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对新的和迷人的事物感兴趣。无论那一种修心之法,一旦开始信,就要修到底,不能因厌倦故半途而废。浅尝即止,不会有多大好处。
(二)虚怀若谷
有了任何好的成就,都要密而不宣。此即固守意义深远而非只顾表面的善行之道,也是於他人称许我们的善行时,避免生起我慢的方法。
(三)永不责他
谁都会犯错,或多或少,总难避免。这并不是因为万物之性本恶,而是因为或多或少受了无明的影响,以及做了「我」的奴隶。为「我」之奴的成分越大,不善之行就越多。不过,即使极恶众生,内心深处也有些善,并非如旁观者在表面上所看到的那样老是想要为恶。我们对待一切众生,应以帮助他们为出发点。说他人坏话,绝不应该:损他人名誉,犯大过恶。我们要谨防身、语、意业,常怀悲悯与谅解,不管看到他人在做多麽愚蠢、污秽或怪异 之事。
(四)无所期求
尽管我们的一般动机是愿得证悟以利众生,我们也不必时时算计每一行动,心想:「我做这个是为了要获得那个短期或长期的成果。」我们应一心修施受法,或任何一种修心法,而不要有所期求。
(五)不恋俗务
我们不能不谋生,不能不照顾那些依赖我们照顾的事务;但我们绝不可於此恋著,致令自私之心增长。
(六)有怨不报
即使有人对不起我们,我们也不应随萌生的报复心而转。所谓报复心即是对彼怀邪恶的敌意。既修愿菩提心,又属大乘,我们必须放弃身、语、意任何一方面的报复。
(七)在劫安受
有些逆境是无法避免的。当此种逆境出现时,我们必须接受,不可往他人身上推。有非做不可之难事时,我们应视其为己任,若因自己不愿承担而令他人受苦,即是不善。
(八)全心承逆
我们要无私而行,不要在心中搞花样,例如心里想著:现在接受最坏的职务,以後就会得到最好的职务。
(九)远离我慢
修心时所修的是非常基本和简单的事;修心地以发悲心。我们若因修心而感到骄傲,感到比别人强,那麽我们的修心之中就隐藏著「我」的势力,而「我」的势力必须尽可能予以减少。
修心法的这一部分通常有十五点,为求简明,我们在此将其归纳为上述九项。
第七要点:修心的箴言
此段通常含有多方面的忠告,开示正确的修心方法,为方便故,我们把这些忠告归纳为下列几个要项:
(一)三难
(l)遇障碍时,我们必须了解障碍,这一点相当困难。所谓了解障碍,意即要能知有三毒及其影响力,此须具有初觉才成。
(2)知有三毒後,必须远离三毒。
(3)只是远离三毒还不够,必须永断三毒。换言之,我们必须知毒、治毒,并且下定决心断然去毒。
(二)须常发展的三个主要条件
(l)欲得正果,须行正道。因此,我们需要正确的指导(可信赖之上师的指导)
(2)我们自己的洞察力和领悟力必须够强。
(3)我们也须有顺缘始能助成上述条件。
以上三个主要条件,有些人有,有些人无。我们若幸而有之,就应尽量善加利用。我们若无,这并不表示我们有毛病,而只是说我们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在没有这三个
主要条件时,我们无法凭空把它们制造出来。
(三)永不可损坏的三个主要因素
(l)对修心之法,永怀恭敬与虔诚。
(2)以大喜悦和信心运用修心大法。
(3)经常注意内在的动机与外在的行为。
(四)修心之行应常随伴
(1)我们之身——一诸行之源。
(2)我们之语——一表达之源。
(3)我们之意——一造诸念者。
(五)舍六歧途、取六正道
第一歧途系指错误的忍辱和精进。因无明故,为善难,为恶易。例如,盖一所房子,需要很多时间、金钱和劳力,而只要几分钟就能把它毁掉。浮生若是,我们不能不以相当的耐心去接受,有时还需坚忍,始克完成日常生活中颇不足道的俗愿。由於仍为我执之奴,我们通常所有的忍辱力或精进力都是供俗务所需,只能增进轮迥,故为错误的忍辱和精进。面对有意义的工作,我们很快就生厌倦。在舍弃因错误的精进或忍辱而不断引起的琐事时,我们还要重整此二种力,将其导向较高的目标。
第二是舍弃不正的心愿。虽然我们大都因有幸运之业而自然倾向正法等等,但世间也有很多人以相对的快乐与光荣为其主要的追求目标。我们必须停止追求今生所谓的「大事」, 而将注意力转向那超越相对世间所有苦乐的大乐,以及那与证悟合一的大乐。正愿是希望或祈求得此大乐。
第三是舍弃我们常有的那种相对的「错误品味」,而要发展究竟的品味。这样就可减少我们精力的浪费。
