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 下册 学毗钵舍那法 依止毗钵舍那资粮▪P54

  ..续本文上一页g。又作二显、二相、二取显现),所以这种「空性」只是一假名,而不是真正的「胜义谛」。(差别法。藏: khyadchos。略作差别,意指属特征、属性。差别事,藏: khyad gzhi。即是差别法的特征或属,性所依之处,亦即事物的本体。见《藏汉大辞典》。)

  但是,若能串习这种能通达无自性的正见,便会现证正见而通达无自性,因为这种智慧能把一切「错乱显现」(藏: ”khrul sna嗯,又作「乱相」) 遣除。所谓「错乱显现」便是无自性而现似有自性。由于现证「法性」的智慧并不会看见色等差别事,所以在这种智慧看来,这种「法性」及其「差别事」皆不存在。因此,空性及色等事物必定是由其它「名言识」安立为「法性」及「差别事」(法母法师是译作「法性」歧「法」) 。

  因此,除了一切自性戏论寂灭之外,还要完全远离一切无自性而现似有自性的错乱显现才能安立「胜义谛」。所以,难道我们必须承认有自性才可以主张有究竟本性吗

  《名显句论》说:

  凡夫受无明痴听驱使而攀缘种种事相。由于远离无明痴骋的圣者不会看见这种错乱相,而另有其境,因此便把这种本性安立为事物的究竟自性。

  又说:

  诸法的无生白,性并不是任何东西,由于它只种「无事」因此没有体性,所以它不是诸法的自性。

  有一些人不把「胜义谛」安立为尽断「所遮二我戏论」,反而(把胜义谛)安立为能通达诸法真实的不错乱心境,胜义就像青色、黄色等显现在凡夫的心中的事物一样,以自己的力量而显现为有。又认为能确定这种存在方式便是通达甚深义的正见。他们还说,若把有情执为(人、法)二我的所依菩萨的内外诸法视为无自性,便是正见的歧途。这种观点完全脱离了一切大乘经典和小乘经典的范围,因为他们认为必须把令

  切有情系缚于生死轮回的根本我执破除,但是又说通达被我执妄计为「我」的「差别事」没有自性并不能破除我执,反而说通达其它无关的实有法才能破除我执。这种说法和以下的譬喻如出一辙:虽然东边没有蛇,但有人却以为那里有蛇而惶恐不安。可是,你们却说了解东边没有蛇是不能消除这人的妄想,而是要认定西边有树才能把有蛇的妄想和恐惧消除。

  所以,自爱的人应当远离这种邪见,然后更要致力求取能破除把我们系缚于生死及令我们堕落于轮回的根本无明行相(指无明妄执诸法的方式)的方法。这种方法便是依止圣者龙树及圣天父子明示如何对种种了义经建立深厚定解,与及为何不能以其它方法解释这些经义的各大「正理聚」论典,这样才能度越三有轮回大海而达至彼岸。

  若要避免在求取中观正见时误入歧途,最重要的就是把与「所破境」有关的错误观念破除,所以我在这里作出广泛的解释。

  申三自宗认识所破的方法:

  

  「自宗认识所破的方法」分三:(一)正式说明所破境。(二)何时才对其它所破境加上简别语。(三)应否对所破境加上胜义的简别语。

  酉一正式说明所破境:

  

  总之,「所破境」是分为「道所破境」和「理所破境」两种。前者(道所破境)就如《辨中边论》所说:

  一切障碍皆包含在「烦恼障」及「所知障」的教法之中。二障尽灭便能获得解脱。

  由此可知,是有「烦恼障」及「所知障」两种,这些所破境确实存在于所知境之中(藏: shes bya)。因此,假如它们是不存在的话,那么一切有情不必努力用功也能脱出生死轮回了。至于(后名)「理所破境」,就如《回诤论》所说:

  假如有人把变化的女子认作真实的女子,便要以变化来破除这种妄执。这里的做法也是一样。

  《回诤论自释》说:

  假如有人把由某人变出但其本性是空的女子,错执为真实的女子,且由这种邪执而产生贪爱。如来或其声闻弟子便变化出另一个化身,以此造除其人的邪执。同样,我的说话也是空的,就像变化一般。 应遗除一切事物有自性的执着。一切诸法空无自性,如同变化的女子.

  意指「邪执」便是「所破境」,而它们所执取的「自性」也是「所破境」,所以共有两种所破境。但是,后者才是主要的所破境,盖因要遣除颠倒识就必须首先破除这种识所执取的「境」,正如缘起能破除「人」有自性或「法」有自性。

  后一种所破境(自性)是不会存在于所知境当中,因为假如存在的话便不能破除它。虽然这种所破境不存在,但执有的增益执(藏: s gro btags)却是存在的,所以你们必须把它遮破。但这种「遮法」(藏: dgag pa)可不像以链子击毁瓶子,而是要生起「知“无”为“无”」的定解。若能生起(自性)「不存在」的定解,便能够遮止执有的错乱识。

  同样道理,以理成立某种事情亦不是像种子发芽的情况一般,从前没有而新近成立,而是要引生如实认知诸法的定解。《回诤论》说:

