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的念力,可以完成回收心和收敛心;
依靠警觉力,可以完成调教心和息厌心;
依靠坚持力,可以完成息烦心和作意一境心;
依靠熟练的惯性力,可以完成第九住心,即不作意一境心。
九住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四种心相,即:
在一、二住心时需要集中注意力,用功守持,故称用功相;
三至七住心有沉掉的干扰,心续时断时续,称断续相;
第八住心时已无沉掉干扰,称不断相;
第九住心时心续不会间断,不需要作意守持,称无功用相。
获得止息心的标准是身心获得轻安自在,这是获得第八住心后的修习成就。在未获得轻安自在前,虽然获得第九住心成就也不能算作获得正止息心禅定成就。详见《菩提道次第广(略)论》。
(三)胜观总义
胜观是智慧的别名。
圣道以上的如理智和如事智是真胜观,推理思辨所获得的抽象概念性的智慧正见只能看做是准胜观。
世俗智见的最高极限也只能达到概念性准胜观,无法达到执实戏论(所谓“戏论”就是不符合实际的邪思分别)和执能所对立二见戏论完全息灭的理谛正见的境界。但在未获得圣位真胜观之前必须经过思辨胜观的学习和观修。
在学习观修之前,拜善知识求教修习止观的系统知识理论,掌握正确的观修方法是不可缺少的环节。
胜观的理论学习要在修止观之前完成,胜观的正式观修必须在修止息心获得一定成就的基础上进行。止息心和胜观是辩证的统一体,在修习的过程中无法截然分开。
但在初修阶段止息心与胜观有所侧重。开始阶段修习的重点应放在止息心上,当意念观注一境,获得较稳定的功效之后,逐步增加思辨性的观想内容。要掌握动静结合的度,一开始思辨性的心理活动过多就会影响止息心的稳定,容易引起散乱。
正确的止观是“止”和“观”的有机结合。所谓“不思善、不思恶”、“什么也不想”的修法就是无思定和灭尽定,习这种禅的结果不是获得智慧正见,而是变得更加愚痴。
正确的修定方法不是“什么也不想”,而是有选择地想。思想本身的规律是有所想而生,有所想而存在。什么也不想的思想是根本不存在的。
定的作用是止息散乱心,止息散乱心的办法不是什么也不想,而是把散乱放射的心光回收聚集到一处,对准一个小小的想象的物象上。
作为观想对象的物象,有静象和动象两种。
修止息心的观想对象是形象固定不变的静止物象;
修胜观的观想对象有静有动,有有形象的思维,也有无形象的理念。
在修习止观的过程中,止息心达到稳定不乱的程度时,才可以在所观静境中逐步增加思辨性、活动性的内容。
止息修到第九心以上时,思辨的活动不但不影响止息的稳定,反而会对止息层次的提高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在法理的思辨过程中不是有意识地修止心,而是自然进入一心不乱的定境,并在此基础上出现身心轻安,任用自在的状态,这就是获得胜观的标志。
在此基础上才能达到止观双运,发挥破执断惑的有力作用。
(四)无我正见的理性思辨
在修习胜观时首先要搞清观什么和如何观的问题。
观是为了开发智慧,获得智慧正见。从广义的角度讲,蕴、处、界、苦、集、灭、道等一切法理都要用理性的思辨规则认真思考,静虑观察,化为自己智见的所观对象。
在重点修止阶段应习不净观、慈悲观、十二因缘观、蕴处界观、数息观等等。
但作为胜观的主要内容是修证见性空见或无我见。因为只有彻悟诸法性空之理,才能出世解脱。
如《般苦经摄颂》中说:
遍知诸法无自性,
是达智慧彼岸行。
月称《人中论》中说:
故观我与我所空,
此瑜伽师定解脱。
在《胜赞》中说:诸外道修禅虽然达到世间顶深禅境界也脱离不了三界轮回,我佛虽未获得初禅正定,也能斩断三界系缚。为什么外道虽然达到顶深禅境界而不能解脱生死轮回,佛教虽然未获得初禅正定也能获得解脱呢
其根本原因在于外道没有解脱智慧,佛教有解脱智慧,而这解脱智慧就是见性智慧、见无我智慧。
因此,把见性智慧称做“无二寂灭门”。寂灭就是虚妄执见息灭的涅槃,也称法身。
智慧是抉择分辨能力之称。
般若智慧即彼岸智慧的主要功能是破执断惑。所断的惑执分道断对象和理断对象二种。
道断的对象是烦恼所知二障,这两种惑是实际存在。
理断的对象是实执和我执,实执和我执的“实””和“我”是本来不存在的东西,如兔角、空花。将“实有”和“我”看做实际存在的物自性纯属虚妄颠倒意识的虚构,这种虚妄颠倒意识就是污染性无明,用理性智慧破除人为地附加在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一切事物(诸法)上的虚构自性,显现万物无增无减的原本面貌,就是明见法性。