第四是舍弃错误的悲心。我们当然要有悲心,但有时我们的悲心误发,以致对那些也在发展悲心的瑜伽行者产生过分的怜悯。他们遭受那麽多的苦难---太多的苦难---我们因而为他们难过,但不为那些折磨他们的人难过。通常我们都有这种倾向。譬如,若有非常残酷、有力、自私之人在虐待弱小,我们对被虐待者所产生的悲心自然会远较对虐待人者为大。我们应同情受苦者,但更应同情令其受苦者,原因就在於造恶业必受恶报之业性。
第五是舍弃错误的努力。我们佛法中人,对诸法实相稍有了解;我们不要过分以此为傲,而要尽量予以增加。我们都想要自己的亲友获得最好的,但不该以在根本上会增加他们不善之业的方式为他们而努力。譬如,有时我们会看到为人父母者,像所有父母那样,想要让子女事事出人头地,但因本身的无知,反而使得子女的生活更糟。我们不应犯同样的错误:我们只应在走上正路方面帮助我们想要帮助的人,否则我们根本不是帮他们的忙。所以我们在教育子女时,要以使他们成为最明智、最善良的人为目标。此点不必多说,聪敏者一看即知。
第六是舍弃错误的喜乐。如果有人快乐,即使是我们的敌人快乐,我们也应随喜。毛泽东为西藏带来极大的灾难;多种罪恶都因他而持续不断。在他死的时候,很多西藏人为此庆祝、野宴、狂欢。这极要不得!佛教徒不该这麽做。我们佛教徒所应特别感到高兴的事,乃是有人於悟道方面真能深入。
以上的箴言,都是直接取自开示修心的经典。下面还有一些原则,也极有助於我们了解人生和人生的意义:
(一)在修任何一法之前,先要澄清对该法的所有疑惑。
(二)疑惑尽除後,要勤修不懈,无须一天修二十四个小时,但无论何事发生,都要念兹在兹,即使是闲躺著也要如此。如是住念於法义才是真正的精进。
(三)做任何事都不可随便:先要考虑,弄清事实。弄清之後,著手去做,誓必完成。先做之事先予完成,後做之事後予完成。
(四)时时留心修持身、语、意。迄今,「我」一直为王,奴役著你,老是把你引入歧途。从今日起,你要转「我」为善王;即使你不能不为其奴,至少也要善用所处之境,令自己和一切众生都能获益。修持身、语、意的方法很多;首先,在身、语、意方面不可粗暴,同时要修所有和平之道。其次,不可非法谋生:食、衣、名声都要取之有道。若有二人同样在吃面包,一个人的面包是用为世界和平组织工作,或做清洁工等任何正当的工作,所赚之 钱买的;另一个人的面包是用做屠户所赚之钱买的,则前者之钱净,後者之钱不净。复次,在公共场合,身、语、意都要随时检点;私下里,要常检点心意。在公共场合,身、语不善会造恶业:独自居家,出言不善,关系还不太大,最须检点的是心意。总之,永远要远离十恶,坚持十善。
再有就是关於不断发展悲心的忠告,尤其是下列几项。
(一)要以慈母爱其独子和独子爱其慈母的心情对待一切众生。这听起来似乎不可能,但是籍著逐步加强施受观想之力即可办到。观想施药者与受苦者只「我」一人,而得此观想之益者则是宇宙间所有众生。他们既然比「我」多这麽多,故凡「我」能行的利他之施,应尽施与。这是说将我们的乐及乐因施与一切众生。
(二)逆境是我们最好的老师。逆境令我们了解轮回之苦;无此了解,我们将永为轮迥之奴。我们今生所受之苦,并非惩罚。因受苦故,苦因即消,而且所受之苦更可加以利用,使其具有正面的价值。不可浪费时间,不可错过这种机会。我们可视苦为证悟之道的一部分,不可因受苦而感到沮丧和不快。
最後,我们还要时时保持施乐受苦的态度,无论昼夜,无论醒睡。有了这种态度,老是尽己之能,既无恐惧亦不自怜,那麽纵然此刻就得死,我们也不会感到害怕或不知所措。我现在要把证悟者的七宝提出来作为修心之法的结尾。一般世间的财富,即使是帝王的财富,顶多也只能享受一生。快乐的时光与幸福不能跨进死亡的门槛--- 死者连一个仆人、一粒米也带不走。唯一能伴随死者的是其心态。证悟者的七宝是:
(一) 对自己的动机和献身的目标有信心。
(二) 行为纯正。
(三) 功德迥向。
(四) 积聚明确、全面的知解。
(五) 因有正当的羞耻心而自尊。
(六) 因有正常的困窘感而自重。
(七) 能悟究极真谛的智慧。
此七种无价之宝乃如法修心之所积。
我确信,从已知和所学中,我们都将获得大益。或许我们中间有些人,今生此刻即已因了知真谛而有了自信。如果现在没有,总有一天会有。我们不要再恐惧和自怜了
完
《修行之道·第五章 修心七要》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