼(Dharani)”,总摄忆持一切法义之意。有四种总持:法总持、义总持、咒总持、忍总持。此为出于《瑜伽师地论》:
一、法总持——谓菩萨得念慧力,持所闻法,经无量时,记不忘失,是名法总持(法陀罗尼)。
二、义总持——谓诸菩萨持所闻无量义趣,经无量时,永不忘失,是名义总持(义陀罗尼)。
三、咒总持——咒即咒愿;谓诸菩萨获得如是总持,令其咒愿悉皆神验,能除一切众生种种灾患,是名咒总持(咒陀罗尼)。
四、忍总持——忍即安忍;谓诸菩萨成就坚固之行,于所闻法,得成于忍,是名忍总持(忍陀罗尼)。
又,“法陀罗尼”(法总持)即是以一法总摄一切法;“义陀罗尼”即是以一义总摄一切义;“咒陀罗尼”即是以一咒而总摄一切真言陀罗尼;“忍陀罗尼”即是以忍而总摄一切法。
而“三昧总持”者,即是以三昧而总摄一切法门,一切法尽在其中。为何三昧可统摄一切法?欲回答此问题,首先须知三昧有何重要性:
“三昧即是一切佛法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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