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行随舍,不可执滞。与金刚经所云:「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可相发明。十一「不害」,谓不损害有情,这就是依「无瞋」心所不断物命的一面假立的,故偈言由无瞋而有。
16. 根本惑 六可辨 贪瞋痴 慢疑见
次第四位叫作烦恼心所,谓这心所能使人烦燥扰恼的,又叫「惑」;以是烦恼的「根本」,复称根本烦恼。共有「六」种「可辨」:一者贪着财法不舍,就叫作「贪」心所;二者遇苦境起瞋恚心,叫作「瞋」心所;三者于事理不能明解,叫作「痴」心所;四者自恃才学,藐视他人,叫作「慢」心所;五者于诸事理犹豫不决,叫作「疑」心所;六者于诸谛理,颠倒推度,能障善见,叫作恶「见」心所。此又分为五种:一萨遮耶见,译言伪身见,谓于自身执为有我,或执是我所有的;二边执见,谓于所执之我,复执为是常住不灭的,名常边,或执为死后断灭的,名断边;三邪见,即是不信因果及不信修行及成佛的;四见取,即自己固执一见以为最胜,能得解脱的;五戒禁取,如印度外道,有妄执不食牛肉狗肉等戒,以为可得成道的。
17. 随顺恼 有二十 小中大 堪分别
次第五位叫作「随烦恼」,谓是根本烦恼之枝叶,随从根本烦恼而起者,喻如树木之根本与枝叶然。
这随烦恼共「有二十」种,若详言之,又可分别为「小」随烦恼、「中」随烦恼、「大」随烦恼三种。
18. 忿恨覆 恼嫉悭 诳谄害 与憍并
一曰「忿」,即对现前不饶益境起愤发暴恶相;二「恨」,已经愤发,怀恶不舍;三「覆」,隐藏自己的过错;四「恼」,忿恨为先,速触暴热;五「嫉」,妒忌他人荣利;六「悭」,耽着财法不舍;七「诳」,为求利誉,假现有德;八「谄」,假设异相以罔冒他;九「害」,损恼有情;十「憍」,于自盛事,深生染着。
19. 此自类 各别起 小随十 粗猛尔
这「十」个随烦恼所以叫作「小随」者,以其性最「粗猛」,不与他类同起,只能自类「各」个「别起」的。
20. 无惭愧 自他辨 中随宽 遍不善
十一「无惭」,谓有过罪,不怕对「自」己不起;十二无「愧」,谓有罪过,不怕对「他」人不住。这两个心所,都是不顾羞耻的意思,但对自己叫作无惭,对他人就叫作无愧。又因此二心所,能「遍」于「不善」心所中,都得相应同起,较前小随烦恼的范围「宽」,故特叫作「中随」烦恼。
21. 始掉举 昏不信 怠放逸 失念侵
十三「掉举」,谓令心缘境浮燥不寂静;十四「惛」沉,谓令心于境惛昧沉下;十五「不信」,即善中信之反;十六懈「怠」,即善中勤之反;十七「放逸」,即善中不放逸之反;十八「失念」,即别境中念之反。
22. 及散乱 不正知 染心遍 八大随
十九「散乱」,令心流荡,能障正定;二十「不正知」,谬解所观境,能障正知。从掉举起至不正知,这「八」个心所,能于恶及无记的「染心」中,皆得相应同起,则其范围较中随更大,就叫作「大随」烦恼。兹将随烦恼共图于下:
23. 四不定 曰悔眠 共寻伺 善染兼
次第六位叫作不定心所,谓「不定」是「善」,不定是「染」。共有「四」种:一曰「悔」,又名恶作,谓恶先所作,后再追悔,如追悔前未读书是善,追悔前未邪淫是恶等;二曰「眠」,谓睡眠,其心昧略,身不自在;三曰「寻」,谓如失物,急遽寻求,是寻心所;四曰「伺」,谓寻求未得,更细伺察,即伺心所。
(三)识分(颂24~29)
24. 唯识言 摄心所 各四分 显量果
说「唯识」这一句话,连「心所」一起包括在内,然如何不说唯心所呢?以心所常与心王相应,故仅说唯识心王已足,不必再说心所了。又这识与心所,若详细言之,都可分为「四」部「分」,凡识缘境,如以尺量物,若详察这四分,可以「显」出他所「量」得的「果」来。
25. 能分别 名见分 如明镜 能鉴形
识之「能分别」,如尺之能量,就叫作「见分」。又似「明」亮的「镜」子,「能鉴」照我们的「形」像一样。
26. 所分别 相分起 似人影 生镜里
