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 八月二十一日
第十三讲 八月二十七日
第十四讲 九月五日
次决定开悟之支分,即四加行。
【狮子贤义疏】:
初业者,由此教言,获得决定开悟之支分,出生决定开悟之支分。
颂云 所缘及行相 因圆满摄持 菩萨之所依 如暖等体性
四分别俱离 能依小中大 声闻具足等 超胜有差别
如是颂云者:谓诸菩萨若能於此听闻等,於至极彼岸究竟解脱,能得一分或全分信等之善根性相。以后於四谛之证,及随行共同决定开悟之分全四种世间修行业,能得出生暖法,成就所作之根本体,由此以后顶成就,由此以后忍成就,由此以后凡胜法所作小等中次第生起能作。
一、此中所缘者,谓菩萨及中根、钝根、等补特伽罗,分别小中大各各成就清净所缘及自性者,完全真实寂定(三摩地)之实质为所缘。
二、法上见上之对治性,现前失实以无有(空)等之行相为趋入。
三、忆持凡三乘证解之因。
四、善知识性相具足方便善完全摄持具足。
五、见修所断所作之所取能取,种种分别四遍计之转变之理刻念。
六、及随行联合出生於声闻等之暖等业中修行殊胜之圣者(二十僧)。是六种也。
复次,暖法转成等之善根者,依於身业与色等相应等之性相,实我体性与四谛为所缘及我见之对治者,以无常等相行而入,及於自乘唯大之了解,与完全摄持,及离行相分别(思)四种非具足出生故也。
复次,分辩诸菩萨,决定开悟之分全等,别有方便善巧。具势有力之说者,一说为因门者,一说为果门者,一说为自性门者,一说为法性清净门者,如其所作四谛之实体为所缘者也。如前所作行相,於他义上清净励力,缘於四谛等一切应作应知,略语亦无也。何以故,此中行相唯收他义故,彼多乘者,於此以后依於他义拔取之道,当应如何所作,皆厌言之也。
【清凉记】:
“初业者”谓修大般若之初业者,即於中下士道已修行之菩萨,於四阿含、律藏、六足、毗沙、已学修者。由于教言闻思究竟,成就信等五根。次总依六法修四加行而得见道。
六法者:
一、所缘。即修四加行所对之境。
二、行相。即於境上所起之对治。
三、因。为证三乘之共因。
四、摄持。为大乘善知识之所摄持。
五、具四分别。谓见修所断能取所取四种分别。
六、各依小、中、大三品次第出生。
声闻缘觉修加行唯缘四谛,行相唯修十六行观(即第一表)。菩萨则於四谛十六行观之上,加上大瑜伽之特法(即第三表)。是所缘行相之差别也;声缘唯为证自乘而修,是因差别也;离於善知识圆满摄持,是摄持差别也;又不具四种分别及小中大之次第。故菩萨所修四加行较声缘所修四加行为超胜也。
此四加行各有小中大,故所缘行相各有十二。此十二次第,如梯之有级、次第升进,必能见道。十六行观亦然,成一观即得一分开悟,分分积累,集积完全,最后刹那,即是见道。此四加行修行方式甚多,此论中唯就修般若而言也。
【狮子贤义疏】:
问此中所缘及行相之差别云何?以此之故,於此中所缘及行相之体类,集为文颂分别如下之七颂云。
所缘(小)无常等 以谛等为依 行相现欲灭 得三乘共因
色流(中)合集住 住安(大)立离言 (行相非证智 现前无见故?)
