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住持三宝的重大责任
住持三宝,是佛般涅槃后的佛法僧三宝。如佛像、三藏经典和贤圣僧宝尚住于世间,佛法僧宝继续在世弘传利益众生,故称住持三宝。
一、住持佛宝:
以佛像为宝。历代所造的木质、泥塑、石刻、绘画,以及金银铜等各种佛像,及佛舍利遗形,都称为住持佛宝。如现在一些佛教寺庙中所供奉的三世佛,三方佛、三身佛、五佛、七佛以及千佛等佛像和一些石窟佛像,作为三宝弟子都应当尊重恭敬礼拜供养。如圣龙树菩萨的《亲友书》云:“随工巧拙木造等,智者应供善逝像。”是说对佛像应当恭敬礼拜供养,得诸佛加持,以培养自他信心,增长善根,获无量福慧功德。
佛陀虽然灭度,但佛陀的法身事业尽生死际尚在利益众生,佛陀的庄严妙相尚在人间为诸众生所恭敬尊重供养。如佛在忉利天为母说法时,优填王思念佛陀,用旃檀木造佛形像,佛从忉利天方下宝阶,旃檀像起立,礼敬迎接,世尊摩顶而对像言,未来住持广作佛事。又如《观佛三昧海经》卷七云:“时像合掌叉手为佛作礼,尔时世尊亦复长跪合掌向像时,虚空中百千化佛亦皆合掌长跪向像。尔时世尊而语像言,汝于来世大作佛事,我灭度后,我诸弟子以付嘱汝。空中化佛异口同音,咸作是言,若有众生于佛灭后造立形象,幡花众香持用供养,是人来世得念佛清净三昧,若有众生知佛下时种种相貌,系念思惟必自得见。佛告阿难,佛灭度后,佛诸弟子知佛如来下忉利天及见佛像,除却千劫极重恶业,如是观者名为正观”。这是佛在世时的第一尊佛像,佛已印可嘱累此像为未来住持广作佛事、利益众生。如《华严经》中演说十种佛,其中即有“住持佛”之称号。
佛灭度后,此旃檀像在古印度广受众生供养,如《大唐西域记》卷五云:“城内故宫中,有大精舍,高六十余尺,有刻檀佛像,上悬石盖,优陀衍那王(优填王)之所作也。”“初如来成正觉已,上升天宫为母说法三月不还,其王思慕,愿图形象,乃请尊者莫特伽罗子以神通力接工人上天宫,亲观妙相,雕刻旃檀,如来自天宫还也,刻檀之像起迎世尊,世尊慰曰:教化劳邪,开导末世,实此为冀。”上《记》卷十二云:“战地东行三十余里,至妣摩城,有雕檀立佛像,高二丈余,甚多灵应,时放光明,……闻之土俗曰:此像者昔佛在世,憍赏弥国,邬陀衍那王所作也。”
佛还为优填王说《造立形象福报经》(汉代和东晋时已译汉),又为诸王说《造像功德经》(唐代已译汉),佛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前,舍利子请问佛,佛升天为母说法人间众生思念圣容,如何造像量度,佛对舍利子说《造象量度经》,由此舍利子著《造像量度论》广传于世,后人造佛形象,皆依此《造像量度论》为准则。所以佛灭度后,古印度造立佛像甚为普遍,极为精美庄严。据《造像量度经》序(清乾隆时由藏译汉)云:“我佛中年之时,中天竺国瓶沙王,为遗远友,乞得世尊画容,为伥像之始。时工被佛神光射眼,眩目不能注视,乃请世尊令坐河岸,而谨取水中影像为式,描得圣容,因被微波,由作曲弯长相,故称谓:水丝衣佛。今你波罗国(尼泊尔)所出佛像,其摹似乎。”可见,在古印度诸国王造立像,都是依佛在世时,亲睹妙相,而雕塑绘画圣容,量度尺寸极其精确。
佛教自汉明帝永平十年传入中国,从古印度来华贤圣大德,多携来佛像,特别是玄奘法师请回佛像百十余尊。所以自汉唐以来中国汉地造像,一般都合符量度,如敦煌石窟、龙门石窟等古代雕刻绘画,都极其精美庄严。
到了宋代、辽代造像就改变了圣容,如辽刻《契丹藏》扉页,及四川宝顶山宋刻佛像,将佛顶肉髻,移至顶门。
到了元代,“元世祖混一海宇之初,你波罗国(尼泊尔)匠人阿尼哥,善为西域梵像。”“以工巧称,而其门人刘正奉,以塑艺驰名天下,因特设梵像提举司,专董绘画佛像,及土木刻削之工,故其艺绝于古今。”(见《造像量度经》工布查布序。)当时造像要经鉴定合格乃能供于寺庙。所以现见元明代所造佛像,尺度不差,极其庄严。
清乾隆年间虽译出《造像量度经》,但未能弘传推广,塑画佛像已违元明尺度,将佛顶髻移至顶门,胸前刻一“卐”字,并是左旋。凡左旋者皆属外道,如西藏笨教。此“卐”字出自《华严经》,据《大周录》所记,是为武则天定为“万卐”字,以表万德庄严之义,在佛胸间不能外现。而在西藏一般用于法座,以表吉祥。
自清代改佛圣容,直到文化革命后,佛教寺庙恢复,所塑造的佛像,一般都出于泥水匠之手,擅改佛像,使人见之非常痛心。还有一些庄严古寺,塑一些土地王母等牛鬼蛇神,破坏了一座庄严古刹,失去了住持三宝的重大意义,其原因是对佛信心淡薄,没有辨别能力,塑工又无信仰,以讹传讹,导致乱造佛像,破坏了佛宝的形象。
佛教寺庙是住持三宝的圣地,寺庙修得庄严美观,佛像塑的合符量度,僧团如法如律,三宝即在人间。
二、住持法宝:
(一)序分
