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恶见中,以断灭见为最巨。断见又称为无见,以执无因果或拨无因果故。拨,拨弄,挑拨令起、发扬、提倡之意。
常见──即是执一切法皆常住而不变、不动。由此邪见故,而说修行无用。因为既然一切都永远不会改变,若今世为人,来世还是作人;今生为狗,来世还是狗;今生贫贱或富贵,来世还是一样贫贱或富贵,都不会有任何改变,注定永远如是,因此修行变成毫无益处,因为凡事皆已注定、且恒常如是、永无改变。故知常见之害人匪浅,以其令众生不能发心修行,不能增长善根、福德,反而令人怠惰、因循,随顺业习,自暴自弃、愈趋愈下,而不得解脱;故此恶见实亦是谋害众生之善根慧命之最大者。
由此断、常二见,更衍生了非断非常、亦断亦常二句,而此二句与断、常即合称为四句也就是四种恶见;复次,更由此四句而演变成六十二见,乃至一百零八见。然而种种恶见,皆是以断常二见为核心、为根本。简言之,这些恶见都是破坏众生修行、障人菩提正智的祸首。故应疾速了知,疾速拔除。
以上讲六根本烦恼。接着讲二十随烦恼。
5随烦恼二十法
什么是随烦恼呢?随是跟随、随从或并起的意思。当根本烦恼一生起时,常有一些其它烦恼随之而生起,故称这些随之而起的烦恼为随烦恼。又,随烦恼亦称为枝末烦恼,因为是从六大根本烦恼所生出的,故称为枝末。何以称其为烦恼?因为它会遮盖本心本性,搅乱心智之清明,有如乌云遮日一般,令心暗钝无光,这就是烦恼的作用。只有去除这些烦恼之乌云,本心本性的智慧光明才能如皓月当空般显现出来。二十种随烦恼是: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憍、无惭、无愧、掉举、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我现在先依据它们与根本烦恼的关系,而条列于下:
(a)忿、恨、恼、害──这四个随烦恼是由根本烦恼中的瞋烦恼而生;亦即是瞋烦恼的随惑。
(b)嫉、悭──此二随烦恼为由贪烦恼而起;是为贪烦恼之随惑。
(c)覆、谄、诳、憍、无惭、无愧──此六随烦恼是从痴与慢烦恼而生,故是痴与慢之随惑。
(d)惛沈、掉举、懈怠、放逸、失念、散乱──此六随惑为由痴烦恼而起,是为痴之随惑。。
(e)不信──此随惑是由疑烦恼而生,是为疑之随惑。
(f)不正知──此随惑为由恶见根本烦恼而生,是为恶见之随惑。
兹再将(a)项部分简释如下:
忿、恨、恼、害这四法都是根本烦恼中的瞋烦恼之随烦恼,亦即,这四法皆是伴随着瞋烦恼而生的即,以瞋为根本所生之枝末烦恼。
忿──忿是大怒,乃至破口大骂,称为忿。这在修行人的行为中,是最要不得的,因为这种烦恼很粗,而且在行为上是一种失态,会令人瞧不起修行人,乃至怀疑、毁谤佛法及佛法行人,因此学佛人第一最忌起此忿烦恼,而令自心大动,随而破坏威仪、破坏佛弟子形象,乃至即使是剎那顷的忿怒,亦足以烧毁一切内外功德,化为乌有,令自他退失信心、退没道心。是故为佛弟子应善摄自心及身口。既身为佛弟子,在行为上最重要的即是:莫失态、莫失风度──当知,世间人尚且要有风度,更何况是学佛修道之人,而可没有高洁的风度?