凡此所说彼中小所缘者,是由苦等四谛中依於无常等十六行相故也。此之行相者,於苦等谛上现前错失之“贪”及於所缘等能作遮止故也。此是於暖等四(加行)及一切三乘等得证自性之因,非但是小之所作也。
中所缘者,能作胜解及真如性体如数与适应色等修行,及以无我遮止所缘而复能(内无)见之作用故也。行相者,不可得,一切无性,如流不等不似,及不等不似之流不复隐含无我(主体)之作用故也。
大所缘者,色与大觉所作之法,一切皆是安立之法言说之所显示若如是也。行相善等性之所作,许亦皆无,亦言说不可得故,应如是知。如是者,行相非正智,现前无见故。此上暖等成就修行之所缘及行相三种是也。
【清凉记】:
四加行中,修暖为首,暖之所修,即见道之所见也。生暖方便有四:
一、依禅定於四大生起暖触。
二、依於三宝生起深信。
三、依通达谛理。
四、依勇猛断烦恼。
此四者中,随得其一,馀三亦随起。本论修法重在谛理。由见谛生般若而断执,是为较难。次者,由戒定力断烦恼,亦能生暖。暖位无错失,以后一切顶等分位,亦即无错失。欲速得暖位,四种方便应同时并修。般若经中多说生信方便,依三宝生暖也。亦多说循身观,依四大生暖也。今正所明者,唯就谛理而言。小中大者,或就修行先后次第言,或就修行之人有钝中利三根言,非就三乘言。
暖小所缘者,即四谛十六行相(第一表)。於蕴处界上,各各安立十六行相而观。行相者,即於所缘四谛十六行相之上,各各能遮止其现前错失之贪(即於境上之贪著),并遮止所缘(即於境上有所得也)。此是能证四加行及三乘之共因,非但暖小所修也。(初从无常修起,参考无常五想颂。)修此暖法,应以中下士道为基础,须从俱舍、毗沙中出。法句集经、法句譬喻经、本行集经、本生经等,皆须结合,方有入手之处。宗大师以后,发明其义之小品著作甚多,六加行、上师瑜伽等皆是。凡难入之处,皆有修法助其通达。三大寺开示即讲本论,但进行甚缓。今学习太快,仅可能得其大意。欲细绎其义,非经反覆多次研寻不可。现前应修者,重在此暖小之修法,及其前之加行。然今学顶忍胜法等有何用耶?譬如灌溉,水未发时,即应先疏通沟渠,水发之时,方不致泛滥无归。智慧未开发,即应先学般若深理,一旦智慧开发,即能豁然贯通。否则,如有一类修行人,智慧开发,无所用之,唯用于诗文书画,甚至流於五邪命,更下者且生恶见,颠倒坏法,甚为可惜也。如是小中大所缘行相,四加行共有二十四法,一一须配合四谛十六行相(第一表及第三表)。又复须配合下文所说四九三十六种分别及二十种僧之位次。如是繁复,闻者勿生畏怯,次第修去。暇满人身,不作此事,又作何事乎?如是先於色蕴观色蕴苦,於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及无表色,观一一皆苦。次观受想行识,一一莫不如是。次观十二处、十八界亦如是。於苦之行相,又复分为三苦八苦等。次又观此色与苦皆是无常等。如是辗转细密依世俗谛修,即能对治现行贪等烦恼。次归入空义,依胜义谛修,观四谛十六行相皆无所缘,断除实执。何故不但修无所缘之总相,而须依蕴处界四谛十六行相等差别而修耶?不如是则成笼统真如,不能真正断烦恼。如捕小鱼,必须细网,断微细烦恼种子,非有细密之方便不可也。
暖中所缘者,谓胜解十六行观及真如空性,如其次第配合色等修行对治错失,及以无我遮止所缘上所起之实执,且亦遮内在能见之我也。
行相者,谓此外之所缘,内之能缘,皆如水流注,非实相续,离於断常,亦非实相似。於此相似相续之中,似隐含有实相续能起作用之我,实无此我也。暖小所明者,所缘色空等皆非实有,是外空。此中所明者,是内外空。论云“色流合集住”者,色等法皆合集而成,无孤立整体之物,亦无究竟不可分之物。不可分者,即是无有,有即可分。诸法由合集而成,即金刚经所说一合相。凡夫执实,於非整体合集而成之物,见为整体。诸法不相到,不相入,无真正之合集。合砖瓦木石而成房屋,彼砖瓦等,仍各各独立,不相涉入。金银铜铁等,其构成之分子,中间仍有空隙。照片宛然人面,以显微镜照之,唯有一些大小黑点。故一切色法,析之即空,是名析色空。心法无有形体,不可分析,然前后三际刹那不停。色法亦生住异灭刹那不停。昨日之山,仍似今日之山,今日之我,仍似昨日之我。小乘诸部及唯识等,许有相似相续,中观不许。如灯焰、河流、檐溜、壶中倒水。前后似相续,实不相续,似相似,亦实不相似,故无实相续也。外境即是相分。内之能缘境者,即是见分。知我能见之自证分,即隐含之内我。此似有相似相续之内我,即般若所断之遍行。照见无我不易,我执藏在所缘境上,故须先无倒认识所缘,而后能断我执。内外同时断,利根方能也。此所谓相似相续者,当体即非相似相续。颂云“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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