佛陀所说的一切教法,弟子们在佛陀涅槃后将其结集成三藏经文,传译制目,刻版流通。使后世众生依之读诵修学,讲说弘传,令诸众生依法依律修行,积极培养善根,获得人天安乐之增上生和解脱涅槃之究竟胜,使法种不断,皆是住持法宝所摄。
佛教法藏在印度历史上有过三次结集的事实。如佛涅槃后,大迦叶尊者为审定佛语,令佛法久住,使佛陀所说的一切教法而不散失,令后世弟子有法可依,依法和合修行而证圣果,即召集五百阿罗汉第一次结集三藏,录成文字。如《三藏传》卷三云:“阿难升座诵经,诸众随口而录,录讫。”“三月安居中集三藏讫,书之贝叶,广遍流通”。此与西藏所说“笔之于书”相同。其后又有七百阿罗汉结集和一千阿罗汉结集法藏,还有菩萨结集大乘法藏的事实,以及大小乘贤圣众广作论著以解经律论义。
佛教从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传译到中国,历经一千余载的翻译。
在这一千余年的中间,除翻译外,还有许多先贤大德搜集、抄写、整理、校刊,编目者就有四十余家。佛教经籍的缕梓镌刻,最早始于北齐的磨岩石刻,逐步发展成隋代碑刻至明代末年的房山石经。自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年)在四川成都雕刻大藏经始,后经辽代、金代至近代刻印大藏经,总有十余次,才保存了现在的五千余卷经藉,这是无数先贤大德为正法久住,不惜身命,为法忘躯,才令这些经籍能流传至今。还有不少经籍未曾传译过来,已经传译的经籍有译无本者,约有千余卷(见《开元录》)。从中可以了知住持法宝,来之不易,是故应当尊重佛说的一切教法,及贤圣大德所作的论著,令其保存流传,久住世间,广利众生,以报佛恩。
僧人住持法宝,应当了知佛经的意义。佛经称为契经,一,契合时处,即叙说何时何处为何人所说;二,契合相性,即叙说世俗和胜义谛的相性;三,契合法,即叙说蕴处界等法数法相;四,契合义,即叙述深密义理。佛经或佛语,要具三义,一,佛陀亲口所说;二、佛加持菩萨等说,如《般若心经》佛入定加持观世音菩萨说;《华严经》佛只说了两品,其余各品都是佛加持菩萨所说;三,佛开许说,如《法集经》是佛教敕舍利子说,有些天龙八部在佛前发愿护持正法,利益众生,所说的咒语或愿文,都是佛语,收编在经藏中。但加持说或开许弟子说,必须需在佛前,经佛认可才算为经。《大智度论》中说“经通五人说”,有人误解此义,以为任何人说的都是“经”,这是大错。所以没有经佛认可,没有在佛前说,或佛灭度后,所出现的“经”,都是伪经。经目中弟子们作的佛传等,也有译作经者,但《开元释教录》都编入“西土东土贤圣集传”类,可见古德对经目审定的重视。
佛灭度后,小乘藏经过三次集结,集经的涵义,是通过集体审定佛语,非佛语者均不能入于经中。佛教自汉明帝永平十年传入中国,翻译传播日盛,难免会有伪经出世,自释道安法师的《综理众经目录》一卷出世,就摘出伪经二十六部三十卷,法师非常悲痛曰:“见泾渭杂流,龙蛇并进,岂不耻之。”后各家经目无不刊校伪妄乱真,列伪经目录。如《大唐内典录》卷十说:“良足寒心,悲哉!没法遂及此乎。昔隋祖开皇创定经录,校阅伪经,卷经五百,已总焚除。今人中流传犹未铨叙,既是法秽不可略之,故隋代显明,庶知博观之弘益也。”这是道宣律师见前诸家经目,刊校伪经,于佛经之弘益的称谓。
到了《开元释教录》出,佛教传入中国,历经七百载,刊校经目已告定型,分为:般若部、宝积部、大集部、涅槃部和华严部,五大部类,以大小乘三藏及西土东土贤圣集传七大类编次。它将以前四十一家经目,作了全面审定刊校,是一部经目之本母,后来刻经皆依此录为准。在卷十八别录中疑惑再详录中,总结疑惑经十四部十九卷(《贞元录》同此),同卷总结伪妄乱真经,共三百九十二部,一千五十五卷。《贞元录》卷二十八的伪妄乱真经,共三百九十三部,一千四百九十一卷。审定伪经至此结束,因为经目已定,后来宋辽刻经藏,皆依《开元入藏录》,凡属伪经除国王旨定均不入藏,如《贞元录》中的《大佛名经》是奉国王旨意编入经目(此“经”是隋唐所撰,收编佛法僧名,供人尊仰,但此“经”有引《马头罗刹》伪经,故《开元录》作了详细说明,列入伪经目录)。又如明《北藏》属于官刻,将明孝皇后的《梦感经》刻于藏末。
关于诸经目录的“抄经”,亦应了知。凡属抄经,是从大藏经中抄出一品别行,又称别行经,故名。如《观世音菩萨普门品》,是《妙法莲华经》中的一品,古代刻此品,都冠有《法华经》名的第二十五品。经目中抄经很多,如《阿含经》古代就分出许多部经,《开元录》将这些抄经都收归为《阿含经》内。所以凡属抄经,是将大经中某经抄出单独流通,便于持诵,但不能增减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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