附及,讲风度,对修行人来讲,已经是很起码的要求及自我要求了!──然而,当今末法之世,魔强法弱,佛弟子皆福德短浅,易为魔所动、所坏,故举心动念皆极易犯下大错,自坏坏他,而不自知。有心人,戒之慎之。
恨──恨是将瞋心埋藏在心里,不露出来,故恨即是暗瞋于人。恨与忿正好相反:忿是打热战,恨是打冷战,怀恨于心,久久不释。
恼──跟忿或恨来对比,恼是属于较小的瞋相或心动之相,此恼心所令人心中感觉中度的动荡。
害──害比恼要更严重一些。恼只是令人恼怒、不安,而害则是更进一步要加害到他的身体或性命,其严格的意义即是杀害。所以在瞋烦恼所衍生的随烦恼中,害是最强、最要不得的,因为害即是促发杀业之正因。
又,忿、恨与恼、害相比较,忿、恨大多是对他人的言行所起的一种反应,亦即多半是被动的表现;而恼、害则是主动地以言行去侵犯他人。所以恼害他人,比对他人起忿恨心是更要不得的。菩萨修行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不恼他人,或不恼害众生,这虽然已经很难、很不容易了,但要知这只是修行慈心的消极方面而已。菩萨修行慈心,则更要积极地作到慈心普覆,要爱一切众生犹如一子大般涅槃经,菩萨由于在因位中即如是发起慈心,因此在果位中才可能度一切众生苦难,救护一切众生。如果连不恼他人、或不恼害众生都作不到的话,还说什么度众生呢?因此菩萨修行,首在修行慈忍,断一切杀害之业,因为唯有断杀业才能真正作到不害众生。然而不害有两个意义:
不害众生的身命
不害众生的慧命
菩萨不但不害众生的身命,而且还要不害众生的法身慧命。如何才能不害众生的慧命?首先须不误导他人,须与人以正知见;其次即不妨碍他人修行,不阻人修行,不恼乱人修行,这样他的慧命的生长才不会受到侵害。又,众生以愚痴无明故,常恼害他人而不自知。例如有某甲因为某乙说了一句什么话,而暴跳如雷;某乙却深深不以为然,抗言道:我那样说,也没什么,你就气得那个样子了!如此就犯了几个过错:
恼人而不自知
恼人而不自省
恼人而不悔
恼人而不认过
再者,不管你是有意的,或是无意的,恼害他人即是过错。若有意恼人,则是恶心;若是无意而恼人,则可能由于以下两个原因:无明愚痴,心中虽实无意伤人,但由于业习力的驱使,而不由自主造如是业。
6不定四法
什么是不定心所呢?所谓不定是指这些心所法其性不定。一切有为法有三种性:善性、恶性、无记性。前面所说的善心所是属于善性的即决定是善法;烦恼与随烦恼是属于恶性的即决定是恶法;然而悔、睡、寻、伺这四个心所,则不一定是善,亦不一定是恶的,也不一定是无记的,全要看它们作用时的情形而定,故称此四法为不定心所。
悔心所──悔心所可以是善的,可以是恶的,也可以是无记的,其性没有一定。如造恶之后生起悔心,这是好的悔;反之,造善而反悔则是坏的悔。譬如你捐了美金一百元给慈善机构,过了几天便懊悔起来:
为什么要捐那么多呢!其实捐二十块钱就够了。像这样行善而悔,就是不好的悔。还有一种悔是无记的,因为不能称它是善,也不能称它为恶,它是中性的neutral,也可说是愚痴的,这就是糊里胡涂地懊悔,但它也不会起什么积极或消极的作用,故称为无记悔。
睡心所──睡也是一样,其性可善、可恶、可无记。累的时候稍事闭目养神休息一下,以恢复精神体力再工作,这样的睡眠就是善的。一天到晚睡得太多oversleep就是恶的,譬如每天闹钟都是订在六点起床,最后总是七点才起床,这种贪睡就是恶的。
寻心所──什么叫做「寻」呢?寻是寻求之意,也就是心往外寻求;因为往外驰逐是心的大动之相,唯识学中称之为寻。
伺心所──什么是伺呢?伺就是窥伺,也就是等待、伺察之意。寻求是往外去,心向外驰动,故是心的粗动之相。伺是心的细动之相,此时心虽然不再往外奔驰,但它还是在那儿守候着、等待着,有所期盼,好像在期待什么事情发生something to happen似的,这就是伺。譬如念佛、持咒或打坐时,心尚未全静下来,还有一些波动,那便是伺心所的作用所致。又,入初禅时,又称有寻有伺地;二禅称为无寻唯伺地,三禅称为无寻无伺地。
三、第三位──色法
