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經說:“如秤兩頭,低昂時等”,一點假都作不得的。現見的事實是這樣,當知“所生”之果與“能生”之因,也是如此,換句話說,就是因果同時,所以說“事亦爾”。
因果同時,在小乘學派中,是有部所主張的,在大乘學派中,是唯識所主張的。依唯識的意見,因果是絕對不可異時的,假定異時,前一刹那的滅與後一刹那的生,就脫節而無以聯系,因果失去聯系,必將成爲有因無果,有果無因的形勢,事實,因果須在彼此的關系上建立,既然異時而無關系,還談什麼因果的建立
唯識者本于此一認識,所以就堅決的主張因果同時,謂果生時,其因不一定就減,而是因正滅果正生的同時存在。中觀論講記說:“如唯識學者說種幹生現行,是同時有的;現行熏種子,也是同時的;成立叁法同時”。這種思想,在大乘稻芊經中,也有說到,如經說:“雲何不斷?非過去種壞而生于芽,亦非不滅而得生起,種子亦壞,當爾之時,如秤高下而芽得生,是故不斷”。此說種因之滅與芽果之生,在時間上是很快的,即滅即生,前後相續,如秤兩頭,高下時等。由此可見因果是同時的。這是彌勒菩薩爲舍利弗說的,唯識家可以引爲教證,但據月稱論師的看法,這是顯示因果的如幻如化,而不是說他生的因果同時,所以從此證明因果同時之說,不一定能成立的。
巳二 破因果有無不同時
設是同時此非有 正生趣生故非有 正滅謂有趣于減 此二如何與秤同
此生無作亦非理 眼識若離同時因 眼等想等而是他 已有重生有何用
若謂無彼過已說
如你他生論者所說因果同時,在你或自以爲可以成立,但在道理上仍然是不得成立的。爲什麼?“設”如汝說,如秤兩頭,低昂“是同時”的,可是“此”能所生的因果,仍不得謂之同時,因爲彼此所诤的他性,還是屬于“非有”的。再者,你所說的因果同時與秤兩頭的低昂時等,並不完全相同的,因爲秤這東西,不論在低昂時,或不低昂時,其兩頭都是同時可得的,至于因果,縱然如汝所許,亦只是在因滅果生時,有其同時的現象可得,假定是在不生滅時,共同時現象是決不可得的。而且嚴格說來,因滅果生,並不真的能夠同時。
“正生趣生故非有”者:所謂正生,並不是說真的已經生起,而是說他正在趣向于生的一途,實際是還沒有生的,如種子正趣向于生,而還沒有芽的生起,在這正趣向于生的過程中,若以叁世的時間說,是還在未來的,從未來來于現在的過程中,還沒有生,你怎麼可說他是生
所謂不滅,並不是說真的已經滅了,而是他正在趣向于滅的途中,亦即將滅還沒有滅的時候,實際是還沒有減的,所以我們仍然承認它定有,雖它還沒有滅,但已趣向于滅,如以叁世的時間說,是還在現在的,從現在向過去的大道前進,事實未滅,你怎麼町說他是滅
所以說“正滅謂有趣于滅”。
依上所說,從時間看:生是從未來來現在,正生顯示還在未來;滅是從現在到過去,正滅顯示還在現在;現在是有,未來是無,有無有著前後,“此二如何”可以說它同時而“與秤”的低昂時等相“同”
是以你所說的因果同時,不應道理。
他生論者聽了上面所說的過失,于是又來加以挽救說:不錯,你說同一法體,有無不能同時,這道理是對的,我接受你所說,但每一法體,都有它作用,這是誰也不能否認的,我認爲即此作用能引生果,爲什麼
囚法體雖然滅了,但仍有余勢作用存在,如能生稻芽的稻種法體,雖爛壞而不存在,但稻體中所遺留下來的余勢,可以引生稻芽,在作用上,因果能所同時,是沒有問題的,所以上面你所說的過失,在我足不能承認和接受的。
現在我們再來破斥他道:用是從體上發出來的,離體就沒有用,所謂用是不離體的,如稻種是能生的因體,能生的因體壞了,還有什麼作用發生出來
再如人的說話寫字,是從生命體上發出的作用,而這作用是絕對不能離開生命體的,如用離體就失去所依,失去所依,作用就無,如人生命結束,還有說話寫字的作用嗎
所以說“此”所“生”果,假定是“無”有“作”者,“亦”是“非理”的。
他生論者又據經說挽救自己的過失道:吾人的眼識生起,一定要有限等根及作意等心所,爲它的同時因,然後才能生起,既然經中佛曾這樣說過,現在我說因果同時,又有什麼過失
不錯,經中佛是這樣說的,但你要知佛說因果同時,只是說明因果的互相觀待,並沒有說,因有因的獨立自體,果右果的獨立自體,可是你所說的同時因與果,彼此有共各別獨立的自體,則你獨立自體的“眼識,若”是“離”開了“同時因”的“眼等”根,受“想等”的心所,“而是”另外一個獨立存在的“他”,那末,眼識既然老早“已”經“有”了,現在再以眼根等爲同時因,重行生起一個眼識,而這“重生”的眼識,試問“有何”作“用”呢
重生的眼識,可說毫無意義。“若謂”于眼根等外,從來是就“無彼”獨立存在的眼識。果真如此,那就又犯了有因無果的過失,關于這種“過”失,在前面“已”經“說”過,現在不再重說。
