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的。经说:“如秤两头,低昂时等”,一点假都作不得的。现见的事实是这样,当知“所生”之果与“能生”之因,也是如此,换句话说,就是因果同时,所以说“事亦尔”。
因果同时,在小乘学派中,是有部所主张的,在大乘学派中,是唯识所主张的。依唯识的意见,因果是绝对不可异时的,假定异时,前一刹那的灭与后一刹那的生,就脱节而无以联系,因果失去联系,必将成为有因无果,有果无因的形势,事实,因果须在彼此的关系上建立,既然异时而无关系,还谈什么因果的建立
唯识者本于此一认识,所以就坚决的主张因果同时,谓果生时,其因不一定就减,而是因正灭果正生的同时存在。中观论讲记说:“如唯识学者说种干生现行,是同时有的;现行熏种子,也是同时的;成立三法同时”。这种思想,在大乘稻芊经中,也有说到,如经说:“云何不断?非过去种坏而生于芽,亦非不灭而得生起,种子亦坏,当尔之时,如秤高下而芽得生,是故不断”。此说种因之灭与芽果之生,在时间上是很快的,即灭即生,前后相续,如秤两头,高下时等。由此可见因果是同时的。这是弥勒菩萨为舍利弗说的,唯识家可以引为教证,但据月称论师的看法,这是显示因果的如幻如化,而不是说他生的因果同时,所以从此证明因果同时之说,不一定能成立的。
巳二 破因果有无不同时
设是同时此非有 正生趣生故非有 正灭谓有趣于减 此二如何与秤同
此生无作亦非理 眼识若离同时因 眼等想等而是他 已有重生有何用
若谓无彼过已说
如你他生论者所说因果同时,在你或自以为可以成立,但在道理上仍然是不得成立的。为什么?“设”如汝说,如秤两头,低昂“是同时”的,可是“此”能所生的因果,仍不得谓之同时,因为彼此所诤的他性,还是属于“非有”的。再者,你所说的因果同时与秤两头的低昂时等,并不完全相同的,因为秤这东西,不论在低昂时,或不低昂时,其两头都是同时可得的,至于因果,纵然如汝所许,亦只是在因灭果生时,有其同时的现象可得,假定是在不生灭时,共同时现象是决不可得的。而且严格说来,因灭果生,并不真的能够同时。
“正生趣生故非有”者:所谓正生,并不是说真的已经生起,而是说他正在趣向于生的一途,实际是还没有生的,如种子正趣向于生,而还没有芽的生起,在这正趣向于生的过程中,若以三世的时间说,是还在未来的,从未来来于现在的过程中,还没有生,你怎么可说他是生
所谓不灭,并不是说真的已经灭了,而是他正在趣向于灭的途中,亦即将灭还没有灭的时候,实际是还没有减的,所以我们仍然承认它定有,虽它还没有灭,但已趣向于灭,如以三世的时间说,是还在现在的,从现在向过去的大道前进,事实未灭,你怎么町说他是灭
所以说“正灭谓有趣于灭”。
依上所说,从时间看:生是从未来来现在,正生显示还在未来;灭是从现在到过去,正灭显示还在现在;现在是有,未来是无,有无有著前后,“此二如何”可以说它同时而“与秤”的低昂时等相“同”
是以你所说的因果同时,不应道理。
他生论者听了上面所说的过失,于是又来加以挽救说:不错,你说同一法体,有无不能同时,这道理是对的,我接受你所说,但每一法体,都有它作用,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我认为即此作用能引生果,为什么
囚法体虽然灭了,但仍有余势作用存在,如能生稻芽的稻种法体,虽烂坏而不存在,但稻体中所遗留下来的余势,可以引生稻芽,在作用上,因果能所同时,是没有问题的,所以上面你所说的过失,在我足不能承认和接受的。
现在我们再来破斥他道:用是从体上发出来的,离体就没有用,所谓用是不离体的,如稻种是能生的因体,能生的因体坏了,还有什么作用发生出来
再如人的说话写字,是从生命体上发出的作用,而这作用是绝对不能离开生命体的,如用离体就失去所依,失去所依,作用就无,如人生命结束,还有说话写字的作用吗
所以说“此”所“生”果,假定是“无”有“作”者,“亦”是“非理”的。
他生论者又据经说挽救自己的过失道:吾人的眼识生起,一定要有限等根及作意等心所,为它的同时因,然后才能生起,既然经中佛曾这样说过,现在我说因果同时,又有什么过失
不错,经中佛是这样说的,但你要知佛说因果同时,只是说明因果的互相观待,并没有说,因有因的独立自体,果右果的独立自体,可是你所说的同时因与果,彼此有共各别独立的自体,则你独立自体的“眼识,若”是“离”开了“同时因”的“眼等”根,受“想等”的心所,“而是”另外一个独立存在的“他”,那末,眼识既然老早“已”经“有”了,现在再以眼根等为同时因,重行生起一个眼识,而这“重生”的眼识,试问“有何”作“用”呢
重生的眼识,可说毫无意义。“若谓”于眼根等外,从来是就“无彼”独立存在的眼识。果真如此,那就又犯了有因无果的过失,关于这种“过”失,在前面“已”经“说”过,现在不再重说。