色法包括眼、耳、鼻、舌、身「五根」,与色、声、香、味、触「五尘」,再加上「法处所摄色」,共十一种。五根、五尘这十种色法比较显而易知,故此处不再多事阐发。「法处所摄色」为「意根」︵或意处︶所缘之色,又称为「法尘」。法尘共有五种:
一、极略色──有质碍的极微。
二、极迥色──没有质碍的极微,如明、暗等。
三、受所引色──亦即无表色。我们在受戒时所得的戒体就是一种无表色,无表色是无对没有质碍的,它虽然是无对且不可见,但却是一种色法,且具有防非止过之功能。
四、定自在所生色──譬如在禅定中,由于修净土观行成就,而见到之净土境界,即为「定自在所生色。因为外在并没有尘与之相对,完全是自己意识心识中生起的,故属于法处所摄色法尘之一。
五、遍计所起色──譬如空华、龟毛、兔角等,现前并没有实象,但是由于自心妄想,就会生出这些景象或意念来,这是由于心中遍计一切法所生起之色,故亦属于法处所摄色」的一种。
由于以上最后三项三、四、五是有关持戒、修定、及妄想,因此令我们了解到:行者若对于法尘法处所摄色有深入的理解,于修行佛道有甚大之帮助。
四、第四位──心不相应行法
先说什么叫相应行法?相应是指这些法与心王同时起、依同根、缘同境,这叫相应行。反之,不相应行法便是指不会跟心王同时起来的那些法。简单一句话就是说:这些法不会correspond to应你的心识,也就是说,它们不为你的意识所节制uncontrollable。前面所说的心所有法,我们经过修行都可以稍微加以改变或节制之,但是这些不相应行法都不能如是。例如:生、老、住、死,你再怎么修行也都没办法随意改变它们,除非你已经证了圣果,才能有限度地改变自己生、死的时间或方式。这种心不相应行法共有二十四种: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事、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方、时、数、和合性、不和合性。关于这些法相的意义,一来由于意义很深,二来由于时间所限,在此不逐项阐释,敬请参阅拙著大乘百法明门论今注P.97~ P.121。
五、第五位──无为法
问:什么叫做为呢?
答:为就是作为、造作的意思。
问:什么是造作呢?
答:生死、来去、生灭都叫做造作;前面所讲的四位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皆属于造作之法,因此都是有为法,只有这第五位的法,非属造作,故独称为无为法。无为法就是:当修行达到究竟时,便能亲见真理的实相,毫无生灭、苦难、生死轮转的造作,达到所谓湛然常寂之境,佛称这种境界为无为。无为法共有六种:
一、虚空无为──因虚空无有造作,无有生灭,故虚空之性是一种无为。这是用来比喻真性无有造作犹如虚空,这是器世间法无情界中的无为之相。以下是有情世间的无为之相。
二、择灭无为──以智慧简择烦恼而灭之,令不再生起,所达到的无为之境,称为择灭无为。换言之,即是以佛慧断烦恼后,所证到的无为之境。这是三乘圣人所证之无为。
三、非择灭无为──这种无为是不由智慧简择而得,而是由于阙缘缘不具足而不生;然此缘阙可以是自然如是,也可以是由于修行之道力,而令某法生起之缘不得具足,因而造成缘阙。以其并非直接简择善法而去灭除恶法所达到的无为,故称此为非择灭无为。换言之,即应用佛法中因缘和合而生法的道理,有意地去压制、避免,或顺应情势,令它自然而然地众缘不能具足,因而造成缘阙,如此所导致的无为,称为非择灭无为。例如修阿兰若行,或远离行,不近烦恼缘,而令烦恼不生起,即是属于非择灭之行。
四、不动无为──这是第四禅所证之境界,因为第四禅是舍念清净地,不为喜乐之所动,故称不动无为,此是凡夫的无为之境,并非究竟。
五、想受灭无为──这也就是第九次第定亦称灭尽定所证之无为;这是二乘所证的无为,亦非是最究竟之无为。
六、真如无为──是诸佛及大菩萨依于真如所证的究竟之无为境界,故为究竟之无为。
《观所缘缘论义贯 附:唯识学与百法概要 第二节 唯识五位百法概述》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