其「所分别」的物,如尺所量之布,就叫作「相分」。又似我们的影像「生」于「镜」中一样。
27. 相见依 名自证 若镜体 光影映
至「见」、「相」二分所「依」而起的第三分,以其自己能证知有能缘的见分,就叫作「自证」分。可比那明「镜」的玻璃「体」,是「光」及「影」所依照「映」而起者。
28. 证自证 喻镜背 自证依 善分配
「证自证」分为「自证」分所「依」而起者,比如「镜」子的「背」面,亦是镜面所依而发光者。如此每一识或一心所皆有四分,当「善」为「分配」。
29. 三与四 又互证 故能去 无穷病
统观上说:第二见分,能缘第一相分;第三自证分,能缘第二见分;但第三自证分,见分不能证他,以见分有时是非量故,乃依道理建立第四证自证分,使他缘第三自证分而证之。然自证分既不是非量,又可令其证第四证自证分。如此「三与四」的两分,可「互」相「证」,「故」不要再建立第五分以下,可以免「去」「无穷」的过「病」。
(四)识变(颂30~33)
30. 山河大 微尘细 皆识变 如幻戏
依上种种道理看来,不论「山河」的广「大」,及「微尘」的「细」小,都是「识」所「变」现出来的假影,比「如幻戏」一般。
31. 人不知 执实我 与实法 道已左
但世「人不知」是识所变现的假影,遂妄「执」自身有「实」在能主宰的「我」,及世间家国政治等,是「实」在能轨持的「法」。如此颠倒着想,则与唯识的正当「道」理相「左」矣。
32. 生烦恼 及所知 二障起 佛性迷
因执有实我,则种种为我起贪瞋等烦恼,就「生」了一种障碍,名叫「烦恼」障;又因执有实法,则以自己所知家国政治等浅俗事为真实,不再去求知,复成了一种障碍,叫作「所知」障。有这「两」种「障」碍生「起」之后,就遮蔽了清净本然的「佛性」不能发光,故名曰佛性迷。
33. 真觉者 佛菩萨 说唯识 破我法
但众生虽迷了佛性,别有破迷开悟的「真」实大「觉者」,就是所谓「佛」,及次于佛的「菩萨」。或说经、或造论,特为众生「说」一切「唯识」之理,「破」他「我」执及其「法」执。
(五)四缘(颂34~37)
34. 识种子 遍法界 待众缘 现行快
如何知识能变现一切万法呢?当知「识」有「种子」,如世间谷麦等种子一般,但这种子虽无形相,而「遍」诸「法界」都是有的,尽藏在阿赖耶识中。不过种子藏在识中,不能无故或一时尽起现行,必须「待」有「众缘」凑合,使种子成熟了,则次第「现行」,亦最「快」速。
35. 种生现 名因缘 见取相 所缘缘
缘虽众多,约言之只有四种:一者如「种」子「生现」行时,这种子为现行的因,就叫此种子缘为「因缘」;二者如识的「见」分缘「取相」分时,这相分为能缘见分的所缘,如此就叫此相分为「所缘缘」。
36. 剎那续 念生灭 平等缘 无间隔
剎那者是佛典上说极短时间的名,这时间短至何等样子呢?俱舍论说壮士一弹指顷有六十五剎那,仁王经说一念中有九十剎那,可见这时间是短得无比了。佛说一切有为之法,都是「剎那」相「续」、念「念生灭」的,其生灭状态如图:
生 灭 生 灭 生 灭
此谓在一剎那时间中,前念方生,随即灭了,引导后念来生,又复灭去。如此即生即灭,即灭即生。生灭相续之时间「平等」,又「无」他物「间隔」,故此第三名等无间缘。
37. 此三余 缘增上 顺或违 俱无障
除前「三」种缘以外,凡有此法能起增上作用于彼法者,就说此法为彼法的「增上」「缘」。如水土肥料,能使谷麦等种子发芽,即说此水土等为谷麦种的增上缘。又此缘之能增上某法,就是不障碍某法的生长,依此不障的意义又可分此缘为逆顺二种:「顺」增上缘,如上说水土等之对谷麦种子;逆增上缘,则如霜虽止绿叶之长,而不「障」碍其红叶之生。
(六)三量(颂38~41)
38. 离名种 现前取 是现量 无计度
前说识之见分,能缘相分,如用尺去量物者然。以此就识的能缘作用说…
《唯识三字经释论 三、唯识三字经释论》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