总之,凡主因果各别有其自体,不论是说因中有果、无果,在道理上是都讲不通的。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中观论的观因果品。
巳三 依四门破他生生他所生能生因 为生有无二俱非 有何用生无何益 二俱俱非均无用
在破真实他生文中,这是最后依四门总破他生。四门,就是有门、无门、亦有亦无门、非有非无门。假定他生论者,一定主张果从他生,那我们就来在这四门中推求,看看他是从那一门生的,若发现它是从某一门生的,自然可以承认果从他生,若在四门中发现不到其生,所谓果从他生,自然不能成立。
前面说过:能生是因,所生是果,颂文说的“生他所生”的所生,是指所生果说的,生他就是指的“能生因”。综合来说:能生他之果法的,我们就称它为能生因,因能生起其他果法的原故。可是现在我们要问:你这所生法的他(为生),是从“有”而生
还是从“无”而生
是从亦有亦无二一俱”而生产还是从非有非无俱“非”而生
不谈生则已,讲到生,要不出于四门,而且于四门中,必居其一。
关于四句之说,在中国佛教中,特别是在真常大乘中,最喜欢用的方法,而且认为这是最极圆融的说法,并自以为到了不可思议的境界。但在中观家看来,诸法不出有无二者,即不是有就是无,除此而外,如有所说,就是多余的,所以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只是语言上的三昧而已。因为,亦有就是有,亦无就是无,根本没有超出有无的范围;非有就是无,非无就是有,同样没有超出有无的范围。如此,有无既然有了,再来一个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试问用来做什么的?还有,我们先得审订一下:有无是不是可以成立的
假定可以,在有无外,再来一个亦有亦无,乃至非有非无,那还有些道理可说,可是事实上,有无本身的成立,尚且是个大问题,再来一个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试问又怎么能够成立
无怪中观学者,说亦有亦无是相违论,非有非无是愚痴论。现在这里说有四门,是随顺世俗而安立的。
现在我且问你:你的所生果法,究是怎样生的
假定你所主张的所生果法之他,在还没有生起以前已经有了,既然“有”了,何必再生
生了又有什么用
所以说“何用生”。如这里从来没有树,可说从这空间生起一棵树来,假定这里原来已有树的存在,要想从这同一空间生一棵树出来,在事实上是绝对不可能的。若说生了可以再生,如是生生不已,是就犯了上面所说的无穷过。假定你所认为的所生果法之他,在未生以前,本就没有的,先无怎么能够生果
“无”所生的他果而说有生,根本是就失去意义,所以说“无何益”。关于有无不能生的道理,现在仍以世间母生子的事实来加说明:如某人家子已先有,不是从现在的母所生的,怎么可以说是母生
若是先来原无有子,女人未生儿女,怎可称之为母
假定你所说的所生果法之他,不是从独有独无生的,而是从亦有亦无的二俱生的,这更是戏论。因为有实自体的法,不是有就是无,决没有第三者,如佛教所说色法的分析,分析到最后不可再分析时,不是落于有,就是落于无,更没有什么亦有亦无可说。有无尚不能生,亦有亦无又怎么能生
亦有亦无尚不能生,再说是从非有非无的俱非而生,同样是不可能的。因为“非有同无,非无同有,仍是亦有亦无”,所以“二俱俱非”能生果法,都是没有用的,所以说“均无用”。从四门中推求他生,根本发现不到他生的可能性,因而真实他生,绝对不能成立。
寅二 破世间他生
卯一 叙他生宗
世住自见许为量 此中何用说道理 他从他生亦世知 故有他生何用理
上面破真实他生,是在道理上破他生不能生,这里破世间他生,是在事实上破他生不能生。通常有句话说:“事实胜于雄辩”,他们只重事实,根本不谈道理,事实是这样的,有目所共睹的,还说什么道理
你说真实他生不可能,我亦承认,而世俗中有他生的因果,你亦不得否认。对于这个破斥,比上破真实他生更难,因为你说他不对,而他可以举出事实来给你看,所以难破。
世间他生论者说:现实“世”间的人,不管那一个,都是依--“住”于一自”己之所“见”到的以为真实。如有人说某事怎样,问他怎么知道的,他会毫不迟疑的告诉你,这是我亲眼所见到的,试想这个亲眼所见到的力量多大?“许为量”的量,以现在的话说,就是知识,古代印度,就是把知识说为量的。量是度量,含有标准的意思。如长短,只要用尺一量,就可得到决定;轻重,只要用秤一量,就可得到决定;好歹,只要用心一量,就可得到决定。我们所得的知识,在这现实的世间,假定是真实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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