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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講觀修叁寶功德及其意義 第四、住持叁寶的重大責任

  第四、住持叁寶的重大責任

  住持叁寶,是佛般涅槃後的佛法僧叁寶。如佛像、叁藏經典和賢聖僧寶尚住于世間,佛法僧寶繼續在世弘傳利益衆生,故稱住持叁寶。

  一、住持佛寶

  以佛像爲寶。曆代所造的木質、泥塑、石刻、繪畫,以及金銀銅等各種佛像,及佛舍利遺形,都稱爲住持佛寶。如現在一些佛教寺廟中所供奉的叁世佛,叁方佛、叁身佛、五佛、七佛以及千佛等佛像和一些石窟佛像,作爲叁寶弟子都應當尊重恭敬禮拜供養。如聖龍樹菩薩的《親友書》雲:“隨工巧拙木造等,智者應供善逝像。”是說對佛像應當恭敬禮拜供養,得諸佛加持,以培養自他信心,增長善根,獲無量福慧功德。

  佛陀雖然滅度,但佛陀的法身事業盡生死際尚在利益衆生,佛陀的莊嚴妙相尚在人間爲諸衆生所恭敬尊重供養。如佛在忉利天爲母說法時,優填王思念佛陀,用旃檀木造佛形像,佛從忉利天方下寶階,旃檀像起立,禮敬迎接,世尊摩頂而對像言,未來住持廣作佛事。又如《觀佛叁昧海經》卷七雲:“時像合掌叉手爲佛作禮,爾時世尊亦複長跪合掌向像時,虛空中百千化佛亦皆合掌長跪向像。爾時世尊而語像言,汝于來世大作佛事,我滅度後,我諸弟子以付囑汝。空中化佛異口同音,鹹作是言,若有衆生于佛滅後造立形象,幡花衆香持用供養,是人來世得念佛清淨叁昧,若有衆生知佛下時種種相貌,系念思惟必自得見。佛告阿難,佛滅度後,佛諸弟子知佛如來下忉利天及見佛像,除卻千劫極重惡業,如是觀者名爲正觀”。這是佛在世時的第一尊佛像,佛已印可囑累此像爲未來住持廣作佛事、利益衆生。如《華嚴經》中演說十種佛,其中即有“住持佛”之稱號。

  佛滅度後,此旃檀像在古印度廣受衆生供養,如《大唐西域記》卷五雲:“城內故宮中,有大精舍,高六十余尺,有刻檀佛像,上懸石蓋,優陀衍那王(優填王)之所作也。”“初如來成正覺已,上升天宮爲母說法叁月不還,其王思慕,願圖形象,乃請尊者莫特伽羅子以神通力接工人上天宮,親觀妙相,雕刻旃檀,如來自天宮還也,刻檀之像起迎世尊,世尊慰曰:教化勞邪,開導末世,實此爲冀。”上《記》卷十二雲:“戰地東行叁十余裏,至妣摩城,有雕檀立佛像,高二丈余,甚多靈應,時放光明,……聞之土俗曰:此像者昔佛在世,憍賞彌國,邬陀衍那王所作也。”

  佛還爲優填王說《造立形象福報經》(漢代和東晉時已譯漢),又爲諸王說《造像功德經》(唐代已譯漢),佛升忉利天爲母說法前,舍利子請問佛,佛升天爲母說法人間衆生思念聖容,如何造像量度,佛對舍利子說《造象量度經》,由此舍利子著《造像量度論》廣傳于世,後人造佛形象,皆依此《造像量度論》爲准則。所以佛滅度後,古印度造立佛像甚爲普遍,極爲精美莊嚴。據《造像量度經》序(清乾隆時由藏譯漢)雲:“我佛中年之時,中天竺國瓶沙王,爲遺遠友,乞得世尊畫容,爲伥像之始。時工被佛神光射眼,眩目不能注視,乃請世尊令坐河岸,而謹取水中影像爲式,描得聖容,因被微波,由作曲彎長相,故稱謂:水絲衣佛。今你波羅國(尼泊爾)所出佛像,其摹似乎。”可見,在古印度諸國王造立像,都是依佛在世時,親睹妙相,而雕塑繪畫聖容,量度尺寸極其精確。