總之,凡主因果各別有其自體,不論是說因中有果、無果,在道理上是都講不通的。關于這個問題,可參看中觀論的觀因果品。
巳叁 依四門破他生生他所生能生因 爲生有無二俱非 有何用生無何益 二俱俱非均無用
在破真實他生文中,這是最後依四門總破他生。四門,就是有門、無門、亦有亦無門、非有非無門。假定他生論者,一定主張果從他生,那我們就來在這四門中推求,看看他是從那一門生的,若發現它是從某一門生的,自然可以承認果從他生,若在四門中發現不到其生,所謂果從他生,自然不能成立。
前面說過:能生是因,所生是果,頌文說的“生他所生”的所生,是指所生果說的,生他就是指的“能生因”。綜合來說:能生他之果法的,我們就稱它爲能生因,因能生起其他果法的原故。可是現在我們要問:你這所生法的他(爲生),是從“有”而生
還是從“無”而生
是從亦有亦無二一俱”而生産還是從非有非無俱“非”而生
不談生則已,講到生,要不出于四門,而且于四門中,必居其一。
關于四句之說,在中國佛教中,特別是在真常大乘中,最喜歡用的方法,而且認爲這是最極圓融的說法,並自以爲到了不可思議的境界。但在中觀家看來,諸法不出有無二者,即不是有就是無,除此而外,如有所說,就是多余的,所以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只是語言上的叁昧而已。因爲,亦有就是有,亦無就是無,根本沒有超出有無的範圍;非有就是無,非無就是有,同樣沒有超出有無的範圍。如此,有無既然有了,再來一個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試問用來做什麼的?還有,我們先得審訂一下:有無是不是可以成立的
假定可以,在有無外,再來一個亦有亦無,乃至非有非無,那還有些道理可說,可是事實上,有無本身的成立,尚且是個大問題,再來一個亦有亦無,非有非無,試問又怎麼能夠成立
無怪中觀學者,說亦有亦無是相違論,非有非無是愚癡論。現在這裏說有四門,是隨順世俗而安立的。
現在我且問你:你的所生果法,究是怎樣生的
假定你所主張的所生果法之他,在還沒有生起以前已經有了,既然“有”了,何必再生
生了又有什麼用
所以說“何用生”。如這裏從來沒有樹,可說從這空間生起一棵樹來,假定這裏原來已有樹的存在,要想從這同一空間生一棵樹出來,在事實上是絕對不可能的。若說生了可以再生,如是生生不已,是就犯了上面所說的無窮過。假定你所認爲的所生果法之他,在未生以前,本就沒有的,先無怎麼能夠生果
“無”所生的他果而說有生,根本是就失去意義,所以說“無何益”。關于有無不能生的道理,現在仍以世間母生子的事實來加說明:如某人家子已先有,不是從現在的母所生的,怎麼可以說是母生
若是先來原無有子,女人未生兒女,怎可稱之爲母
假定你所說的所生果法之他,不是從獨有獨無生的,而是從亦有亦無的二俱生的,這更是戲論。因爲有實自體的法,不是有就是無,決沒有第叁者,如佛教所說色法的分析,分析到最後不可再分析時,不是落于有,就是落于無,更沒有什麼亦有亦無可說。有無尚不能生,亦有亦無又怎麼能生
亦有亦無尚不能生,再說是從非有非無的俱非而生,同樣是不可能的。因爲“非有同無,非無同有,仍是亦有亦無”,所以“二俱俱非”能生果法,都是沒有用的,所以說“均無用”。從四門中推求他生,根本發現不到他生的可能性,因而真實他生,絕對不能成立。
寅二 破世間他生
卯一 敘他生宗
世住自見許爲量 此中何用說道理 他從他生亦世知 故有他生何用理
上面破真實他生,是在道理上破他生不能生,這裏破世間他生,是在事實上破他生不能生。通常有句話說:“事實勝于雄辯”,他們只重事實,根本不談道理,事實是這樣的,有目所共睹的,還說什麼道理
你說真實他生不可能,我亦承認,而世俗中有他生的因果,你亦不得否認。對于這個破斥,比上破真實他生更難,因爲你說他不對,而他可以舉出事實來給你看,所以難破。
世間他生論者說:現實“世”間的人,不管那一個,都是依--“住”于一自”己之所“見”到的以爲真實。如有人說某事怎樣,問他怎麼知道的,他會毫不遲疑的告訴你,這是我親眼所見到的,試想這個親眼所見到的力量多大?“許爲量”的量,以現在的話說,就是知識,古代印度,就是把知識說爲量的。量是度量,含有標准的意思。如長短,只要用尺一量,就可得到決定;輕重,只要用秤一量,就可得到決定;好歹,只要用心一量,就可得到決定。我們所得的知識,在這現實的世間,假定是真實的、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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