  假如没有语言,成立「无」的遮破又有何用处

  答:「无」这句说话是要令人了解,而不是遣除。

  《回诤论自释》说:

  (诘问: )假如一话不说也能成立某种事物是无的遮破,为何还要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

  你们这样说又有什么用处呢

  

  (回答:) 「一切诸法皆无自性」这句说话不会诸法变成无自性,但是「诸法无自性」这旬话能令他们了解诸法无自性。举例说:虽然天授本来不在家中,但有人却说天授在家。另有J人为了指出天授不在家中而说:「天授不在那里」。这句说话只是显示天授不在家,并不会自令天授变成不在家。同样,「诸法无自性」这句说话亦不会令诸法变成无自性。一切诸法皆无自性犹如幻师所变的幻人,可是愚夫对于一切诸法无质性有所误解,所以我们要令这些受无明蒙蔽而妄计有自性的愚人了解诸法没有自性。所以你们所说的:「没有自性便没有语言,假如一话不说亦能成立诸法无自性,那么这类「无自性」的语言又有何用处

  」是不合道理的。

  上述的说明非常清楚,我们应要了解其中的意思。

  有人认为以正理观察广泛进行破立只是在世俗名言之中打转,因为一切万法无破无立,假如某种事物是存在的话就不能被破除,若不存在的话亦不必破除。这只是一堆无意义的矛盾说法,既不能说明正理所破及所立的事情的总体认识,亦不能说明修道所破及所立的事情的总体认识。因为你们一边说不应破立,但在另一边却破斥论敌所用的破立观察,因为你们说:「假如某种事物是存在的话就不能被破除,若不存在的话亦不必破除」。还有你们所说的理由便是不应破除那些认为必须进行破立的论敌,因为正如你们所说,假如某种事物是存在的话就不能被破除,若不存在的话亦不必破除。

  以正理遮破是为了遣除颠倒错乱的分别。以正理成立则是一种能引生不颠倒定解的方法。所以,凡希望遣除种种颠倒心及生起种种不颠倒心的人,就必须遵循由龙树等众大论师所造的各种正理聚论,要对「破」和「立」引生具足不颠倒定解的心念。

  (问:)依你们所说,以正理进行遮破是要透过断除颠倒的执取形式(藏:”dzin stangs,又作执相)而引生不颠倒的定解,这样正理便是要去除某种心所执取的境,请问这种心是什么

  

  (答:)总体而言,执取所破境的分别心虽是无量无边。但是你们必须仔细认清的便是能成为一切过患的根本的那种颠倒分别心,而且要把这种分别心的耽着境断除。因为若能把它断除,那所有一切过患亦能断除。

  又契经(梵:sutra。藏:mdo)所说对治贪等其余各种烦恼的方法,只是对治部分烦恼的方法。其所说的对治「无明」方法,才是对治一切烦恼的方法。所以「无明」才是一切过患的根本。正如《明显句论》所说:

  佛陀依二谛而开示的契经等九部教法,是顺应世间的行为适当开示广大的对治法。在这些对治法当中,为了断「贪」而说的对治法是不能断「嗔」,那些为了断「嗔」而说的对治法是不能断「贪」,为了断「慢」等而说的对治法又不能去除其它垢染。所以它们的效用并不广普,这些经典并没有重大意义。但是那些为了断「痴」而说的对治法却能去除一切烦恼,因为诸佛世尊曾说一切烦恼皆是以「痴」为基础。

  (九部教法,又作九分教、九部经。是佛经内容的九种分类。九部的名称,南传佛教和北传佛教各有多种说法。据巴利文善见律毗婆沙序、长部经证序、南本大般涅槃经所说,九部教法是指:契轻、应颂、讽颂、授记、自说、本事、本生、方广、希法。)

  什么是「痴」

  此即妄执内法和外法由「自相」而存在,能增益添加「自性」的心,也就是「无明」。《四百论疏》说:

  若「识」增益诸法自性,为染污无知所影响而贪着诸法,这就是流转生死轮回的种子。若能完全灭除这些种子,便能灭除生死轮回。为了说明这个道理,所以《四百论》说:

  三有的种字是「识」,「境」是「识」的行境(活动范围)。若见「境」是无我,便能消灭三有的种子。

  所以,圣天论师认为看见「境」是无自性便能完全减除引生贪着的轮回种子识。声闻、独觉及证得「无生法忍」的菩萨便是这样减除生死轮回。

  (「无生法忍」,梵:anutpattika-dharma-ksanti。又作无生忍、无生忍法。菩萨登初地时内心宁安住诸法无生无灭的谛理,得不退转。《大智度论》说:「无生法忍者,于无生灭诸法实相中,信受通达,无碍不退,是名无生忍」。)

  《四百论》又把它称为「实有执」:

  就像「身根」遍布于身体一样,「痴」亦遍布于所有一切烦恼之中。所以,只要把愚痴摧毁便能摧毁一切烦恼。

  《四百论疏》对此作出以下的解释:

  「痴」就是认为诸法是如其显现一般真实存在的分别思维而带来的混沌愚蒙,它能把实有性添加在诸法之上。

  (反方诘难:)若如你们所说,「无明」是生…

《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 下册 学毗钵舍那法 依止毗钵舍那资粮》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