  佛教自漢明帝永平十年傳入中國,從古印度來華賢聖大德,多攜來佛像,特別是玄奘法師請回佛像百十余尊。所以自漢唐以來中國漢地造像,一般都合符量度,如敦煌石窟、龍門石窟等古代雕刻繪畫,都極其精美莊嚴。

  到了宋代、遼代造像就改變了聖容,如遼刻《契丹藏》扉頁,及四川寶頂山宋刻佛像,將佛頂肉髻,移至頂門。

  到了元代,“元世祖混一海宇之初,你波羅國(尼泊爾)匠人阿尼哥,善爲西域梵像。”“以工巧稱,而其門人劉正奉,以塑藝馳名天下,因特設梵像提舉司,專董繪畫佛像,及土木刻削之工,故其藝絕于古今。”(見《造像量度經》工布查布序。)當時造像要經鑒定合格乃能供于寺廟。所以現見元明代所造佛像,尺度不差,極其莊嚴。

  清乾隆年間雖譯出《造像量度經》,但未能弘傳推廣,塑畫佛像已違元明尺度,將佛頂髻移至頂門,胸前刻一“卐”字,並是左旋。凡左旋者皆屬外道,如西藏笨教。此“卐”字出自《華嚴經》,據《大周錄》所記,是爲武則天定爲“萬卐”字,以表萬德莊嚴之義,在佛胸間不能外現。而在西藏一般用于法座,以表吉祥。

  自清代改佛聖容,直到文化革命後,佛教寺廟恢複,所塑造的佛像,一般都出于泥水匠之手,擅改佛像,使人見之非常痛心。還有一些莊嚴古寺,塑一些土地王母等牛鬼蛇神,破壞了一座莊嚴古刹,失去了住持叁寶的重大意義,其原因是對佛信心淡薄,沒有辨別能力,塑工又無信仰,以訛傳訛,導致亂造佛像,破壞了佛寶的形象。

  佛教寺廟是住持叁寶的聖地,寺廟修得莊嚴美觀,佛像塑的合符量度,僧團如法如律,叁寶即在人間。

  二、住持法寶:

  (一)序分

  佛陀所說的一切教法,弟子們在佛陀涅槃後將其結集成叁藏經文,傳譯製目,刻版流通。使後世衆生依之讀誦修學,講說弘傳,令諸衆生依法依律修行,積極培養善根,獲得人天安樂之增上生和解脫涅槃之究竟勝,使法種不斷,皆是住持法寶所攝。

  佛教法藏在印度曆史上有過叁次結集的事實。如佛涅槃後,大迦葉尊者爲審定佛語,令佛法久住,使佛陀所說的一切教法而不散失,令後世弟子有法可依,依法和合修行而證聖果,即召集五百阿羅漢第一次結集叁藏,錄成文字。如《叁藏傳》卷叁雲:“阿難升座誦經,諸衆隨口而錄,錄訖。”“叁月安居中集叁藏訖,書之貝葉,廣遍流通”。此與西藏所說“筆之于書”相同。其後又有七百阿羅漢結集和一千阿羅漢結集法藏,還有菩薩結集大乘法藏的事實,以及大小乘賢聖衆廣作論著以解經律論義。

  佛教從東漢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傳譯到中國,曆經一千余載的翻譯。

  在這一千余年的中間,除翻譯外,還有許多先賢大德搜集、抄寫、整理、校刊,編目者就有四十余家。佛教經籍的縷梓镌刻,最早始于北齊的磨岩石刻,逐步發展成隋代碑刻至明代末年的房山石經。自宋太祖開寶四年(971年)在四川成都雕刻大藏經始,後經遼代、金代至近代刻印大藏經,總有十余次,才保存了現在的五千余卷經藉,這是無數先賢大德爲正法久住,不惜身命,爲法忘軀,才令這些經籍能流傳至今。還有不少經籍未曾傳譯過來,已經傳譯的經籍有譯無本者,約有千余卷(見《開元錄》)。從中可以了知住持法寶,來之不易,是故應當尊重佛說的一切教法,及賢聖大德所作的論著,令其保存流傳,久住世間,廣利衆生,以報佛恩。