因这种自性是虚构,是空虚无物,故称见此真实情况的智慧为空慧,思辨终极法性之理称为空理。
万物本无实有自性,故称自性空。万法性空,空性为性。虽无实性,却有空性。这空性也称法性、法身。
弥勒《现观庄严论》中说:
对此既无可减分,
也无丝毫增益分,
真实之物如实观,
见实情者可解脱。
这“真实”指的就是无自性和空性。
在佛经中法性、空性、蕴、处、界、空等有关空的问题讲的很多,但“空”的真正的含义是什么、如何理解“空”的概念、如何认识“空”和“有”的关系、觉悟空性有哪些作用
这些问题是佛教哲学认识论问题。
“空”和“自性”等概念和世俗普通语言中的概念不同,有它特殊的哲学含义,不但教外之人不了解,就是教内毗婆沙、经部、唯识、中观自续派和应承派等流派也各有不同的认识和不同的解说,没有统一的观点。
对法理法性的解释各家都有经典的根据,但经典有了义和不了义之分,不能完全按照经典的字面意思理解。
再加上文词的多义性和注释研究者的学问层次和理解能力上的差别,在佛理的理解上出现了很多歧义。佛理莲池的千顷碧波,被搅成了一潭混水,所以在理解掌握教义方面必须寻找正确的途径,不能轻信一般的学说。
在般若深理的解释方面,龙树中观理论最具权威性。
对龙树中观论的解释中逻辑严密、说理圆满无懈可击的是后起的应承派理论。故宗喀巴大师依据应承派的理论,进一步深化了中观见。在《菩提道次第广(略)论》的“大止观”中详细阐述了应承派中观正见,那是修止观的最好的教材。
根据应承派的观点:“空”是“自性空”。
自性指一切事物的独立自主的、不变的本具自性。这种自性是缘起性的对立面,只要确定事物的众缘和合性,就能排除这种自性。自性的空并不否定缘起事物的存在(有),缘起事相虽无实性自性,如同幻象,却同样能产生作用。
因此,幻无实性的缘起之物,又和镜中之影和梦境之无作用虚幻象不同。
在有和空的问题上,必须分清两种有和两种空的概念。
两种有是有自性的“实有”和无自性的“相有”;
两种空是只否定物自性的“空”和物性物相全面否定的“顽空”。
中观的空有无二、空有一体,“空”指自性空,“有”指相有。
因此,空有是一件事物的本质和现象的两个方面,并不矛盾。一切事物——无论世间和超世间的存在物——即是“有”,又是“空”。这似乎很矛盾,但实际上是辩证的统一,只是在世俗智中呈现的矛盾。
世俗智分不清实有(自性有)和相有的界线,认为相有就是实有。在超世圣智的定境中见空相而不见实相,定后才见幻相。因此可以说:
定中如虚空天性空见,
定后一切如幻性空见。
一切事物可以概括成作为主体的人和客体的法(事物)两类。尽管各种事物呈现千姿百态,在众缘和合与无自性这两点上却是完全相同的。
因此,缘起性空是一切事物的共相。性空是一切事物的共性,佛家称法性。
人和法这两种存在,在本质上都是性空之物,只是按所观对象的不同分为人无我和法无我。
这“人”代表独立自性。“无二智慧”就是明见人和法无自性的智慧。觉悟人法无我,就是觉悟人法性空。
以上这些道理都要通过逻辑推理思辨来获得理性认识,在概念性的认识基础上,经过止观中的深细观察,才能转化为主客对立消失的无二见智慧。
破自性的推理思辨方法主要有:
辨因金刚屑推理;
辨果遮有无生推理;
辨因果二法四边推理;
辨体性非一非异推理;
以及理中之王缘起推理等。
在这里简单地介绍一下缘起推理和非一非异推理。
缘起推理法如诸法非自性的实有,因为,诸法是缘起之物。在这个推理中首先要确认诸法是缘起之物,然后确认自性和缘起是矛盾概念,二者不能同时存在。因此,以诸法为缘起的理由,就能否定诸法有自性。
在思辨人无我的问题上运用非一非异法更有力、更实用,现介绍如下:
甲乙事物之间的关系,在逻辑上只有“一体”和“非一体”——即“异体”两种可能性,绝没有介于“一体”和“非一体”(异体)的中间状态。
人们作为自我的“我”的概念,只是对五蕴身(即肉体和精神的总合)的一个观念和假名。
应承中观派认为对一切存在的规定都是观念性的假名,此假名和实际存在并无必然的联系。
但并不是说除了观念和假名之外没有客观存在。只作为假名性的“自我”,即行善作恶、轮回解脱的主体的我,佛教从不否定。若否定人的假名性的自我,就犯否定过宽之过错,堕于顽空断边。
需要用正见破除的自我是把假名性的自我当做实质上存在的自我。
这是俱生我执,必须破除。
这种我执是自私心和贪嗔我慢等诸惑的根源。因这种我执而起烦恼,因烦恼而造业,因造业而轮回受种种苦,所以这种我执就是作为轮回之主因的我执无明,也称有染无明。
有了这种我执,才会有属于我的身体等诸法,破除我执、法执,就像斩断毒树之根系,一…
《佛教理论框架》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