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密意。因此,只要是清淨的教授,就一定能带给我们对各种经论的确实理解。不管我们如何勤学某种教授,假如仍不能令我们对佛所说经及各大释论的理趣获得确定理解,又或它所说的道轨与经论相悖,那么它就只是一些要弃舍的东西。
有一些人认为一切经论只属于理论性的教法并没有实修要诀,而另有一些则是专门开示实修精要的教授,于是便以为正法是有两种不同:一种是作为讲解之用,而另一种是作为实修之用。
须知这种态度能阻碍我们对清净无垢的经续,与及阐明其密意的无谬释论生起大恭敬心。更应知道,若声称这些经论只是为了增加我们的表面认识和消除他人的误解,并不能显明深义,从而对这些经论不屑一顾,这样便会积集谤法业障。
所以,对于那些追求解脱的人来说,经论确实是殊胜无谬的教授,可是我们由于慧力低劣等因素,单凭经论实无法领悟这些教典便是殊胜教授。因此必须以这种想法来寻求教授:「应依善知识的教授来寻求这些经论的决定理解。」切勿这样想:「经论只能增加表面的认识,消除他人的误解,所以并无实质意义,而教授却能显示深义,所以才是最殊胜的。」大瑜伽师菩提宝(藏:Byang chub rinche)曾说:
所谓通达教授的意思,并不是说仅能清楚了解某部只有手掌般大的一小册经书,而是指能了解一切经教皆是实修教授。
大依怙之弟子修宝喇嘛(藏: sGom ba rin chen bla ma) 亦说:
阿底峡于一座修法中令身、语、意一切恶业碎为微尘的教授,让我了解到一切经论皆是实修教授。
所以我们也要达成这种了解。仲敦巴仁波切曾说:
假如我们在学习了许多教法之后,仍然需要另外寻求实修教法的方式,那便是一种错误。
由此可知,有一些人虽然花了很长时间学习许多教法,但是竟然全不知道如何实修教法,所以当他们要实修时,便要在其他地方寻找方法,这正是犯了上述所说的过失。这里所说的教法,就如世亲(梵:Vasubandhu) 的《阿毗达磨俱舍论》 (梵:Abhidharma-kosa) 所说:
大师(佛陀)的正法分为两类:一种是以教典为本质,一种是以体证为本质。
意思就是说,除了教、证二种正法,再没有其他正法。
「教正法」便是抉择我们所受教法的修法道轨。「证正法」便是依照这些已决定的道轨实践修习。所以,这两者可以比作因与果,譬如在跑马之前先显示马匹所跑的路径,在显示之后便要向着那里跑。若已经确定了这条路径,但是却跑了另一条,就会成为笑话。同样,试问怎会由闻思抉择这件事情,到实修时却又修习另一些事情呢
正如莲华戒大师于《修习次第三篇》(梵:Bhavana-krama)的后编所说:
再者,“修所成慧”所要修习的,正是“闻所成慧”及“思所成慧”所通达的事情,而非其他事情。就像先指出马匹所跑的路径,然后便依着路径奔驰。
所以,这些(道次第)教授能圆满总摄一切经论所说-从依止善知识至修习止观-的道轨扼要。这些教授以简明的修持次第引导我们,对于那些应要「安住修」的,便作「安住修」,要「观察修」的,便作「观察修」。
我们以这种做法便能明了一切经论皆是实修教授,否则便会缺乏「观慧」,花尽一生时间来修习某部分道体不圆满的道轨,不但没法明了经论是实修教授,还会认为它们只能够增加表面的认识,又或只能消除他人的误解,从而毁谤它们。
很明显,在经论所说的义理之中,大部分也需要以「观慧」来进行抉择,如果我们在实修的时候把它们舍弃,又怎能生起领悟它们是殊胜教授的定解
假如这些不是殊胜的教授,我们还可以从哪一位大师身上获得胜于这些经论的教授呢
所以若能清楚看见甚深广大的经典及它们的论释皆是实修教授,亦会马上明了甚深续部的经论也是实修教授,这样便能确定它们皆是殊胜教授,能把认为「这些续典是可以舍弃的教法,并非真正的实修教授」的错误想法完全断除。
乙三容易获得佛陀的密意:
经论教典虽然是最极殊胜的教授,但是,对于那些未曾进行广大学习的凡夫初学者来说,倘若不依仗善知识的教授,那即使苦心钻研这些经论亦难以获得其中的密意。即使能获得,亦必须耗费极长时间和极大努力。但是,若能依仗师长的教授,便能轻易地认识其中的密意。
这些《菩提道灯论》的教授,能轻易给予对佛经及论典的扼要定解。其中的道理于下文各别章节之中详细解释。
乙四极大罪行自然消灭:
在《正法白莲华经》(梵: Sad-dharnapundarika-nama mahayana-sutra。汉译名《妙法莲华经》)及《谛者品》(梵: Saty aka -parivarta,即《圣菩萨行境变现方便境大乘经》Arya- bodhisattva-gocaropaya-visaya-vikurvana-nirdea-nama-mahayana-sutra 的第四品。汉译名《大萨遮尼乾子所说经》)曾说,一切佛说,不论是实说(直接彻底的说明)还是权说(间接不彻底的说明),皆是开示成佛的方便法门。有一些存有误解的人,错执某些教法是成佛方便,而男一些教法却是成佛的障碍,于是便对佛陀的教语产生了是非好坏,合不合理或大乘小乘的分别。认为菩萨应该学习这些而不应学习那些,最后便会认定某些教法必须舍弃,于是便会毁谤正法。《遍摄一切研磨经》(梵: Sarva-vaidalya-samgraha-sutra)说:
文殊师利!毁谤正法的业障是很微细的。文殊师利!假如你们把如来所说的教语,分为某些是善而某些是恶,这样就是谤法。由于谤法者毁谤正法,也就是蔑视如来,轻毁僧伽。若说: “这是合理,这不合理”这样就是为谤法。若说:“这是为菩萨宣说,这是为声闻宣说”这样就是谤法。若说:“这是为独觉宣说”这样就是谤法。若说:“这不是菩萨所学"这样就是谤法。
谤法的过患是非常严重的。《三摩地王》(梵: Samadhi raja-sutra)说:
毁谤经藏者的罪行,远比毁坏一切南瞻部洲的佛塔重大。毁谤经藏者的罪行,远比弑尽恒河沙数的阿罗汉重大。
总之,能导致谤法的方式虽有多种,但是以上文所说的最为严重,所以必须尽力把它断除。还有,只要我们能对上文所说的首两种优胜处(即是认识一切圣教没有矛盾及明了一切佛语皆是实修教授)获得决定了解,便能断除谤法,从而便能自然远离(谤法的)罪行。故应广泛研读《谛者品》及《正法白莲华经》来寻求这种定解,至于其他的谤法形式,可从《遍摄一切研磨经》中得知。
《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 上册 正宗分 教授殊胜》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