  僧人住持法寶,應當了知佛經的意義。佛經稱爲契經,一,契合時處,即敘說何時何處爲何人所說;二,契合相性,即敘說世俗和勝義谛的相性;叁,契合法,即敘說蘊處界等法數法相;四,契合義,即敘述深密義理。佛經或佛語,要具叁義,一,佛陀親口所說;二、佛加持菩薩等說,如《般若心經》佛入定加持觀世音菩薩說;《華嚴經》佛只說了兩品,其余各品都是佛加持菩薩所說;叁,佛開許說,如《法集經》是佛教敕舍利子說,有些天龍八部在佛前發願護持正法,利益衆生,所說的咒語或願文,都是佛語,收編在經藏中。但加持說或開許弟子說,必須需在佛前,經佛認可才算爲經。《大智度論》中說“經通五人說”,有人誤解此義,以爲任何人說的都是“經”,這是大錯。所以沒有經佛認可,沒有在佛前說,或佛滅度後,所出現的“經”,都是僞經。經目中弟子們作的佛傳等,也有譯作經者,但《開元釋教錄》都編入“西土東土賢聖集傳”類,可見古德對經目審定的重視。

  佛滅度後,小乘藏經過叁次集結,集經的涵義,是通過集體審定佛語,非佛語者均不能入于經中。佛教自漢明帝永平十年傳入中國,翻譯傳播日盛,難免會有僞經出世,自釋道安法師的《綜理衆經目錄》一卷出世,就摘出僞經二十六部叁十卷,法師非常悲痛曰:“見泾渭雜流,龍蛇並進,豈不恥之。”後各家經目無不刊校僞妄亂真,列僞經目錄。如《大唐內典錄》卷十說:“良足寒心,悲哉!沒法遂及此乎。昔隋祖開皇創定經錄,校閱僞經,卷經五百,已總焚除。今人中流傳猶未铨敘,既是法穢不可略之,故隋代顯明,庶知博觀之弘益也。”這是道宣律師見前諸家經目,刊校僞經,于佛經之弘益的稱謂。

  到了《開元釋教錄》出,佛教傳入中國,曆經七百載,刊校經目已告定型,分爲:般若部、寶積部、大集部、涅槃部和華嚴部,五大部類,以大小乘叁藏及西土東土賢聖集傳七大類編次。它將以前四十一家經目,作了全面審定刊校,是一部經目之本母,後來刻經皆依此錄爲准。在卷十八別錄中疑惑再詳錄中,總結疑惑經十四部十九卷(《貞元錄》同此),同卷總結僞妄亂真經,共叁百九十二部,一千五十五卷。《貞元錄》卷二十八的僞妄亂真經,共叁百九十叁部,一千四百九十一卷。審定僞經至此結束,因爲經目已定,後來宋遼刻經藏,皆依《開元入藏錄》,凡屬僞經除國王旨定均不入藏,如《貞元錄》中的《大佛名經》是奉國王旨意編入經目(此“經”是隋唐所撰,收編佛法僧名,供人尊仰,但此“經”有引《馬頭羅刹》僞經,故《開元錄》作了詳細說明,列入僞經目錄)。又如明《北藏》屬于官刻,將明孝皇後的《夢感經》刻于藏末。

  關于諸經目錄的“抄經”,亦應了知。凡屬抄經,是從大藏經中抄出一品別行,又稱別行經,故名。如《觀世音菩薩普門品》,是《妙法蓮華經》中的一品,古代刻此品,都冠有《法華經》名的第二十五品。經目中抄經很多,如《阿含經》古代就分出許多部經,《開元錄》將這些抄經都收歸爲《阿含經》內。所以凡屬抄經,是將大經中某經抄出單獨流通,便于持誦,但不能增減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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